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固定灭火系统
内河船舶固定灭火系统操作程序

1.目的本须知旨在规范消防设备的操作和保养,确保紧急情况随时可用,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船员应急操作水平和反应能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船舶固定CO2灭火系统的操作和保养。
3.责任三副负责船上固定CO2灭火系统的管理,船长督促和检查。
4.固定式气体CO2灭火系统4.1操作(以航行中施放为准)4.1.1施放固定CO2灭火系统,均为火势较大,情况危急时应用,由船长任最高指挥者;4.1.2机舱、泵舱发生火警,船长应派三副和轮机长二人,一人检查和准备,一人监督;或紧急情况下船长指派的其他人员,但必须不少于二人,对大型固定式气体CO2灭火系统进行施放前检查和施放准备;4.1.3确认固定式气体CO2灭火系统处于正常状况,认准欲施放的分路阀、总阀;4.1.4船长决定施放大型CO2灭火装置后,应即指派专人(通常是部门长)对欲施放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清点,确认船员己全部从该区域撤离;4.1.5施放前,失火区域必须密封,若密封不良,应采取临时封堵,临时封堵不良,则应考虑增加施放的CO2灭火剂数量;4.1.6船长指定施放实施者,施放者应按应急分工,并明确操作者和监督者;4.1.7船长接到欲施救区域确已无人,并已密封后,下达施放命令;4.1.8施放者的操作要求为准确第一,速度第二;在接到船长命令后,打开声、光报警器三分钟后施放,一人操作,一人监督,尤其注意开分路阀时,操作者要得到监督者同意再打开;施放者应携带榔头,板子和旋凿等,遇有不能正常打开释放阀的钢瓶应设法强制释放;4.1.9施放固定式气体CO2灭火系统后,火区密封何时开启由船长决定;4.1.10火区密封打开前,应探测或派员配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火区探查,确信不会复燃,才可撒消密封,改为通风;探查时应二人协助进入火场,按《进入危险区域操作须知》规定,加强防护,进入火区时间不宜过长;4.1.11彻底通风,确认空气充足,方可正常进入施救区域;4.1.12要尽可能地保护现场,为火因调查创造条件。
最简单易懂的船舶大型CO2灭火系统文档来了

最简单易懂的船舶⼤型CO2灭⽕系统⽂档来了船舶⼤型CO2灭⽕系统频繁出现误操作现象,特别是2019年5⽉“⾦海翔”轮CO2泄漏事件,凸显了船员对该系统的认知严重不⾜。
为此,笔者结合相关资料和个⼈的⼀些理解,对船舶⼤型CO2灭⽕系统作些介绍。
⼀、船舶⼤型CO2灭⽕系统的关键部件及⼯作原理这⾥以NK⼤型CO2机舱遥控释放系统箱(见图1)和UNITOR⼤型CO2机舱遥控释放系统箱(见图2)为例。
1.机舱遥控释放箱(1)释放箱⾥⾯的两个控制阀分别为控制主阀和瓶头阀。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先开主阀(通常为1号阀)。
NK系统的两个阀互为联锁,UNITOR系统的两个阀间增加了联锁机构。
只有先开启1号阀,才能打开2号阀。
(2)打开箱门,会触发CO2释放报警。
新造船多为这种设计,但⼀些⽼船,打开箱门,除触发报警外,还会引起风油切断。
对此,平时应熟悉操作说明。
2.货舱遥控释放箱(1)新型UNITOR系统的货舱遥控驱动瓶和释放阀组是分开设计的(见图3、图4),释放阀之间同样具有联锁机构,必须先开启主阀(1号阀)。
另外,对货舱遥控位的释放数量做了相应分组(2A、2B和2C),每组相应驱动约1/3的瓶数。
(2)UNITOR系统打开释放箱门,会发出货舱CO2释放警报,并同时关闭货舱烟雾探测电动球阀。
(3)NK系统货舱释放通常没有遥控,需在CO2化碳间内⼿动开启阀门进⾏。
3.CO2灭⽕系统主释放阀(1)主释放阀通常有两种:⼀种为球阀(见图5),遥控开启由与阀⼿柄相连的⽓动千⽄顶驱动;⼀种为⽓动活塞阀(见图6),遥控由控制⽓体驱动内部活塞上⾏打开主阀芯。
这两种主释放阀在遥控失败的情况下,均可⼿动强制开启。
(2)主释放阀打开后,会触发限位开关。
