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精选10篇)

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精选10篇)公司内部招标采购制度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一)请购与审批。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三)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五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采购部门才有资格组织采购,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任何物资。
第八条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
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一) 为生产储备的原材料请购程序:由库管员根据最低库存量或使用单位的所需,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建筑公司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标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劳务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投标采购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投标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质量验收、售后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部职责:1. 编制投标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与项目需求相符;2. 招标公告发布,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3. 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中标供应商;4.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5. 监督合同执行,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6. 做好采购过程中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采购流程如下: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申请;2. 计划编制:采购部根据需求提出,编制采购计划;3.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4. 投标文件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中标供应商;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6. 质量验收:对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7. 售后服务:对采购物资、设备等进行售后服务。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八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2. 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3. 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业绩、信誉、服务质量等。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九条质量控制:1. 采购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符合项目需求;2. 对不合格的物资、设备,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更换或退货;3. 做好采购过程中的质量跟踪,确保项目质量。
第六章成本控制第十条成本控制:1. 采购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价格;2. 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价格;3. 采购部对采购成本进行核算,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doc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投资效率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投标原则2.1.客观公正原则投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完全透明。
所有招标决策都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做出,杜绝暗箱操作。
2.2.科学合理原则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低价中标(低于成本的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2.3.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和项目调查,不得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
2.4.选择最佳投标人的原则应包括在每个投标过程中有足够数量的投标人,以鼓励公平竞争,并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最佳投标人赢得投标。
2.5.诚信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变动、职权谋取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团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6保密和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
都是公司的重要秘密。
任何人不得泄露他们。
在选择入围投标单位、评标、评标时,公司应客观公正,树立和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2.7可追溯项目的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答疑记录、评价标准评价表、访谈记录等。
)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3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3.1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工作起集体决策作用、评标、定标。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3领导小组职责3.3.1招标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审批;3.3.2批准合同计划;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资质等级要求;3.3.4投标文件的批准、基础价格、评标方法;3.3.5确定合同形式;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3.3.7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中标单位;3.3.8决策招标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执行小组组成,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或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技术调查,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工程公司招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公司招采管理,规范招采行为,提高招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物资和服务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所有招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劳务、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招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招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采管理制度,审批招采计划,监督招采过程,协调解决招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招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招采部,负责招采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招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合同签订等。
第三章招采计划与招标公告第六条招采计划应根据项目需求、市场情况、采购周期等因素编制,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
第七条招标公告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发布,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第四章评标与合同签订第八条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采管理领导小组指定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条评标结束后,招采部应将评标结果报招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进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
第五章招采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招采管理领导小组对招采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招采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招采部应建立健全招采档案,对招采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十四条对招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招采管理领导小组应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招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招采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答疑;(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应当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等;(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四)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六)组织开标,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八)组织定标,确定中标人;(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公司招投标部门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平等地参与竞争。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过程应公正无私,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信原则:招投标活动各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内容;(三)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四)监督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五)对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督;(六)建立健全招投标档案,确保招投标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八)其他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章招投标流程第七条招投标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项目立项(一)项目部门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招投标管理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条件;(三)项目经批准后,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一)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二)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投标管理部门接受潜在投标人的咨询。
三、资格审查(一)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二)合格的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
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专利等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原则:所有投标人均应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正进行,确保招标结果真实、有效。
(四)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参与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招标管理第四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
第五条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邀请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确定招标项目。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投标要求等信息。
(四)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五)开标:招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招标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公示:招标部门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通知书:招标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管理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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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司**部、**部
责任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分管副职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权力行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4、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暂行办法》(庆纪发[2009]28号)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招标
1、对于工程分包、大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外包等需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公司主要采取邀标(或公开招标)方式。
根据招标项目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特重大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公司将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2、达到国家规定招标范围的工程分包、大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外包等需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及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公司业务主管科室、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公司财务经营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议通过后,开始进行招标活动,属于公司重大事项的,按照程序报请市国资委审核批准。
3、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公司将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4、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公司***营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一般性的招标工作,对于特殊项目超出公司能力范围内的、依法必须组织招标的,公司将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并向上级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投标
1、公司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参加投标竞争。
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大宗物资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金额达到*元的大宗物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没有达到招标条件由市国资委核准的企业自行采购,要实行比价采购,采购过程由市监察局和市国资委现场监督。
四、所需材料
(一)项目招、投标批准文件;
(二)项目评审记录;
(三)中标通知书;
(四)项目合同书;
(五)物资采购清单。
五、受理
(一)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资格,不予受理。
(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三)大宗物资采购:按规定提供物资采购报告及清单。
六、核准与决定
(一)核准:
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公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的主要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我公司将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中标人确定后,公司将在三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9、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12、确定中标人后,公司将在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我公司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决定:
1、招标按上述标准审核受理后,承办人按规定时限通知投标方
提交投标文件,审核通过后上报财务经营部经理;财务经营部经理同意后上报总经理审定并确定项目招标会议的时间。
2、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投标方项目招标会的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
3、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招标方要求,准备投标材料,报总经理审定后,征得市国资委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
七、审批时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投标方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招标方在三日内完成对投标方的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方在十五日内提交投标文件;公司在三日内组织项目招标会,会议确定中标方后三日内送达中标通知书并在十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的订立。
在招标方要求时限前一周,完成本公司内部审批手续。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制度在****公司网站(公示板)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大庆市***公司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大庆市***公司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执行。
附:**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流程图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