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加工管理制度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无害化处理。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屠宰加工企业应履行《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义务,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合作,对拟屠宰、拟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拟调运、拟出售的动物产品执行申报检疫制度。
二、屠宰加工企业在开始屠宰加工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屠宰加工数量、加工时间、动物(原料)来源、所需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开始生产加工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临栏)检疫及屠宰加工过程检疫。
三、屠宰加工企业在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调运、出售动物产品的数量、种类、流向、调运(出售)时间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检疫。
四、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屠宰加工企业预定的申报检疫时限内未能到场,屠宰加工企业可向其所属机构或上级领导机构提出投诉,但不得私自进行生产加工或调运(出售),否则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屠宰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动物产品或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若未向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有权不对其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可报由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后,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检疫报检记录》,并携带至现场,经企业申报检疫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维修工、电工岗位责任制一、维修工和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二、负责对生产、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应熟悉车间生产流程及机械电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和“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____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____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
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
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屠宰过程合法、安全、卫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屠宰厂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屠宰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屠宰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屠宰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章生产组织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合格评定。
第二十二条屠宰厂应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储存、防止污染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屠宰厂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屠宰厂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把关。
屠宰厂管理制度(三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定点屠宰场动物疫情报告实行法人负责制,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为动物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发现动物疫情,驻场检疫班组负责人要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汇报。
四、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六、严格遵守动物疫情发布规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七、违反本制度,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一、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标签、检疫合格验讫滚印、检疫原子印章。
二、证章实行逐级____、发放,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册登记。
建立领用、发放登记台帐、存根和损坏印章使用回收处理督察核对档案。
三、检疫证明存根和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不少于一年,检疫原子印章、检疫合格验迄滚印、动物产品检疫标签等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三、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更换。
销毁不合格证、章、标志、档案,必须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财务管理的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四、动物检疫证出具人必须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出证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填写和使用,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五、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标志,违者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处理,检疫人员执法犯法,坚决清理出检疫队伍,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定点屠宰场动物标识回收管理制度一、动物标识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动物耳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定点屠宰场(厂)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1. 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厂)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查证验物。
只有证物相符者方可准入场,并应详细记录。
2. 对于证物不符、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应立即隔离至观察圈,并进行为期三日的重新检疫。
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进行屠宰,不合格者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动物屠宰后,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进行宰后检疫。
只有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详细记录产品流向。
二、检疫制度1. 屠宰动物前,业主或货主应向驻场(厂)检疫员提前申报检疫,申报时间应至少提前若干小时。
2. 只有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
对于伤残等需急宰的动物,应经驻场(厂)检疫员检查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 禁止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4. 生猪屠宰后,应对头、蹄、内脏和旋毛虫进行检验。
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经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
牛羊等动物屠宰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宰后检疫。
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旨在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管理,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
二、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 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二) 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产品、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至少提前若干天申报检疫。
(三)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在起运前若干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屠宰场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屠宰车间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屠宰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屠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屠宰车间的所有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屠宰车间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严格管理;3. 质量至上,持续改进。
第二章屠宰车间生产管理第四条屠宰车间生产由车间主任负责安排,确保生产计划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第五条屠宰车间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1. 生猪进厂验收:对进厂生猪进行检疫,确保其健康无疫病;2. 屠宰加工:按照屠宰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肉品卫生质量;3. 分割、包装:严格执行分割、包装流程,确保产品整洁、卫生;4. 肉品检验:对肉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
第六条屠宰车间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制度:1.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卫生管理: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生产场所清洁、卫生;3. 消防安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4. 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屠宰车间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屠宰加工技能;2. 熟悉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第八条屠宰车间员工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3.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4.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屠宰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屠宰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屠宰车间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屠宰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畜禽屠宰场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畜禽屠宰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畜禽屠宰安全、卫生、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畜禽屠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2. 卫生至上: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畜禽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