若是机舱主阀,除可以发出CO2释放报警外,还可以切断风、油;货舱主阀打开后,切断相应货舱的风机电源。
4.CO2⽓瓶瓶头阀的种类(1)⼿轮式瓶头阀(见图7)。
这种瓶头阀开启相对简单——逆时针转动即可打开,且可远程⽓动活塞开启。
浅谈危化品船舶固定灭火系统构成及检查方法

上人 命安 全公 约 18 年 修正 案 》规 定 :400 91 0
总 吨 及 以上 客 船 至 少 3台 :4 0 0总 吨 以 下 客 船 0
和 10 0总吨以上的货船至少 2台 。船舶证书和 0 船舶 防火控制 图 中 ,对 消防泵 的数量 、安 装位
水 枪 有 直 流 水 枪 、喷 雾 水 枪 和 两 用 水 枪 三 种 。直 流 水 枪 直 径 为 1 m、1 m、1 m 三 2m 6m 9m 种 尺 寸 。船 员 卧 室 一 般 用 1 m 水 枪 。普 通 货 2m
C O 灭火 系统 和泡沫灭火 系统 。笔者结合本人 的
液态 的 C O 储存 在耐 压 2 0k 0 g压力 的钢 瓶 内 ,每一 钢瓶容量为 4 ;C 2 0L O 钢瓶 分组 存放在
C 内 ,每 组 的 瓶 数 是 按 被 保 护 舱 室 容 积 而 O 室
船 舶低倍 数 泡沫 灭火 系统是 由泡沫舱 ( 泡 沫柜) 、比例阀 、消防水泵构成 ( 图 1 。 见 )
心谨 慎 ,切不 可随 意拉 动释放 阀 。以免 给船 上
造 成 不 必 要 的麻 烦 和 经 济 损 失 。
船 舶 泡 沫灭 火 系统 除 了前 面介 绍 的以外 . 还 有一种抗 溶性 泡沫 灭火 系统 ,该 系统 多用于 装 运水溶 性有 机溶剂 的化 工船 上 ,工作 原理 与 低 倍泡 沫灭火 系统相 同 ,所不 同的是 在 被保护
专用 消 防泵 应为 独立动 力驱 动 的泵 ,只能作 为 消 防供 水使 用 。船 上 的卫生泵 、舱 底泵 或总用 泵只要不是经 常用来 泵油 ,也 可作 消防泵使用 , 这类泵 称为辅 助 消防泵 。消 防泵配 备的数 量是
船舶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组成和检查

船舶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组成和检查作者:王宏伟来源:《中国水运》2011年第07期?荩工作原理及系统组成船舶固定式C02灭火系统由气瓶组、启动装置、分配阀、压力表、系统专用管路和喷嘴等组成。
CO2灭火剂经加压后以气液形式储存于CO2钢瓶中,通过操纵瓶阀机构,二氧化碳经钢瓶阀件、管路、喷嘴喷射于被保护处所。
施放到被保护处所的二氧化碳迅速气化,既排除舱内空气,又吸收部分热量。
由于CO2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故下沉覆盖燃烧表面,隔离空气使燃烧窒息以达到灭火目的。
?荩检查要点1、证书和文书船上应备有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CO2钢瓶称重报告和管路吹通报告、船检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证明书、系统和部件船用产品证书,以及固定式C02灭火系统完工图和使用说明书。
另外,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固定CO2灭火系统操作须知应与船舶实际布置相对应,能指导实际操作。
2、灭火剂数量CO2气瓶组提供的灭火剂量应按最大被保护处所的需求量来确定。
由于1KG的CO2灭火剂其自由气体以0.56 M3来计算,则CO2所需量:T=V×U÷0.56 ,式中:T—CO2所需量(KG);V—最大保护处所容积(M3);U—容积系数,货舱取0.30,机舱取0.40(2000总吨以下货船取0.35),货泵舱取0.45。
由于目前广泛使用的是容积为68L的CO2气瓶,则每瓶CO2充装量为Q=68×0.67=45.56(KG);所需气瓶数为N=T/Q(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护处所内设有压缩空气气瓶,则空气瓶内的自由空气量应计算在内:Va=Pc×Vc÷Pa,式中:Va —自由空气量(M3);Pc—空气瓶压力(MPa);Vc—空气瓶容积(M3);Pa—大气压力,取0.1MPa。
