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核查(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查,实行两阶段设计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二)对审查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后重新提请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人工程报建程序。
(三)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结构设计变更文件及技术处理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四)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报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书及复印件;3、审查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或施工队伍确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建设单位应携有关资料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1、建设单位的资料:(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2)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
2、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3)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及项目质保体系情况(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原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3)该项目监理组织;(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5)监理大纲。
4、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地基处理等专业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各种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个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程领域,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项目前期准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二、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项目质量控制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责任分工、质量检验和监督要求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进行;2.制定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3.选取合格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选取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提高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4.开展质量教育培训:针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方案审查: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且满足工程要求和安全要求;2.参与设计方案讨论: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设计问题,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编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工序;4.建立设计变更和批准制度:及时记录和处理设计变更,确保设计变更符合工程要求,且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阶段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质量要求;2.施工质量检验:根据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巡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施工质量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4.施工过程记录和文件管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质量问题,建立施工过程文件档案,便于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简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简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重要环节。
在建筑工程过程中,质量监督涉及到工程前期准备、施工过程控制以及竣工验收等多个阶段。
本文将简要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1. 监理单位选聘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业主需要选择一家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
2. 质量监督计划编制监理单位在施工前,需要制定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计划包括监督的范围、方法、要求以及监督频次。
计划应详细规定监督的重点内容,确保后续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3.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单位需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具备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能力。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工程经验、管理能力等方面。
二、施工过程控制阶段1. 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在进入工地前,需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了前期准备。
2. 施工过程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方面。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将对工程的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检验。
其中,重要节点的质量检验应与设计、施工单位、业主共同参与,并编制相应的质量报告。
三、竣工验收阶段1. 功能性检测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将对工程的功能性进行检测,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如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 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括结构、装修、设备等方面,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若不符合要求,应制定整改方案。
3. 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根据验收情况,编制竣工报告。
报告应包括工程的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及建议等内容。
竣工报告应提交给业主和相关建设部门。
四、质量监督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质量质量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提高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所有环节中,对其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步骤。
一、规划阶段在建筑工程的规划阶段,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编制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明确项目的技术方案和质量目标。
2. 成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3. 进行前期设计方案的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并具备可行性和适用性。
4. 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为后续的实施提供基础数据。
二、设计阶段在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设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和要求。
3. 进行设计信息或图纸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对设计文件和技术要求的合理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三、施工阶段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对施工图纸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图纸准确无误,并符合设计要求。
3. 进行材料的质量监督,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进行品质抽检。
4.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5. 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记录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6.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施工质量。
7. 进行施工阶段的专项检测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和阶段。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一、监督标准、监督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二、监督内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实物质量、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其施工操作面和建筑材料。
三、监督形式可分为日常定点到位监督、特殊节点到位监督、动态巡回监督以及综合执法抽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日常定点到位监督:要求在各单位工程的基础钢筋、基础、每层楼面钢筋、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吊顶等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前或进入下道工序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督站。
监督站对重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进行监督抽查。
2、特殊节点到位监督:针对深基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特点,依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在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到位监督。
(1)、深基坑工程:根据《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上海市基坑工程监督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在以下重点部位到位监督:基坑开工前、基坑开挖前、开挖完成50%、开挖完成100%、逆作法施工时底板全部完成。
(2)、建筑节能工程: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海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要求,在以下关键工序到位监督:节能工程施工完成“样板件”、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后进入饰面层施工前、节能工程分部验收。
3、动态巡回监督:(1)检查方式:事先不通知,不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人员配备及到岗到位情况、现场质保体系运转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和执行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等。
4、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1)检查方式:事先通知、定期组织(市站、区站);(2)检查内容:实物质量、质保资料、质保条件(标养室、计量设备、水准点、基准点、材料管理等)、现场检测(砼、砂浆强度、悬挑结构主筋保护层厚度、主要承重结构钢筋扫描检测、现浇楼板厚度、外墙砂浆竖缝饱满度、轴线、层高检测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案一、总则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监督管理机构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其主要职责是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进行处理。
2.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
三、监督管理范围1.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重点工程等,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
2.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3.监督管理应当从工程的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直至工程的竣工验收,全程监督。
四、监督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大对建设工程的检查力度,对项目工程的质量资料进行全面归档,确保质量可追溯。
2.建立质量监督台账,对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建立档案,对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及时反馈。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4.加强技术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对建设工程的材料、设备、技术规范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
5.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确保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和全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6.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质量管理意识,做到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五、监督管理措施1.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负责,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公正性。
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整改管理

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整改管理建筑质量是保障建筑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质量的标准和符合规范要求,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整改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的意义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建筑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其主要意义如下:1. 提高建筑质量水平:通过监督和检查,能够发现并及时解决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建筑质量水平,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2.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筑质量问题一旦发生,往往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通过监督与检查,可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潜在的风险。
3.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建筑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个人的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即规划、实施、整改、验收和归档。
1. 规划:在建筑工程开始前,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的规划。
规划内容包括监督与检查的范围、重点和监督标准等。
2. 实施:根据规划,相关监督检查机构组织人员进行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的实施工作。
具体包括现场检查、材料抽验、测试检测等。
