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公示确认归户表
农经权归户表

南:余云华
北:刘次杰
1.47
1.57
种植业
一等地
承包地块
水库冲
xxxxx
东:林地
西:林地
南:余柏桥
北:林地
1.88
2.20
种植业
一等地
承包地块
李园凹
xxxxx
东:刘福珍
西:刘福珍
南:林地
北:余灯月
0.46
0.63
种植业
一等地
承包地块
李园凹
xxxxx
东:菜园
西:余自华
南:余旭东
北:菜园
0.27
成员身份证号
成员备注
xxxx
户主
xxxxxxxxx
xxx
妻
xxxxxxxxx
xxxx
子
xxxxxxxxx
xxx
子
xxxxxxxxx
xxxx
儿媳
xxxxxxxxx
xxx
孙子
xxxxxxxxx
公示
记事
记事人: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
(代表)
对公示
结果的
意 见
承包方(代表):日期年月日
公示
结果
审核
意见
审军官证□户口薄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或法人代码证□其他
证件
号码
xxxxxx
承包方住址
xxx省xxx县xxx镇xxx村xx组
邮政编码
xxxxxx
承包地块总数
共9块7.71亩
非承包地块总数
共0块0亩
地块
名称
地块编码
地块四至
合同
面积
实测
面积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公示
记事
记事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
对公示
结果的
意见
承包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公示结
果审核
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承包地块总数
共__块____亩
非承包地块总数
共/块/亩
地块Βιβλιοθήκη 名称地块编码地块四至
合同
面积
实测
面积
土地
用途
地力
等级
地块备注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东:
南:
西:
北:
注意:本信息仅供家庭承包方式填写!
家庭成员总数:
共人
成员姓名
与户主关系
成员身份证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第一页
发包方名称
发包方负责人
合同/权证编号
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拍卖招标转让
公开协商互换其他
承包起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承包方(代表)姓名
周琴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代表)
证件类型
身份证军官证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者法人代码证户口簿其他
证件
号码
承包方地址
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本整理细则主要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简称确权颁证)工作中“确权确地”档案的整理,对于“确权确股”和“确权确利”档案的整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此细则执行。
一、整理标准1。
确权颁证纸质档案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等有关标准按卷进行整理.2.确权颁证特殊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分别按《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等有关标准进行整理。
二、分类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将确权颁证档案分为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处类、特殊载体类。
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其中,全宗号填写县级档案馆给定县级农业部门的编号,分类号填写确权颁证档案代码(TQ)+类号(01表示综合管理类,02表示确权登记类、03表示纠纷调处类、04表示特殊载体类),案卷号在最低一级类目内编制案卷流水号。
全宗号、分类号、案卷号之间用“-”联接,分类号之间的类目不需加上“-”或“·”等分隔符。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的序号,亦即件号。
文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无文号的可不填写。
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发文机关或署名者.题名:即文件的标题应照实抄录。
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应自拟标题补充文件的事由等内容,并对自拟标题加“[ ]”号。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
如20140206。
页号:填写每件文件所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件文件,填写该件起止页号.卷内文件页号应从1开始编制通号。
备注:注释卷内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例如:确权登记类档案中的农户文件材料的卷内目录如下:(一户一卷)卷内文件目录顺序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号1 XX XXXXXX XXXX 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XX XXXX XX2 XX XXXX承包方调查表XX XXXX XX3 XX XXXX承包地块调查表4 XX XXXXXX XXXX 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XX XXXX XX -XX5 XX XXXX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全宗名称:县级农业部门的单位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管理办法

依据和定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 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 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 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 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 编研、利用等工作。
基础业务
第十一条 归档的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应当 字迹工整、数字准确、图样清晰、手续完备。归 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 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基础业务
第十二条 归档的非纸质材料,应当单独整理编目,并与纸质材料 建立对应关系。 录音、录像材料要保证载体的安全可靠性,电子文件和利用信 息系统采集、贮存的数据以及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应当用不可擦写光盘 等可靠方式保存。 照片和图片应当配有文字说明,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由。 电子文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及参数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 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 规范》(NY/T2539-2014)及相关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 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县级国家 档案馆移交验收合格的承包地确权档案。 经协商同意,承包地确权档案可以提前移 交,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承包地确权档案一般由乡 (镇)人民政府档案机构代为保管,必要时经县 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后,可移交县级国家档 案馆统一保管。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村,经申请 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自行保管本村 承包地确权档案。 第十六条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国 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承包地确权档 案,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个 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模板

