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奖学金评定,旨在以奖励的形式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总则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三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优中选优” ,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4、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原则》有关规定及各项捐赠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二)指标体系:

学习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社会工作表现予以评分,旨在激励全面发展、具有综合素质的学生。两个奖学金采用同一套评分体系,分别从学习成绩和社会工作表现两个方面对学生予以评价。不同点在于两个奖学金这两部分所占比例不同;

学习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占 80%,社会工作表现占 20%

社会活动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占 20%,社会工作表现占 80%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原则》,在本学年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

1、评奖当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2、《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不及格者;

3、因违规受到宿舍管理部门书面警示或处理两次及以上者;

4、学习奖学金评定者学习绩点未达到 3.5 或是评定学年中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

5、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者学习绩点未达到 3.0 或是评定学年中,补考后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同学。

(四)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职教学院大四,大三,大二在校学生且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

二、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习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采用同一套评分体系。被评学生的总分由学习水平得分和社会活动

工作得分两部分得分加权得到。按被评学生所申请的奖学金种类(学习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不同,两个奖学金在上述两部分的加权比例不同。

情形一:申请学习奖学金,则

个人总分(学习奖)=学习成绩得分*80%+社会工作表现得分*20%

情形二: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则

个人总分(活动奖)=学习成绩得分*20%+社会工作表现得分*80%

最终,根据个人总分排名,以及该年班级所得奖学金分配名额,确定奖学金分配。

(一)学习成绩得分

评定标准:满分100分。以该学年平均绩点为基本依据。换算办法如下:

学习成绩得分=(该学年平均绩点/5.0)X 100

(二)社会工作表现得分

评定标准:满分100分。此部分评分以同济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为主。说明:参与活动在评奖年度中。

例如:某同学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该生评奖当年的平均绩点为 3.8,换算岀该同学的学习水平

得分为76分(3.8/5.0*100 );社会活动表现按附录表格由奖学金评定小组打分,若社会活动工

作得分为74分,则该生总分换算得岀:

个人总分(活动奖)=学习成绩得分*20% +社会工作表现得分*80%

=76*20% + 74*80% = 74.4

♦社会活动包含以下四部分:(各部分总得分不得超过其比例限制)

1、组织、参与学院团学联和党组织工作及班团活动(比例40%)

⑴学生会活动:

参与者一次活动获得 2分,组织者一次活动获得 4分。

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者参加一天志愿活动获得3分,组织者参加一天志愿活动获得

5分。

若是竞赛类的活动获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在参与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2分,1分,获

得其他等级奖励的同学在参与得分的基础上加1分。

根据活动的规模大小和成果,再由评分者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加0—5分(年级内活动0 — 2 分,学院内活动 0—3分,学校内活动0 — 4分,学校外活动 0—5分),其中在总分上,主席加 5 分,副主席加4分,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

⑵班级活动:

参与者一次活动获得 1分,组织者一次活动获得 2分。

根据活动的规模大小和成果,再由评分者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加0 — 2分。

获得以下荣誉的班级成员,可获得相应加分,优良学风班加2分、先进班集体加2分。其中在总

分上,班长及团支书可获3分的加分。

⑶党团事务:

参与者一次活动获得 1分,组织者一次活动获得 2分。

根据活动表现,再由评分者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加0—2分。其中在总分上,党支部书记可

获3分的加分。

评分表参见附录: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二。

说明:

①活动组织者指参与活动前期策划、筹备及运作的同学,活动参与者指活动推岀后参与到

活动进程中来的同学,允许同学同时作为组织者与参与者,但最后会依据表现给予恰当,分数。,

②此项中所参与活动必须在评定学年中。

③被评定者必须提供评奖学年所做工作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该年度所负责或参与的活动及所

做的日常班级工作等;评定工作以被评定者的工作报告作为评定基础;

④得分由评分委员会评定;评分委员会成员为被评定者所在级别的上级人员,即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的得分由班主任和学院老师评定;学生会部长、畐y部长得分

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评定;学生会普通干事得分由正部长评定;其他班干部的得分由班长及团支书评定;党支部副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得分由党支部书记评定;所有的评定再由班主任和学工

办老师进行核定。

④ 最后由学院领导给予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得分。

评定说明:♦

各部分总得分不得超过其比例限制;、i (其中参军的同学加、大二学生中凡已转专业至外院

或参军的同学一律取消此次参评资格 2分计入回校后第一个学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该企业实习过的同学。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困难的同学。4、学习奖学金和社会

活动奖学金只能申请一项。5、所有各项的得分最后由学院领导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总

分。6、

分。5分,基准分354、寝室文明:占%,满分【评定标准】:个人及宿舍卫生总体合格,自

觉维护宿舍整洁和安全。①

积极营造并维护寝室和谐氛围,友爱同学,互助互爱。②

分)在宿舍建设或卫生评比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酌情加分。(参考分值:2③

分。在宿舍或楼道内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等)者,发现一次扣1④

:无基准分,满足评定标准即可加分。5、附加分【评定标准】:参加各类竞赛(外语类、科技

类、艺术类等)获奖者均可予以加分。(参考分值:国家①

2分)分;学校级 3分;学院级分;省市级级54 (参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提岀合理化建议

并被采纳者,或做岀突岀贡献者可予以加分。②

分)2分;班级1考分值:学校3分;学院分)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按照其贡献度酌情加分(参考分值:1~5③

;学校3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表扬者可予以加分。(参考分值:④分)学院2制:一票否决三、评定前的“””,即考核不合格者 F、所选的任何一门课程的考核

成绩中岀现1 “ 2、因破坏团结稳定、打架斗殴、考试作弊等行为受到校、院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3、严重违反学校教学规定,多次无故(因兼职等原因)旷课者。

4、无故不参加班会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者拒绝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者。

5、存在严重诚信问题者。

6、对于老师提出的批评意见拒不接受,或者屡教不改者。

7、每学年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少于 2 次者。

3、集体活动:占 10%,满分 10 分,基准分 6 分。

【评定标准】:

① 按时参加班会,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无故不参加班会,或者已报名参加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缺一次扣 2 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