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罚没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执法大队罚没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执法大队罚没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执法大队罚没(暂扣)物品仓库管理制度为保证大队罚没(暂扣)物品的安全和规范管理,发挥仓库现有的使用效能并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的管理。

服务大厅指定两名同志负责暂扣罚没物品的保管工作。

仓库管理员是仓库钥匙保管及有效使用的责任人。

二、罚没(暂扣)物品的入库。

1、物品入库时间:各执法组罚没(暂扣)物品的统一入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各组每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不得将罚没(暂扣)物品存放在东侧地下仓库以外其他地方或延期入库。

2、物品入库要求:罚没(暂扣)物品入库时,必须整理包扎好,散件必须用牢靠结实的器具盛装;物品状态符合入库条件时,仓库管理员应核对《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列明品种和数量,办好入库登记手续,并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上签名,证明物品已经入库。

三、入库物品的管理。

每月的26、27、28日为清整仓库日,遇公休日或者有特殊任务时则顺延。仓库管理员应对罚没(暂扣)物品分开存放,定期整理清点。做到安全可靠,数量准确。同时应尽心尽职,确保仓库物品不遗失,如因管理疏忽造成入库物品遗失或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仓库物品的出库。

入库的物品出库应由分管副大队长签署初步处理意见后交大队秘书股,由大队秘书股统一报送大队长、分管局长批示。批示同意后,由当事人、仓库管理员共同办理出库手续。

五、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暂扣的物品(包括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遗弃的物品),如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单价较小的物品,可视作无主物品,经执法大队负责人审批同意,由各中队变现处理或捐助公益事业单位,捐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单价较大的物品,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没收决定后,报财政部门,由行政执法机关会同财政部门统一作变现或拍卖处理。变现处理的单位必须是有合法经营权的单位,变现、拍卖所得价款均应上交国库。

六、销毁物品的有关规定。凡违反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物品,在拍照留取证据后可进行销毁处理。销毁物品,必须认真填写《物品处理记录》,载明销毁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的时间、地点,处理的依据,物品处理的简要经过,处理结果,并注明销毁人、监销人、见证人等。《物品处理记录》连同照片一并装订入卷。

七、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期限。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应及时进行。活的水产、家禽和不易存放的蔬菜、瓜果等从暂扣之日起2天内处理,春秋季可延长至3天,冬季延长至5天;易存放的物品(如三轮车、百杂货等)从暂扣之日起30天内处理;易存放物品单价较大的,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八、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又无法变现、拍卖、作其它处理的物品,各中队应派专门车辆直接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得随意丢弃或倒入垃圾箱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货物进出库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货物进出库管理制度 为明确库房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做好经济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库房保管制度。 一、建立建全库房保管帐制度,由专职保管员负责。 二、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库房保管员逐件交接,库房保管员要根据采购入库的发票单,开具入库单,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价格.质量.品种.规格.并检查好物品的保质期,做到物品数量.品种.规格.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薄上签字。采购员拿到有保管员签字的收单后、联同发票一同报财务部报账。 2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要根据物品的需求给每个商品加上标签或凭证做到凭证或标牌与账簿数量相符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查明后和采购员核对后在更改。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材质.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摆放要整齐,便于领用,和清库盘点。 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防漏水,防鼠害,防霉工作。 4.库房必须干净整洁通风,易碎物品要轻拿,轻放,严谨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管。 三、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领物记录,领用人要签字。 2.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账、实物、型号相符合。 3.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领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保证发货的正确性,保证手续的完整覆行。 4.为了防止出现出库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出库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保管人员做为出库记账凭证,完成后才可到仓库领取货物。 5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做定期的出入库报告。按月核对库房物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节约生产经营费用,加强库房物资使用管理,明确物资领用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及设施、设备以外的各类物资的领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的领用管理。 第二章物资领用程序 第三条公司所有物资领用都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申领。行政综合部设专职仓管员负责物资的发放。 一、物资领用人凭审核完全的《物资领料单》办理领用手续。 二、仓库保管员凭《物资领料单》发放物资。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物资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三、《物资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第四条《物资领料单》的填写 一、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物资领料单》。

