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方案一、前言。
咱都知道,耕地那可是咱的命根子,就像游戏里的核心资源一样重要。
可现在耕占占补平衡出了问题,这就好比游戏里的资源分配乱套了,咱们得赶紧想办法整改,让这个系统重新正常运转起来。
二、现状分析。
1. 问题梳理。
有些地方啊,占了耕地去搞建设,可是补充的耕地质量那叫一个差,就像拿个小破玩具去换人家的大宝贝。
补充的耕地要么是在偏远的山旮旯里,交通不便,耕种起来可费劲了;要么就是土壤肥力不行,种啥都长不好。
还有些情况是占补的数量对不上号。
就像你说你还了10个苹果,可实际上只给了8个,这可不行啊。
在占补的程序上也是乱得像一团麻。
有些手续不全就开始占耕地,补充耕地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走。
2. 原因探究。
利益驱使呗。
有些企业或者个人觉得占耕地搞建设能赚大钱,就不管不顾地占了,而在补充耕地的时候又想省钱省事,所以就敷衍了事。
监管不到位。
就像放羊的时候没有好的牧羊犬,有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对耕占占补平衡的监管就像打瞌睡一样,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就算发现了也没有严格执法。
规划不合理。
有些城市或者乡村的规划就没有考虑好耕地的保护,把建设项目都安排到耕地上了,这就导致了占补平衡的一系列问题。
三、整改目标。
1. 在数量上,要做到占多少,补多少,而且一个都不能少,就像还账一样,清清楚楚。
2. 质量上得提升,补充的耕地要和被占的耕地质量相当,不能拿次货充好货。
要让农民在补充的耕地上能种出好庄稼,就像在原来的耕地上一样丰收。
3. 程序得规范起来。
从占耕地的申请到补充耕地的验收,每一步都要按照规定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乱搞了。
四、整改措施。
# (一)加强宣传教育。
1. 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周”活动。
就像搞个大派对一样,在各个乡镇、村庄里,通过大喇叭广播、贴标语、发宣传册等方式,告诉大家耕地的重要性,还有耕占占补平衡的政策。
让大家都知道,保护耕地就是保护自己的饭碗。
2. 举办培训讲座。
把那些涉及到占补平衡的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都叫来,给他们好好讲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像上课一样,让他们知道违规的后果可严重了,不是闹着玩的。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农业发展的难题之一。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加强耕地面积管理、鼓励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耕地面积管理。
对于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监管和严格的法律法规是不可或缺的。
为此,我们可以完善耕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同时,还可以加强公众的教育,提高人们对耕地保护的意识,从而有效保护耕地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其次,我们可以鼓励农业高效节水技术。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耕地灌溉的用水量也相应增加。
使用现代化和高效的农业灌溉技术是保护耕地资源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鼓励农民采用最新的高效节水技术,如雨水收集、滴灌、喷灌等,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补贴。
最后,我们要推进乡村振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的问题已经成为时下热门话题之一。
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保护耕地资源方面,农村振兴是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法。
我们需要通过扶持支持和政策倡导,鼓励农民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野生食品采摘等服务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同时推动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保护和提高耕地的生产力和效益,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协力推进。
通过加强耕地面积管理、鼓励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和推进乡村振兴等,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并为今后的农业发展提供更多保障。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行各业加大了建设力度,对建设用地需求与日俱增,补充耕地数量难度加大,当前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可开发补充耕地的未利用地十分有限。
经过前些年的开发补充,全县除不宜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内陆滩涂、沿海滩涂以及受自然淡水资源、湿地保护区及城市周边建设条件限制外,可开发利用的很少,在生态环境和耕地质量保证上也凸现不足,因此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
(二)补充耕地质量难保障。
当前,以补充耕地为目的的土地整治项目或多或少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耕地质量很难达标,为占补平衡带来诸多困难。
由于土地肥力差,产出少,项目建设完成后,群众耕种意愿不高,甚至出现荒芜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议划拨专项资金,对现有的劣质、等级低的耕地,通过回填耕作层表土,增施有机肥料或者采用生物培肥技术,改善土壤耕作层表土的养分含量等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二是拓宽补充耕地途径,除耕地开垦费外,其他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投入产生的耕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产生的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耕地等均可用于占补平衡。
三是实施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
2019年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进了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措施,其中“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耕地保护措施。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缓解了因建设占用及退耕造成的耕地压力,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但由于该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最主要的是“占优补劣”现象突出。
一、存在“占优补劣”现象的原因分析1、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补充的耕地应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国土资源部也相应出台了耕地质量评价标准,但各省对耕地质量评价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事务的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无经费来源,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经费无保障,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
3、缺少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质量。
4、受客观因素的制约。
一般建设所占耕地都是经营多年、土壤肥沃、自然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开发补充的土地大部分是未利用土地,自然条件不好,土层薄且土质贫瘠。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按现行的政策,耕地开垦费必须全额上缴后,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形式拨付用于补充耕地。
现实中,存在拨付资金不足的现象,上缴的开垦费水田一般是10000元/亩左右,旱土是6000元/亩左右。
而拨付的资金仅是2000元/亩左右,并且所拨付资金还有部分用于必须的办公经费、交通工具、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开支,致使投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严重不足。
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方案一、背景分析为了保护好我们的农田资源、城镇土地资源、耕地资源,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依托国土资源管理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集中整治耕地占用、流转违规、矿山开发垃圾、建设垃圾等违法行为,维护耕地资源的完整性和永续性,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制定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方案。
二、整治目标1.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的要求,全面保护农田资源和城镇土地资源的完整和稳定。
2.加强对违法耕地占用、流转违规、矿山开发垃圾、建设垃圾等违规行为的整治,还耕地一个清洁整体。
3.通过专项整治,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内容1.严格规划管理,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农田保护和城镇化发展。
2.加强对耕地占用的监管,严格依法审批土地使用权,确保耕地的完整。
3.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杜绝违规流转。
4.加大对矿山开发垃圾和建设垃圾的管理,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清理处理。
5.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农田资源。
6.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管理制度。
7.开展农田资源专项整治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
四、整治措施1.建立健全耕占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任务和职责。
2.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测,建立完善的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动态。
3.加大对各种违法现象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处罚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予以处理。
4.建立健全农田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保护耕地资源的完整。
5.组织开展农田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查清各类违法耕地占用、流转违规、矿山开发垃圾、建设垃圾等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
6.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土地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

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议题。
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耕地的保护和管理不仅关系到粮食安全,也关系到生态环境的稳定。
