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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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创业“停薪留职”2.0版

科研人员创业“停薪留职”2.0版

科研人员创业“停薪留职”2.0版作者:暂无来源:《民生周刊》 2015年第10期在国家鼓励创业的大环境之下,一步步放开政策约束,创造更为宽松有利的创业条件,无疑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民生周刊》记者刘燕交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意见》指出,国务院鼓励国有科研人员创业,提供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三年等优惠条件。

30多年前,这一政策被称为“停薪留职”——1983年6月11日,当时的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停薪留职政策自此风行,后来成名的一些商界大佬如潘石屹、王健林等均是递交“停薪留职”申请书之后踏上了创业之路。

由于出发点相似,具体政策跟进时代,这次的《意见》被称为“停薪留职”2.0版。

体制内科研人员创业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此次“停薪留职”从哪几个方面排除了科研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科研人员面对新政策的出台态度如何?在国家鼓励创业的大环境之下,一步步放开政策约束,创造更为宽松有利的创业条件,无疑是将来的发展趋势。

体制内科研创业的前世今生高昌(化名)就是从体制内科研单位跳槽创业的,他在中科院自动化所工作了近5年,积累了大量科研院所的人脉资源。

2009年,他开始创办自己的公司,给客户提供互联网数据库支持。

他回忆说,如果继续留在中科院,同时自主创业的话,会有一系列问题不能厘清,所以他选择了辞职。

这对于他的生活状况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挑战。

他笑言,“我是爱折腾的人。

”创业风险诸多,如果没有足够的勇气,从单位辞职单干,终究是少数人的选择。

“所以,科研院所内部出现了很多脚踏两只船的人。

体制内的工作不辞,也在外面独立创业。

”“其实创业政策一直都是在逐步放开的。

”高昌举了一个和自己有合作的老师的例子。

一位高校老师曾经想参与他的创业项目,但是因为不想辞职,老师带头或参与的发明,知识产权都归学校所有,出资上面障碍重重,最终放弃了合作。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

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自主创业是现在的主流力量,国家政府在自主创业这方面有什么政策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关于自主创业的政策一、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33号)4.《龙岩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511号)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解读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1)鼓励重点人群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允许其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规定期满。

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由失业人员扩大到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村被征地农民和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人员,并逐步将城乡所有有创业愿望并参加了创业培训的劳动者全部纳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范围。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确定,在省定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2、我县在财政金融信贷方面对创业者有哪些政策支持?答:(1)设立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各项费用支出。

各级政府每年可从再就业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充实创业扶持基金,确保创业扶持基金规模逐年扩大。

促进高校创业教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

促进高校创业教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

而 促进 就业 率 和创 业 率 上升 。从 教 育效 应 上 讲 ,
促 进就业 的税 收政 策 和 创业 的税 收 政策 , 者 作 两
技 能和创业 精神 作 为 高等 教 育 的基 本 目标 , 求 要 将 它提高 到与学术 研究 和职业 教育 同等重要 的地 位 。从 本 质上讲 , 业 教 育是 指 培 养学 生 创 业意 创 识 、 技 能和创 业素质 的教 育活动 , 创业 培养学 生增 强社会 适应 性和竞 争力 , 实现 自我充 分 、 面 的发 全 展 。在我 国 ,9 9年教 育部 在《 向 2 世 纪 教育 19 面 1 振兴 行动 计 划》中提 出 “ 强 对 教 师 和学 生 的创 加
那么 , 何为 “ 业 教 育” 创 呢?根 据联 合 国教科
文组 织在 “ 向 2 面 l世 纪 国 际教 育 发 展 趋 势 研 讨 会 ” 提 出的 “ 业 教 育 ” 念 , 业 教 育 是 为 了 上 创 概 创
培养 具有 开拓性 、 新 型人 才 的一 种新 型 教 育理 创
念 。创业 教育对 于培养 个人 的首创 、 冒险精 神 、 创 业 和独立工 作 的能力 以及 技术 、 社交 、 管理 等技能 非 常重要 。教科 文组织要 求 高等学 校必须将 创业
专 业培 训 教 育机 构 的 税 收 优 惠 力度 。
关 键 词 :创 业教 育 ; 收优 惠政 策 ;大 学 生 就 业 税 中 图分 类 号 : 69 2 G 4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3—88 (0 0 0 04 0 17 3 1 2 1 )3— 0 2— 6
神 , 意进 取 、 为 天下 先 的竞 争意 识 , 发大 学 锐 敢 激 生 励精 图治 、 自强不 息 的奋 斗动 力 , 育大学生 的 培 创 业意识 和创 业 技 能 , 提高 大 学生 的综 合 素质 和 实践 能力 。而税收 优惠政 策则应 当促 使大学生 学