3、CO2气瓶CO2气瓶应为无缝钢瓶,瓶体上应永久地标注容器重量、容积、液压试验压力、试验日期、出厂编号和检验印记;瓶体上应标以醒目颜色的“CO2”字样。
船舶大型CO2灭火系统释放操作说明

大型C02灭火系统释放操作说明1.确认机舱(货舱)无人/鸣警报/2.立即关闭机舱有关的舱门,通风口(货舱舱盖及各道门)。
2.先打开通向需灭火舱室的C02管路分配阀门/带标签/和通向分配阀箱的总控阀。
4.机械启动:拉开所需钢瓶组的启动瓶(两瓶)拉索或拉索钮。
5.向机舱(货舱)施放前须先鸣警。
固定C02系统操作(机舱)1.关闭燃油阀门开关,并且中断增压器风机。
2.在C02控制站打开控制柜里的筏。
3.确认机舱无人。
4.立即关闭有关的舱门,通风口及任何与外界相同的空间。
5.移掉钢瓶按钮上的安全铅夹,并且用力按下(通过这种操作,松开选择的阀门,并且同时中断通风口的风扇,释放钢瓶中的C02气体)o大型CO2灭火系统的维护须知1、消防演习每月应对船员进行海上消防演习一次。
2、管路2.1管路不应有损坏及腐蚀,且必须支持良好。
2.2应用压缩空气或C02气体吹通管路中积累的灰尘,保持畅通、清洁,管路吹通检查应每二年进行。
3、注意事项3.1用带有压力的气体来吹通启运C02管路时应采取正当措施,否则会打开主分配阀,至使COz释放。
3.2不可用CO2来吹通管路。
3.3应利用吹通管路的机会来检查分配阀铭牌上指明作用的空间。
4、烟雾探测系统每年均须对每一货舱的烟雾探测系统进行烟雾试验,在每一个吸入点释放烟雾,检查警报执行情况。
5、CO2气瓶组5.1在进入C02室之前,应通知船上有关人员或修船主管人员。
5.2检查每一个CO2气瓶,证明它们的COz含量。
5.3每二年就对。
)2气瓶进行称重检查,如含量少于规定的应重新填充,CO2气瓶充灌或换新前,应做液压试脸,并重打钢印。
5.4检查气瓶是否有腐蚀迹象,如明显腐蚀时,应对瓶壁做测厚检查或液压试验,检瓶头阀或致动器是否损坏或磨损。
5.5检查主管和CO2启动管是否损坏,检查控制箱内的C02启动管路及C02释放设备。
6.6检查C02启动瓶是否含有要求数量的CO2o6、测试7.1做好对C02室内的总管和分配阀前的CO?供气管进行压力测试的准备,及对CO2释放设施进行操作试验的准备,并通知船方有关人员或修理主管人员,以及采取必要措施。
固定式CO2灭火系统基础知识讲解

固定式CO2灭火系统基础知识讲解● 固定式CO2灭火系统,最后的防线固定式CO2灭火系统作为船舶固定灭火系统中的较为重要的一种,也是《船舶设备安全证书》中的主要内容之一,通常作为船舶的机器处所、装货处所、燃油设备处所、液货船的货油泵舱等处所发生火灾后的最后措施,保证该系统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对保障人命财产、船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固定式CO2灭火系统,你需要知道的二氧化碳系统由CO2气瓶、瓶头阀、集合管、遥控释放站、施放阀、释放报警控制装置、声光报警器、压力表、喷嘴等主要部件组成。
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集中存放在专用的CO2站室内,通常将CO2钢瓶分成若干组,每组不超过12瓶,各组分别设有释放装置,根据被保护舱室的容积不同,施放相应数量的CO2。
钢瓶漆以红色并写有“CO2”字样。
此外,还应清晰、永久地标明容器重量、容积、液压试验压力、试验日期、出厂编号和检验印记。
目前,二氧化碳钢瓶主要有两种:68L和40L。
按结构可分为刺破式和杠杆式两种,刺破式是通过闸刀垂直或水平移动刺破瓶头阀的工作膜片而释放气体;杠杆式是通过放开压杆保险装置,利用灭火剂自身压力推开压杆而释放气体。
(手动杠杆式瓶头阀)(气动杠杆式瓶头阀)(CO2水平方向刺破阀)(CO2垂直方向刺破阀)二氧化碳系统报警施放装置通常是通过安装在二氧化碳间、遥控施放箱、拉索箱门分配阀上的行程开关的闭合来来实现报警功能。
泵舱间气动声响报警是利用行程开关的闭合控制供气电磁阀来实现报警功能。
