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海运有限公司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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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规程

固定式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规程

固定式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规程1. 总则1.1 二氧化碳必须在船长发出指令后才能实施释放,严禁擅自打开相关设备。

1.2 本船CO2气瓶总数为245瓶,灭火系统分为机舱灭火系统和货舱灭火系统,机舱和货舱CO2 释放可在CO2站和消防控制站内操作。

1.3 确认火灾熄灭后,启动通风系统,含氧量达到21%时才允许船员不必带呼吸器进入灭火区域。

2. 机舱CO2灭火系统操作程序:66瓶2.1 当机舱发生火灾,确认无法用手提灭火器扑灭时:2.2 在消防控制站室内,取出钥匙打开机舱CO2灭火系统遥控释放箱的箱门,CO2灭火系统警报在机舱内响起,所有机舱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手动关闭燃油速闭阀(详见速闭阀操作规程),应急关闭机舱油泵,切断油路。

2.3 所有人员撤离机舱。

2.4 关闭所有通往机舱的开口和通风口。

2.5 拉下CO2释放箱内的两个球阀的手柄。

2.6 逆时针打开释放箱内任何一只控制瓶的阀。

2.7 派员进入CO2站室,检查CO2气瓶和主阀是否打开。

如果没有打开,使用手动操作手柄进行手动操作。

2.8 当从释放箱操作失败时,进行以下应急手动操作2.9 手动打开通往机舱的主阀。

2.10 用手柄打开增压阀。

2.11 用手柄打开一或两瓶CO2气瓶,剩余的CO2气瓶将会自动打开。

3. 当分油机间发生火灾,确认无法用手提灭火器扑灭时:3.1 所有人员撤离分油机间3.2 关闭两扇防火门及通风口,取出钥匙打开分油机间CO2灭火系统遥控释放箱的箱门,CO2灭火系统警报在机舱内响起,所有机舱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手动关闭燃油速闭阀(详见速闭阀操作规程),应急关闭机舱油泵(应急按钮ES2),切断油路。

3.3 打开分油机门口的释放阀,此时CO2站室里的10瓶CO2释放到分油机间。

4. 货舱CO2灭火系统操作程序:176瓶4.1 通过驾驶室或CO2站室内的烟雾探测板,确认烟雾来自何舱。

4.2 关闭烟雾抽吸风机。

4.3 拉下失火货舱CO2灭火管路中的两只三通阀,CO2灭火系统报警响起,所有货舱风机自动停止工作。

CO2又出大事故了,警惕警惕!!船舶CO2灭火系统简介及操作说明

CO2又出大事故了,警惕警惕!!船舶CO2灭火系统简介及操作说明

CO2又出大事故了,警惕警惕!!船舶CO2灭火系统简介及操作说明近期某船舶在检查船舶大型二氧化碳系统时,由于三副操作失误致使二氧化碳意外释放至机舱导致人身伤亡事故。

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请注意以下几点:1、各轮对所有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

2、船长立即组织全体船员对二氧化碳系统的释放进行细致的培训,指导船员熟悉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主管人员在测试二氧化碳系统,必须征得船长许可。

4、CO2释放报警:应设有施放灭火剂的视觉和听觉的自动报警装置。

听觉报警应位于在所有机器工作的状态下在整个被保护处所内都能听见的位置,且应通过调节声压或声调使该报警与其他听觉报警区分开来。

释放预报警应自动开启,如通过打开释放舱室的门启动。

5、为实现施放前自动声响报警,常见的是将行程开关设置下列位置:施放阀、遥控箱门、瓶头阀拉索盒,通过开启上述装置,直接触发行程开关,实现自动报警功能。

检查时可开启报警装置,查看其在相应保护处所内是否自动发出报警声响。

若采用人工按钮或类似于火警报警开关等方式开启的报警装置,则不符合规则要求。

6、报警释放时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在灭火剂施放前一段适当的时间发出报警。

报警延时时间的长短控制并没有明确,应以所有人员撤离该处所必需的时间为准,但不得少于20秒,何时施放,最后应由船长做出指令。

常见的延时控制装置,有下列种类:启动瓶定时螺栓、延时气缸、延时定时器或延时电磁阀等。

报警声应响亮并区别于其它报警声响,并同时用红色警灯指示。

特别提醒:近期事故频发,各轮船长及船员应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于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船舶临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体系文件的要求,报备船舶船长审批,船舶部门长及船长必须亲临作业现场,指挥操作,避免违规作业,造成事故。

