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责任内阁制
英国责任内阁制

2003年布莱尔准备为伊拉克问题丢官的报道 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在18日英国报纸刊登的一则
专访中表示,在3月英国议会就伊拉克战争问题进行表 决时,他曾命令下属做好准备,以便万一在议会投票中 失败时辞职。
3月18日,布莱尔在英国议会就开战问题的表决中 获得了议会的支持,但他作为工党领袖的威严受到了打 击———因为他所在的工党内部有许多议员在这个问题 上站到了他的对立面。那天,在经过长达9.5个小时的 激烈辩论后,英国议会下院终于以412票对149票通过 了支持“以一切必要手段解除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15
近孟德代斯英鸠国说,出当现立过法 权时独,和裁自行的由政就权首不合相复而吗存为在一? 了为。什么?
从下列材料分析英国首相的权力可能受哪些制约?
材料1 布莱尔带领工党自1997年上台,..在伊拉克 战争和内阁丑闻的影响下,支持率近年来不断下跌。
材料2 七名工党议员星期三(06.9.6)宣布辞去政府 职务,要求布莱尔下台。共有17名工党议员在那份公 开信上签字。
D
5.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最终确 立是 A. 17世纪末《权利法案》的颁布 B. 18世纪初责任内阁制的开始形成 C.19世纪中责任内阁制的完善 D.17世纪末《三年法案》的通过
C
7、英国代议制民主政体建立的重要影响是
①有利于英国进入一个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
展的时期
②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促进了资产阶级政治
全体一致,集体负责制。 (3)去留方式:
内阁失去下议院信任时,全体辞职或请求国王 下令解散下院,重新进行大选。
7
5、内阁与首相关系:内并阁与全首体相成在员政对治政上府 共集 进体 退负 。责, 6、内阁与议会关系:
内阁制政府对议会全权负责,若遭到议会不信 任案,就得集体辞职;或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英国责任内阁制

英国责任内阁制英国的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
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统治时(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乔治一世及首开英国内阁制的先声),由下院多数党领袖(当时是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这形成了一种政治惯例,首开了英国内阁制的先声。
18世纪初期,辉格党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
辉格党领袖华尔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华尔波尔及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并逐渐向责任制内阁的方向发展),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
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
这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
1定义2形成发展▪权力分配▪内阁成员组成3主要作用4制衡特点▪内阁集体负责制▪个人负责制▪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5发展趋势▪两种趋势▪具体表现1定义内阁,英文为“cabinet”,原意是密室。
18世纪以前,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枢密院。
查理二世时期,只召集少数重要人物在自己的密室(cabinet)开会,商讨国家大事,这是英国现代内阁的起源。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对议会负责,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便需要辞职以示负责。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处于内阁制发展的较高级阶段。
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宪政制度。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副首相:自民党领导人克莱格 外交大臣:保守党成员威廉・黑格 财政大臣:由保守党成员乔治・奥斯本 国防大臣:保守党成员利亚姆・福克斯 卫生大臣:安德鲁・兰斯利 商务大臣:自民党成员凯布尔 就业及养老金事务大臣:史密斯 国际开发大臣:米切尔 能源和气候变化大臣:自民党成员休恩 教育大臣:大卫· 劳斯
国王
3、权力
4、地位 英国最高行政机构,最高立法动议机构。 19--20世纪以来,成为英国现代政治权力 核心。
首相的三重身份?
政府首脑; 议会领袖; 政党领袖; 首相的职权?
现任英国首相 ——卡梅伦 英国200年来 最年轻的首相 行政权、 立法权、 任免权、 领导内阁权、 制定执行政策等
7
现任内阁成员
议会
首相
内阁
如何理解四者的内在关系?