地块名称
地块代码
地块四至
合同面积
实测面积
土地用途
地力等级
东:
南:西:水线北:水线东:
南:道西:北:东:
南:沟西:北:道东:
南:西:北:
一等地
一等地
一等地
一等地
承包方式
证件号码
☑家庭承包 □拍卖 □招标 □转让
□公开协商 □互换 □其他
4.2种植业种植业种植业种植业台上垄
北沟沿
西河沿
南八垄
8
44.24.810.294.07承包地块总数
共4块20.36亩
非承包地块总数
地块备注
联系电话承包方地址邮政编码
承包方(代表)证件类型☑身份证 □军官证 □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
□户口薄 □其他合同/权证代码
承包起止日期200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承包方(代表)姓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
发包方名称发包方负责人。
农户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

四至 南: 北: 南: 北: 南: 北: 南: 北:
承包年限
承包期 起止时 间
标的额
是否签订 承包合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说明:本表登记农户实际承包的地块、承包期内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按新承包户登记,其他方式流转的,登记在原承包户。2、其他方式承包指机动地、荒地等按招标、拍 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的土地。3、本表一式三份,乡镇经管站、村、农户各存一份。
亩承包方户主姓名地力等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承包期起止时是否签订承包合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其他水浇地果园其他说明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地力等 级
土地利用类型
□水浇地 □果园□其他 □水浇地 □果园□其他 □水浇地 □果园□其他 □水浇地 □果园□其他
是否基本 台账面 实分面积 农田 积 (折地) 东: 西: 东: 西: 东: 西: 东: 西:
土地总面积 折地 备注
地块名称
土地用途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 □渔业□其他
河南省农经权技术培训剖析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内容一、目的和意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明确要求,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央明确提出,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这是关乎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制度安排。
但受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制约,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加上二轮延包以来,土地承包内外部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也累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
这些矛盾和问题早晚都得解决,早解决早主动。
目前,距本轮承包到期还有十三的时间,这也是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最佳档期。
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按照“保持稳定、民主公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规范、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三、保密制度— 1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四、作业依据(3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2015〕39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09-199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T 1011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 2261.1《家庭关系代码》GB/T 4761《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 17160-2008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1-200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GB/T 13923《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19710《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五、主要任务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登记簿(台帐)为依据,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信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 3 —管理档案;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粤农〔2015〕161号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粤农〔2015〕161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档案局,顺德区农业局、档案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5〕28号)精神,依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省农业厅、省档案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2015年8月4日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应当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
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时将同步验收承包地确权档案,凡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
土地承包经营权规程附表及填表说明
A.1 填写要求a) 发包方调查表为发包方调查过程中现场填写的表格,每个发包方填写一份。
b)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应空缺。
确属不填或空白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c)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利于档案保存的笔填写。
填写文字应清晰易辨,一律采用国家标准文字,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d) 发包方调查表分发包方信息、调查记事、审核意见三部分,各部分以粗实线进行区隔。
A.2 填写方法a)发包方名称:填写农村土地发包方的全称,以发包方所在乡镇的名称开始,填至乡镇、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
b) 发包方编码:填写按NY/T2538编定的发包方编码。
c) 发包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发包方当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或)手机号码。
d) 发包方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填写发包方负责人的通讯地址及对应的邮政编码。
e)发包方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选择负责人证件类型,在对应证件类型前画“√”标识,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的,需注明证件类型的具体名称,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f) 调查记事/调查员:记录发包方调查中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1)发包方及其负责人的变更情况;2)农村土地所有权情况[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小组所有)];3)农村土地发包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全体调查员签名并盖章确认。
g) 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如无问题,填写“合格”。
如发现问题,应填写“不合格”,指明错误所在并提出处理意见。
审核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h) 日期:以阿拉伯数字填写调查日期,年份应填写完整年份。
B.1 填写要求a) 发包方调查表为发包方调查过程中现场填写的表格,每个发包方填写一份。
b) 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应空缺。
确属不填或空白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c) 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者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利于档案保存的笔填写。
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是承包地确权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是指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应当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级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制度,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第七条县、乡(镇)和村应当将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纳入总体工作计划。
县、乡(镇)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指定工作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八条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具体应当按照本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进行收集并确定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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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埠镇仓前村上坑组(盖章)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日
户编号
户主名
家庭人口
承包人口
电话
承包方式份证号
有无承包地
备注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有无承包地
备注
承包地情况
地块编码
地块名称
二轮承包面积
实测面积
四至
土地类型
土地用途
地力等级
自留地
基本农田
坐落
备注
东
南
西
北
合计
注:1、凡未填写的表格均用“/”划掉;2、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或其他承包。
经本人认真核对,对以上内容表示确认无误。本户不再享有本组其他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户主(签字摁印):代理人(签字摁印):
村民小组长(签字摁印):审核人(签字摁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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