二、《物资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三、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第五条《物资领料单》审批 一、《物资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行政综合部经理审批签字。 二、在签字时,部门负责人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三、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第三章物资的申领原则 第六条所有物资的申领必须遵从如下原则。 一、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二、合理申请,从工作角度出发; 三、加强保管,责任到个人; 四、手续简便,易操作。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领用 第七条办公用品的分类 一、办公用品包括耐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档 System document on further standardizing the disposal of confiscated articles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 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为了加强对我局罚没物品的管理,保证依法行政,根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江苏省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依法没收的物品处理的相关事项做如下制度: 一、成立“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和法制科科长担任,办公室(财务)、监察室、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和办案机构负责人等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登记保管、提交罚没物品处理意见以及组织、监督罚没物品销毁。 二、罚没物品在结案后七日内统一交由办公室登记保管,

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物品的性能、特点和保管要求,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并保证物品的安全。 三、罚没物品需要处理的,由办案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审批表》,并提交初步处理建议,报“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审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其中拟处理物品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涉案物品总值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时,办案机构还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四、罚没物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销毁的,办案机构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审批表》,提出销毁的处理建议,报“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审查决定。销毁时,办案机构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记录》,并由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存入案件卷宗。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办公用品领用标准及管理制度.doc

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注:如果领用数量超过领用限制,需由其主管上级签字确认(权限范围之内)。

北京道自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北京道自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人字第(6)号签发: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现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如下: 1.各部门每月25号报次月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一),申购单需由部门主管副 总签字方可生效。 2.行政部负责汇总、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管理。 3.办公用品领用可分一次性领用(贵重办公用品)和定期领用(易耗品),易耗 品规定在每周五领用,特殊情况除外。领用人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表二)。 4.行政部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标准和使用期限(附规定一),并定期 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调整。 5.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方 可领用。 6.行政部负责在库物品的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报财务审核。公司对部 门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7.贵重办公用品报费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 销;职工调离,须归还贵重办公用品,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8.行政部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 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关键词:管理制度 呈报: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办公用品申购单 申购部门:申购时间: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采购员:总经理: 办公用品领用单 领用部门:领用时间:年月日 领用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库管: 注:以上为三联单:一白,为部门留存;二蓝,接收部门留存;三粉,财务部留存。

物品领用借用管理规定

关于物品管理和借用、领用的规定 一、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酒店各类物品的管理、使用、借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内容: 1、库管员对酒店库房的一切物品的管理( 包括防火、防盗、防霉变、清洁、养护、检验等)负完全责任。因库管员失职造成的物品损坏、遗失、变质、过期等现象,由责任人承担物品赔偿的全部费用,并对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 2、库管员负责物品的验收、管理、发放、借用或回收等,并建立物品管理帐,每月盘点一次,切实做到帐物相符。 3、使用后就消耗掉或使用后不能复原的物品,使用人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签字领用。 4、各店及部门员工要厉行节约,尽量挖掘设备的使用价值。用过的物品能回收的要尽可能回收利用。对造成浪费、不节约、不回收利用的现象,予以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部门经理负激励20元/次。 5、不属于上款规定范围的物品,使用人借用物品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提报《物品借用单》办理借用手续。若无《物品借用单》出借部门可拒绝出借物品。 6、对所需借用物品申请得以批准后,按照表格要求填写项目,逐项与出借方进行对物品的质量、数量、完好程度等检验,将检验的实际情况填写在表格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在部门使用(《物品借用单》留存在出借部门,在归还物品时,退还单据)。 如有特殊情况时,可由部门负责人电话与出借部门负责人沟通,事后补写《物品借用单》。 如未按照正规程序提报《物品借用单》办理借用手续,予以双方当事人10元/次罚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7、借用部门要对借用物品的使用与保管全权负责。借用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由责任部门承担全部借用费和物品赔偿费用。

