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
无锡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无锡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6•【分类】其他正文无锡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李某等人诈骗案案例二吴某某等人诈骗案案例三倪某诈骗案案例四王某某等人诈骗案案例五郭某某诈骗案案例六刘某某等人诈骗案案例一李某等人诈骗案【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至柬埔寨金边一家酒店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并与他人组成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作为该团队老板负责管理、指挥整个诈骗团伙的诈骗活动,并纠集被告人陈某某、崔某某等人实施诈骗。
该诈骗集团将股民拉入微信群,由各小组组长冒充专业指导老师向股民推荐股票、发布由业务员充当“水军”鼓吹指导老师水平,谎称跟老师炒股盈利较多,并发送由“王某”冒充指导老师直播炒股的链接,吸引股民加入直播间收听指导老师直播讲授股票知识。
后期,冒充指导老师直播炒股的“王某”谎称自己转炒数字货币、欧洲平均工业指数并盈利,股民如果亦想炒数字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各小组组长则通过微信、QQ 将MT4 金融交易软件推荐给股民,并将该软件中的盈信国际平台或者環信国际平台客服QQ 告知股民,再冒充入金客服指导被害人开户、入金。
后“王某”以指导老师身份,利用事先知晓的数字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走势,故意指导被害人正向或反向买卖,前期故意让被害人盈利,后期故意让被害人亏损。
2019年2月至7月,李某作为团队老板,伙同他人采用上述诈骗手法,共计骗得被害人人民币11700余万元。
【判决结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三年六个月,均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本案是典型荐股类电信诈骗犯罪。
此类犯罪,诈骗分子往往以荐股为名,假冒股票专家或财经顾问的身份,利用电话、短信、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推广所谓的“独家”股市内幕或高回报投资机会。
大学生网络诈骗的案例

大学生网络诈骗的案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其中大学生作为网络时代的主要群体之一,也成为了网络诈骗的重要受害者。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了解一下大学生在网络诈骗中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案例一,虚假招聘诈骗。
小明是一名大学生,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招聘信息,对方声称是一家知名企业,招聘条件非常宽松,待遇优厚。
小明急需找工作,便毫不犹豫地联系了对方,并按照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
随后,对方要求小明交纳一笔“报名费”才能继续参与面试。
小明怀疑起来,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小明还是被骗去了数千元。
案例二,虚假投资诈骗。
小红是一名理财小白,她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介绍了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对方还声称可以帮助小红实现财务自由。
小红被诱惑,便按照对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咨询,并最终被骗取了全部积蓄。
案例三,虚假情感诈骗。
小芳是一名大学生,她在一款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位貌美如花的“网友”,两人聊得很投机,对方渐渐表达了对小芳的好感,并提出见面的要求。
小芳感到十分开心,便答应了对方的邀约,并在见面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骗取了钱财。
以上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大学生在网络诈骗中面临的风险还有很多。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呢?首先,提高警惕,不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特别是那些过于美好的承诺和诱惑。
其次,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
再者,学会理性投资,不要被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所迷惑,理性分析和判断是防范诈骗的有效方法。
最后,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学会利用网络安全工具和技术,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
总之,大学生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网上的虚假信息,才能有效地防范网络诈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让更多的大学生认识到网络诈骗的危害,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大学生受骗案例及分析

大学生受骗案例及分析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他们接触的信息量巨大,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大学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对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因此成为了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之一。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大学生受骗案例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大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案例一:网络兼职诈骗小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某天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招聘兼职的广告,声称只需在家上网,每天工作几小时,就能轻松赚取几百元。