(行政权)
(国家象征 统而不治)
形式任命
内
负 责
阁
组多 阁数
君主
任 命
下院选 举组成议会来自上院(大贵族)
(权力中心
立法权)
选
民
司 法 独 立
(司法权)
英国两党制形成和发展
1.演变 (1)发端于复辟王朝时期: 辉格党 与 托利党 (2)形成于1832年议会改革: 保守党 (托)与 自由党(辉) (3)20世纪演变: 保守党 与 工党 2.竞争 争夺下议院议员席位,获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 党。其领袖担任内阁首相,组织内阁。 执政党不仅掌握行政权,也掌握立法权。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教学重难点
重点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 英国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特点和影响。
难点
英国代议制民主的主要内容。
回顾必修一的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1、内阁如何产生? 2、内阁首相如何任命? 3、内阁成员如何产生,与首相间的关系如 何? 4、内阁与议会关系如何?
选修二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3、对英国君主立宪制的评价正确的是 ①是代议制立宪政体 ②王权受法律和议 会的限制③议会权力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国 家权力 ④英国资产阶级分享到了国家权 力 ⑤英国社会获得了政治稳定与经济持 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⑤ D.①②③④⑤
知识应用
2003年,英国首相布莱尔追随美国出兵伊拉克,你认为
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原则:
①内阁由下院多数党单独组成,内阁大臣必须是
下院议员,下院多数党领袖为当然的内阁首相,他 负责挑选内阁成员,并拥有免职权。 ②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对外必须全体一致,并与 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③内阁失去下院信任时,应全体辞职或通过国王 解散下院,重新大选,由选民决定内阁是否继续执 政。
第二课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君主立宪制的原则
议会至上
限制王权
成为虚君
国王内阁
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
1、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何谓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即内阁由 议会 产生,总揽国 家 行政 权力,并向 议会负责的一种国 家政权组织形式。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和完善的经过。
3、代议制的影响:
1.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使英国进入政 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 2.顺应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法制社会的 历史潮流,促进资产阶级和政治文明的发 展 3.是人类民主思想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 对世界民主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深化探究二】
雅典民主政治与近代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的不同特点是什么? 全体男性公民参政。 直接民主制
1、代议制的含义:
公民通过选举 代表组成 代表机关, 间接参 政议政,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
什么是代议制
• 代议制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 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 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资 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选举代 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1、“议会至上”和“虚君制”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又称“责任政府制”或“代议政府制”,处于资产阶级内阁制的较高发展。
它主要是指国家垂下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换言之,“议会至上”或“议会主权”原则是英国内阁制奠定的基石,是与“虚君制”并存的。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1.内阁制的萌芽第一代立宪君主威廉三世性情刚愎,富于政治和军事才能,起初总想在没有内阁顾问的情况下亲自决断大事。
可是当他于1690年夏季率军征伐爱尔兰,又因玛丽女王性格荏弱而难以独掌王权时,便建立了一个9人内阁,襄助女王处理国务。
……威廉三世在即位后的头几年尽力维持一个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企图用扶弱抑强的手段来加强自己的势力。
……1694年,威廉三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议会中的多数派是托利党人及其支持者。
直到次年大选时,辉格党人才成为议会中席位较多的党派。
这就不难看出,辉格党人在1695年的胜利不是他们组阁的原因,而是结果。
这种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史实,说明当时有内阁而无责任内阁制。
而且,不仅1694年内阁是如此组成的。
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③时期,没有一届内阁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通过阅读这条材料,我们可以知道:①1690年,当威廉三世忙于爱尔兰时,他不得不设立内阁,以协助性格荏弱的玛丽女王处理国务。
②设立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起初是威廉加强王权的重要手段。
③1694年,当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辉格党人并不是议会中的多数派。
④1695年,辉格党人的胜利是他们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结果。
⑤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时期,内阁都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得知:①从专制国王或立宪君主的角度看,加强王权都是他们最迫切的主观愿望。
②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议会与国王和政府大臣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就为内阁制萌芽奠定了政治基础。
③在第一代立宪君主时期,萌芽中的英国内阁制并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英国责任内制的确立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确立1、“议会至上”和“虚君制”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又称“责任政府制”或“代议政府制”,处于资产阶级内阁制的较高发展。
它主要是指国家垂下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换言之,“议会至上”或“议会主权”原则是英国内阁制奠定的基石,是与“虚君制”并存的。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1.内阁制的萌芽第一代立宪君主威廉三世性情刚愎,富于政治和军事才能,起初总想在没有内阁顾问的情况下亲自决断大事。
可是当他于1690年夏季率军征伐爱尔兰,又因玛丽女王性格荏弱而难以独掌王权时,便建立了一个9人内阁,襄助女王处理国务。
……威廉三世在即位后的头几年尽力维持一个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企图用扶弱抑强的手段来加强自己的势力。
……1694年,威廉三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议会中的多数派是托利党人及其支持者。
直到次年大选时,辉格党人才成为议会中席位较多的党派。
这就不难看出,辉格党人在1695年的胜利不是他们组阁的原因,而是结果。
这种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史实,说明当时有内阁而无责任内阁制。
