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职责内容 - 制度大全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知识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知识(一)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能:抗诉抗诉,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依法提起抗诉:(二)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们的其他职能:1、执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违法或不当,依法进行监督:2、支持(督促)起诉:督促受损害的国有集体单位行使诉权;支持弱势群体提起诉讼;3、公益诉讼: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原告身份提起公益拆讼;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犯罪行为导致国家集体利益损失,依法提起诉讼;5、初查、侦查: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行为进行初查、侦查;6、调解监督:对法院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进行监督。
(三)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4、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进行执行监督:1、法院启动民事、行政执行程序违法,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不符合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规定;2、有证据证明执行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定的;3、擅自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给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4、超标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给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5、故意违法执行第三人或案外人财产的;6、鉴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为谋私利或者一方当事人利益,指使、暗示有关部门和人员违反规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价格损害当事人利益的;7、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违法;8、作出的不予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等裁定违法;9、擅自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案件执行款及其孳息或者其他财产的;10、执行人员消极执行的;11、执行人员存在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12、其他需要进行执行监督的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It takes time to start a market, and time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investment.检察机关承担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是指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4条的规定,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就是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包括什么内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二是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的监督,三是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
总的来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涵盖了从受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
什么是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仲裁、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行为等非由法院出具的文书的执行,包括民事非诉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
它与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进行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时,人民法院须对执行依据进行审查,在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时,人民法院无需对执行依据进行审查。
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就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进行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分别有什么样的效力不同类型诉讼监督案件的监督方式是不同的,效力也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抗诉,抗诉后人民法院必须启动再审程序。
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其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则会启动再审程序。
检察机关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是提出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不必然启动纠正程序,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存在违法行为则会纠正。
行政检察官职位职责

行政检察官职位职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监督和打击。
在检察机关中,行政检察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位。
行政检察官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的责任,具有广泛的职责和权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检察官的职位职责。
一、法律监督与执法行政检察官的首要职责是对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他们需要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依法行使,不滥用职权。
行政检察官会通过检查政府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证据合法性等方面,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此外,行政检察官还负责处理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他们要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并在需要的时候提起公诉。
通过这样的方式,行政检察官能够保持政府机关的廉洁和效能,确保政府的执法活动合法合规。
二、行政裁量的监督与审查行政检察官在行政裁量的监督和审查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行政裁量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作出的决策。
行政检察官需要对政府机关的行政决策进行监督,判断是否符合法律和正当程序。
行政检察官还负责处理行政决定的申诉和复议事项。
他们会对一些重大的行政决策进行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发现行政决策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检察官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执法事务的法律教育与培训作为专业的法律监督机构,行政检察官还承担着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与培训责任。
他们会定期组织培训班和研讨会,向执法人员传授最新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
通过这样的方式,行政检察官能够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提高执法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四、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建议行政检察官在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建议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参与权力。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向政府提供各种法律意见和建议。
行政检察官可以通过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的改革。
五、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全球化的今天,法律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变得越来越重要。
行政检察官也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材料

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材料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案件。
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或者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四、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其他问题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提出监督意见。
五、对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派员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并对再审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六、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民事行政检察十问十答1(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怎么办,当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可向法院审判监督部门申请再审~也可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申诉。
2(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受理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经过审查~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符合抗诉条件的~作出抗诉决定或者检察建议使法院进入再审程序予以纠正,若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正确的~作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决定~并做好息诉工作。
,二,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进行查处。
3(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一审或二审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申诉案件。
4(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应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是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维护司法公 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等内容。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式之一, 针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 判和审判违法行为,向法院 提出检察建议。
行纠正,维护司法公正。
对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进 行监督,包括立案、审理、 裁判和执行等环节。
对行政诉讼中的虚假诉讼行 为进行打击,维护正常的诉
讼秩序。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对民事执行活 动的监督:对 人民法院的民 事执行活动进 行监督,确保 其合法、公正、 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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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判程序违 法的监督:对 审判程序中存 在的违法行为 进行监督,维 护当事人合法 权益。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多元化的监督方式,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提高监督效 率和准确性。
促进社会参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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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符合再审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建议且经检察委员会决定
效力: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方式之一,针对法院、法官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纠正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回复处理结果。
法院应当对检察建议进行审查, 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是否
采纳。
如果法院不采纳检察建议,检 察机关可以依法抗诉或者再审
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
民事行政检察的实践 效果
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官工作职责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那么?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和支持起诉案件。
实践中,以民事行政抗诉为主,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2004年临淄民行科支持起诉的中国银行临淄支行诉淄博永发实业公司等三起案件,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临淄支行胜诉。
2005年博山区院民行科对两起法官渎职案件进行了初查,对其中一起立案侦查。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历史。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经历了曲折的开展过程。
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并不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制度。
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法律法令中就有了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的规定,并在五十年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949年12月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即全面规定检察署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高人民检察署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直辖,直接行使并领导下级检察署行使以下职权:……2、对各级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起抗议。
……5、对于全国社会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之民事案件及一切行政诉讼,均得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之。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诉权,并对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这些职权在程序上作了原那么性的规定。
全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也开展了大量的民事行政检察的实际工作。
1954年,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和北京9个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案件2352件,既有提起诉讼的,也有参与诉讼的案件。
以后,随着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包括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在内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才逐步开展起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相继成立。
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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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文档仅供参考民事行政检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
2.对下级人民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4.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

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1. 背景介绍民事行政检察科是检察机关内负责处理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专门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国家、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2. 职责概述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案件审查•负责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判断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作出相应决定。
•深入调查研究案件背景,收集关键信息和相关证据,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2.2 提起公益诉讼•协助社会组织和公民提起公益诉讼案件,保护环境资源、消费者权益、劳动者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民事行政检察科将组织调查、查证,并在必要时提起诉讼。
•监督和维护公益诉讼案件的合法权益,确保公益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2.3 调解和化解纠纷•负责调解民事行政争议,促使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和解。
•借助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引导当事人理性地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干预和解决。
2.4 监察和督促•监察政府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执行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
•督促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民事行政检察科将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置。
2.5 法律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制作和发布法律宣传材料,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并解答疑问。
•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课程,提升社会大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3. 工作重点在履行上述职责的过程中,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 保护公共利益民事行政检察科要着重保护公共利益,特别是环境资源、消费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利益。
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3.2 加强督促和监察加强对政府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监察和督促,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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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职责内容-制度大全
民事行政检察厅工作职责内容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负责对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
2.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对最高人民...
1.负责对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
2.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对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
4.研究分析全国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
5.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工作方案培训方案师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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