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法及讲义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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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讲义7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讲义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讲义7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重要提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共4种情况要记住;其他未提及的行业,确认会计收入时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租赁公司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结算,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合同签订的当天B.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C.收到预收款的当天D.租赁业劳务完成的当天[答疑编号31890308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例题·单选题】2010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自建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

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1600万元,余款在以后两个月内结清。

已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

2010年最新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税收政策讲义

2010年最新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税收政策讲义

2010年最新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税收政策讲义政策第一节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一、营业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一)调整了纳税地点的表述方式。

(二)删除转贷业务差额征税规定。

(三)删除税率表中征税范围一栏。

(四)将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5日。

二、新条例、细则涉及建筑、房地产业营业税新规定(一)“视同销售”新规定:1、旧《细则》第四条规定:(1)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2)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2、新《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新旧变化。

(1)调整了视同销售的范围。

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不再视同销售;增加了“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的规定。

(2)增加了兜底性条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二)“混合销售”新规定:1、旧《细则》规定: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2、新《细则》规定: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百行会计网,税务筹划专家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税法实务课件:税收征管法

税法实务课件:税收征管法
1.纳税申报主体
凡是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代征 人、扣缴义务人(含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 缴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指派专门办税人员持《办税员证》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 必须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 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应对其申报的内容,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二)发票的领购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携带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发票 的申请,然后凭税务机关发给的发票领购簿中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 购票方式,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文件,是财务收 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征管 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 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发票一般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账证管理
(一)涉账簿的设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 簿,一般企业要设置的涉税账簿有总分类账、明细账(按具体税种设置) 及有关辅助性账簿。“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使用特殊的多栏 式账页,其他明细账使用三栏式明细账页,总分类账使用总分类账页。扣 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 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企业的财务制度、会 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五年,保存 期满需要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纳税实务》教案

《纳税实务》教案

《纳税实务》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2. 使学生掌握各种税种的特点、税率和计算方法。

3. 培养学生具备纳税申报和税务筹划的基本能力。

二、教学内容1. 税收制度及基本原则1.1 税收制度的定义和分类1.2 我国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2. 增值税2.1 增值税的定义和特点2.2 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2.3 增值税的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 消费税3.1 消费税的定义和特点3.2 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3.3 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制度的基本概念、税种的特点和计算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纳税实务。

3. 互动教学法:引导学生提问和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四、教学准备1. 教材:《纳税实务》2. 教案:详细的教学内容和步骤3. 案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4. 投影仪:展示PPT和案例五、教学过程1. 导入:介绍税收制度及基本原则,激发学生的兴趣。

2. 讲解增值税:阐述增值税的定义、特点、税率和计算方法,引导学生理解增值税的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讲解消费税:阐述消费税的定义、特点、税率和计算方法,引导学生理解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 案例分析:分析实际案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纳税实务。

5. 互动环节:引导学生提问和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6. 总结: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重点和难点。

7. 布置作业: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六、教学评估1. 课后作业:布置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作业,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2.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提问和讨论的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七、教学拓展1. 税收政策动态:关注我国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学生传授相关政策变化,提高学生的时事敏感度。

2. 税务筹划:教授学生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的税收效益,降低税收负担。

税务师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讲义

税务师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讲义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和税收二、税法原则三、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四、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2)按解释尺度分(2)按解释尺度分类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税目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三)税率边际与平均税率平均税率:全部税额/全部收入边际税率:增量税额/增量收入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四)减税免税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加重税负1.税收附加(地方附加)如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制--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2

营业税制--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 职业人的网上家园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五章第三节讲义2营业税制8.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9.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1)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视同销售建筑物,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3)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4)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以投资入股为名,实际是以取得固定利润或按销售额提成方式取得报酬的,属于普通的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的行为,就其取得的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征税;(5)以不动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核定营业额。

①抵押期满,以不动产抵债,对借款人按照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其尚未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合计 ②以不动产租金抵作贷款利息,则对借款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到期无力还款,以不动产抵债,对借款人按照销售不动产征税,营业额为所欠银行的贷款本金(6)差额计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7)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缴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实务 PPT

纳税实务 PPT
消费税计算之: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 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销售的自产应税消 费品,应按门市对外销售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 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 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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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案例
第二章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基本公式:
一定是不含 税销售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二章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营业税的检查--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九章第四节讲义4

营业税的检查--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九章第四节讲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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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九章第四节讲义4
营业税的检查
【例题·案例分析题】(2006年)某机械厂生产某种型号零件需经三道工序制成,在产品成本的计算采用“约当产量法”。

某月份投产500件(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完工产品400件,企业月末账面在产品成本为1000元,其他有关财务资料见表1和表2。

(计算按每步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表1 在产品盘存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第一工序的完工率为( )。

A.10%
B.20%
C.40%
D.100% [答疑编号502556090502]
【答案】B
【解析】第一道工序的完工率=
=20%。

(2)第三工序的约当产量为( )。

A.56件
B.63件
C.65件
D.70件
[答疑编号502556090503]
【答案】B
【解析】第三道工序的完工率
约当产量=70×90%=63件。

(3)月末在产品应分配原材料费用( )。

A.100000元
B.111201.63元
C.163636.5元
D.500000元 [答疑编号502556090504]
【答案】C
【解析】关键点:原材料一次性投入。

月末在产品原材料费用=(100000+500000)/(400+150)×150=1636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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