另各轮船长及驾驶员航行值班必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不得有任何戒备上的疏忽,时刻牢记人命关天,时刻牢记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切实实做好船舶航行安全工作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消防设备及系统操作须知

XX海运有限公司船舶消防设备及系统操作须知

1 目的本文件对船舶消防设备及系统的操作作出规定,旨在使船员正确的操作消防设备及系统,保证船舶一旦发生火灾,船员可迅速有效使用。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参照文件3.1 SOLAS公约第II—2章E部分第14条;3.2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JT/T440/2001)。

3.3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

4 船舶消防设备及系统的操作须知船舶应由船长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在岗船员和新上船的船员进行操作培训和训练,确保船员掌握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变措施。

4.1 船舶消防系统5.1.1 水灭火系统6.1.1.1消防泵:* 独立消防泵船舶应有两台独立消防泵,如只有一台则应把通用泵、压载泵、舱底泵或其他相类似泵中的一台布置成向消防总管供水。

* 应急消防泵2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设置一台独立驱动的、固定式应急消防泵。

应急消防泵及应急贮油柜应独立于机舱之外。

4.1.1.2消火栓:* 消火栓的布置,应至少能将两股从消防水带和水枪喷射出来的水柱射至船上船员经常到达的任何场所,以及到达任何装货处所在空船时的任何部位,而其中一股水柱必须从单根消防水带中获得。

* 在消火栓附近装甲板货时,应注意不要妨碍消防水带的使用,平时消火栓应加盖,以免杂物进入引起堵塞。

4.1.1.3消防水带:* 水带长度至少为10m,但可以允许机器处所不超过15m,其他处所不超过20m,最大型宽超过30m的船舶的开敞甲板不超过25m。

* 每根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接头。

* 每根水带应与其必要的配件工具一起存放在消火栓附近的明显部位,以备随时取用。

* 超过1000总吨的货船,所需消防水带的数目,30m船长应设一根,备用一根,但总数不得少于5根,此数目不包括机炉舱所需的数目。

对于不超过1000总吨的货船,应备有不少于3根的消防水带。

* 消防水带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展开重卷,变换折痕,使用后应摊开吊高放尽余水晾干。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及操作方法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及操作方法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原理及操作方法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船舶灭火装置,其原理是利用二氧化碳的惰性特性和高浓度来扑灭火灾。

下面是其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的介绍:
1. 原理: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压缩气体贮存方式,将二氧化碳以液态或气态形式储存在压力容器中。

当发生火灾时,通过开启阀门,释放存储的二氧化碳,使其迅速充满被灭火区域,并达到高浓度,抑制火焰燃烧。

二氧化碳具有以下特点:
-惰性气体:二氧化碳不易与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不会导致火灾的继续蔓延。

-高浓度:在一定的时间内,释放的二氧化碳能够形成足够高的浓度,降低火焰燃烧所需的氧气浓度,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2. 操作方法: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气瓶、管道网络、喷嘴和控制装置。

操作方法如下:
-火灾报警:当检测到火灾时,系统会自动报警,或由船员手动触发。

-确认火灾区域:确定火灾发生的具体区域,并确保没有人员留在该区域内。

-操作控制装置:进入控制室或指定位置,将控制装置设定为手动模式。

-打开阀门:根据火灾区域的需要,逐个打开相应的阀门,释放二氧化碳。

-注意安全:在释放二氧化碳期间,确保船上其他人员已经疏散到安全区域,避免二氧化碳对人体造成伤害。

-监控灭火效果:等待一段时间,确保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灭火:如果需要停止灭火,关闭相应的阀门,停止二氧化碳的释放。

