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V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资料、文件保管程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的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有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涉及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声、像等资料.三、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隶属于公司办公室。

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及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管理。

四、档案归档1.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是定稿后的正式印本及必要的文件原稿、装订好的原始记录。

合同要存正本,公司文件及外部文件应归档原件,一般不存复印件.文字、图纸与软件(盘)同存时,应保持一致。

属于ISO9001质量体系的受控文件应填写受控编号.归档的文件和资料要求质量优良,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装订整齐美观,禁用字迹不牢固的工具书写.对软盘、光盘、声像、照片等资料,归档时要有保护措施,包装良好,封面书写标题及编号,无涂改.凡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实物等,各部门有责任及时归档。

因归档不及时造成资料损坏或丢失,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有关部门须承担责任。

归档文件和资料如有保密要求和查阅限制的,由归档部门与档案室拟定保密级别和限制查阅使用范围.2.归档时间工程、研发项目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归档.各类管理文件、产品标准、技术文件每一年年末归档一次。

其余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3.归档程序和手续各类档案在归档前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预立卷。

归档时要作《档案移交(接收)登记》,属质量体系受控文件要提交《受控文件和资料清单》,经档案室和归档部门双方当面清点签字后备查。

对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存档要求的各类档案,档案室有权要求归档部门完善达到要求后再办理归档手续。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公司的档案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公司的各类档案;(三)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四)组织开展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五)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其职责包括:(一)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二)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部门档案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与编号第七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几类:(一)行政管理类:包括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二)经营管理类:包括公司的经营决策、合同协议、市场调研等;(三)人事管理类:包括员工的个人档案、招聘、培训、考核等;(四)财务管理类: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凭证等;(五)技术研发类:包括研发项目的方案、报告、成果等;(六)声像档案类: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七)实物档案类:包括荣誉证书、奖品、纪念品等。

第八条档案编号应遵循唯一性、系统性和可扩展性的原则,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本部门产生的档案及时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通用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通用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从事政治、经济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

第四条为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档案由公司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是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内容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各部门文件材料负责人应按规定立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向档案室移交上年度的存档资料。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第七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文书档案包括上级机关文件、公司文件、相关单位的文件等。

(一)上级机关的下列文件应予归档:1、上级机关对公司的批示、批复;2、上级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等;4、上级机关转发公司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内容)。

(二)公司下列文件应予归档:1、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公司印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刷稿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3、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及公司的批复文件;4、公司检查工作、调研形成的文件;5、公司领导因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及从其他单位带回与公司有关的文件;6、公司职代会、工会、团组织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7、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组织简介、人员编制等形成的文件;8、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9、公司制定的章程、各项规章制度等文件;10、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公司重要活动时间的文字材料;11、由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部保存二份,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保存一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及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方便利用;(三)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四)保密安全,防止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公司内部发文、收文、请示报告、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二)科技档案:包括产品设计、生产、技术改造、设备维护等档案;(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四)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五)其他档案:包括合同、专利、商标、资质证书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符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二)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分类、编号;(三)归档材料应当填写档案登记表,注明档案名称、编号、保管期限等;(四)归档材料应当经过整理、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保管,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二)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鼠等设施;(三)档案柜应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摆放,便于查找;(四)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除虫;(二)对损坏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三)对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九条公司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档案安全;(二)尊重档案原始性,不得擅自涂改、删减;(三)保护档案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目录:一、背景二、目的及原则三、范围四、组织体系五、档案分类及保管要求六、获取档案的权限和程序七、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八、档案的销毁和整理九、风险管理十、附则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档案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此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便公司能够高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

二、目的及原则目的:1.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2.提高档案操作效率;3.便于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原则:1.法律合规原则:档案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2.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遗失、损毁或泄露;3.应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紧密结合公司业务,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4.效率原则:档案管理应高效、便捷。

三、范围本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涉及档案管理的所有业务活动中均应遵守。

四、组织体系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公司各个部门的档案;3.公司员工: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分类及保管要求1.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将档案分为核心档案、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三类,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2.档案保管要求:(1)核心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禁止外借、外带,确保绝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重要档案:由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保管,严禁私自转借或移交;(3)一般档案:由各部门自行建立档案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六、获取档案的权限和程序1.获取档案的权限:(1)核心档案:只有经过核准的管理人员才能获取核心档案,并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2)重要档案:除核心档案外,授权的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也有获取重要档案的权限;(3)一般档案:部门内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获取自己部门的一般档案,无需额外申请。

