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技术规程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年度造林作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年度造林作业设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8.11.07•【字号】豫林造[2008]223号•【施行日期】2008.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年度造林作业设计工作的通知(豫林造[2008]223号)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林业局:为提高造林绿化成效,保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年度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造林作业设计,是关系到造林绿化成效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指导造林施工的主要依据,是加强工程管理,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的重要手段。
今年是启动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的第一年,开局良好,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但在造林作业设计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
从明年起,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已进入关键期,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年度造林作业设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要求,努力提高造林作业设计质量(一)严格执行《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林业局2003年发布的《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是编制造林作业设计的规范性文件。
凡是国家和省林业生态重点工程都必须依据《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和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作业设计有关要求编制年度造林作业设计,做到按设计施工、按设计验收。
(二)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各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年度造林作业设计,要根据《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注重工程建设的连续性。
为便于工程施工、检查验收和管理,各项工程要根据不同的要求,分类设计,其结果统一编汇(所有工程设计标注在同一张图纸上,统计在同一套表格内,所有小班应标明小班中心位置附近的GPS公里网坐标)。
河南林技术规程

河南林技术规程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日益受到重视。
河南作为我国重要的林业省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为了提高林业工程建设质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制定河南林技术规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背景、内容、关键技术、实施与管理、成效与展望五个方面对河南林技术规程进行解读。
二、河南林技术规程概述河南林技术规程是在充分总结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制定的。
规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造林技术、森林经营与抚育、森林保护与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各类林业工程,旨在为林业工作者提供技术指导。
三、河南林技术规程关键技术1.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通过科学的方法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为林业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
包括森林资源清查、森林生态系统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监测等。
2.造林技术:根据不同立地条件、树种选择、土壤类型等,采用适宜的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与质量。
主要包括人工造林、封禁造林、退耕还林等。
3.森林经营与抚育:根据森林生长发育规律,采取适当的经营与抚育措施,提高森林质量。
包括森林抚育、间伐、更新等。
4.森林保护与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同时,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取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手段,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降低其对森林资源的危害。
四、河南林技术规程实施与管理1.政策与法规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林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林业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技术培训与推广:加强对林业工作者的技术培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林业技术水平。
3.监测与评价:建立健全林业工程监测评价体系,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五、河南林技术规程成效与展望1.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实施河南林技术规程,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豫建行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22〕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现将《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城市管理处。
附件: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4月29日附件河南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树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城市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各市(县)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树是指胸径20厘米(含)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15厘米(含)以上的常绿乔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含)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珍贵稀有、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含)-99年的乔灌木(包括木本花卉)。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建设应注重保护现状树木,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严格审批、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涉及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应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对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必要性进行专项论证。
第六条城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树木保护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河南林技术规程

河南林技术规程摘要:1.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概述2.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3.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实施与影响正文:河南林业技术规程是我国河南省为推动林业发展,提高林业生产效率,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项技术规程。
一、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概述河南林业技术规程是在充分考虑河南省的林业资源特点、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林业科技先进成果,经过专家多次论证,制定出的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林业技术规程。
它旨在规范和指导河南省的林业生产和管理,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河南林业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林业资源调查与评价:包括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评价等内容,旨在全面了解河南省的林业资源状况,为林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造林技术:包括造林树种选择、造林密度、造林方式等,旨在提高造林质量,促进森林生长。
3.森林经营技术:包括森林抚育、森林主伐、森林更新等,旨在提高森林生产力,优化森林结构。
4.森林保护技术:包括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等,旨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5.林业科技推广:包括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旨在推动林业科技进步,提高林业发展水平。
三、河南林业技术规程的实施与影响河南林业技术规程自实施以来,对河南省的林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提高了林业生产效率:通过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森林的生长速度和质量,缩短了林业生产周期,提高了林业经济效益。
2.保护了生态环境: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技术,优化森林结构,提高了森林的抗病虫害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保护了生态环境。
3.提高了林业科技水平:通过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林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了林业科技水平,推动了林业的发展。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要求,结合河南实际,我局制定了《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29日河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是《森林法》对违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行为或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需要恢复的要求。
树木补种,是《森林法》对因盗伐、滥伐、毁林、森林火灾需要补种树木的要求。
为严格执行《森林法》有关规定,规范我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和《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为履行的行为。
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标准(一)恢复原则1.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及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应不低于原有林地面积和质量,原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可持续性恢复后的土壤质量与土地生产力水平应不低于原林地地类的平均生产力水平,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10年)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1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01年1月13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1月14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林权管理第三章森林经营管理第四章森林保护第五章植树造林第六章森林采伐第七章木材流通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林业工作。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林业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森林资源的消长应当作为考核每届政府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四条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林权管理第五条森林、林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权属:(一)国有林场、农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所属的森林、林木归国家所有。
依法归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除外。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和《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年度作业设计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08.11.19【实施日期】2008.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和《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年度作业设计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林业局,厅有关处室、单位:为指导和规范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县级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现把修订后的《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年度作业设计审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林业厅植树造林处。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河南省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作业设计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县级作业设计和设计文本的编制,统一设计程序,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参照国家林业局《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结合我省生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中的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和省级林业产业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年度作业设计。
第三条总体要求一、作业设计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人员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编制,按乡(镇、场)、行政村(林班)设计到小班(地块)。
二、县级作业设计要服从整体布局,以本县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经批复的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或计划任务)为基础。
三、作业设计必须对工程的质量标准、技术要点、施工组织、施工时间、组织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四、作业设计要便于施工单位操作。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年修订)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林造[2012]308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的通知(豫林造〔2012〕30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为科学指导全省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质量,确保森林抚育经营成效,省林业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2〕191号),对《河南省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豫林造〔2011〕246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保证森林抚育质量和成效最为重要的管理环节。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的管理,着力提高作业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做到现场调查、现场设计、严格审批,不断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质量,为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河南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保障森林抚育成效,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抚育作业应当严格遵照森林抚育作业设计(以下简称作业设计)实施。
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执行本规定,其它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四条编制作业设计应当遵循下列技术标准,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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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技术规程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河南林技术规程简介
2.河南林技术规程的内容
3.河南林技术规程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河南林技术规程是指在河南省境内进行林业生产和管理过程中,遵循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它是根据我国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发展规划,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经过科学研究和实践总结而形成的。
河南林技术规程旨在规范林业生产活动,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河南林技术规程的内容涵盖了林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林木种苗生产、造林、森林抚育、森林保护、森林采伐、林产品加工等。
具体来说,林木种苗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林木种质资源保存、良种选育、种子生产和质量检验等内容;造林技术规程主要包括造林地选择、树种选择、造林密度、造林方法等;森林抚育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抚育间隔期、抚育方式、抚育强度等;森林保护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森林采伐技术规程主要包括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伐后更新等;林产品加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林产品加工工艺、产品质量标准等。
河南林技术规程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林业生产活动,保证林木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二是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林业产业升级和发展;三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四是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总之,河南林技术规程是河南省林业生产和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于推动林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