而且,不仅1694年内阁是如此组成的。
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③时期,没有一届内阁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通过阅读这条材料,我们可以知道:①1690年,当威廉三世忙于爱尔兰时,他不得不设立内阁,以协助性格荏弱的玛丽女王处理国务。
②设立兼容两党的混合内阁,起初是威廉加强王权的重要手段。
③1694年,当他任命辉格党人组成第一个一党内阁时,辉格党人并不是议会中的多数派。
④1695年,辉格党人的胜利是他们先组织内阁,后得到选民认可的结果。
⑤在威廉三世和安妮女王时期,内阁都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得知:①从专制国王或立宪君主的角度看,加强王权都是他们最迫切的主观愿望。
②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议会与国王和政府大臣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就为内阁制萌芽奠定了政治基础。
③在第一代立宪君主时期,萌芽中的英国内阁制并不是议会直接选举的结果。
【高中历史】高中历史知识点: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沃尔波尔)
【高中历史】高中历史知识点:责任内阁制的形成(沃尔波尔)责任内阁制:内阁的英文是cabinet,原意是密室。
英国国王很早就有在宫中召集一些贵族、大臣和高级教士开会、商讨国家大事的传统(即枢密会议)。
“光荣革命”前,英国国王经常在一间小密室,召集少数亲信大臣商议国家机密,“内阁”和“内阁会议”的名称由此而来。
后来内阁成为议决国家大事的最高行政班子。
“光荣革命”后,英国国工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
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其权力和改要性也随之加强。
但到18世纪初,内阁还不是法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只是有少数大冲参加的会议。
国王退出内阁后,内阁会议转而由内阁中的财政大臣主持。
主持会议的大臣渐渐获得“首相”的称号。
1721年,财政大臣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卜成为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任首相。
在18、19世纪形成的一些惯例中,英国逐渐确立厂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
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下共进退。
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宜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直接诉诸选民的裁决:在内阁权力逐渐增强的同时。
国王的权力彼逐渐削弱,国王不再有提名首相的权力。
19世纪中期,随着选举权的扩大和两党制的发展,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教常位的政党组阁,该党领袖就是首相。
责任内阁制在英国确立下来了。
责任制内阁的职权及特点:①责任制内阁简称内阁,内阁的首脑是首相,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
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要与首相共进退。
②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负责。
首相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即各部大臣,决定国家的重要政策,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
他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
这样,首相实际上掌握了国家大权。
内阁的由来:①国王经常在一个秘密的小房间里召开会议,因此人们称之为内阁会议。
②18世纪初,内阁还不是一个法定组织,只是由少数大臣参加的一种会议。
③1721年,担任财政大臣的下院多数党领袖沃尔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沃尔波尔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位首相。
15-16版:4.2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步步高)
(岳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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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精讲 1.英国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原因
(1)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后逐步发展,国王逐渐处于
“统而不治”的地位。
(2)国王乔治一世不懂英语,对国务也不感兴趣。
(3)英国两大政党之间长期斗争的推动,特别是辉格
党领袖沃波尔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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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构建资产阶 级代议制的政治框架
学案2 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课标要求 简述英国责任制内阁建立的基本史实,认识英 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主要特点及其对其他国家 政治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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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责任制内阁的形成来自1.形成过程(1)萌芽状态
①16世纪初, 枢密院正式成立,它是代表 英王权力 的最
高行政机关。
(2)再由首相根据国王授权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 名单。
(3)最后呈请国王批准后,内阁和政府便告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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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总结 责任内阁制有两个特点:一是内阁对议会负责;二 是内阁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组建。有 了这两个特点,也就标志着责任内阁制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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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框架 ③国家权力重心维持不变 ④将很多的惯例
纳入政治生活
A.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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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②③
C.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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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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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56
解析 所有的代议制国家公民都是间接地参与国家的政 治生活;在近代的英国,议会的权力逐渐超过国王,成 为国家的权力重心所在。因此,①③的叙述都不正确。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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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历史必修一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讨论:在责任内阁制下, 首相、内阁、议会、国 王之间是什么关系?
