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
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

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3月17日,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天津代表团得到了一个他们期盼良久的重大消息,天津市于2006年9月递交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得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
本次全国两会,天津代表团通过议案和提案的形式提交了四项建议,其中就包括申请尽快批复滨海新区综改方案和尽快批准OTC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令天津代表团没想到的是,在两会结束的前夜便得到好消息。
三月成为了天津的“红三月”与“成渝”、“武汉都市圈”等前带“城乡统筹”、“两型社会”等定语的综改区不同,被称为完整意义上的滨海新区综改区实施方案,自然备受全国关注。
此次,包含了OTC等实质改革试验支持政策的综改方案,历经了18个月终于获得了批准,让即将迎来两岁生日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前得到了“综改区得以实至名归”的生日礼物,天津即将凭借此把“尚方宝剑”,展开大规模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最具含金量的政策”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的一位人大代表,3月17日的中午刚刚得到了综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消息,当天晚上,这位代表略带激动地对本报记者说:“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是一位国务院高层所说的目前最具含金量的政策。
”滨海新区综改方案是在2006年9月上报国务院的。
因为其中涉及到了金融、土地、涉外经济体制、行政体制等多个方面的改革试验内容,经过十几个部委的沟通讨论,在18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了几百处修改调整。
天津方面的努力始于一个被称为“20号文”的文件。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国发20号文),这份文件被印成一本小册子,在天津市举办的各公开会议上派发。
这份文件也被视作滨海新区成为国家“新特区”的身份认定。
“20号文”的核心要义是批复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在金融、土地、行政改革等方面的改革试点,安排在滨海新区进行先行先试。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30
•【字号】津政发[2008]82号
•【施行日期】2008.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
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08〕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和《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精神,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
三年实施计划着眼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的突破,解决天津发展的实际问题和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示范,提出了十个领域的20个改革重点项目、50个具体事项,涉及28个牵头部门,涵盖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并有所突破和创新。
现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附件: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
(2011-2013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天津政报》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正>津政发[201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总页数】9页(P5-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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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为加强对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总指挥:宗国英副市长、滨海新区区长常务副总指挥:张锐钢副区长副总指挥:蔡云鹏副区长王盛副区长郭景平副区长郑伟铭副区长刘玉友塘沽管委会主任唐广强汉沽管委会主任张传捷大港管委会主任李光照滨海建投集团董事长成员:赵顺利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振江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金东虎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荆洪阳区教育局局长张志强区监察局副局长孙长顺区民政局局长王国良区建设交通局局长霍兵区规划国土局局长苗加兴区环保市容局局长尹占春区卫生局局长李向前区审计局局长张铁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仁刚区文广电局局长刘建中区国资委主任刘明森区总工会主席杜金熊区财政局副局长吴建兵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孙涛滨海建投集团总经理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负责指导推进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整体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十大民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一、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杨振江兼任。
二、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市政配套、环境改善六个分指挥部。
分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推动实施“十大民生”专项工程,协调解决“十大民生”专项工程工作中涉及新区政府部门的问题,负责做好各自领域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落实指挥部有关要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滨海新区十二五时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规划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确定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和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26号)精神,扎实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2008年10月,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三年实施计划(2008-2010年)》(津政发〔2008〕82号,以下简称《第一个三年计划》),组织实施了10个领域的20个重点项目和50个具体事项。
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个三年计划》基本完成,有力地支持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的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津政发〔2011〕19号)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滨海新区“十大改革”重点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滨党发〔2011〕6号,以下简称《十大改革重点项目》),特编制本规划。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时代特征和总体设想

【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区研 究】
天 津 滨 海 新 区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的 时代特征和 总体设 想
皮 黔 生
( 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 ,天津 3 00 ) 0 0 0
[ 摘要] 天津滨海新 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根本 务,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着力在转变 任 政府职能和
构建和谐社会 两个方 面努 力,探索建立贯彻科 学发展观 的体制和机制 , 主要是 以经济体制 改革 为重点 , 对社会 、 政府等各 项体制进 行综合 配套改革 。本文分析 了天津滨 海新 区综合 配套 改革的时代特征和 总体 设想。
的时代特征 。
关问题的意见 ( 国发 [06I o 20 2 号文件 ) ,文件要求天
津滨海新区按照党 中央 、国务院的部署 ,从本地实际 出 发,先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 ,切实 发挥综合配 套 改革试验区的改革示范作用 ,这是国家给 予天津滨海新
区最 大的政策 ,也是 当前推进天津滨海新 区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发开放的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时代特征
建立综合配 套改革试验区 , 是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新阶段 ,党中央 、国 务院做 出的具有全局性 、 战略性 的重要决策 ,是创新 区 域发展模 式 、 实现科学 发展观的现实需要 。 与上海浦东 和深圳 相比 ,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具有两方面
师 。 究方 向 : 界经 济 。 研 世
2 0 年 3 5日,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温家宝 06 月 总理在 《 府工作报告》中提 出了 “ 政 推进 天津滨海新区 的开发开放 ” 3月 2 ; 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
通过 了 《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0 5 2 2 年) ,指出 20 — 00 》
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11.21