3. 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畜禽屠宰场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持续改进: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制度,提高畜禽屠宰场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畜禽屠宰场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场长:全面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2)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
(3)生产部:负责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4)技术部:负责畜禽屠宰工艺研究、新技术推广、产品研发等工作。
(5)安全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6)卫生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消毒防疫、废弃物处理等工作。
(7)人力资源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2. 各部门职责:(1)场长: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禽屠宰场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2)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负责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3)生产部:负责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卫生、高效。
(4)技术部:负责畜禽屠宰工艺研究、新技术推广、产品研发等工作;提高畜禽屠宰场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5)安全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6)卫生部:负责畜禽屠宰场的卫生管理、消毒防疫、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确保生产卫生安全。
屠宰场的管理制度
屠宰场的管理制度屠宰场作为肉类供应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和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确保屠宰场的正常运作,保障产品质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1、员工招聘与培训招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包括屠宰技术人员、检疫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卫生标准等。
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2、健康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屠宰工作的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3、个人卫生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
二、生产管理制度1、屠宰流程规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屠宰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对牲畜进行宰前检疫,不合格的牲畜严禁进入屠宰环节。
2、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岗位,对屠宰后的肉类进行检验,确保肉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流入市场。
3、设备维护与管理定期对屠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
4、生产环境管理保持屠宰场的生产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对废弃物和污水进行妥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三、检疫管理制度1、检疫人员资质检疫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检疫程序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宰中检疫和宰后检疫的程序,对牲畜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疫中发现的疫病,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或扑杀等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上报。
3、检疫记录做好检疫记录,包括检疫日期、牲畜来源、检疫结果、处理措施等,以备追溯。
四、存储与运输管理制度1、存储管理肉类产品应存放在符合卫生标准的冷库中,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定期对冷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屠宰车间猪肉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屠宰车间猪肉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猪肉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设立屠宰车间猪肉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猪肉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猪肉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3.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4. 收集和反馈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5. 定期向车间主任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生产流程管理第五条原料采购:1. 采购部门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猪肉原料供应商;2. 采购的猪肉必须具备合法的检疫证明;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第六条屠宰加工:1. 屠宰加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屠宰过程应保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3. 屠宰后的猪肉应立即进行冷却处理。
第七条储存与运输:1. 储存猪肉的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止污染;3.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质量检查:1. 定期对猪肉进行感官检查、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2.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生产,查找原因,采取措施;3. 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
第九条质量追溯:1. 建立猪肉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每批次猪肉可追溯;2.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责;2. 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1. 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章奖惩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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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加工管理制度
一、为使屠宰过程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生产“放
心肉”,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将屠宰工艺流程迂回交叉设臵;
2、严禁将病、健康生猪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屠宰;
3、严禁放血刀未经消毒连续进行刺杀放血;
4、严禁开膛净腔时割破生猪屠体内脏。
红白内脏须分开整理产品流向一致,互不交叉;
5、严禁生猪产品落地;
6、严禁将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屠体去掉头、蹄、尾; 7.严禁将可疑病生猪胴体和健康生猪胴体臵于同一个轨道;
8、严禁将未经修整的生猪胴体放出厂(点)。
修整后的生
猪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
三、本厂(点)屠宰加工流程为:驱赶生猪、喷淋冲洗、麻
电至昏、刺杀放血、清洗猪屠体、浸烫、脱毛、燎毛、清洗刷白、预干燥、开膛净腔、修整猪胴体、副产品处理。
四、生猪屠宰加工设臵总负责人和各岗位负责人等岗位。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驱赶生猪
1驱赶生猪前须验明待驱赶生猪是否签发准宰证。
2在认真清点生猪的头数后,并与屠宰车间接收人员唱付生猪头数,及时交付屠宰。
如有差错应停止交付屠宰,并予查清后再宰。
3驱赶生猪人员必须一圈一轰,唱明头数,不能混圈驱赶生猪,如不按顺序驱赶生猪,出现差错由驱赶生猪人员承担。
4驱赶生猪时不得使用利器、铁棒,以免对生猪造成伤害。
5工作完毕、搞好圈内外卫生,定期对猪舍进行冲洗、消毒、不留死角。
(二)喷淋,以合适水温、对生猪进行喷淋冲洗,保证喷淋冲洗后的生猪免受刺激且体表无污物。
(三)麻电至昏。
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压、电流对生猪实施至昏,保证生猪昏而不死.并切实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四)刺杀放血。
不得刺破生猪心脏或割断食管、气管。
污染生猪内脏,沥血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五)清洗猪屠体。
保证清洗后的猪屠体无污泥、污血。
机械清洗的,要使猪屠体免受损伤。
(六)浸烫。
合理调整浸烫水温度,保持水的卫生洁净,控制浸烫时间,不得烫伤、烫老猪屠体,或使猪屠体受到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脱毛。
根据季节控制脱毛机的脱毛时间,时刻观察
脱毛机的工作状态,保证脱毛后的屠体应无浮毛、无机械损伤和无脱皮现象。
(八)燎毛。
不得燎伤猪屠体。
经燎毛后,猪屠体的背腹股不得有残毛、绒毛。
头、蹄、肘不得有长毛。
(九)清洗、刷白和预干燥。
保证猪屠体皮白毛净。
(十)开膛净腔。
不得割破猪屠体内脏并清理生猪内腔。
(十一)修整猪胴体。
修整过程中,不得损伤不应修割的生猪胴体部位。
修整后的猪胴体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
(十二)内脏整理、红白脏整理须分开进行。
整理过程中,不得损伤猪内脏和造成交叉污染。
五、奖惩
(一)对技术熟练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接收生猪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直至除名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造成生猪屠体受损、丢失、污染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扣发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