国王
首相
内阁 议 会
首相:巴麦 尊(辉格党 领袖)提议 发动对华战 争
看关系 首相和内阁内阁和议会首相和国王发生矛盾后
议会:对巴 麦尊提案予 以否决
议会解散: 重新选举, 辉格党和巴 麦尊再次获 胜
内阁:内 阁全体成 员支持首 相的决议
女王:对否 决议案非常 痛心却无力 改变结果
结果:第二 次鸦片战争 爆发
首相与内阁: 共进共退
内阁与议会: 向议会负责
国王与首相: 形式任命
出现矛盾后: 解散议会,重 新选举,或内 阁下台
行政权
首相
组织内阁
内阁
内阁与首相 共进退
国王 “统而不治”
议会 立法权
首相
思考:你知道特梅沙雷作为首相 的三重身份吗?特梅沙雷有哪 些权力?
政党领袖; 政府首脑; 议会领袖;
职权:行政权、通过议会掌 握立法权、任免权(内阁成 员和非内阁成员等)、领导 内阁权、制定执行国家大政 方针等。
“较少的血雨腥风,较少的声色俱厉,较少 的深思高论,只有一路随和,一路感觉,顺 着经验走,绕着障碍走,怎么消耗少,怎么 发展快就怎么走……温和中包含着刚健,渐 进中累积着大步。”
适时的妥协是一种政治智慧 继承与创新是一种政治智慧 连续、渐进是一种政治智慧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人教版历史必修一产生,总揽国 家行政权力,并向 议会 负责的制度。
英国议会(上院和下院) 上院又称贵族院,议员基本上是 世袭的,“退休政界人物的养老 院”,掌握国家最高的司法权。 下院又称平民院,议员由选举产 生,掌握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 政府的权力。
《英国责任内阁制》课件
3 首相是政府领导人
首相是内阁的核心,负责 协调内阁工作并代表政府。
责任内阁制的运作原则
责任内阁制的运作基于以下原则: 1. 政府取决于众议院的支持 2. 内阁成员对议会负责 3. 内阁成员之间应保持团结和保密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案机时,共同制
定危机管理政策和措施。
《英国责任内阁制》PPT课件
深入了解英国政治体系中的责任内阁制,包括国会制度、历史背景、特点、 运作原则、案例以及优点和局限性。
国会制度
英国国会是英国政府的立法机构,由两个议会组成:众议院和贵族院。众议 院的议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贵族院的议员基本上是通过继承或被任命的。
责任内阁制概述
责任内阁制是英国政府的核心部分,由首相和其他高级部长组成。内阁成员通常来自执政党,并负责制定政策、 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3
英国脱欧决策
内阁成员就英国脱欧问题进行激烈讨论 和辩论,并作出决策。
国家预算
内阁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国家预算的分 配和使用方式。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优点和局限性
优点
高效决策、政府稳定、负责制度明确、民主性强。
局限性
权力高度集中于首相、内阁过于秘密、可能导致政局不稳定。
责任内阁制的历史背景
责任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是英国政府的演变过程中的重要发展。它取代了 君主专制时期的宰相制度,为政府运作提供了更大的民主和透明度。
责任内阁制的特点
责任内阁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政府集体决策
内阁成员通过集体讨论和 投票来制定政府政策和决 策。
2 内阁成员负有共同责
任
内阁成员应共同为政府的 政策和行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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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责任内阁制英国的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
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统治时(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乔治一世及首开英国内阁制的先声),由下院多数党领袖(当时是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这形成了一种政治惯例,首开了英国内阁制的先声。
18世纪初期,辉格党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
辉格党领袖华尔波尔实际上是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华尔波尔及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并逐渐向责任制内阁的方向发展),英国的内阁制开始形成。
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上半期,英国的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
这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政治的最终确立。
1定义2形成发展▪权力分配▪内阁成员组成3主要作用4制衡特点▪内阁集体负责制▪个人负责制▪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5发展趋势▪两种趋势▪具体表现1定义内阁,英文为“cabinet”,原意是密室。