(施放报警控制箱)(二氧化碳系统基本布置图)●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1、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规定:(1)500GT及以上的船舶上,设有燃油锅炉或燃油装置的A类机器处所;(2)设有内燃机的A类机器处所;(3)设有总输出功率不少于375KW的汽轮机或闭式蒸汽机的处所,无论其用于主推进或用于其他目的,如果该处所为周期性无人值班;(4)1000GT及以上客船的装货处所(除载运危险货物外);(5)2000GT及以上货船的装货处所(除载运危险货物外);(6)油船货泵舱以及超过4M2的油漆间和易燃液体物料间等,一般均装设固定式CO2灭火系统。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船舶上常用的灭火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释放二氧化碳,将火源窒息灭火。
然而,由于二氧化碳的特殊性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有效地进行灭火操作。
本文将针对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二、系统概述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由二氧化碳储存瓶、喷嘴、管道、控制阀等组成。
系统通过控制阀控制二氧化碳的释放,喷嘴将二氧化碳喷射到火灾现场,实现灭火目的。
三、操作前的准备1.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在进行操作前,要检查灭火系统的各个组件是否完好,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了解系统布局:熟悉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布局,包括储存瓶的位置、管道连接情况等。
在操作时能够迅速找到相关设备。
3. 确保操作人员安全:操作人员应戴上防护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二氧化碳对皮肤和眼睛的伤害。
四、操作步骤1. 发现火灾:当发现船舶上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向船长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同时启动火警报警系统。
2. 确认火灾位置:通过火警报警系统确认火灾发生的位置,以便迅速定位到灭火系统的操作位置。
3. 操作控制阀:前往操作控制阀的位置,将阀门打开,释放压缩二氧化碳。
4. 确认灭火系统工作:通过监控设备或手动观察,确认二氧化碳是否正常释放,并确保二氧化碳充满灭火区域。
5. 疏散人员:在释放二氧化碳前,应当确保船舶上的人员已经疏散到安全区域,以避免二氧化碳对人员的伤害。
6. 灭火完成后:在火灾被扑灭后,应关闭控制阀,停止二氧化碳的释放。
7. 通风处理:在灭火后,应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将船舶内二氧化碳排除,恢复正常通风状态。
五、注意事项1. 不得随意操作:除非发生火灾,否则禁止随意操作灭火系统,以免误操作导致意外。
2. 防止误操作: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特别注意防止误操作,避免误开控制阀,造成二氧化碳的泄漏。
3. 禁止烟火接近:在二氧化碳释放过程中,严禁烟火接近灭火区域,以免引发二次火灾。
内河船舶固定CO2气体灭火系统问题解析

笔 者结 合 日常 船舶 消 防监督 检查 中发现 的 隐
患 ,对船舶 固定 CO:气体灭火 系统现状进行 简要 的 分析 。
1存 在 的 问题
1.1安 装过 程 中 出现 的 问题 1)漏装 系统组件 (部件 )或成 组安装 的组 件
在安装时未连接成组 ; 2)施放 预警线路 安装或未 与声 光报警装 置连
水运发展与专业研讨 DEVELOPMENT AND DISCUSSION