8、出借部门在借出物品后,需按《借出物品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 9、出借部门必须保存好《物品借用单》,如因遗失单据造成的损失,责任人负责承担。 10、在归还时,归还人须持《物品借用单》检验,确定使用期限和物品质量、数量、完好程度等方可予以退还。 11、物品归还过程中若物品遗失或损坏由归还人承担全部责任。 12、归还人与出借部门在归还物品时,双方要确认借用物品的质量、数量、完好程度等检验,并在《物品借用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归还情况,借用部门收回《物品借用单》。 13、未经各店及部门负责人(贵重物品需经副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物品借给酒店以外人员,更不准私自送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三、借用流程 (另附表格【1】和【2】) 物品借用表表格【1】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 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第八条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配备自卫武器和通讯设备,押运人员途中不得离开车辆。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至使用地后,应有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和供应部门组织保卫、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安全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第十条在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必须有专人跟随看管。井下运输炸药时要用专罐(或专车),雷管不得用人行车和矿车运输。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 第十一条装卸爆炸物品时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装运雷管时,车箱底要垫软垫。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标准》

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

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为加强对罚没财物的管理,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罚没财物,是指依法作出的罚款、依法收缴的物资。 3、罚没财物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二、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理 4、对依法罚没物资实行收缴与保管分离制度。罚没物资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前,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毁损、短缺或者变质。 5、对罚没物资应当开列清单,逐一注明品名、数量、规格。 6、对鲜活和其他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办案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7、对罚没物资的变价处理,按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8、因作出罚没物资的处罚决定错误,原罚没物资应当依法返还当事人,无法返还的,按价赔偿。 9、严禁侵占、调换、私分罚没物资。 三、罚没收入的管理 10、罚没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罚没收入的管理,做好定期对帐、催缴和清算工作。 11、罚没财物变价款、兑付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 12、随案移交作为证据的赃款赃物的变价款,由最后审结的执法机关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票据管理 13、依法收取罚没财物和代收机构(银行)收取罚款,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罚没票据。 14、做好内部罚没票据的领取登记和发放、使用、缴销工作,做到帐、证、款、物相符。

15、随时接受市财政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罚没票据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罚没财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投诉。 五、责任监督 16、各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的日常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当及时受理检举或者投诉事项。 17、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造成罚没物资严重毁损、短缺、变质或者罚没收入严重流失的; (2)不按规定处理罚没物资的; (3)隐瞒、截留、挪用、坐支罚没收入的; (4)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时不按规定使用罚没票据的; (5)侵占或者擅自低价购买、私分罚没物资的; (6)其他违反罚没财物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附则 18、无主财物和充抵罚款的物资的管理,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本制度与国家、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仓库货物管理制度

仓库货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库存货物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帐物相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收发、保管货物过程中的管理。 3 职责 3.1 理货部负责仓库的管理。 3.2 仓管员负责货物的检查、收发、保管工作。 3.3现场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在装卸过程中货物的保护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货物验收入仓 4.1.1 货物入库时,仓管员凭运单对货物进行详细核对、分票,核对内容:提单号、收/发货人、数量、质量。发现货物残损、外溢、短缺,立即通知交货人,并签收检验记录。若核对符合要求,仓管员与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4.1.2 根据仓库堆位,安排货物分堆就位,并按规定度量货物尺码,在分堆隔票时,要堆放合理整齐,尽量做到规范、方便发货。 4.1.3 按运单的内容,做好货物的标识工作,货物标牌的内容包括提单号、收/发货人、数量、货名、进仓日期,并贴在明显之处。 4.2 货物储存保管 4.2.1 货物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性、数量、计

划排分区保管,大票货物落地堆放,码堆以分类和规格排列编号,小票货物以托板堆放,同一公司而种类繁多的货物,应以位置图记载。 4.2.2 货物堆放在确保堆垛合理、货物安全、可靠、方便发货的前提下,可根据货物特点采用灵活变化堆放方法。 4.3 仓库日常管理 4.3.1 仓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货物,特别要重点检查特殊货种(如易碎、流质、易霉、易损物品和精密仪器等) 4.3.2 发现仓库货物有问题(如残损、溢短、报废)仓管员要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 4.3.3 仓库内严禁烟火,明火修补作业需经主任批准,采取措施,隔离货堆,并要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3.4 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入库。 4.4 货物放行出库 4.4.1 货物出库,未见放行单,一律不准发货,货物拆散装车,应经主管批准。 4.4.2 发货要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销数的原则,将放行单和货物全面核对,核对一致方可发货,如有问题仓管员应向经办人查询,报告主任处理。 4.4.3 仓管员发货时必须与收货人当面交接清楚,并填写出货记录。 4.5 仓管员定期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每天做好进出日报,建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园教职员工人员。 二、细则 第一条物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U盘、刻录光盘、文件盒、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各种办公表单等园办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尺、剪刀、美工刀等物品。 3、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第二条教职工领用物品原则 1、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请示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齐全,交园长审批后方能报销。 2、保育员必须在每个小礼拜星期一将两周的幼儿生活用品计划交后勤组长,由后勤组长统计交园长签字后派专人领取,然后根据领物计划统一登记收发。 3、各教职工平时需要领物品,必须提前一周把领物计划交后勤