18世纪以前,英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枢密院。
查理二世时期,只召集少数重要人物在自己的密室(cabinet)开会,商讨国家大事,这是英国现代内阁的起源。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议会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对议会负责,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便需要辞职以示负责。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处于内阁制发展的较高级阶段。
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宪政制度。
2形成发展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威廉三世逐步退出内阁。
1714年,安妮女王去世,根据《王位继承法》,由德国的汉诺威选帝侯继承王位,即乔治一世。
由于不懂英语,逐渐对参加内阁会议失去兴趣,于是很少出席会议,甚至不出席会议而让大臣们去料理国事。
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给国王审定。
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内阁制正式形成。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尔伯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
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
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
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
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长期以来,自由和民主一直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
从内阁制度的起源到责任制内阁进一步完善经历了三个多世纪,这说明人类文明的创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说明文明的脚步也是不可阻挡的。
权力分配1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实际上使议会和君主都从属于自己,从而操控着立法权。
2 首相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3 对提交议会讨论的政策作出最后的决定。
4 按照议会规定的政策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5 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是: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产生内阁,阁员大都由议员兼任,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因此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
6 首相、内阁和政府的产生与组成的法定程序:英王任命首相→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英王批准后内阁和政府便告组成。
在英国内阁制中,首相一身二任(政府首脑和多数党领袖)是掌握国家实权的关键人物,但是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和政府都必须接受议会的监督,如首相有义务向议会报告工作,有责任回答议员的质询。
7 内阁首脑拥有决定性发言权:是政府首脑,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同时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是事实上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拥有大臣与主教的提名权,高级文官的任免权,内阁会议的主持权,政策决策权)。
内阁大臣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内阁制与首相相辅相成,内阁首脑(首相或者总理)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
内阁成员组成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
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
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
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主要作用政府中的高级大臣组成的。