小李心动之下,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添加了对方。
对方要求小李先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承诺工作后会返还。
小李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便按照要求转账。
结果,对方收到钱后便消失无踪,小李意识到自己被骗。
分析:此类诈骗利用了大学生想要兼职赚钱的心理,通过虚假的招聘信息诱导受害者交纳所谓的保证金或培训费。
大学生在寻找兼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对于要求先交费的工作要格外警惕。
案例二:虚假购物诈骗小张在网上看到一款手机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便决定购买。
在与卖家沟通后,卖家要求小张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支付。
小张转账后,卖家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发货,最后直接失联。
小张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虚假购物诈骗。
分析:虚假购物诈骗通常以低价诱惑消费者,然后通过非正规渠道要求转账。
大学生在网购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要提高警惕,避免私下交易。
案例三:冒充熟人诈骗小王收到一条短信,称是其好友小赵,因为手机丢失,需要小王帮忙转账给一个紧急联系人。
小王没有多想,便按照短信中的指示进行了转账。
后来,小王联系到小赵,才知道小赵的手机并未丢失,自己遭遇了冒充熟人的诈骗。
分析: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了受害者对熟人的信任,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诈骗。
大学生在接到此类信息时,应先与熟人直接联系确认,不要轻易相信未经核实的信息。
案例四:虚假奖学金诈骗小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学校财务处的工作人员,通知小刘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并要求小刘提供银行卡信息以便转账。
互联网诈骗案例分析

互联网诈骗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诈骗案件也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
互联网诈骗案件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对社会治安和网络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起典型的互联网诈骗案例,探讨诈骗手法及预防措施,以期提高公众对互联网诈骗的警惕性。
案例一,网络购物诈骗。
小明在某购物网站看中了一款手机,通过与卖家沟通后,小明通过支付宝向卖家支付了定金。
然而,卖家却一直拖延发货时间,最终联系不上。
小明发现上当受骗,遭受了经济损失。
案例二,网络贷款诈骗。
小红急需资金周转,于是在某贷款平台上申请了一笔贷款。
不久,小红接到了一位自称是贷款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需要先支付一笔手续费才能放款。
小红按对方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内的存款被迅速转走,贷款也没有下来。
案例三,网络兼职诈骗。
小李在某招聘网站看到了一个兼职广告,对方声称只需在家通过电脑就能赚取丰厚的报酬。
小李按照对方指示操作后,发现自己被要求先交纳一笔“押金”,之后对方便失去了联系。
以上案例反映了互联网诈骗的多样性和隐蔽性。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公众对互联网的不熟悉和对利益的贪图,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
为了有效防范互联网诈骗,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首先,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
公众应该提高对互联网诈骗的警惕性,不轻信陌生人的承诺,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其次,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互联网诈骗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嫌诈骗的网站和账号。
最后,加强互联网安全教育。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互联网诈骗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综上所述,互联网诈骗案件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强预防和打击。
只有通过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加强监管力度和加强教育宣传,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互联网诈骗案件的发生。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分析和探讨,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互联网诈骗的重视,有效预防和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大学生网络诈骗案例

大学生网络诈骗案例在当今社会,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大学生作为网络时代的主要受众群体之一,也成为了网络诈骗的重要目标。
网络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而大学生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法律意识,往往容易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关于大学生网络诈骗的真实案例,以期提醒大家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校园兼职诈骗。
小明是一名大学生,他在校园论坛上看到了一则招聘兼职的帖子,对方声称只要在家轻松工作,每天几个小时就能赚取可观的报酬。
