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河南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正文4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我省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特指定《河南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
1.2.2 鼓励村庄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能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本《导则》进行规划建设。
1.2.3 村庄是否单独编制建设规划应由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乡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确定。
规划撤并的村庄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可编制村庄撤并计划。
1.3 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4 规划依据1.4.1 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1.4.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4.3 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4.4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用科学规划引领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 充分 认 识 科 学 规 划 在 社 会 主 义 新 配 置 空 间 资 源 、 护 公 共 利 益 和 协 调 社 会 康 有 序 发 展 。必 须 坚 持 以 规 划 为 依 据 。 保 以
农 村 建 设 中 的 重 要 性
科 学 规 划 是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任 何 重 与 社 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大 局 . 具 有 综 合 加强管理为保 证。曾培炎副总理在讲城 乡 大 建 设 事 项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城 市 的 发 展 离 性 、 局 性பைடு நூலகம்和 战 略 性 的 影 响 作 用 当 前 . 全 随 规 划 时 指 出 , 规 划 的 节 约 是 最 大 的 节 约 。 “
代 表 和 反 映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和 【 当 前 . 眼 长 远 . 学 预 测 规 划 期 内 经 规 模 小 、 设 乱 , 地 资 源使 用粗 放 ; 是 足 着 科 建 土 二
济社会发展 的趋势 : 要站在农 村 自然和文 1 级 建 设 无 序 . 间 布 局 杂 乱 无 章 . 成 村 空 造 追求 科学 到位的城乡规划工作 , 是指导 1
遍 不 高 . 乏 人 文 内涵 . 有 地 方 特 色 ; 缺 没 五 乱 、 状 况 亟 待 改 变 应 当说 . 些 都 是 由 差 这
三 、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给 南 阳市 农 是人 居 环 境 不 优 , 村 生 活质 量 欠 佳 . 、 社 农 脏
经 验 之 一 就 在 于 充 分 发 挥 规 划 的 引 领 作 村 发 展 带 来 大 好 发 展机 遇
化 尊 三 城乡建设 , 推动社会 、 经济 、 资源和环境健 I 发 展 脉 络 的 角 度 . 重 农 村 的 实 际 和 特 社 会 资 源 和 个 人 财 产 的 巨大 浪 费 : 是 基
南阳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作者:————————————————————————————————日期: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06]1号)文件精神,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和村庄治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促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特制定《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及编制要求1.2.1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
1.2.2 鼓励村庄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能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本《导则》进行规划建设。
1.2.3 村庄是否单独编制建设规划应由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乡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确定。
规划撤并的村庄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可编制村庄撤并计划。
1.2.4 村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设计方案完成后应向村民公示并通过专家审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1.2.5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此外还必须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技术法规、规范。
1.3 基本任务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9•【字号】宛政[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宛政〔2008〕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宛发〔2006〕10号)、《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宛发〔2006〕1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就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项目重复安排、资金分散使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就必须整合使用现有各类涉农资金。
项目资金整合有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办大事,提高“三农”项目资金的整体合力、聚合效应和使用效益,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财力保障;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对“三农”的资金投向,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有利于转变政府和部门职能,消除“缺位”和“越位”现象,更有效地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因此,要充分认识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的重要意义,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以规划引导、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为手段,科学配置公共资源,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尽快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归并合理、投入科学、重点突出、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宛政[201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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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宛政〔2012〕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南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南阳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城乡统筹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有利于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民生活、有利于农民就业的总体原则,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范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近就业,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在规划的范围内,按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使农民就地就业,就地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努力走出一条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
二、编制任务按照规划先行、分期推进原则,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规划编制4月底完成;整体推进乡镇及其他试点社区规划编制6月前完成;全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12月底完成。