内河 船舶 固定C O2气 体 灭 火系统 问题 解析
一 徐 荣 斌
气 体 灭火 系统 是通 过气 体 在整 个 防护 区或保 护对象周 围的局部 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 , 适用 于扑救电气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液体火灾 、 灭火前 能切断气源 的气体火灾 。因气体灭火剂具有 化学性 质稳定性好 、耐储存 、腐蚀性小 、不导 电 、 毒性低 、蒸 发后不 留痕迹等特点 ,适用于扑救多种 类 型火 灾 。
2)施 放预警 线路安 装或未 与声光报警 装置 连 接 ,致使 系统施 放前失去警示作用 ,从 而危及保 护 处所工作 人员的生命安全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标 准 《气 体灭 火 系统 设 计规范 》 (GB 50370---2005)规定 :根据 人员安全 撤离 防护 区的需 要 ,采用 自动控制启 动方式 时 ,应 有 不大于 30 s的可控延迟 喷射 ,对 于平时无人 工作 的防护区 ,可设置为无延迟喷射 。 《气体灭 火系统 施 工及 验收规范 》 (GB 50263- 2007)规定 :防护 区内应设 火灾声音报警器 ,必要 时 ,可增设 闪光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船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船舶类型
被保护处所
干货舱
客船 船长 L(m)
Q=5.66d2x10-3m3/h=36.2m3/h 消防泵总排量不小于每一独立舱底泵作抽吸舱底水时排量的4/3 则消防泵总排量Q=4/3x36.2=48.3m3/h 本船设两台消防泵则每台消防泵排量Q1=1/2Qx80%=19.32m3/h
消防水泵压头损失计算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消防水泵吸入端损失 所有消火栓维持最低压力扬程 至最高消火栓管路阻力损失 最高消火栓至设计水线高 消防水泵扬程
≥50
1、水 2、二氧化碳
机器处所
1、水 2、下列固定灭火系统之一:
① 二氧化碳 ② 压力水雾
起居及服务处所 水
<50
水
水
水
1、水
货船
≥2000
1、水 2、二氧化碳
2、下列固定灭火系统之一: ① 二氧化碳
水
(总吨位)
② 压力水雾
<2000
水
水
水
货驳
水
水
水
自航工程船主、辅 机总功率(kW)
≥2000
1、水
2、下列固定灭火系统之一: ① 二氧化碳
水
② 压力水雾
<2000
水
水
非自航工程船
水
水
推(拖)船 主机总功率(kW)
≥2000
1、水
2、下列固定灭火系统之一: ① 二氧化碳
水
② 压力水雾
<2000
水
水
油船固定灭火系统要求(河船)
被保护处所 船舶类型
货油泵舱
机器处所
货油舱及其 起居及 甲板区域 服务处所
固定灭火系统的种类
• 水基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压力水雾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低压、高压) • 泡沫灭火系统-固定甲板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泡沫灭
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
• 化学干粉灭火系统 • 惰性气体保护系统
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
• 海船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 A类机械处所:气体灭火系统;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压力水雾灭火系统; • 载客少于500人且小于500总吨的II级客船和小于500总吨的液货船以及载客少于500人
<2000 总吨
水
水
枪
水
3、大型泡沫
灭火器