小明心生兴趣,通过微信联系了对方,并按照对方指示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
随后,对方要求小明先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保证金,才能开始工作。
小明照做了,但随后对方却消失了。
原来,这是一起校园兼职诈骗案件,小明被骗了数千元。
案例二,虚假投资诈骗。
小红是一名大学生,她在社交平台上关注了一位自称是股票投资专家的“大V”,对方每天都在朋友圈里晒着自己的高额收益。
小红被对方的言辞所吸引,便通过私信向对方咨询投资事宜。
对方称只要投资一定金额,就能获得高额回报。
小红动心了,便将自己的积蓄全部投入了对方所说的投资项目中。
然而,等到该项目到期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红的提款请求,最终导致小红本金付之东流。
案例三,虚假求职诈骗。
小李是一名应届大学生,他在求职网站上投递了多份简历,希望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有一天,他接到了一家公司的面试邀请电话,对方声称只要交纳一定的“培训费”,就能保证录用。
小李怀疑对方的诚信,便查找了该公司的资质信息,结果发现该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原来,这是一起虚假求职诈骗案件,小李险些上当受骗。
以上三个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大学生网络诈骗案件,它们告诉我们,网络诈骗无处不在,而大学生作为网络时代的主要受众群体之一,更需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网络诈骗的能力。
在面对类似诈骗时,大学生要保持冷静,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而掉以轻心,要多与家人、朋友商量,避免孤军奋战。
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取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1.12.15正文梁某等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2月至9月,梁某伙同何某华(另案处理)等人,在缅甸木姐地区设立诈骗窝点,招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入驻,对各犯罪团伙进行管理,向犯罪团伙收取房租、水、电等“物业”费用,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短信群发技术设备,并帮助联系“洗钱”团伙,以此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其间,王某(另案处理)带领诈骗团队进入梁某管理的诈骗窝点,指使黄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搭建虚假的“安逸花”贷款App平台服务器,林某使用短信群发技术将含有虚假“安逸花”贷款App链接的短信向国内电信用户大量发送。
李某雨、王某辉等人在王某等人的组织安排下,通过“QQ”语音电话和国内被害人联系,冒充贷款平台客服人员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办理贷款名义诱导被害人交纳认证金、解冻费,骗取被害人资金。
经查,该诈骗集团采用上述手法共计诈骗140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近6000万元。
另查明,梁某、王某等人通过“泰达币”交易进行“洗钱”,将诈骗赃款转移至国内,梁某富、王某林等人事先与梁某、王某等人通谋,明知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而通过转账、收取现金等方式帮助转移。
梁某洪、王某洪、桂某等人作为梁某、王某、何某华亲属,明知相关人员转送的现金等财物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而予以接收、藏匿。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扣现金、黄金、基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近6000万元。
2020年9月中旬,梁某等三人结伙,与缅北地区偷渡团伙“蛇头”联系,通过缅甸村寨接抵的边境地区,经隐蔽路线偷越国境进入云南瑞丽。
【诉讼过程】2020年8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
2021年3月17日,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将梁某等人移送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报送至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网络诈骗真实案例

网络诈骗真实案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且往往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让人难以防范。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真实的网络诈骗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小明是一名大学生,某天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关于投资理财的推广信息,对方宣称只要投资一万元,就能够获得每月数倍的回报。
小明心动了,他通过微信加了对方的好友,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咨询。
对方还给小明发送了一些所谓的投资方案和收益证明。
小明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蒙蔽,最终决定投资了一万元。
然而,当小明要求对方给他支付回报时,对方却突然拉黑了小明的微信,小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案例二,网络购物诈骗。
小红在某电商平台上看中了一款限量版的手表,价格虽然偏高,但小红还是心动不已。
她通过客服了解到,只要通过支付宝进行付款,就能够享受到优惠价格。
小红按照客服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进行了付款,然而等待了数天,她却一直没有收到手表。
小红再次联系客服时,却发现对方已经将她拉黑,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案例三,网络电话诈骗。
老张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称老张涉嫌洗钱犯罪,需要老张配合调查。