2022年江苏创业优惠政策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江苏创业优惠政策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江苏创业优惠政策江苏税收优惠政策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政策税收优惠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1、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1、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2、至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作者:涂皓来源:《教育》2013年第14期日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陆续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其共同特点是:3年至8年内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对离岗创业教师的支持力度居全国最大。

此外,这些院校还鼓励和支持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处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黄金十条:研究成果不再睡大觉2012年8月,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被外界称为“黄金十条”。

半年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部属高校及江汉大学相继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黄金十条”相互呼应,让研究成果不再继续躺着“睡大觉”。

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

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

“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

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

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教师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高校教师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高校教师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完善政策促进高校教师创业高校教师由于其丰富的创新成果、一定的社会阅历及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具备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高校教师创办企业数量不断扩大,其中也涌现出了大批的行业龙头企业,如华中数控、博云新材料等优秀科技型企业。

我国政府审时度势,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正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职务发明条例》,并依据《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

目前,试点单位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学校如何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若创业失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解决;高校教师创业后的身份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有如下建议: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学校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

按现行规定,学校技术入股掌握一定股权,在实际获得现金收入前,一次性缴纳所得税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并将削弱学校实施技术入股的积极性。

因此,应借鉴中关村先行先试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获奖励者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在实际取得相关收益后再行纳税。

这将更有助于发挥股权激励效应。

建立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国资管理机制。

我国目前对于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与实物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一样的管理办法,要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和科技成果转化客观上存在的高风险性形成悖论,严重地束缚了校、所及科技人员的手脚,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

建议出台明确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及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相关政策,以解除教师的创业顾虑,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教师创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能够保留其至少三年教师身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05•【字号】鲁政办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环节,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作为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有力保障,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多方联动,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全面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分类施策、精准实施,凝聚力量、协同推进。

面向全体,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程,补齐培养短板,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教师的教育教学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面向未来,将服务当前需求与培育未来生产力相结合,促进学生当前发展与终身发展相结合,构建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长效机制。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11.11•【文号】教就业〔2024〕5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决定实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1.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

各地各高校和分行业就业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通过调研走访企业、委托专门机构开展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行业、区域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

鼓励各地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协同开展人才需求分析预测工作,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2.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主动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提高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更好促进供需适配。

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3.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

各地各高校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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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校教师创办企业数量不断扩大,其中也涌现出了大批的行业龙头企业,如华中数控、博云新材料等优秀科技型企业。

我国政府审时度势,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正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职务发明条例》,并依据《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单位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学校如何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若创业失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解决;高校教师创业后的身份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有如下建议:——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学校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

按现行规定,学校技术入股掌握一定股权,在实际获得现金收入前,一次性缴纳所得税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并将削弱学校实施技术入股的积极性。

因此,应借鉴中关村先行先试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获奖励者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在实际取得相关收益后再行纳税。

这将更有助于发挥股权激励效应。

——建立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国资管理机制。

我国目前对于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与实物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一样的管理办法,要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和科技成果转化客观上存在的高风险性形成悖论,严重地束缚了校、所及科技人员的手脚,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

建议出台明确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及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相关政策,以解除教师的创业顾虑,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教师创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能够保留其至少三年教师身份。

高校教师作为开发高新技术的主力军,有着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并在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下,完全有能力以技术入股形式创办企业,但由于许多教师担心创业后无法保留教师身份,导致许多优秀的科技成果不能有效产业化。

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教师创业至少保留三年教师身份,并明确相应的实施细则。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日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陆续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其共同特点是:3年至8年内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对离岗创业教师的支持力度居全国最大。

此外,这些院校还鼓励和支持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处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黄金十条:研究成果不再睡大觉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被外界称为“黄金十条”。

半年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部属高校及江汉大学相继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黄金十条”相互呼应,让研究成果不再继续躺着“睡大觉”。

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

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

“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

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

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孙庆桥明确提出,凡是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产权和股份转让,采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的方式进行处理。

武汉大学还将今年确定为改革年,准备全面推动人事制度、职称评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江汉大学服务社会成果推广处处长王万舫表示,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等转化方式,将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提高到80%。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亚民介绍,创业失败的顾虑束缚了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各高校出台的政策能最大程度解决高校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促进高新产业跨越式发展。

