美国宪政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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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第一篇:美国政治制度简介美国政治制度简介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

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

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

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

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

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

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

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

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

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

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

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

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

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

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

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

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

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于低效运转之中。
(三) 解决方式
通过分析, 不难看出, 美国联邦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事实上都是由于一个共同的原因所导
致的, 就是地方的权力过大。 因而解决其弊端的最根本方式也就在于扩大中央权力,
对地方
权力进行适当的控制, 但地方处于自己的利益考虑, 必然会与联邦政府进行一定的博弈, 最
终双方必然会向由邦联过渡到联邦制一样有所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有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 三权分立的价值才得以充分体现。 这就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设立的
精妙之处。
3、三权分立制度所设定的权力界限存在含混不清、相互交叉之处,为权力在现实中的倾轧
埋下伏笔。 一方面,这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制衡思想的体现。三权的制衡是通过模糊权
力的界限、 重叠权力的行使领域而实现的。比如缔约权、 人事任命权, 均需在国会与总统的
的权利。”该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如何必须得到保障,政府和国会不能
级政治制度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区别。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下,国家权力是僵化的,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工, 君主是绝对权威。 而在美国制宪者的设定下, 国家权力的任何 一方均不拥有绝对权。 宪法根据各自特点赋予每种权力以威力的同时, 又为每种权力戴上了
“紧箍咒”。美国国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但法律若想生效的话,必须经过总统的
但其还需要不断
的创新与完善,使其进一步发扬光大。
四、 公民权利
美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理论基本上沿袭了英法关于公民权利的理论学说。
“天赋人权说”
和“主权在民原则”是美国公民权利的两大理论基石。美国“天赋人权论”的代表人物是杰
弗逊继承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理论,他以自然法理论为依据
,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 ,享有

【初中历史】初中历史知识点:1787年美国宪法

【初中历史】初中历史知识点:1787年美国宪法

【初中历史】初中历史知识点:1787年美国宪法《1787宪法》:1787宪法是美国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

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1787年宪法强调加强国家权利,又在权利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的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

其内容是:立法、司法与行政权三权分立。

分权制衡的核心精神在于权力平衡。

其学说来自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美国人把思想、理论转变为行动、实践。

三权分立的主要特点(结构图):联邦制与邦联制的对比:《1787宪法》制定的背景:1.经济因素:外国上商品占据美国市场;海外贸易受挫;没有统一的国内市场;收支失衡,外债巨大。

2.政治因素:边境面临严重的威胁;国内社会矛盾尖锐。

3.根本原因:独立后的美国以松散的联邦同盟存在。

《1787宪法》体现原则:1.中央集权原则(联邦制原则);2.分权制衡原则: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衡;3.民主原则:总统、议员由民选产生。

《1787宪法》的作用:1.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2.缓和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基础;3.妥善的处理了地方和中央的关系;4.有利于形成真正统一的国家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5.局限性:没有废除南方的努力制度,没有解决好南北矛盾。

《1787宪法》原件:“驴象大战”:1828年,民主党人杰克狲竞选美国第七任总统,对手以“笨驴”嘲讥他。

杰克狲当选后,其顽固的作风让他那“驴子”的绰号挥之不去。

1874年,有人在漫画中用受困的大象来讽刺共和党在选战中失力。

民主党和共和党后来都接受这种比喻。

驴子被视为笨头笨脑的动物,但民主党人认为,驴子其实是既聪明有又勇气的动物。

大象被讥为大而不当、华而不实、保守愚昧,但在共和党人心目中却代表了尊严、力量和智能。

每到选举季节,海报和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驴和象的“光辉形象”,竞选的会场上也时常出现充气塑料做的驴和象。

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

(3)如何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以缓和矛盾?
中央与地方:在加强中央政府权力的同时,各州仍保持一定的 独立性。
大州与小州:参议员每州两名,满足小州的利益要求;众议 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照顾了大州的利益。
南方与北方: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把5个黑人折合为 3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兼顾了南北方的利益,协 调了南北方的矛盾。
在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上,富兰克林一直在琢 磨刻在华盛顿座椅上的太阳是日出还是日落。当他含 着激动的眼泪在宪法文本上签字后,他说:“现在, 我很高兴地知道,那是日出,而不是日落。” 由材料可知,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订使美国迎来了一个 日出。为什么这样说?宪法的制订给美国带来了什么?
“邦联”到“联邦”
相同点
经济基础 国家性质
中央政权分配原则
资本主义经济 资产阶级专政 分权与制衡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总统 选举 任期4年 有 总统 国会 相互制约
国王 世袭 终身制 统而不治 首相 议会 对议会负责
不 同 点
国家元首有无任期 国家元首有无实权
政府首脑
立法权 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大选前后,美国两大政 党展开激烈角逐
1787年宪法体现的几大原则:
1、中央集权原则。--加强了中央政府的权力 2、分权制衡原则。避免了专制, 3、民主性原则。 保护了民主。
材料一: 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认为美国1787年 宪法 “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 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材料二: 有学者认为:“如果估计到当时世界上包括欧 洲在内正在盛行君主制度而惟独美国实行了共和制这 一点的话,不能不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也可以说是对人类的巨大贡献。”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教学设计及反思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教学设计及反思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教学设计及反思【教学目标】1. 知识与能力(1)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3)理解“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比较英美两国政治体制的异同。