需要注意的是,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在进行操作之前,最好接受专业培训并了解具体的操作手册。

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背景介绍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是一种广泛应用于船舶火灾控制的装置。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2.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适用于所有船舶二氧化碳系统的施工工作,包括设计、安装、测试等环节。

3. 术语定义3.1 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指用于火灾控制的二氧化碳装置系统。

3.2 施工:指船舶二氧化碳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

3.3 施工人员:指从事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施工工作的人员。

4. 施工前准备4.1 施工前必须确认船舶二氧化碳系统设计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4.2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施工顺序、安全措施等内容,并由施工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4.3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使用二氧化碳装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4.4 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5.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措施5.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并限制非施工人员的进入。

5.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通道畅通。

5.3 各项施工任务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作业。

5.4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禁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操作设备。

5.5 施工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5.6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并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废弃物。

5.7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测试,并及时修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5.8 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文件归档,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记录。

6.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1 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火灾、泄漏、事故等紧急情况,施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2 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船舶二氧化碳释放操作流程

船舶二氧化碳释放操作流程

船舶二氧化碳释放操作流程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是船舶消防系统中的一种灭火剂,主要用于扑灭机舱、货舱、舱室等的火灾。

其释放操作需要遵循严格的流程和规定,确保安全有效。

二、准备工作1.检查二氧化碳系统的压力表和指示器,确保正常工作。

2.检查二氧化碳瓶的安全销和阀门,确保完好无损。

3.检查二氧化碳系统的报警装置和手动启动装置,确保正常工作。

4.确定释放二氧化碳的区域和范围,确保准确无误。

三、操作步骤1.启动二氧化碳系统手动启动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启动后,需要在控制台上操作开启系统。

2.释放二氧化碳开启系统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释放二氧化碳。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在释放二氧化碳前,需要广播警告,并确保人员撤离安全。

(2)在释放二氧化碳时,需要根据规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操作。

(3)在释放二氧化碳时,需要注意避免二氧化碳直接接触人体,以免对人体造成危害。

(4)在释放二氧化碳后,需要等待一定时间,确保灭火效果。

3.停止二氧化碳系统在灭火后,需要及时停止二氧化碳系统的工作。

操作方法为关闭控制台上的开关,或者按下停止按钮。

四、注意事项1.在操作前需要熟悉二氧化碳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2.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有效。

3.在二氧化碳释放前需要广播警告并确保人员撤离安全。

4.在二氧化碳释放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二氧化碳直接接触人体,以免对人体造成危害。

5.在二氧化碳释放后需要等待一定时间,确保灭火效果。

六、结束语船舶二氧化碳系统是一种重要的灭火手段,操作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流程和规定,确保安全有效。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船舶二氧化碳释放操作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船舶大型CO2灭火系统释放操作说明

船舶大型CO2灭火系统释放操作说明

大型C02灭火系统释放操作说明1.确认机舱(货舱)无人/鸣警报/2.立即关闭机舱有关的舱门,通风口(货舱舱盖及各道门)。

2.先打开通向需灭火舱室的C02管路分配阀门/带标签/和通向分配阀箱的总控阀。

4.机械启动:拉开所需钢瓶组的启动瓶(两瓶)拉索或拉索钮。

5.向机舱(货舱)施放前须先鸣警。

固定C02系统操作(机舱)1.关闭燃油阀门开关,并且中断增压器风机。

2.在C02控制站打开控制柜里的筏。

3.确认机舱无人。

4.立即关闭有关的舱门,通风口及任何与外界相同的空间。

5.移掉钢瓶按钮上的安全铅夹,并且用力按下(通过这种操作,松开选择的阀门,并且同时中断通风口的风扇,释放钢瓶中的C02气体)o大型CO2灭火系统的维护须知1、消防演习每月应对船员进行海上消防演习一次。