对方声称为了保护老张的财产安全,要求老张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到指定账户上。
面对对方的恐吓和威胁,老张心生恐惧,最终将自己的存款转账给了对方。
直到事后,老张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它们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盲目相信网上的所谓投资理财项目,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转账汇款等。
只有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才能够有效地避免网络诈骗的发生。
总之,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一个全民关注的社会问题,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典型诈骗案件(2024年)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典型诈骗案件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犯罪手段不断适配群众心理,更具迷惑性。
特别是近期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多名群众被骗百万元以上。
请看清诈骗伎俩,避免受骗。
一、典型案例案例一:2023年12月,杭州市民A女士在本地某论坛发布了租房信息,诈骗分子通过查阅该信息,添加了A女士的微信、微博,并与其聊天,之后诱导A女士在所谓的投资网站上进行投资。
A女士信以为真,多次将大额资金转入对方提供的12个银行账户。
案例二:2024年1月初,一名为“王一伊”的企业微信联系宁波市民B 先生,交谈后B先生下载了对方推荐的名为“MosTalk(泡泡)”的社交聊天App,双方通过“MosTalk(泡泡)”联系。
之后B先生又根据对方发送的链接下载安装“莱特币”App,诈骗分子诱导其多次在该虚假平台内投资虚拟币大额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
案例三:2023年12月初,金华市民C女士通过抖音结识自称李陆河的陌生网友,添加对方微信及QQ,交流一段时间后,对方以新能源投资有高额回报为由,向C女士推荐投资网站,并诱导其在该网站投资充值。
在经过前期小额投资给予提现回报后,诈骗分子逐渐获取女士信任,后以大额投资利润更高为由骗取女士进行大额转账。
案例四:2023年12月,衢州市民D先生在刷抖音时被“炒私募基金”的视频内容引诱,遂添加至对方提供的微信群,并按照诈骗分子要求下载“企业传书”App,又在群内通过链接下载“梧桐树资本”APP并进行多次大额投资。
近日发现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
案例五:义乌市民E先生平时有炒股习惯。
2023年11月,E先生在微信视频号观看炒股类视频直播,添加了对方微信号并被拉入微信群。
根据群内发送的二维码下载聊天软件,又在诈骗分子引导下,下载了虚假投资平台BaseHk o2024年1月,E先生多次在平台进行大额转账以购买虚拟币,后来发现被骗。
二、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仔细甄别,捂紧自己的“钱袋子”,谨防落入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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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案
网络诈骗案:女会计被微信版“老板”骗走190万
只因微信图标跟公司领导的相同,会计张女士听从微信指令,向陌生账户转账190万元.当她醒悟过来时,资金已经被骗子分别转往十
多个账号.目前,嘉定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领导”发微信要求转账
9月10日一大早,上海嘉定区某公司会计张女士看到微信上有人
申请加好友,点开一看,是公司老板王女士.“请求是9月9日深夜发
送的,微信图标与王总的微信图标一模一样.我以为王总换了微信号,
于是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申请通过后,对方微信并没有立即发送信息.直到上午10点
多,“王总”发话了:请会计张女士向深圳市一家公司付一笔97.8万
元的款.“王总”还在微信上告诉她,事情紧急,赶紧去办,相关手续
稍后再补.
于是,张女士通过银行向对方公司转账97.8万元.随后,对方叫张女士再转账320万元,说9月20日前返还这笔钱.“我说公司现在只
有100万元,于是对方叫我再转92.2万元.我照办了.”张女士
说:“转账后,我感觉不对劲,就打电话问王总,这一问才知道出事了.”
王女士说:“被骗走的这笔钱是公司仅有的现金,这个月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去了.会计在转账的时候,要是打我手机确认一下,就不会
出这样的事情了.”
钱款被转至10多个账户
意识到受骗之后,张女士立即致电银行,请对方采取必要措施截住款项.对方表示,该操作需要司法部门出具文书.公司赶紧拨打110报
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来公司了解情况.随后,张女士等人来到派出所,在窗口排队等待作笔录.
这时候王女士查到,190万元已经在张女士完成第二笔转账5分
钟后,被分别转往10多个账户.
王女士说,现在电信、网络诈骗屡屡发生,希望多个部门在案件发生后能迅速联动起来,让受害者可以抓紧时机,尽量挽救损失.
“我是你领导”骗局翻版
记者从嘉定警方获悉,确实接到了相关报警,正在调查中.
网络安全专家分析,这是近期通讯网络诈骗出现的新伎俩,其实是“我是你领导”的升级版.“从手法上推测,犯罪嫌疑人可能先是搜
索财务人员微信群,通过相关诱饵发送木马病毒,比如财务培训材料、财务考试大全等,一旦有人点击链接,就中了木马病毒.”安全专家解释,该木马会自动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微信号、密码,并分析研判出
该财务人员所在企业老板的微信,再冒充老板向其发送汇款指
令.“骗子找到老板微信,下载其头像,然后再注册新的微信号,利用
老板的头像和名字,冒名顶替.”
警方提醒,此类诈骗针对单位财务人员等特定群体,假冒上下级的工作关系,具有相当的迷惑性.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财务人员,要注意
保护好身份证号、微信号、qq号等个人信息;接到微信、qq、短信
等涉及大额转账的业务信息时,一定要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微
信并不是实名图像认证,只要有一个手机号或qq号即可注册,微信昵称、头像等可以随意更改,用户收到“加我为朋友时需要验证”要格
外谨慎,“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等隐私功能设置要关闭,防止
私密信息过度外泄.(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