2. 过程与方法:通过材料分析、情景再现等方式培养学生分析、概括、理解的能力,同时学习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历史研究方法。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比英美资产阶级代议制,认识人类政治文明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1.重点: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

2.难点:理解“分权和制衡”原则;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对比分析法【新课导入】2013年10月1日,因奥巴马的财政预算未得到国会的批准,美国联邦政府非核心部门关门长达16天,致使多达20多万的美国雇员被迫休假。

即所谓的美国政府关门危机。

这一事件再次将世界的目光集中到美国的政体——联邦制共和政体。

这一政体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有着怎样的特点?联邦政府又是怎样运作的,带着疑问,我们来学习第八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通过新闻事件导入,贴近现实,增强学生学习与探究的兴趣。

)【教学过程】师:美国为争取独立,经过八年奋战(1775—1783年),终于打败英国,可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打天下易,守天下难”,独立后的美国又遇到什么困难呢?一、追寻美国梦:独立之初的困境与抉择材料一:当约·翰亚当斯作为美国第一任驻英大使抵达伦敦赴任时,英国外交部的一位官员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人来到伦敦?应该有十三位大使才对呀!——易中天《费城风云: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问1:为什么英国外交官会认为独立后的美国应该有十三位驻英大使,这与独立后的美国实行的何种制度有关?(通过该段材料引出邦联制)材料二:《邦联条例》规定:各州保留他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贸易;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

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教案【课标要求】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学科指导意见】知道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原则及其作用;知道联邦制的权力结构;理解美国的总统制;比较美国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感受1787年宪法中的“制约与平衡”原则这一人类政治智慧。

【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了解联邦政府权力的分配结构,理解1787年宪法的分权制衡原则,评价1787年宪法,比较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美国总统制民主共和制的异同,培养学生综合归纳和比较分析问题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1.通过问题情境的创设,引导学生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的目的和内容。

2.采用小组合作的方式,探讨联邦政府的权力分配和构建相应的结构示意图。

3.通过创设情境,让学生探究美国宪法的特点并对美国1787年宪法进行评价。

4.通过情境的创设和图表的设计,探究美国共和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美国1787年宪法是美国人结合本国实际,自我创新的结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精华。

2.要辨证全面地分析1787年宪法,结合时代背景用历史主义的态度评价具体的事物,对事物的评价不可苛求。

3.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总统制民主共和制均代表人类文明发展的方向,均对本国的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要认识到民主政治的多样性和各自的独特性,能学会为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汲取精华,去其糟粕。

【学情分析】本课涉及1787年宪法的内容、原则、作用,还涉及总统制、邦联制、联邦制、共和制等政治概念,由于学生缺乏系统的世界近现代史的知识体系和相关的政治学科知识,给本课教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但是,由于美国在当今世界的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学生对美国的历史及现状都是挺感兴趣的,经过一段时间对高中历史的学习,对事物的理解、分析、概括以及比较能力等都有所提高,这为本节的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国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希望大家喜欢!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国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宪法。

它取代1781年《邦联条例》成为美国的也是世界近代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制宪会议由华盛顿主持,出席会议的共55人,在政治态度上多是保守派,代表人物汉密尔顿。

只有富兰克林和路德·马丁两名民主派参加会议。

最后通过了联邦宪法。

这部宪法基本未提及人民的民主权利。

由于年迈体弱,富兰克林在制宪会议上很少发表公开演讲,宪法签署前,他表示:尽管有很多缺憾,但想不出有比这更好的宪法。

他含着激动的眼泪在宪法文本上签了字。

当其他代表签字时,他一直在琢磨刻在华盛顿座椅上的太阳是日出还是日落。

签署仪式完成后,他说:“现在,我很高兴地知道,那是日出,而不是日落。

”1787年宪法还包含了大量的民主因素,主要表现在:(1)宪法中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该原则虽然有压抑人民的消极作用,但也有积极的一面,三者可互相限制、平衡。

(2)宪法大大加强了中央权力,但也把相当多的权力留给各州。

创造了现代“联邦制”国家形式,是对人类的重大贡献。

(3)确立了共和制。

(4)实行民选政府制度。

(5)体现了文官政府的权力高于军权的原则。

(6)宪法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体现了杰斐逊“死人不能统治活人”的思想,后人必须结合当代实际修改宪法。

由于在巴黎担任美国驻法公使,《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逊没有参加制宪会议。

同为革命领袖,在华盛顿政府内任国务卿的杰斐逊与财长汉密尔顿对美国联邦宪法的性质和联邦制的发展前景却有着不同的认识。

汉密尔顿对平民政治极为反感,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联邦政府,以此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以发展经济。

杰斐逊强调人民的权利,认为在新的宪政体制下,人民应该得到尽可能多的自由和自主的空间,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