滨海新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开始,滨海新区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筹资300亿元,集中建设一批人民群众热盼和急需的民计民生项目,力争通过三、四年努力,使新区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城市服务功能达到或接近天津中心城区的平均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项措施,组织制定“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建设、改造、提升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计民生工程,破解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进新区社会事业和民计民生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必要性滨海新区成立行政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方面围绕打好攻坚战、争当排头兵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十大战役”和“十大改革”,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国际国内影响力明显提升。
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新区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还不够协调,历史欠账较多。
在新的发展阶段,新区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对滨海新区的战略部署,结合实际,加快建设一批民计民生项目,提升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落实国家对新区功能定位的需要。
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滨海新区作为带动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不仅经济发展要走在全国前列,社会事业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
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有利于快速提升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
与先进地区相比,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总量不足、水平不够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津滨政发〔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和关于“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区自主创新体系与能力建设,依据《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创新立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坚持以政为引、以用为立、以转为要、以企为主、以人为本,加快建设科技强区。
(二)工作目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3.4%以上;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2万件;新建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3个,积极申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
到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4600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分别达到1400家、140家和125家,“独角兽”企业达到5家,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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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19.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1)全面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市教委
(2)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
市教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20.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1)多渠道融资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筹备建立国家级动漫产业示范基地。
静海县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委
17.推进中新生态城制度创新
(1)创新生态城项目管理、建设管理、规划管理、环境管理、社会管理、财税管理等体制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税收返还等方面进行扩权试点。
中新生态城管委会
市滨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教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1)建立部市共建、区企合作、区院(校)合作机制。争取国家批准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及更名,修改管理条例,列入科技部世界一流园区试点。
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科委、市滨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2)推进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使滨海新区成为我国生物医药研发转化基地和高技术产业赶超战略示范区。建设中关村滨海高新区科技园。
市人事局
市滨海委、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外办、市科委、市高新区管委会
五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民
营
经
济
9.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市国资委
市经委
(2)建立滨海新区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泰达控股公司、天保控股公司等企业的改革。
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市交委(口岸办)、市滨海委
(3)实现京津空港口岸直通,完全开放天津空港货运第五航权。
市交委(口岸办)
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国际机场、市发展改革委、市滨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三
土
地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5.创新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模式
(1)建立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体系,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
市文化局
(2)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市文化局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滨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2)建立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开展滨海新区区域战略环评,创新滨海新区环境准入机制和监测预警体系。
市环保局
市滨海委
(3)规划建设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努力建成高度生态环保、产业链条衔接、沟通国内外市场、具有重要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市规划局
市滨海委
(3)整合部门职能,统一管理标准,实行重心下移,深化城市管理改革,建立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水务管理、景观绿化、市政环卫等一体化的城市管理体系。
市滨海委
市市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14.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1)开放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采用BT、债券、信托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区建设资金。
市国土房管局
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2)试行土地利用指标“近期用地总量一次核定,用地指标额度集中下达,供地时序阶段调整”的制度。
市国土房管局
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3)采取“宅基地换房”形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房管局、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4)改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制度,推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分离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2)按照“三分离”的原则,先行企业外汇交易清算结算业务试点,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市金融办
天津外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滨海委、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3)争取开通与台湾的直航货轮和班轮。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市交委、市台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三年实施计划
(2008-2010年)来自重点领域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主体
备注
牵头部门
和单位
配合部门和单位
一
金
融
改
革
创
新
1.建设金融交易平台
(1)推动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
OTC研究小组
天津证监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滨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市国土房管局
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6.探索海洋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的有效方式
(1)创新海洋开发与管理方式,争取国家支持围海造陆、开发利用盐碱荒地不纳入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
市国土房管局
市海洋局、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2)探索开展耕地异地占补平衡试点。
市国土房管局
市滨海委
国家部门支持
四
科
技
体
制
改
革
7.加快滨海高新区制度创新
六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11.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滨海新区管理体制
(1)按照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要求,制定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和完善《天津滨海新区条例》。
市滨海委
市政府法制办
12.创新财税支持政策
(1)争取在滨海新区开展服务业流转税改革试点和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
(2)发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发展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市滨海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金融办
(3)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证制度。
市知识产权局
市滨海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编办、市科委
(4)设立实施“滨海新区引智专项”。建立天津滨海国际人才市场。实行人才全球招聘制度、兼职制度和“绿卡”制度。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塘沽区政府
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滨海委等
(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在东丽区进行试点,逐步推广。
东丽区政府
市农委、市滨海委
九
资
源
节
约
和
环
境
保
护
制
度
创
新
16.建立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支持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业务创新,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试点。
市滨海委
市建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八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15.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制度
(1)建立“十二镇五村”示范镇社区化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区县政府
(2)研究制定取消农业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等政策,在塘沽区进行试点,逐步推广。
(2)打造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品牌,建立国际化、常设直接投融资平台。
市金融办
市滨海委
(3)在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基金和债券交易试点。
产权交易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4)进行石油化工、钢材、煤炭及棉花等商品远期合约交易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市金融办、保税区管委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十
社
会
改
革
1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城乡社区(村)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实行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和社区(村)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的销售,建立药品安全监控管理体系。
市卫生局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发展民办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部门支持
2.创新金融产品和优化金融环境
(1)积极推进新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做好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等。
市发展改革委
市滨海委、市金融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2)开展社保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先行试点。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3)开展房地产、高速公路、码头、电力等资产证券化业务。
(1)创新东疆保税港区口岸监管、行政审批、贸易投资、税收政策等管理方式,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试行船舶特别登记制度,研究建立与船舶基金相关的中大型船和特种船的中国船旗制度、免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制度,研究开展离岸金融保险租赁业务。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交委、市财政局、市滨海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外管局等
市高新区管委会
市科委、市经委、市滨海委
8.完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
(1)建设生物医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重大科技研发转化平台。组建现代中药、软件、新能源、节能减排、电动汽车、航空航天等产学研联盟。在整合与创新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构建新区层面统一的科技政策。
市科委、市滨海委
市教委、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
4.建设辐射并带动“三北”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连接东北亚经济圈的国际物流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