组长。 4、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6、电脑耗材:实行各班级领取,由各班级指定责任人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 各班级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年级各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长向学校报告统一购买。 第三条领用及采购程序 1、各部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提交下月《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办公室汇总后填报《办公物品请购单》到园办领导处进行批示后进行采购。 2、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建立物品保管帐。(采购人员凭发票冲销借支) 3、物品保管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物资入库、出库后,应当日入帐。入库凭入库单,物品出库必须凭《物品领用单》 4、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物品采购申请单》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5、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办公室备补。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科主管领导全面负责。 2.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3.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

关规定,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 1.项目经理部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 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 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一、入库 1、行政物资入库,需行政负责人填写《入库单》,并与行政仓 库保管员共同验收,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后,应摆放整齐,并标明物资名称,以便查找。 二、出库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4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

罚没物资管理办法

溆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罚没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罚没物资和追缴赃物(含无主财物,以下统称罚没物资)的处置行为,严格处置操作程序,根据《省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专人负责管理罚没物资,设立罚没物资进出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对贵重和量多的物品还应拍照或录像存档 第三条建立罚没物资保管仓库或专用场所,并有必要的安全、通风和防潮设施。 第四条罚没物资处罚决定的复议期和行政诉讼期满,当事人无异议,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应在湖南省非税收入执收管理软件中按要求、分批次录入相关信息。 第五条罚没物资处罚决定的复议期和行政诉讼期满,当事人无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罚没物资处置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提出本单位处置建议,并附该批物资的没收和追缴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书、材料,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申请处置。 第六条罚没物资处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 第七条根据罚没物资的不同性质,罚没物资可分别采取移交、销毁、拍卖、定向收购、调拨和议价变卖等方法处置。

第八条罚没物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销毁。 (一)不能作技术处理的或者技术处理后仍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 (二)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使用的。 (三)失去使用价值和回收再利用价值的。 (四)假冒伪劣的物品、医疗器械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销毁的。 销毁时应做好现场监督和执行记录,填写《罚没物资处置情况表》并拍照或录像。《罚没物资处置情况表》经有关机关和人员盖章签名后,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和行政执法机关各留一份存档。 第九条罚没物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 (一)金银首饰、工艺品等贵重物品。 (二)不动产。 (三)经专业机构鉴定,可拆件使用或由特定机关回收再利用的。 (四)其他有相当价值可以拍卖的物品。 第十条罚没物资其他形式的变现收入,由我局与买受人结算。对买受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变现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十一条罚没物资处置申报、移交和处置情况存档备案统一使用本工作规程所附表格式样。

商品仓储管理制度

。。。。。 。 。 公司商品仓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便管理。 2.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3.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4.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第四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O”。 2.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3.库位流水编号。 4.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五条库位管理

(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六条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份,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后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份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份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份送会计部门,第二份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份送回缴库部门。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电厂项目管理文件 物资领用管理规定(草稿) 电厂项目 项目部

