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句经典总结,速记刑法罪数问题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17、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身亡,不成立强奸致人死亡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28、假象防卫影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险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39、奸淫幼女、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40、盗窃、强奸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海选也一样)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式可能构成其他罪45、认定无、限制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枪支,成立盗窃罪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73、甲强奸、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74、甲13乙18共同轮奸妇女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76、甲乙雇船分别走私毒品与淫秽物品,不成立共同犯罪,但可成立对方犯罪的帮助犯77、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追究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78、除了持续犯,犯罪既遂后不可能有承继的共犯79、承继的共犯中,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先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80、甲18,唆使15岁的乙盗窃,甲不是间接正犯,而是教唆犯81、间接正犯中的7种利用: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利用者对被利用者进行强制,使之实施犯罪活动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利用被害人的行为82、间接正犯也要求特定身份,间接正犯事间接实行犯83、甲冒充警察称取证让邮政工作人员乙开拆若干信件,甲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84、教唆未遂不可罚,但未遂的教唆具有可罚行85、教唆他人犯罪,他人没有实施犯罪的,教唆者不成立犯罪他人实施预备行为,如需处罚预备犯,对教唆犯可以从减免他人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减86、帮助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如帮助者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但他人未着手犯罪的帮助者不能力犯罪87、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犯88、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为“煽动”,不成立教唆89、在被教唆者已产生犯罪决意时,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90、在甲有犯A罪的决意时,乙教唆甲实施B罪,乙成立B罪的教唆犯91、甲打算将来实施犯罪,乙教唆甲现在就实行,乙成立教唆犯92、甲具有实施某罪的决意,乙唆使甲实施加重犯罪的,如果此加重构成要件行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时,成立教唆犯,如果非独立的犯罪,乙不成立教唆犯93、甲打算盗窃普通财物,乙唆使甲盗窃金融机构的,乙不成立教唆犯94、唆使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95、甲唆使孕妇分娩后杀死婴儿的,当妇女开始实施杀婴行为时,甲成立教唆犯96、教唆故意包括直接和间接97、如能肯定教唆者不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被教唆的人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则不认定为犯罪98、甲教唆乙抢劫,乙盗窃,甲成立盗窃罪99、甲教唆乙盗窃,乙抢劫,甲成立盗窃罪100、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被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101、帮助犯不适用因果关系理论102、特殊身份犯仅对正犯而言,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而言,不需要特殊身份103、组织、领导犯罪提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104、犯罪集团成员在实施首要分子策划、只会的某种基本犯罪时造成加重结果的,首要分子应对结果加重犯承担责任105、只要出借枪支的人知道枪支将被用于犯罪,就构成共犯106、杀人后临时起意拿走身上钱的,成立盗窃罪107、甲盗乙8000元,对乙说,给我2千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和敲诈勒索如甲对乙说,你让我得2千,我还你6千,甲成立盗窃罪,数额8千108、长期虐待中最后一次的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数罪并罚109、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的,并罚110、收买被拐卖妇女后,有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奸的,并罚111、暴力、威胁抗拒缉私,并罚11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的,并罚11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并罚11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并罚;但走私毒品有此行为直接按走私毒品的加重情形处理115、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构成犯罪而进行保险诈骗的,并罚116、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之中或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的,并罚117、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将车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罪并罚118、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并罚119、管制期限3个月以下,并罚不超3年,羁押1日抵2日,同工同酬120、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以下,并罚不超1年,羁押1日抵1日,酌量发报酬121、管制、拘役、有期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22、死缓和缓刑的执行期间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的,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不是减刑裁定之日。
刑法罪名 快速记忆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1)这是我在网上发现的帖子,估计一星期就能把刑法罪名掌握,今天先转载(1)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直接故意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直接故意,主体包括外国人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故意,行为犯①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③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直接故意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的,从重处罚。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直接故意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故意,余同上划线处103,104,105各条中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从重处罚。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直接故意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直接故意中国公民投靠敌方营垒或被敌人捕获、俘虏后投降敌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情节严重或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加重处罚;投敌叛变后又提供情报或参加间谍组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只成立一罪,不能认定为牵连犯。