三、内容及标准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二是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三是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宛政办〔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22日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设计河南”建设部署,充分发挥设计对创新驱动发展、赋能产业升级、繁荣南阳文化、焕新城乡面貌、创造美好生活的先导性、战略性和支撑性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计河南建设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和设计河南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82号),紧密结合南阳设计工作实际,围绕提档工业设计、优化建筑设计、提质文旅设计、做美乡村设计等重点任务,做深做细做实设计工作,赋能南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设计南阳建设全面推进,设计理念不断更新,设计应用广泛深入,设计成效更加凸显,使之成为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剂”,着力打造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全省设计产业示范区。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全市设计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引进培育国内领军设计企业5家以上,形成5家左右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设计领军企业,全市设计产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推动市内大中专院校建成一批一流设计学院,培养和引进5名以上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设计大师,培养100名以上优秀工业设计师。
建成1家以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南阳油田新农村规划方案

南阳油田新农村规划方案一、背景介绍南阳油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是中国重要的油田之一。
随着油田的开采和发展,周边农村的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农村建设规划不够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南阳油田周边农村的发展水平,需要制定新的农村规划方案。
二、规划目标本规划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推动南阳油田周边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具体目标如下:1.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改善农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便利性。
2. 农田规划目标:优化农田结构,提高农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3. 村庄建设目标:提升村庄环境和农村文化建设水平,打造美丽宜居农村。
4. 农技推广目标: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5. 农产品加工目标: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三、规划措施1. 基础设施建设措施:修建农村供水系统,改善农村用水条件;新建或改造农村供电网络,保障农村用电需求;建设农村天然气管网,提供农村能源供应;完善农村交通系统,新建或改善农村道路网络等。
2. 农田规划措施:优化农田结构,整合农田资源,提高农田利用率;加强农业机械化和科技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广种植优质、高效的农作物品种,增加农民收入。
3. 村庄建设措施:改善村庄环境,美化村庄景观,修建农村道路和广场;建设农家乐和农民文化活动中心,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修复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
4. 农技推广措施:加强农技人才培养,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组织农技培训班,培训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 农产品加工措施:鼓励农民合作社或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和技术,改善农产品加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宛政办〔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7日南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切实改善农村面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为建设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新培育65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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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
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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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 ]1号)文件精神,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和村庄治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促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改进农村人居环境。
特制定《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及编制要求
1.2.1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
1.2.2 鼓励村庄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单独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不能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按照本《导则》进行规划建设。
1.2.3 村庄是否单独编制建设规划应由县(市、区)村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乡镇规划的要
求,根据村庄的具体情况确定。
规划撤并的村庄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可编制村庄撤并计划。
1.2.4 村庄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设计方案完成后应向村民公示并经过专家审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1.2.5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另外还必须执行国家其它相关技术法规、规范。
1.3 基本任务
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行政村域内村庄建设的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和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4 规划依据
1.4.1 县(市)域城镇村庄布局规划;
1.4.2 乡镇总体规划(含乡镇域规划);
1.4.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4 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4.5 《村镇规划标准》;
1.4.6 《河南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
1.4.7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 规划范围
村庄建设规划宜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若是多村并一村的,宜以规划高速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
1.6 村庄建设规划原则
1.6.1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1.6.2 积极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村庄集中居住,积极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进镇居住,提倡“迁村并点”,推进“空心村”整治。
1.6.3 以规模大、区位好、基础设施配套的现有村庄进行整治、扩建为主,以新建村庄为辅。
所有集中改建和新建的村庄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1.6.4 村庄建设应结合本地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本着“量力而行、规模适度、经济适用、适当超前”的原则进行,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1.6.5 村庄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和标准,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
1.6.6 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宜选择有良好的自然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建设条件适宜的荒山、岗地、坡地及其它非耕地,避免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穿越,严禁沿路展开布局,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
1.6.7 充分考虑丘陵、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要求,因地制宜,灵活布置,突出地方特色。
1.6.8 公共设施集中布局,基础设施满足农民生生活需要。
1.6.9 住宅建筑应尊重地方民俗风情和生产生活习惯。
第二章村庄布局
2.1 村庄布点原则
2.1.1 村庄建设要规划先行。
依据乡镇域村镇体系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发展、产业布局,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