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邯教〔2018〕812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8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办〔2018〕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和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对照本标准对建成学校查漏补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新建普通高中要按照不低于本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同时在落实本标准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高中教育处,便于我们及时收集情况向省教育厅反馈。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10月8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教办〔2018〕80 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为更好适应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满足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更加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在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
各普通高中建成学校要对照本标准查漏补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
各地新建普通高中要按照不低于本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雄安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按国家专门要求执行。
各地在落实本标准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河北省教育厅2018 年9月6日附件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2.26•【字号】邯教工〔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现将《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8年教育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为今后开展工作不断积累经验。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2月26日2018年教育工作总结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按照“1561”的工作思路,强党建,增投入,抓改革,提质量,惠民生,全市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创造了6项历史新纪录(高考、中考、对口升学、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招聘),在全省率先实施了16项创新工作(集团化办学、信息化建设、中考改革、推迟上学、一供餐两托管、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建设、厕所改造、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学前教育“一村一园”、教育园区建设、职教城建设、招校引智、聘请外教、成立职教集团、校长兼课、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了7个国家试验区建设(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验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全国啦啦操实验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邯郸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一、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不断优化,教育优先发展地位进一步巩固(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2.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邯郸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增强教育辐射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根据市教育局“12881”工作思路,结合重点工作,就2022年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区域教育中心“321”(即基础教育实现“双均衡”,职业教育实现“双特色”,高等教育实现“双一流”,打造名师、名校长两支队伍,建设一个信息化教育高地)发展愿景,明确年度任务,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突出落实,促公平、增活力、补短板、提质量,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3.5%,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7%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6%。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率达到97%。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省级示范性高中达到30所,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达到5所,新增3个骨干特色专业。
高等学校市级重点建设专业达到4个,建成特殊教育职后培训中心。
新建智慧学校113所。
三、年度任务(一)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一是加快幼儿园建设。
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
二是落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三是落实《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杜绝“小学化”现象。
邯郸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邯教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教民【2013】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市管各民办学校:现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关于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近年来,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净化民办教育市场,我市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最近,市教育局还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教通【2013】8号),并分组对各(县、市)和市直学校,开展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工作进行了督查。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和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和从教行为为目标,按照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牵头抓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公办学校协同配合,对辖区非法办学机构和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进行巡查、清理和查处,纵深推进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有效遏制有偿家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维护教育部门良好形象。
二、时间安排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组织设立阶段(6月12--27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公办学校有关负责人和市直学校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巡查小组,按照区域范围分片包干,各县和峰峰矿区、武安市以乡(镇)、街道、村为责任区片,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和高开区以办事处、街道划块为责任区片,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集团化办学背景下校际间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

集团化办学背景下校际间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发布时间:2023-05-31T08:50:12.679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3年第498期作者:潘宇[导读] 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
鱼洞四小教育集团箭滩河小学校重庆400000摘要:集团化办学正在推动我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提升集团学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教育集团需要在理念、课程、合作、交流以及评价等方面着力。
基于学习共同体的理论考察,构建校际间教师发展共同体,需要以“共同愿景”为导向,以“三级交流”为基本制度,创新深度交流机制与平台,建立“一体化评价”反馈机制,助推集团内教师的整体发展。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教师学习共同体校际间合作一、问题提出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
在教育发展的新时期,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解决“择校热”“城乡教育差距”等一系列问题,集团化办学应运而生。
《关于深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相继提出了集团化办学,鼓励各地通过“探索集团化办学”作为完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不同地区都相继开始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但有关集团化办学的研究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如何结合各区域各校的实际情境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有效路径,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教育发展中亟待研究的问题。
集团化办学最初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是一种以契约为纽带构建的大规模、多层次的组织形态,是通过优势互补或以强带弱,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的办学模式。
集团化办学多是在政府引导下的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资源共享为手段、两个以上学校的合作运营模式。
但是学校内部学校之间的需求是否能得到关注和满足,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邯郸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邯教〔2018〕1023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教〔2018〕1023号、邯郸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12月28日邯郸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四部委《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确保我市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办学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足额按时到位。
到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学位增加72000余个(与2016年相比),建成以26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为主体的一批更具内涵、更具特色、更具竞争力的省内名校,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全面振兴,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形成“一校一特色”的多样化发展局面,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现将《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邯郸市教育局2020年7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生、入学、注册第三章休学、复学第四章升级、留级、跳级第五章转学第六章辍学、退学第七章毕业、肄业、升学第八章奖励与处分第九章保障措施第十章附则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9年修正本)》、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辍学、退学和毕业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依规应当在我市入学直至受完高中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现将《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教育局2020年1月17日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安传〔2019〕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减少和遏制事故发生,努力为全面发展新时代邯郸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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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关于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行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投入保障,强化落实举措,取得了较快发展,义务教育在实现初步均衡的基础上向基本均衡转变,呈现了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我市探索实施了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强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为思路的“联盟校、兼并校、设分校、新建校”“四种模式”,并不断细化、深化、实化,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行集团化办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
坚持“优质共享、联动互补、共同提升”,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化,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优质公平的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区域为主。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
育办学责任,根据县域教育发展格局,加强集团化办学的规划、部署、审批,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
2.优质共享。
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教育品质。
3.因地制宜。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优质资源辐射带动的新方式、新模式、新机制。
4.稳步推进。
优质教育集团的“扩容”、“增量”要坚持科学扩张、稳步推进,坚持在品牌输出、师资调配、学校管理上抓好落实,力求实现最佳的办学效益,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通过以集团化办学的模式,发挥以名校带动一般学校的效应,在师资、课程、教学设施、教育资源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各方面相互衔接或共享,实现集团内学校的“发展共同体”。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优质化、均衡化,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建立集团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覆盖率达到100%。
全市教育集团发展的内涵建设得到加强,集团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教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