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治理打击侵害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治理打击侵害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7.12.12•【字号】•【施行日期】200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治理打击侵害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市林业(农林)局: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猎捕、毒杀、经营野生鸟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切实保护好我省的野生动物资源,经研究,决定从12月13日至12月31日在沿黄的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7市组织开展治理打击侵害野生鸟类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由弋振立副厅长任组长的打击侵害野生鸟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
各有关省辖市林业(农林)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二、各地要组织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管理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沿黄两岸的滩地、湿地、餐饮业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收缴非法猎捕、猎杀鸟类的网具、土枪土炮、夹子等。
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名义发布保护野生鸟类、严打违法犯罪的公告,在沿黄区域内的村镇、主要交通路口广泛张贴,并通过新闻媒体播报,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
四、各地要组织群众和专门力量围绕野生鸟类栖息地、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巡防,堵塞乱捕乱猎野生鸟类的源头。
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犯罪线索的群众要给予奖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
五、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邀请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的战果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各省辖市每两日(双号下午17时前)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行动情况。
联系电话:*************,65881613传真:*************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3.08•【文号】林护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最近,陕西侦破秦岭地区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秦岭地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严防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恶劣事件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切实维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建立的良好国际形象和声誉。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8•【文号】林护发[2012]289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2〕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近一段时期以来,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在部分地区违法行为之严重、手段之恶劣令人震惊,给野生动物种群、生态平衡造成极大危害,与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相违背,同时也暴露出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力等问题,致使不法分子有恃无恐、日益猖獗。
针对这些情况,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势头,现就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保护执法责任制。
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保护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力量对所辖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部署执法队伍,切实保障野外巡护、市场巡查工作的实施,消除保护盲区。
二是对所辖各个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确定责任人及负责领导,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野外巡护、市场巡查不到位、不到岗导致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现象严重的责任人及负责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充实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建立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林办[201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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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林业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林办〔2010〕26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林业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河南省林业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为我省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厅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厅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在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以行政行为的结果为导向,总分100分,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办法。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如下:(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情况(20分)要求:1.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并得到贯彻执行。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公布规范性文件之前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8分);2.规范性文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按时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6分);3.及时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6分)。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紧急通知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全面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紧急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针对近一段时期少数区域仍存在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等现象,为切实有效阻断象牙非法贸易链条,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7〕7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全面检查清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和清理活动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象牙加工单位和销售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严格核实其象牙及制品来源、加工销售情况,对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加工销售行为或储存有不明来源象牙原料的,一律停止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主动会同工商机关对所辖区域内的文物商店、古玩市场、小商品集散地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清除违规摆放、陈列象牙及制品和发布广告信息等现象;还要加强与网信部门的沟通、协调,关闭网络交易象牙制品和发布交易信息的渠道和平台,净化网络空间。
在上述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形的,须及时依法移交公安等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坚决依法惩处违法犯罪人员,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势头。
二、广泛收集信息和线索,协助追查非法加工销售窝点和犯罪集团在开展检查清理活动过程中,各地林业局要密切关注违法犯罪活动动向,通过加强与相关民间团体、从业机构人员交流和设立举报渠道等方式,广泛收集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等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等执法机关,协助其追查非法加工销售窝点和犯罪团伙;还要对执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查获物检测鉴定、价值评估等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确保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惩处。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0.12.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0.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60号)要求,省林业厅对省林业厅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询问有关林业政策的复函》(豫林政函〔87〕6号)等14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林木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林业生产责任制合同公证等项工作的联合通知》(〔83〕豫林政字1号、〔82〕豫司字2号)等3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河南省木竹运输管理暂行规定》(豫森字〔81〕6号)等9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四、省林业厅于198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宣布失效。
确需继续执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河南省林业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
1.河南省林业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河南省林业厅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附件2:。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林办[2010]223号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林办[2010]2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4609db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0e.png)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林办〔2010〕223号)各省辖市林业(农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省委、省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豫政办〔2008〕85号、豫政办〔2008〕92号和豫办〔2010〕21号文件,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林业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及早发现、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应对、有效化解风险,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林业突发事件早一分钟发现、早一分钟报告、早一分钟处置,林区群众和森林资源就会少一份损失,多一份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增强做好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突发信息报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林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严格工作要求(一)信息报告范围。
凡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野生动物疫病疫情、重大林业生态安全事故、重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林业紧急情况,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林业突发事件的信息,均要及时向省林业厅报送。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1 / 1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豫林策[2012]31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11.26
【实施日期】2012.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林策〔2012〕3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局: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巩固林业生态省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构建良好生态屏障,现就森林资源执法管理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以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的需要,不仅能够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林业主管部门内部存在的多头执法问题,而且能够全面提升林业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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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有关问
题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2.11.30
•【字号】豫林保[2012]318号
•【施行日期】2012.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有关问题的紧
急通知
(豫林保〔2012〕3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林业(农林)局:
近段时间,部分省份相继发生了盗猎候鸟、猕猴等恶性案件,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连续播放有关各地非法盗猎、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的专题报道,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目前,正值候鸟迁栖季节,也是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高发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坚决遏制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的势头。
为此,经省林业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领导小组”,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有富任组长,王德启副厅长、侯怀堂副厅长、王学
会副巡视员任副组长。
厅保护处、森林公安局、厅法规处、宣传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王学会副巡视员任办公室主任,保护处卓卫华处长、省森林公安局刘宗仁副局长任副主任。
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近期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打击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精心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行动,确保实效。
一是全面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
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场所,尤其是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对野生动物野外集中分布区的巡查巡护。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力量,强化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主要活动区域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及早发现并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交通、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运输流通环节的打击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督查督导。
近期,省厅将派督导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督导,要求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尽快组织检查组,赴所辖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了解各地存在的非法活动情况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五是强化责任。
省厅决定,凡发生破坏野生动物大案、要案的,一律取消全省
性评选活动参评资格。
对因保护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十分严重、大案要案屡禁不止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注重宣传,营造声势。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过程中,一方面要从不同角度宣传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法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三是积极宣传林业主管部门执法取得的成果,彰显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在全社会形成关爱野生动物,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