2、管路2.1管路不应有损坏及腐蚀,且必须支持良好。

2.2应用压缩空气或C02气体吹通管路中积累的灰尘,保持畅通、清洁,管路吹通检查应每二年进行。

3、注意事项3.1用带有压力的气体来吹通启运C02管路时应采取正当措施,否则会打开主分配阀,至使COz释放。

3.2不可用CO2来吹通管路。

3.3应利用吹通管路的机会来检查分配阀铭牌上指明作用的空间。

4、烟雾探测系统每年均须对每一货舱的烟雾探测系统进行烟雾试验,在每一个吸入点释放烟雾,检查警报执行情况。

5、CO2气瓶组5.1在进入C02室之前,应通知船上有关人员或修船主管人员。

5.2检查每一个CO2气瓶,证明它们的COz含量。

5.3每二年就对。

)2气瓶进行称重检查,如含量少于规定的应重新填充,CO2气瓶充灌或换新前,应做液压试脸,并重打钢印。

5.4检查气瓶是否有腐蚀迹象,如明显腐蚀时,应对瓶壁做测厚检查或液压试验,检瓶头阀或致动器是否损坏或磨损。

5.5检查主管和CO2启动管是否损坏,检查控制箱内的C02启动管路及C02释放设备。

6.6检查C02启动瓶是否含有要求数量的CO2o6、测试7.1做好对C02室内的总管和分配阀前的CO?供气管进行压力测试的准备,及对CO2释放设施进行操作试验的准备,并通知船方有关人员或修理主管人员,以及采取必要措施。

CO2固定灭火系统部件相关的操作要求

CO2固定灭火系统部件相关的操作要求

CO2固定灭火系统部件相关的操作要求5月25日下午,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金海翔”(该船于1994年7月在日本建造,总长224.98米,船宽32.2米,型深18.3米,总吨35884吨,总载重吨69121吨)在山东威海修船期间,船载消防系统发生二氧化碳泄露事件,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19人受伤住院。

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CO2固定灭火系统的使用不当一直是威胁船舶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因为船员操作不当导致二氧化碳气体泄漏的险情时有发生,实际安检中我们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具体案例见文末链接)。

此类事故的发生提醒我们,要充分关注该类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在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以下问题:1.公司和船舶未对船员开展相关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佳,不能确保关键船员熟悉设备的相关操作。

2.船上消防演习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可能出现演习作假等问题。

3.船员对消防设备的检查流于形式,未真正明白设备的工作原理。

......这一期我们将重点介绍国际航行船舶CO2固定灭火系统部件相关的操作要求。

一.预释放报警系统01.预释放报警01预释放报警1). 对于2002-07-01前建造的船舶,只要求自动声响警报。

2).对于2002-07-01后建造的船舶,要求听觉和视觉自动报警,同时与其他听觉报警区分开来。

3).对于普通货物处所及仅配有局部释放装置的小型处所( 如压缩机房、油漆间等) 不必配备这种报警。

区分CO2释放报警和其他报警注意:通常设计成当打开控制箱门时,触点松开,触发报警的同时会触发风油应急切断。

所以,检查测试报警时,应提前船员进行沟通。

02.延时装置02延时装置报警延时器有电延时和气瓶延时,如使用气瓶延时,应特别注意气瓶延时器经实效试验后就会失效。

延时装置和延时时间则应该在操作说明中注明,这样操作人员就能区分有意设置的延迟和系统故障。

两种延时装置:系统的释放装置中整合了自动延时,那么应该有一种方式来避开延时且设置成零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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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本文件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作出规定,旨在规范船员正确使用保养灭火器具。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船舶。