水灭火系统的基本要求
• 消防泵台数及驱动型式(见规则第五篇表 3.4.3.1(1))
船舶类型 消防泵
• 消防泵排量及压头的要求①在最高甲板消火
栓上以一台水泵排量 满足相关要求;②应注 意如设有固定甲板泡沫灭火系统及货油舱甲
货船
≥1000
板洒水系统时所需要的水量。
(总吨位)
2 独立动力驱动
• 消防管的布置①消防泵应能从分设两舷的海 底阀吸水,驳船可要求仅从一舷海底阀吸水; ②消防总管及消防水管应能满足同时工作消 防泵所需最大水量;③应避免通过货舱,居 住舱室及潮湿处所; ④一般冲洗锚链也使用 消防水,应设置止回阀;⑤消防管路的布置 一般为直线型和环形设置;⑥消防管隔离阀 的设置。
且大于500总吨的III级客船机炉舱可仅设水灭火系统,但应配备45L泡沫灭火器或等效 设备1具; • 小于1000总吨货船机炉舱可仅设水灭火系统,但应配备45L泡沫灭火器或等效设备1具; • 小于500总吨货船机炉舱可仅设水灭火系统,并配备2具认可的手提灭火器;
• 装货处所 • 1、货船,2000总吨以上货船(除滚装处所和车辆处所外),应设置符合规定的固定
1、水
1、水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1、水
≥300 总吨 一:
一:
2、固定式甲板 水
① 二氧化碳
① 二氧化碳
泡沫系统
② 压力水雾
② 压力水雾
油船
1、水
(闪点≤ 60℃)
<300 总吨
1、水
1、水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一:
一:
① 二氧化碳
① 二氧化碳
• 消火栓的设置①保证船舶任何位置至少有两股不是同一消防栓射出的水柱,且其中一
股仅用一根消防水带; ②机舱出口附近每舷应至少各设一直消火栓,250吨以下货船若布 置有困难可仅在一舷出口处设置;③消火栓应由一只适用连接消防水带的内扣式接头,一 只截止阀和一只保护盖组成。
• 消防水带①一般选取长度20m,直径65mm的水带,小型船舶选取直径50mm水带;②
代号 H1 H2 H3 H4 H
单位 M M M M M
经验公式及数据来源 取值 取值 同类船取值 按图纸
H=H1+H2+H3+H4
数值 0.5 12 3 3.7 19.2
所选取 消防泵扬程应满足要求大于19.2m
• I及II型客滚船,船长50m以上客船,滚装货 船,2000总吨及以上货船,1000总吨及以上 油船,至少一台消防泵能在驾驶室、机舱口 外、消防控制站遥控启动。
<1000 1 独立动力驱动 ≥30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0
1 独立动力驱动 或主机带动
• 消防管隔离阀的设置,在机器处所内设有1台或数台消防泵时,应在机器处所之外易 于到达的适当位置装设隔离阀,使机器处所内的消防总管能与机器处所外的消防总 管隔断。应急消防泵亦应满足这一要求。
各消防水带接头与各水枪应能互换使用。
消防水带数量的确定
船舶 种类
客船
具体分类
配备情况 每只消火栓配备一根水带
货船、 1000t及以上的货船及500t以上油船,
全船消防水带不少于5根
油船 735kw及以上推(拖)船
及推 (拖) 船
小于1000t的货船及500t以下油船,小于 735kw的推(拖)船以及货驳和油驳
全船消防水带不少于3根
此外,机炉舱应按每一消火栓配备一个水带,对仅在京杭运河航行总吨250以下的可仅社
一只消火栓
• 消防水枪①机器处所及油船应选取设有关闭装置的水雾/水柱两用型水 枪;②水枪口径的选取(河船)
• 消防泵排量的计算实例 取L=57.4m,B=13.8m,D=5.0m 则舱底水泵排量为:d=2.15+1.68 L(B D) =80mm
② 压力水雾
② 压力水雾
2、手提式泡 沫枪(设机 舱动力设备 需配置) 3、大型泡沫 灭火器
水
1、水
1、水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2、下列固定式灭火系统之 1、水
≥2000 总吨 一:
一:
2、固定式甲板 水
油船 (闪点 >60℃)
① 二氧化碳 ② 压力水雾
① 二氧化碳 ② 压力水雾
泡沫系统
1、水 2、手提式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