2.获取档案的程序:(1)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2)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批;(3)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的借阅手续。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spv资料管理制度

spv资料管理制度

spv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SPV(特殊目的公司)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SPV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提高SPV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SPV,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管理、业务活动以及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

三、资料分类1. 根据SPV业务分类,将资料分为风险管理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合同协议资料等分类。

2. 每一类资料再分为保密资料和非保密资料。

四、资料的建立、接收1. 建立资料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可审查性。

2. 接收到来自合作伙伴的资料,应当尽快进行核实并存档,以备查阅。

五、资料的存储1. SPV的资料存储应当采用电子存储的方式,并保证备份的安全性。

2. 电子资料应当定期进行备份,确保资料不会因为硬件故障丢失。

3. 保密资料必须设定权限,只对有权限的人员开放。

六、资料的使用1. 资料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禁止将资料用于非本职工作。

2. 对于保密资料,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

七、资料的归档1. SPV的资料应当分为长期归档和短期归档两类。

2. 长期归档的资料应当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并进行定期整理和保护。

3. 短期归档的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销毁或者转为长期归档。

八、资料的销毁1. SPV的资料销毁必须依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销毁的资料不会泄露。

2. 对于含有个人信息或者敏感信息的资料,必须进行专门的销毁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九、资料保密1. 对于公司的保密资料,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会泄露。

2. 公司内部人员及外部合作伙伴必须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将保密资料外传。

十、资料管理责任1. SPV管理人员必须对资料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2.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资料管理制度的修订1. 对于资料管理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 对于修订后的制度,必须进行全员培训,并实施相应的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PV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指SPV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照片、磁性载体、实物等特种载体档案等,它们都是SPV公司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根据其自身特点妥善管理,统一归档。

第三条SPV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四条SPV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SPV公司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档案室,负责统筹规划SPV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SPV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订与修订。

第五条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接SPV公司资料员,做好每月档案移交、归档的工作。

制定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借阅、登记工作。

第六条管理中心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管理由SPV公司移交的档案文件,并对SPV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SPV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存档细则
第八条各SPV公司在工作活动中不断产生的文件材料在处理完毕后,不得由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
必须由资料员(专职/兼职)统一整理立卷。

第九条管理中心应对每个SPV公司的档案进行分类,按照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的顺序将档案分为五个部分:(1)基建文件(2)工商注册文件(3)施工过程文件、(4)制度流程、会议纪要类文件(5)财务文件。

第十条工程档案,既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程资料。

应有SPV公司资料员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建立档案并参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地方标准》进行归档。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由SPV公司财务人员按照集团会计档案归档要求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根据档案的内容不同,管理中心对存档的文件分为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和原件三种形式。

第十三条存档要求
1资料员应对每个部分分别立卷存档,档案资料要装入档案盒,档案编号要求按照〃项目公司简称-年度--业务模块-归档事项-资料起止编号"进行分类编目。

每一个档案盒内必须附该盒内档案文件的《文件目录》,该目录需同时形成电子目录,确保随时准确定位查询。

2、照片材料应有文字说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和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提示照片影像所反映的全部信息,音像材料应标出录音、录像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

3、合同类文件应附合同会签单,公司制度文件应附董事会决议,费用支付应附审ftt单,工程款项支付应附政府产值确认单。

4、资料员应在每月25日收集SPV公司当月已正式归档的重要档案,对于一般档案应收集台账,
随时可查。

移交时应做好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应一式两份,交接双方按清单清点清楚,双方签字,各留T分,以备查考。

5、归档资料应当做到原件纸张完整,纸面整洁;复印件、电子扫描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内容;装订的资料应牢固不散落;图纸按A4纸标准折叠;刻录光盘资料的应附有简单说明。

各类资料在归档时仍有遗留问题的,应予以说明。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归档文件资料员应退回要求其重整。

第三章保密与借阅
第十四条资料员应对档案内容保密,进出档案室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第十五条资料员应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离开档案室应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六条档案是重要的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尽快归还,一般借阅时间科导超过一周。

第十七条借阅档案须持借阅审批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档案借阅审批单模板详见附件六。

借阅人应保持被借档案的完好无损,资料员应及时清点、查验归还的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SPV中心。

基建文件
工商注册文件
附件三:
施工过程文件
制度流程、会议纪要类
财务资料
档案借阅审批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