目录 1 范围 2 要求 3 物资领用 4 物资发放 5 领用单的填制要求 6 附录

1.范围 1.1 此规定针对本项目中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工具、备品备件等; 1.2 此规定针对凡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包括其下属分包单 位)、EPC总承包相关部门、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2.要求 2.1领用物资必须是已经过到货验收、核对、入库、登记(录),并确 保其为合格产品方能领用; 2.2所有领用单位必须提前将已经过本单位核准的领用人及审批人名 单上报代保管单位和EPC项目部备案; 2.3所有领用单位、领用人及代保管单位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3. 物资领用 3.1 经验收合格的甲供单体设备(即一次性领用)由领用单位的领用人填写《设备出库单》→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EPC项目物资部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 3.2经验收合格的甲供大型设备(即需多次领用),代保管仓库管理员根据到货清单填写电子版《设备到货单》给领用单位物资部,领用单位领用人根据《设备到货单》填写《领用单》→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主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待供货商提供发票后仓库管理员改换成《设备出库单》 入账。 3.3 经验收合格的甲供材料由领用单位提前将已经批复(按3.2批复程序)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交保管员存档;根据工程进度实际需求分批由领用单位领用人依据《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填写《设备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位审批人→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核对《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后发货,待供货 商提供发票后入账。 3.4 非工程物资由总承包部门专责(或兼职)材料员填写《领用单》 →总承包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发货; 3.5 领用单位领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由领用单位领用人填写《领用单》→领用单位工程部专业审批→领用单位物资负责人签字→领用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将领用单位的《领用单》作为依据保存并建立台账(跟踪专用工具归还情况)→总承包项目部经理批准→交仓库管理员发货;专用工具归还由领用单位领用人→总承包项目部工程部专业主管签字→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部签字→交代保管仓库管理员保管。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5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涉爆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民爆物品消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权责令限期3日内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停止整改。经过两次整改、停业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 (一)民爆器材仓库保管员、安全员未经公安机

关审查发证、守护人员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 (二)库房无人守护,守护人员老、病、残不能胜任工作,守护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 (三)领用民爆器材无手续的,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房,无登记项目、账目不符的。 (四)销售民爆器材不查验,不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关条例的。 (五)库房超过按期炸药的储量而超荷的。 (六)炸药库的设施、照明达不到要求的,民爆器材不存放专用库房的。 (七)无证领用、入库,账目不清楚的。运送无押运员,混装、使用不相符的车辆运送的。 (八)跟换法人、主管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 三: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因

主管负责人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依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四:凡因民爆器材丢失、被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民爆器材的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安机关应当责停业整改,发生爆炸事故隐瞒不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六:变造、伪造、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转借、以其他方式转让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吊销有关许可证、没收其非法所得外,依照《中华人民共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_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_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局行政罚没收入是指依据《食品安全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我局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与计划改 革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的各项收费,属于财政性资金收入。 第二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2、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4、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业务的核算 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应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取得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 户的款项,应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时,应通 过“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时,应通 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第四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事业性收费被检单位缴纳的现金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单位;单位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条行政罚没收入和事业性收费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单位应 在款项到帐户后及时转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帐户。 第六条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行政罚没处罚或者设立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条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罚没范围或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九条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以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不履行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一条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罚没收入、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条对坚持原则抵制违法违纪的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打击报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实施行政处分的权限以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库存控制管理制度

仓库库存控制管理制度 总则 目的 为充分利用仓库储位,保证货品质量;及时清理滞仓货品;降低库存成本,为公司节省仓库管理费用;为公司相关部门提供仓库货品现实情况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本公司仓储所有岗位和人员,凡进入存放在仓库的生产、销售、办公、工程等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五金件、工程用品等货物,均依照本制度及流程执行。 原则 1、保证仓库库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合理运用仓库库区,不得浪费。 2、当库存达到或超过仓库最大库存时,应及时汇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和减压;避免因超库存 负荷影响货物进出操作及安全。 一仓库库存控制中各岗位职责 1.1 仓库经理的职责 1.1.1审批仓库库存控制管理制度及流程 1.1.2监督仓库库存控制工作 1.2 仓库主管的职责 1.2.1制定并完善审批仓库库存控制管理制度及流程;

1.2.2组织并督促仓管人员进行仓库库存控制工作; 1.2.3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仓库仓管员的职责 1.3.1具体实施库存控制工作; 1.3.2跟踪库存情况,汇报库存跟踪结果,提出改善库存管理意见; 1.3.3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仓库库存控制管理 2.1库存基准 2.1.1仓库主管在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下,设定仓库货品的库存基准,并报经理审批; 2.1.2货品的库存基准建立 ①货品存库期 货品从首次进库到首次出库的期间一般不超过年; ②货品质量 货品质量因老化、变质、发霉、锈蚀、脱落等原因导致货品报废、不能使用,应及时清理; ③呆滞货品 货品极少进出库,放置在仓库超过年的,应及时清理; 2.2管控周期 每月仓库主管应向经理汇报库存现状,并制作《库存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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