第109条……………………………叛逃罪故意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掌握秘密的从重,不论是否出卖或泄漏;又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任务的,数罪并罚。
第110条……………………………间谍罪直接故意①参加间谍组织;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③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
被诱骗参加但未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从事一般勤杂事务不知组织性质的;不为罪。
刑法基础知识速记

刑法基础知识速记
以下是一些刑法基础知识的速记口诀:
1. 刑法的基本原则:定面食。
定代表法定一罪刑法定原则,面代表面前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食代表适应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 刑法的效力范围:地保捕人。
地代表属地原则,保代表保护原则,捕代表普遍管辖原则,人代表属人原则。
3. 财产刑顺序:费损债,罚没财。
4. 剥夺政治权利:无死国,应剥夺。
5. 累犯:成故有期5年内,特别累犯国恐黑,缓刑假释不可用,未成年人不在内。
6. 自首和立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特别自首在服刑。
协助抓捕,检举揭发,重大立功无期刑。
自首及本罪,立功所有罪。
7. 缓刑:应当缓刑:判18,年纪大,怀孕拘役3年下;不得缓刑:累犯首,奸未年,不得缓刑食安全。
8. 假释:限制条件:有期原刑应过半,无期执行13年,最高院核不受限;禁止条件:累暴十,不假释,贪贿不认不假释;程序及考验期:中院建议组合议,有期剩时无期10;两者考验期:缓刑判决确定日,假释之日正当时。
以上速记口诀仅供参考,建议查阅专业书籍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刑法罪数分类口诀

刑法罪数分类口诀刑法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罪数分类是对犯罪行为进行细分和归类的一种方式。
为了便于记忆和理解,人们常常使用口诀来帮助记忆刑法罪数分类。
下面就介绍一个简单的刑法罪数分类口诀,并按照相关刑法格式进行论述。
一、滥用职权类:内部职务犯罪、徇私舞弊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人民利益侵害事大事。
滥用职权类是指以公务人员的身份,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侵害人民利益的罪行。
例如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
这类罪行严重损害了公正、公平和社会秩序。
二、侵犯财产类:盗窃犯罪、抢夺犯罪、诈骗犯罪,财产归我不归你。
侵犯财产类是指通过盗窃、抢夺或者诈骗等手段,为了获取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不当利益的罪行。
这类罪行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三、危害人身类:故意伤害犯罪、强奸犯罪、绑架犯罪,人身安全受威胁。
危害人身类是指以暴力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对他人进行身体伤害、侵犯人身权益的罪行。
例如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
这类罪行侵害了人的生命、身体和自由,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稳定。
四、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类:妨害公务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非法拘禁犯罪,理顺秩序是法治需要。
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类是指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干扰政府工作,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的罪行。
这类罪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妨碍了政府正常运转和人民生活的安宁。
五、危害公共安全类:危险驾驶犯罪、爆炸犯罪、恐怖犯罪,公共安全警钟鸣。
危害公共安全类是指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罪行。
例如危险驾驶、爆炸、恐怖活动等。
这类罪行危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六、危害国家安全类: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间谍罪,国家安全担忧情。
危害国家安全类是指威胁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者为外国提供情报等行为的罪行。
这类罪行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威胁国家的独立、统一和安全稳定。
七、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走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市场秩序保护严。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年刑法-宝藏口诀记忆1事实认知错误的处理能定既遂定既遂,否则过失加遂2违法阻却事由防卫避险和承诺,违法阻却没做错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知道不法正发生,只能防卫侵害人,超出重大限度重大4自杀问题你买毒药我来吃,帮助自杀本无事。
灌我毒药要坐牢,我方承诺并无效。
亲子夫妻需要救,否则不作为伺候。
5责任阻却事由精神病人小孩砸,责任阻却扔违法。
6期待可能性的常见情形流落异乡没饭恰,只能重婚二次嫁。
为保性命把人杀,偷完东西卖或砸。
7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突发恶疾丧能力,一次过失后故意。
8特点因果流程诈骗要既遂,对方认错主动给,敲诈要既遂,对方恐惧魂魄飞,抢劫要既遂,压制反抗不敢追9共同犯罪的原则与例外脱离切断双因果,之后结果不归我。
实行过限想不到,超出部分我不要。
中途加入是继承,罪名相同责任异。
片面就像单相思,对方知道我不知10法条竞合的罪名认定主观客观都符合,特别罪名不用说。
主观客观站两队,包容评价定轻罪。
11转化犯逼供取证打囚犯,聚众斗殴多人干。
致人死亡转杀人,人多定罪要区分。
12常见加重情节绑架吸杀伤,拐卖吸强强,运人和运毒,敢把公务妨。
13中国刑种管制本质家里蹲,限制结社和言论。
拘役最高半年期,酌情给钱一抵一。
不死孕妇未成年,老人免死附条件。
死缓放在死刑里,两年考验变无期。
14社区矫正的适用管制缓刑假监外,禁止令占前两块。
15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分两步,自动投案和供述。
特别自首已被抓,未知罪行属其他。
立功说他人罪行,代劳职务都不行。
16限制加重数罪并罚,不要相加,上限取和,下限取大。
17数罪并罚新罪减后并,漏罪并后减,遇缓刑假释,减去狱中年。
18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缓刑只能轻罪有,排除累犯集团首。
减刑最多减一半,无期有期拘役管。
假释适用有和无,累犯10年被排除。
19罪状简单一眼见,叙明碎碎念,引证看刑法,空白看其他。
20虚构他人绑架的事实取得财务的假绑架,真敲诈,诈骗一起罚。
21转化抢劫的条件前置罪名盗诈抢,抗拒抓捕或窝赃,暴力威胁很嚣张。
刑法口诀

第一章刑法论记忆口诀1、刑法的基本原则【记忆口诀】定面食定:法定——罪刑法定原则面:面前——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食: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刑法解释的分类【记忆口诀】李斯学[论文]李:立——立法解释斯:司——司法解释学:学理——学理解释3、刑法的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的几种原则【记忆口诀】地保捕人地:属地——属地原则保:保护——保护原则捕:普——普遍管辖原则人:属人——属人原则2)我国刑法关于属地原则的规定【记忆口诀】岭外人特笨岭: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国境以内全部区域;船舶航空器外:域外——域外适用的问题:《刑法》第10条人:认——认定:《刑法》第6条特:特别规定: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法》第11条)2)民族自治地方(《刑法》第90条)3)港、澳、台地区。