美国1787年宪法_

美国1787年宪法_

美国1787年宪法_美国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一、在国家结构上,规定美国为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等大权。

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二、宪法将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各个部门的权力相互制约与平衡。

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资产阶级宪法,体现了北美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美国联邦政府建立在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基础上,给美国带来了长期稳定的政治局面,确立了美国的共和政体,规定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民主性。

但仍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如不承认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权利等。

明确:第一,1787年宪法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利益的体现。

北美独立战争后,北方工商业和南方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从本质上讲都是资本主义经济,种植园主实质上是农业资本家;第二,宪法是大州与小州、蓄奴州与自由州之间妥协的产物;第三,它所规定的政治模式,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学说的第一次成功实践。

第四,宪法暂时保存奴隶制,是与当时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并没有对生产力形成阻碍。

奴隶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主要在工业革命到来之后。

易混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的内涵。

《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其颁布标志着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建立。

《人权宣言》: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将启蒙运动中的政治主张以法律形式肯定下来。

《拿破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法典,对维护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打击法国和欧洲封建残余势力,保证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成为近代欧洲各国资产阶级法典的范本。

《独立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第一次以国家名义宣布人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比法国人权宣言早13年,是北美人民争取独立的旗帜。

真题扫描:2010年安徽文综,18题考了《人权宣言》产生作用的原因,天津文综主观题考了拿破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影响,浙江文综主观题涉及1787年宪法中三权分立理论的内容、实践及评价;2009年天津文综,9题考了1787年宪法的作用;2007年天津文综,23题考了拿破仑法典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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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美国宪政维护资产阶级专政欺骗人民大众马钟成
英美主流学者认为其宪政是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宪法作为最高权威高于一切,宪法又是自然法和全民意志的体现,于是美国就是一个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社会。

但美国的宪法本身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在根本上保障资产阶级垄断生产资料、剥削人民大众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很多地方谈人民主权、全民自由。

这两者是无法同时存在的。

究竟哪个方面的条款更能得到落实呢?显然是前者。

在美国,宪法的确高于美国人民大众的意志,但并不高于一切。

美国宪法不是最高权威,美国垄断资本寡头的意志才是。

美国宪法及法律如何解释、执行,都以美国垄断寡头的意志和利益为转移。

而资产阶级能够实现这一切,从根本上看正是依靠其对生产资料的垄断。

只不过为了自身的统治,资产阶级“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而已。

当今美国真正的独立知识分子,如批判法学学派,并不否认这些。

可见,美国的宪政之“名”,完全不符合宪政之“实”。

美国宪政学者及其中国附庸们所宣扬的那种全面民主、自由并体现天意的“宪政”,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这种宪政概念体系是美国迷惑人民大众,维护自身专制统治的神话,也是美国垄断资本寡头及其在华代理人用来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心理战武器。

这种根本不存在的宪政制度,当然无法与社会主义兼容。

关于美式宪政的本质,美国国父之一汉密尔顿当年在《联邦党人文集》中相对坦白地披露过。

他认为要用一切手段防止多数穷人侵犯少数资产者的利益,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并非封建专制的方式,而是使“社会本身将分为如此之多的部分、利益集团和公民阶级”,“使全体中多数人的不合理联合即使不是办不到,也是极不可能”,在他看来此办法“可用美利坚联邦共和国来作范例”。

美国的政治模式稳定运转200多年,根本性的内部原因是美国资产阶级的成熟、强大以及严密的组织性,对应的则是无产阶级的相对幼稚、弱小以及一盘散沙的形态。

从外部看,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帝国主义国家一直在以新旧殖民主义的方式对第三世界进行剥削,并非其本身制度的优秀。

例如,正是由于外部环境的相对宽松,使美国资产阶级和美国宪政制度艰难地度过了南北战争这样的濒死时刻。

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如印度和菲律宾等)实行了美式宪政,由于其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性、依附性,并未有效地解决其原有的痼疾。

美国总统的权力并没有被关进宪法的笼子,而是被关进了垄断资本寡头的笼子里了。

当美国官员突破宪法和法律限制,利用手中权力为资本财团牟利并获得巨额佣金时,他不会遭受阻挠--在美国,官商旋转门的现象十分普遍;但假如他突破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去动摇资产阶级的神圣财产权,他一定会遭受严惩。

在美国宪法之上,还有一个凌驾其上的高级法,不过它并非上帝意志或者自然法,而是垄断财团的意志。

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的根本权力,美国宪法必须对资产阶级专政的根基即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权进行保护;而为了对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进行掩饰,美国宪法必然带有一定的虚伪性。

比如不敢明确承认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国家,比如那些抽象的全民自由、人民主权字眼等等。

其实这两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只要保障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性权利,便不会存在广大美国人民的民主和自由,这也是美国宪政名不副实的重要原因。

这一点,中国宪法与其完全相反。

无产阶级治理国家的逻辑和方式与资产阶级根本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借鉴美国宪政的结果,只能给资产阶级掌握政权打开缺口。

戈尔巴乔夫搞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因为以西方宪政为蓝图而彻底失败。

前车之覆,殷鉴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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