3. 整改:一旦发现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立即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内容包括消除质量缺陷、返工或重建等。
4. 验收:在整改完成后,相关监督检查机构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5. 归档:质量监督与检查的相关记录和报告要进行归档,以备后期查阅和跟踪。
三、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建筑质量监督与检查流程整改管理是必要且重要的环节。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监督与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管理机构需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等。
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流程与要点

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流程与要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在施工与建筑监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乎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功能。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和要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1.规划与设计阶段在建设工程的规划与设计阶段,质量监督的重点在于确保规划与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质量监督人员应参与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设计文件,核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的可行性。
2.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督应关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的合理性。
监督人员应对施工企业的资质、技术人员的合法性和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施工过程监督施工过程监督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核心环节。
监督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核对和审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等。
同时,监督人员还需关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质量的监测与检测,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竣工验收阶段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督人员应参与验收工作,审核完工资料并核对监理报告、竣工图纸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同时,应组织开展竣工质量验收,包括工程结构的安全性、使用功能的可靠性等方面的验收。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要点1.质量监督的主体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由政府监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等主体共同承担。
政府监管部门有责任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监理单位需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施工企业则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质量监督的技术要点质量监督的技术要点主要涉及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工种和施工流程安排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竣工验收标准则包括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建筑物的功能可靠性等方面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和内容·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核查(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进行审查,实行两阶段设计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二)对审查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后重新提请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人工程报建程序。
(三)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结构设计变更文件及技术处理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四)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报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书及复印件;3、审查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或施工队伍确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建设单位应携有关资料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1、建设单位的资料:(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2)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其它有关文件。
2、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3)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及项目质保体系情况(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原件)。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3)该项目监理组织;(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5)监理大纲。
4、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地基处理等专业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各种分包合同。
以上各项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予以登记。
(三)该工程已登记的内容如有变动,须重新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一)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
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及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
其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工程竣工后写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受监工程的特点、设计图纸,参考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出监督计划,确定负责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质量监督规范用表)。
(三)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监督内容如下:1、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
抽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检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1)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有关保证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检查其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3)操作人员主要专业工种的岗位证(检查应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4)设计文件、图纸及变更设计洽商(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有无擅自修改设计的现象);(5)对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中有关国家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签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布置是否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各类技术交底(检查是否有效控制工程质量);(7)有关本工程需用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检查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8)本企业工艺操作规程、企业标准(检查施工过程中生产控制,合格控制手段);(9)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具备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检查是否齐全、有效,是否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反映工程实际的质量状况);(10)监理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质量控制的资料(检查监理工作质量和监理行为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实施监理业务):(11)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资格文件(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规定);(12)隐蔽工程进行抽查;(13)其它资料。
2、抽查建设工程的实物质量。
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进入施工现场抽查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现场各种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和合同约定,抽查产品供应单位的资格和产品质量;(2)搅拌站及计量设备的设置及计量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3)抽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4)抽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及有无违章和偷工减料行为;(5)抽查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特别是有关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与各方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各方根据验评标准做出正确的质量评价。
(四)每次监督检查,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撰写监督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六)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由建设(监理)单位负责检查落实,并将整改报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经加固处理的,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或经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对加固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建设单位将评估报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七)核查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见证取样由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员监督进行,施工单位的送样员对试块、试件及建筑材料进行现场见证取样。
由见证取样员填写“送样委托单”,双方一同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主要监督内容是: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撰写监督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检查的结论,竣工验收情况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监督报告必须由质监工程师签字,主管站长签发后,报工程竣工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合格后15日内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1、申请备案应提交的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2)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3)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由施工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还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5)有符合国家城建档案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归档技术资料;(6)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2、工程验收备案部门收到并验证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收讫意见》。
文件不齐全时,则将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退回建设单位。
3、工程验收备案部门应当在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根据备案文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监督报告确定是否同意备案。
同意备案的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同意备案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用钢笔或墨笔填写清楚,字体要工整,文字不得涂改更改,表中所列文体整理齐全有效。
1、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第一页)(1)建设单位名称:填写法定单位全称。
(2)备案日期: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方验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的报送日期。
(3)工程名称:以办理工程规划、开工证手续的名称为准。
若中途有变更名称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合法认可手续。
(4)工程地点:要写明详细地址、通讯联络地址。
(5)工程面积:①竣工后实际面积。
②市政及公用设施工程填写实际工程的造价。
③若竣工时超出规划允许值时要补办规划手续。
(6)结构类型:填写混合或框架(框架剪力墙)等结构形式。
(7)工程用途:填写公用与民用建筑、基础设施工程等,按类别填写。
(8)开工日期:填写开工报告的日期。
(9)竣工日期:填写竣工报告的日期。
(10)施工许可证:按工程开工证号码填写。
(11)施工图审查意见:填写图审纪要名称。
(12)勘察单位名称:填写资质证中法定单位全称、资质等级。
(13)设计单位名称:填写资质证中法定单位全称、资质等级。
(14)施工单位名称:填写资质证中法定单位全称、资质等级。
(15)监理单位名称:填写资质证中法定单位全称、资质等级。
(1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填写法定单位全称、资质证号码。
表右下方建设单位要加盖法定单位公章,法定负责人签字。
2、竣工验收意见(备案表第二页)(1)文字填写要清楚,不得涂抹更改。
(2)各单位要加盖法定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即可。
(3)竣工验收意见(供参考)。
①勘察单位:该工程地基为我院勘察,勘察报告编号为98×××标。
经验槽槽底为×××与勘察报告相符。
基底局部的处理见洽商×××编号。
②设计单位:×××工程已施工完毕,施工过程中符合设计图纸和工程洽商要求。
同意竣工验收。
③施工单位:×××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洽商变更完成施工合同,符合施工验收标准,同意竣工。
④监理单位:本工程立项、施工手续完备。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经对基槽、基础、主体结构及装修各阶段的验收。
符合竣工条件,同意验收。
⑤建设单位:该工程经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检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同意验收。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备案表第三页)(1)各种资料在收集整理时,目前只有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四方验收记录文件)需用原件外,其它资料可用复印件,但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姓名、日期。
(2)文件资料的整理规格要与备案表同等规格(应用A4纸),复印件文件文字要清楚,公章要可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