《刑法》在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笨:本——对本法的理解:既指狭义的刑法典又指广义刑法第二章犯罪论记忆口诀1、犯罪构成的分类【记忆口诀】急修标牌急:基——基本的犯罪构成修:修正——修正的犯罪构成标:标准——标准的犯罪构成牌:派——派生的犯罪构成2、不作为危害行为特定义务来源【记忆口诀】职业鲜明职业:职务、业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鲜:先——自己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明: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几种主要的纯正不作为犯罪【记忆口诀】巨偷拒弃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偷:偷税罪拒: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弃:遗弃罪4、常考纯正自然人犯总结纯正的自然人犯很多,如盗窃、抢劫、诈骗等,这里总结的是容易被误认为单位犯的纯正的自然人犯【记忆口诀】贷信抗,券责劳,教消强解析——贷款诈骗(刑法第193条)抗税(刑法第202条)信用卡诈骗(刑法第196条)有价证券诈骗(刑法第197条)重大责任事故(刑法第134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法第135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刑法第138条)消防责任事故(刑法第139条)强迫职工劳动罪(刑法第244条)(前三个是重点,属于黄金考点)5、纯正单位犯总结【记忆口诀】枪工汇报信、藏血货、私分受行解析——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汇:逃汇罪(刑法第190条)报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刑法第161条)藏: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货: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私: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分: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二款)受: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行: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注意:按张明楷老师观点,妨害清算罪是不纯正的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纯正的自然人犯6、单位犯罪构成要件【记忆口诀】业主明目[张胆]业:业务或工作——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主: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明:明文禁止——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行为目:目的——目的是为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7、正当防卫构成要件【记忆口诀】其实象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象:对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县: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官: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8、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记忆口诀】不过当正合鄙意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鄙: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9、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记忆口诀】杀人帮凶强抢人身杀人:杀人帮:绑——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10、防卫过当归责考虑因素【记忆口诀】醉犬瞠目醉:罪过——罪过形式犬:权益——权益性质瞠:程——程度——过当程度目:目的——防卫目的11、紧急避险成立要件【记忆口诀】其实像特县县官其:起——起因条件: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时:时间——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象:对象——对象条件: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特别例外限制: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县:限——限制条件:只能出于迫不得已县:限——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官:观——主观条件:行为人有正当的避险意图1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记忆口诀】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1)相同点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不同点愿: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先: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兑: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现: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然13、相对责任时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八大类犯罪【记忆口诀】火炝煎包,姑姑投毒火:放火罪炝:抢——抢劫罪煎:奸——强奸罪包:爆——爆炸罪姑:故——故意杀人罪姑: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投:投毒罪毒:毒品——贩卖毒品罪14、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总结【记忆口诀】只能8罪名,含8只按8,后抢严重定杀伤,注意准抢和聚首,停止形态都要罚1.一般规则:“只能8罪名”:即只对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杀伤奸抢卖火爆投”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杀伤奸抢卖火爆投”,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罪数问题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罪数问题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罪数问题罪数问题一、貌似数罪,实质是一罪(一)继续犯(持续犯):既遂后行为和非法状态持续一段时间。
如:非法拘禁罪、遗弃罪、重婚罪、绑架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后来参加的人成立共犯,是承继共犯。
▲A 知道B 绑架C,A 按B 的指示到C 的亲属处取钱。
A 定绑架罪共犯。
(二)想象竞合犯:一行为数罪名。
数罪名之间不存在包容和交叉关系。
择一重罪处罚。
1、A 欲杀死站上在人群中的B,A 驾车撞向B,导致包括B 在内的20 人死亡: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竞合,依后者定罪量刑。
2、A 盗油,在油管上打孔,盗窃了5000 元的油: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竞合,定118 条规定的破坏易燃设备罪。
择一重罪处罚时,一般情况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较重。
(三)结果加重犯:实施一个基本犯罪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罪行为所不包含的严重后果,继而加重法定刑的犯罪。
二、法定的一罪(了解)(一)结合犯:A+B=AB 罪(二)集合犯:惯犯三、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多次实施同样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行为。
如连续偷税的行为、多次实施走私犯罪等不实行数罪并罚,按一罪处理;若是数额犯的,累计数额计算。
多抢劫的,是抢劫的连续犯(263 条),定一次抢劫。
(二)吸收犯:两个行为之间有轻重关系,重罪吸收轻罪,定重罪一罪处罚。
1、(171 条)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2、购买假币又使用的,定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3、出售假币又使用的,数罪并罚。
(三)牵连犯:两个行为之间有手段和目的关系的,是牵连犯。
为了A 罪而犯B 罪就是牵连犯。
如,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即如此。