为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力的措施,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下面将提出十条措施,以期为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建议和借鉴。
1. 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要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首先需要在国家级和地方级别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规定哪些区域可以用于耕地占用,哪些区域需要进行耕地补充,从而避免耕地资源的过度占用和破坏。
2. 实施严格的耕地减少和增加审批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耕地减少和增加审批制度,对于耕地的占用和补充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确保每一处耕地资源的使用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3. 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通过加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土地保护奖励、实行土地集约利用等措施,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抑制乱占耕地的现象,保持土地资源的生产力和可持续利用。
4.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耕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效益,降低对耕地资源的过度占用。
5. 改进土地管理和监测技术:利用现代化的土地管理和监测技术,加强对耕地资源的实时监测和信息采集,及时发现和处理耕地资源的破坏和占用行为,为提高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有力支持。
6. 加强对耕地占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耕地占用监督和执法机制,严惩乱占耕地、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好土地资源的整体利益,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顺利实施。
7.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降低对耕地资源的需求,为保护和利用耕地资源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8. 促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推动家庭承包经营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加大土地资源的集约化使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备案入库管理工作,提高备案入库项目质量,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程序,确保新增耕地的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一)规范项目选址。
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要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林业和其他行业规划,纳入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划定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实现耕地后备资源有序开发。
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内开发耕地。
(二)明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年度补充耕地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财政、林业、环保、水利、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并批复。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年内未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动作废。
对于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林地保护范围的废弃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须县级人民政府先行组织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将废弃的水工建筑用地、内陆滩涂等作为新增耕地来源的,应根据管理权限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作为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济发〔2019〕2号(2019年1月2日)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基本原则,已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44万亩,确保建成320万亩高标准农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总产稳定提供资源支撑。
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一)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
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原则,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底数、底盘、底线”作用,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关系,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层级衔接体系,明确不同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管控重点,探索完善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创新规划分区引导方法,针对不同分区提出差异化管制原则,探索分区引导与用途管制相互衔接的管理思路,探索空间部分留白和指标预留等调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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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进了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措施,其中“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耕地保护措施。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缓解了因建设占用及退耕造成的耕地压力,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但由于该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最主要的是“占优补劣”现象突出。
一、存在“占优补劣”现象的原因分析
1、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补充的耕地应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国土资源部也相应出台了耕地质量评价标准,但各省对耕地质量评价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事务的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无经费来源,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经费无保障,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
3、缺少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质量。
4、受客观因素的制约。
一般建设所占耕地都是经营多年、土壤肥沃、自然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开发补充的土地大部分是未利用土地,自然条件不好,土层薄且土质贫瘠。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按现行的政策,耕地开垦费必须全额上缴后,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形式拨付用于补充耕地。
现实中,存在拨付资金不足的现象,上缴的开垦费水田一般是10000元/亩左右,旱土是6000元/亩左右。
而拨付的资金仅是2000元/亩左右,并且所拨付资金还有部分用于必须的办公经费、交通工具、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开支,致使投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严重不足。
6、对新开垦耕地的后续管理缺少必要的措施。
二、对策及建议
1、开垦耕地应尽量选质地好的后备土地资源。
通过开发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的质量主要取决于后备土地资源的先天条件,如果要开垦的后备土地资源的先天条件不足或自然质量不高,即使投入再多的人力、物力,也难以获得高质量的耕地。
因此,在现有的后备土地资源中,选择适宜开垦而且宜耕性较好的土地,是保证开垦后的耕地质量较高的先决条件。
2、建立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科学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源开发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首先,各级应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新技术
应用培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对待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进行“田、林、路、渠”综合规划;设计好田块内的土壤构造,包括土层厚度、土体构型、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等,使其达到理想土壤的水平。
其次是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考评制度,对其从业人员也需进行执业资格认定。
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才能承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质量有保障。
3、完善耕地保护考核体系。
据相关资料的数据表明,全国后备耕地资源只有8100万亩,集中分布在干旱缺水的新疆、内蒙古、宁夏和低洼易涝的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以及沿海滩涂。
由于我国后备土地资源先天不足,靠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来实现耕地占补的数量平衡尚且存在较大困难,要实现耕地占补的质量平衡更是难上加难。
鉴于以上客观原因,建议尽快完善耕地保护考核体系,树立耕地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思想,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思路。
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不单纯地进行数量平衡的考核,更重要的是要注重质量平衡的考核。
耕地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实质是对耕地生产能力占补平衡的考核。
在明确这一根本目的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质抵量”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这一目标。
比如:在占用1亩质量较好的耕地时,若补充的1亩耕地与其质量不相当时,还应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改造一定数量的中、低产田来平衡占用和补充耕地两者质量的差异,或者直接以改造较大面积的中、低产田来代替补充耕地,而达到耕地生产能力的平衡,并可以有效的避免开发耕地带来的生态风险。
据相关资料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