英国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既操纵立法,又管理行政,被看作是对“国家行政的最高控制”,“政府的主要工具”以及“大多数立法和行政主动性的来源”,总之,它是国家的行政之巅。
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
包括内政、外交、防务、教育、科研等各项决策。
第二,控制立法。
现代社会中由于立法量的增加及其复杂化,议员个人既无设备又缺乏全面的知识和足够的信息来准备复杂的议案,导致政府逐渐加强对立法的控制,政府提出公议案,这种议案都是由内阁提交下院通过的。
而且在准备议案中,内阁委员会越来越多的参与其中,即先由内阁列出议案原则,再由他组织有关大臣、文官、专家等一起磋商议案细节,然后交内阁审定。
最后提交下院通过。
第三,作为政党的领导。
首相是执政党领袖,内阁大臣都是由执政党领导组成的。
内阁除了对国家、政府进行行政上的领导外,同时也对其政党行使着领导权。
如讨论决定党的方针政策,竞选宣言等,在下院和公众中,为其党的政策、行动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等。
4制衡特点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相结合。
内阁集体负责制要求任何阁员不能投票反对政府的政策,否则,他必须辞职或被解职;任何阁员不能发言反对,也不能不明确支持内阁的政策;所有的内阁决策都是内阁集体的决策,因此,每个阁员必须准备为所有的政策负政治责任;现任和离任的阁员都不能泄露内阁秘密。
内阁集体负责制对内阁成员的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全体一致,即所有的内阁成员在议会中要一致发言和投票,除非首相和内阁明确认可自由发言和投票。
二是互相信任,即内阁不仅要得到议会的信任(内阁总是可以假定自己得到议会的信任,除非议会表决通过不信任案) ,内阁成员也要充分地互相信任, 否则不能作为同僚共事。
三是保密,即除非经过内阁的认可,所有内阁成员对内阁会议上的讨论和发言不得外泄。
个人负责制是指各部主管大臣对本部门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不仅向首相负责,同时要向下院负责,如果文官在执行大臣的政策中擅自行动而出现严重失误,主管大臣不论事先知道与否,都要负责。
主管大臣除负政治责任外,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加强大臣责任心的一项重要制度。
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抗衡与监督。
下院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来牵制内阁,如质询、辩论、批准立法、倒阁等方式。
然而内阁集行政与立法于一身,权力很大。
绝大部分议案都由政府中的大臣提出,一般来说议案都能通过。
内阁可以通过解散下院控制议会。
这是议会控制的最有力的手段。
5发展趋势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的干预越来越多,在面临决策和立法大量增加,日趋复杂化和技术化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必然的反映,内阁不得不在决策上小型化、多样化并逐步形成他的外围系统。
两种趋势一方面首相加强了对决策的控制。
另一方面,内阁集体决策的原则及其对整个决策的控制与监督相对削弱了。
也就是说:“现在决策权逐渐向下转入了内阁委员会或向上交给了首相”。
具体表现第一,内阁委员会的权力增强。
1967年以前,政府中所有重要决策都在内阁讨论决定,内阁委员会的决定和立法建议必须提交内阁全体会议审定,这样内阁可以行使对内阁委员会的监督。
在这以后,内阁决策发生了新的变化,广泛授权与内阁委员会,不断扩大其权力,使其辖权内的决定,结论几乎具有与内阁同等的权威。
而且只有在内阁委员会主席的同意下,方可将其中的不同意见提交内阁全体讨论,这就大大削弱了大臣的权力。
从而削弱了对整个决策的控制和监督。
第二,首相权力的增强。
一方面表现在对内阁委员会的控制上。
内阁委员会的成立与解散,成员的选择,主席的任命,授权范围等都是由首相决定的;重要的常设委员会是由首相亲自主持的,首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的委员会。
另一方面表现在建立首相自己的智囊团,即建立政策小组。
这种非官方的小组只对首相个人负责。
它是由文官,大臣和政治顾问等人员组成的。
很有权力。
可审查超越部门界限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中短期政策问题的研究,并协助首相加强与政党的联系等。
如1983年撒切尔夫人就取消了智囊团,而依赖与她自己的政策小组。
第三,逐步建立各种外围系统。
一方面建立了智囊团。
1971年2月由希思首相首创的,其目的主要是继承审查政府的战略,对各部门的利益和文官的建议进行平衡,且不受政府部门观点的束缚。
另一方面,聘请政府之外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担任顾问。
这弥补了文官中这方面的缺乏和经验的不足,有利于首相决策。
以上这些趋势大大削弱了内阁对整个决策的控制和监督。
在理论上,内阁还有干预任何决策领域的权力,实际上“体内阁讨论很少一点的政府工作”。
因为很多重要决策都是在内阁之外作出的,即使拿到内阁会议上,也大都有实质上的决定。
当然这并不否认内阁确实还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或主动决策。
问题在于内阁权力的这种“侵蚀”有加快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