刑法罪名快速记忆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第103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8条投敌叛变罪第109条叛逃罪第110条间谍罪第112条资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6条、第119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8条、第119条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9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第124条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8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二节走私罪第151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4条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第171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第173条变造货币罪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第178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1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第186条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7条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第188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第189条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90条逃汇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第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177条)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177条)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177条)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条偷税罪第202条抗税罪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6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9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6条假冒专利罪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2条虚假广告罪第223条串通投标罪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第227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第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30条逃避商检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236条强奸罪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39条绑架罪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第246条侮辱罪第247条刑讯逼供罪第248条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第250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3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255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第256条破坏选举罪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8条重婚罪第259条破坏军婚罪第260条虐待罪第261条遗弃罪第262条拐骗儿童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263条抢劫罪第264条盗窃罪第266条诈骗罪第267条抢夺罪第268条聚众哄抢罪第270条侵占罪第271条职务侵占罪第272条挪用资金罪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277条妨害公务罪第278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279条招摇撞骗罪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第281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第282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第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291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第296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8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罪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301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第303条赌博罪第304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305条伪证罪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7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第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254条)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第310条窝藏、包庇罪第311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第312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4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第316条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第317条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19条骗取出境证件罪第320号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第323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324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第325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6条倒卖文物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28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第329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0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331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第332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第333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第334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第336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337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第339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3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第345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50条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罪第358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60条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第九节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第365条组织淫秽表演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69