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须知
3.1 适用范围:设有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各船舶;
3.2 实施步骤(以航行中施放为准)
3.2.1 当火势较大、情况危急时启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船长任最高指挥者,大副为第一替代,轮机长为第二替代;
3.2.2 船舶货舱、机舱发生火警,最高指挥者应立即派三副和轮机长(大管轮为第一替代)二人,一人检查和准备,一人监督,或在紧急情况下由船长指派其他人员,但必须不少于二人,对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施放前检查和施放准备;
3.2.3 施放检查和施放准备的内容:确认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处于正常状况,认准施放的分路阀、总阀;
3.2.4 船长决定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后,应立即指派专人(通常是部门长)对欲施放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清点,确认船员已全部从该地区撤离;
3.2.5 施放前,失火区域必须密封,若密封不良,应采取临时封堵,临时封堵不良,则应考虑增加施放的二氧化碳数量;
3.2.6 船长指定施放实施者,施放者应按应急分工,并明确操作者和监督者;
3.2.7 船长接到欲施救区域确已无人,并已密封后,下达施放命令;
3.2.8 施放者的操作要求为准备第一,速度第二,在接到船长命令后,打开声、光报警器三分钟后施放,一人操作,一人监督,尤其注意开分路阀时,操作者要得到监督者同意再打开,施放者应携带榔头、板手和旋凿等,遇有不能正常打开释放的钢瓶,应设法强制释放;
3.2.9 施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后,火区密封何时开启由船长决定;
3.2.10 火区密封打开前,应探测或派员配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火区探查,确信不会复燃,才可撤消密封,改为通风,探查时应有二人协助进入火场,按“进入封闭场所的规定”,加强防护,进入火区时间不宜过长;
3.2.11 彻底通风,确认空气充足,方可正常进入施救区域;
3.2.12 要尽可能地保护现场,为火因调查创造条件;
3.2.13 船舶靠码头施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需注意:
3.2.13.1指挥
①应由船长指挥,船舶主要领导不在,由值班驾驶员替代,值班船舶领导协助,在船船员应服从指挥者。

②码头或当地消防队来船,船舶指挥人应把指挥权交给消防队的指挥者,但应该提出不损害大局利益又维护公司利益的建议。

3.2.13.2施放
因人员复杂,除船员外可能有码头人员(船厂人员)、公司人员、消防队员,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必须用现场检查方式。

(不可能时,应请各方面的负责人清查人员)确认施救区域内无人。

3.3 货舱施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3.3.1 空舱按本船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说明施放。

3.3.2 舱内有货时二氧化碳的用量应按货舱的空余空间计算。

CO2施放量,公式:
上海XX海运有限公司操作维护手册
发布日期:2020.08.28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须知
编 号: XZ0726 修改号: 2.0 生效日期:2020.09.01 页 次: 2/2
上海XX 海运有限公司 操作维护手册 H(m 3)×35%×110%/0.56(m 3)×2.68kg=应施放瓶数(40L 标准瓶)
H ——货舱空余空间(米3)
3.3.3 货舱应封闭,若封闭不良,则酌情增加施放量。

3.3.4 为了防止货舱内压力过高而破坏货舱,故必须控制施放速度和施放量,人员不要在货舱及小舱口盖的上面和附近及其他强度薄弱处停留(一般接口、转折等处较薄弱)。

3.4 机舱施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3.4.1 主副机停车、切断机舱风、油、电、压缩空气,关闭油柜出口阀。

3.4.2 机舱密封应包括天窗,大烟囱内的小天窗,通风筒,蝴蝶门,确认机舱内无人后关闭机舱进出口门、管弄和地轴弄门、应急通道门等。

3.4.3 确认机舱无人最好作现场探查,若机舱较大,在火势大、烟雾严重、现场探查困难的情况下,可用清点人数的方法,由轮机长负责,若因进入火场很可能有甲板部人员,必须全船清点人数。

3.4.4 施放前声光报警三分钟。

3.4.5 各设备应仔细检查后才可起动。

3.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使用后的注意事项:
3.5.1 三副及时检查已使用二氧化碳的数量,必须抵港后更换新瓶或重新充填灭火剂;
3.5.2 三副对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按“二氧化碳灭火装置保养须知”认真检查,尤其注意火场二氧化碳管道和喷嘴,确保其重新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检查情况列入事故报告,并记入航海日志。

3.6 各轮应按本须知经常通过讲解、现场模拟演习等方式,使全体船员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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