“过去,科技成果转化困难,大量科技成果只反映在论文、职称上。

所以现在政府和高校才会这么重视‘黄金十条’,想办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夏亚明说,东湖高新自1988年正式成立以来,“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需要相结合”一直是他们考虑的重点。

“和硅谷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

”夏亚民表示。

在现行条件下,科技人员创业的风险较大,如果不解决科技人员后顾之忧,科技成果难以转化。

高新区初创时的第一批创业者已经所剩无几。

从这可以看出,在中国创业,尤其是科技型创业,风险很大。

解决科技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鼓励大家勇敢创业。

现在各高校出台办法,允许学生、教师保留身份创业。

而且提出成果收益权70%,甚至80%归科研人员团队,解决了创新创业动力问题。

“如果这几条规定可以落实到位,我相信,5到10年,就会有非常显著的成效,完全有可能真正做到世界一流的园区。

”“黄金十条”给创业者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华中科技大学一项光电与生物结合的技术即将转让,金额约1000万元,而研发团队将获得700万元左右的奖励。

这项技术是华科国家光电实验室研发的。

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童俊告诉《教育》旬刊记者,目前此技术的转让还在准备中,但已经进入尾声,预计近几天就可以正式转让。

“制定优惠政策之后,这是我们学校享受优惠的第一单。

”至于具体政策受让方以及其他细节,童俊表示因事项正在准备中不便透露。

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华科落实“黄金十条”的政策,千万元的转让费中,学校会将其中的70%奖励给研发创业团队。

“以前别说70%,50%都难以落实。

”“教师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学校现在是被教师赶着跑。

”童俊表示,在优惠政策的具体推动下,今年以来,学校已经有许多教师要求对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和创业。

“华科每年的技术成果非常丰富,而很多企业都需要掌握技术成果的教师,优惠政策的效果将逐步彰显。

”科技九条:鼓励师生加入创业大学无独有偶,南京市也推出了“科技九条”,鼓励高校老师、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南京市委市政府就这一政策出台了实施细则,并与50多所在宁高校达成一致,将在全市高校院所推广,鼓励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加入到“创业大军”中来。

细则规定,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备案,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3年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延续。

目前,高校对老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教学和科研,如果去创业的话,算不算考核?会不会影响业绩评价?据了解,这是让不少想创业的老师纠结的一个问题。

对此,细则专门列了一条,即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运用科研成果创办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型科技企业,鼓励所在单位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在创办的科技企业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如果要创业,就可以到专门的科技创业岗上来,将会按照不同的评价标准对该人员进行考核。

”南京市科委副主任黄榕说。

据悉,所在单位可对其工作绩效以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科技九条”出炉后,很快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市共有144名本地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南京创业。

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黄明与学校正式签订协议,保留身份进行创业,成为“科技九条”出台后南农大教师中首个“下海”的科技人员。

据了解,目前,黄明在南京紫金白马特别社区拿下了33.8亩土地,进行肉制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等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的目标是3年内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

今年5月,南京理工大学老师刘和义,与学校和企业签署协议,利用其多年研发的,获得国家专利的氧化锆超高温隔热材料技术创业,个人拥有18%的股份,产品投产后估计将实现收益1.5亿元。

如果个人创业成功,想要收回企业、学校手中的股份,有没有可能?细则对此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即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学科型科技企业成立3年后,所在单位可以适时转让或减持所持股权。

同时,职务成果转让的比例也予以明确。

细则提到,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方式实施转化,所在单位可以将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益按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95%的比例,一次性奖励职务成果完成人和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以自主创业方式转化的,可以将职务成果形成的股权按照不低于80%、最高不超过95%的比例,一次性奖励给职务成果完成人和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细则同时规定,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大学生创业基地、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或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创业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政策。

从“被口水淹死”到知识富翁何清华是中南大学的教授,他除了在学校搞科研,还有大量的工作是跟国有企业合作,以学校的名义转让技术。

可国企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能力太弱,一个图纸可以生产几十年不变,4个月还生产不出一台静力压桩机。

“他们做不好,何不自己做呢?”何清华底气十足,因为自己有技术,也有管理才能,办个企业还不简单吗?但问题是没钱,要学校支持才行。

为此,他多次给学校和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写信,遗憾的是那时候政策不允许,寄出去的请求一直没有下文。

后来,中南大学校园里传出技术产业化的风声,政策终于有了松动,凭借着多年来与国企交往经历,何清华的科研口碑给他带来了第一笔资金,创办了山河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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