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70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1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74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第375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280条)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第377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第378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第379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382条贪污罪(271条)第384条挪用公款罪(272条)第385条受贿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89条行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介绍贿赂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第九章渎职罪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第400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1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1条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第413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5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6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8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9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21条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2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3条投降罪第424条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5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6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第428条违令作战消极罪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第430条军人叛逃罪第431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2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第433条战时造谣惑众罪第434条战时自伤罪第435条逃离部队罪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第437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8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9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第442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3条虐待部属罪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第446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7条私放俘虏罪第448条虐待俘虏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背叛国家罪直接故意第103条分裂国家罪直接故意,主体包括外国人煽动分裂国家罪故意,行为犯①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③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刑法总则口诀式记忆法
有期自由要减刑,实执刑期过一半。
无期徒刑要减刑,实执刑期大十三。
实际执行判确日,减后有期减日算。
23、假释:判处有期和无期,确有悔改不再危。
有期徒刑要假释,实执刑期过一半。
无期徒刑要假释,实执刑期大十三。
列外核准最高法,可以不受其限制。
有期剩余为考验,无期考验要10年。
假释期满考研完,原判刑罚执完毕。
确无再犯与不良,成功通过原不执。
不满十八加怀孕,七五老翁必当缓。
犯罪集团首分子,外加累犯不能缓。
缓刑期:拘役 —— 原判刑期≤考验期≤1年(不少于2个月)
有期 ——原判刑期≤考验期≤5年(不少于1年)
缓刑考验的失败后的处理:
考验期内有违规,外加漏罪要撤销数罪并罚
考验期内犯新罪,何时发现都要撤
22、减刑:管制拘役和有无,死缓减刑为广义,附加没有减刑制。
15、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管制夺政要同期;
拘役有期1至5,执行完毕始起算,执行之中亦夺政;
无期死刑夺终身,判执之日始剥夺;
无期死缓减有期,3至10年执完算。
执行期间被假释,夺政要从假日算。
16、累犯的构成:两罪故意,有期以上,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
有期之下过失十八不一般,国安恐怖涉黑组织特别累。
17、立功:检举揭发提线索,协助抓捕(含同案犯)阻犯罪。
失败假释要撤销,撤销规则同缓刑。
不得假释:烧杀淫掠绑组爆投,判10年以上加累犯。
24、刑罚消灭:
超时赦免亲未告,亲告撤回罪犯死பைடு நூலகம்+ 其它
特赦免罚不免罪,决定只能全人常,发令得请国主席。
追诉时效法最高,不满五年经五年,
不满十年经十年,十年以上十五年,
罪数形态干货背诵版40条
罪数形态干货背诵版40条1定了罪名的个数和受侵害法益的个数,具体言之:(1罪;(2(3)实施数个相同的行为的,只能认定为一罪。
这里要提示一点:刑法中的“数”,指的是2以上,但多次、多人、聚众、集团都指的是32但容易被当成数罪处理。
例如想象竞合犯,由于其触犯了数个罪名,容易被误认为是数罪。
3,其本来是数罪,但最终只按一罪来处理。
当然,牵连犯在很多时候会实行数罪并罚。
4式骗取了超过已缴纳的税款数额的行为,此时,应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补充一点:行为人只有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才能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
纳税人缴纳税款5定,也不得认定为结果加重犯。
而且,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态度基本上是过失,但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则可以是故意。
亦即,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伤害或杀害被害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伤害或者杀害被害人的,应认定为6自由罪。
换言之,上述两个罪的被害人如果自杀,应评价为犯罪人“虐待致人死亡”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导致,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这里并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只是加重处罚情节,理由同样在于没有法定性,即没有被刑法第267条明文规定1。
7(1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3(1)绑架得手后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2)绑架得手后的过失致人重伤罪;(3)绑架得手后的过失致人死择一重罪论处。
对于能包容的前两个罪名,最终定绑架罪一罪,而且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不能包容的后三个罪名,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8。
因此,强奸、抢劫等犯罪之后灭口的,一律实行数罪并罚。
9(1)非法拘禁罪;(2)强奸罪;(3)强迫卖1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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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句经典总结,速记刑法罪数问题
刑法58个重点罪数总结
1.故意伤害致死(一罪,结果加重犯)
2.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死亡(一罪,结果加重犯)
3.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一罪,结果加重犯)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一罪,结果加重犯)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一罪,结果加重犯)
6.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的(一罪,结果加重犯)
7.虐待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一罪,结果加重犯)
8. 遗弃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成立遗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
9.纳税人缴纳一般税款后,采用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所缴税款,貌似骗取出口退税,实为逃税,定逃税罪。
如果骗取的税款超过所缴纳税款,超过部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10.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属于法条竞合,适用特殊法。
11.为了诈骗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具有类型化特征,属于牵连犯。
而为了杀人去抢劫他人的菜刀,不具有类型化特征,不是牵连犯。
12.甲盗窃枪支后非法持有,非法持有行为被盗窃行为吸收,只定盗窃枪支罪。
13.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4.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5.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6.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7.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8.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罪(拟制的一罪)
19.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论处(拟制的一罪)
20.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此时收买的主观目的不是为了出卖),依照本法第2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拟制的一罪)
2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劫罪,拟制的一罪)
22.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致人死亡或者具有致人死亡危险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3.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等罪的犯罪构成,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犯。
24.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只成立拐卖妇女罪,适用加重法定刑。
25.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并罚
26.收买被拐卖妇女,然后强奸的→数罪并罚
2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被害人的→数罪并罚
28.犯绑架罪,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成立绑架罪
29.犯绑架罪,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结合犯→成立绑架罪
30.犯绑架罪,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轻伤的→数罪并罚
31.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绑架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32.绑架他人后→实施强奸、抢劫、侮辱、猥亵、盗窃等行为→数罪并罚
33.在绑架过程中,因被绑架人的监护人、保护人或者其他在场人反抗等原因,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故意杀害、伤害上述人员的→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并罚
34.重点罪数之精华总结
35.先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然后又强迫劳动,就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
36.非法雇用童工,造车事故,又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数罪并罚。
37.【司法解释】先强奸或伤害,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使用暴力或胁迫劫取财物,构成强奸罪(或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临时起意拿走财物,构成强奸罪(或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38.抢劫财物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他人的,成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39.由于其他原因故意实施杀人行为致人死亡,然后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进而取得财物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侵占罪(或盗窃罪),实行并罚。
40.采用放火的方式杀害特定之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只成立故意杀人罪;采用放火的方式杀害特定之人,如果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41.行为人明知他人使用枪支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而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的,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与相应的共同犯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42.第149条第1款:“生产、销售八个具体罪名的产品,不构成该罪的,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43.第149条第2款:“如果行为同时构成八个具体罪名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处罚较重的罪论处。
”这属于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
44.走私犯罪或者持有型犯罪中,走私或持有的对象为多个的,分别按照不同的走私犯罪、持有型犯罪进行数罪并罚
45.假币类犯罪罪数总结:
46.行为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7.重点总结:
48.重点总结:
49.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较大、巨大或者特别巨大财物的,则是本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诈骗罪)论处。
50.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实施了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例如,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实施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的,应认定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51.行为人成立虚假诉讼罪的同时又构成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52.盗窃珍贵文物后出售的,成立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数罪并罚。
5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重点总结:
54. 重点总结:
55.行为人盗窃财物的同时盗窃了毒品后,又将该毒品贩卖的,应当以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
56.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57.实施组织卖淫或者强迫卖淫犯罪行为,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58.引诱幼女卖淫,同时又容留、介绍其卖淫的,应分别认定为引诱幼女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文/整理自刑法孙自立老师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