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营改增后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转让和不动产销售行为改征增值税,相应的,房地产项目
并购涉税事项也将随之调整。本文拟在此背景下,对房地
产项目并购最主要的两种模式——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
涉税问题进行专门分析。
额
2 契税 不征 财税[2012]4 号,财税〔2015〕37
号
从表 4 可以看出,股权收购模式下,收购方免征契税,只
2 增值税 成交额 5%和 1 国家税总 2016 年第 14
差额征收 1% 号公告,国家税总局 20
11 年第 13 号公告
2 2016.4.30 之前自 按销售额(简易) 5%征收率 不动产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
建 按销售额(一般) 5%预征率,11%
一、资产收购模式下的涉税分析
(一)收购方的涉税分析
序号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税法文件
1 印花税 合同所载金额 0.5‰ 财税[2006]162 号
有所不同。具体见下表。
序 项目时间 计税依据 税率 税法文件
号
1 2016.4.30 之前取 按差额(简易) 5%征收率 国家税总
处理 财税〔2014〕109 号
25%
特殊性税务
处理
之一,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
理。即,对交易中各方接受的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转
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
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
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 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
2、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实行了营业税向增值税转换的进一步改革,被称为“营改增”政策。
此举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意味着将原先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而这对于房地产企业有着重大的涉税风险。
本文将会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
首先,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生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二是税率的不同。
在原来的营业税制下,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5%的税率。
而在营改增之后,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11%。
此外,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也有所变化,原本的营业税是根据销售额来计算,而增值税则是根据价值增量计算。
这也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所得到的减免、抵扣等优惠政策将不再适用。
其次,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对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税务风险也是不同的。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大部分的风险都来自于成本项目的管理上。
而对于代理机构来说,则是来自于其直接经营的业务所产生的税务风险。
最后,与此同时,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系统要求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这就包括了企业内部的会计数据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
为了避免营改增政策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风险,企业应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对于财务报表、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管理。
对于票据应该做到每张票据都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而对于财务报表、合同等也同样要求做到真实准确。
其次,对于税务政策的更新应该加强学习,每次政策更新都要及时掌握,并在公司内部达成共识。
最后,房地产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一个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应该包括了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有关税务工作和业务协作的具体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
总之,虽然营改增政策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但只要企业在精细化管理、完善税务体系方面下功夫,在防范风险、规避纳税风险的过程中,就一定能够成功实现减税、提效的目标。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
在这个行业中,房地产项目并购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
然而,房地产项目并购不仅仅涉及到商业和经济层面的考量,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涉税问题。
本文将对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房地产项目并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种就是增值税。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如果被收购的项目是已经竣工并取得了不动产证的,那末增值税的计算相对简单,按照房地产交易的税率进行征收即可。
然而,如果被收购的项目是未竣工或者未取得不动产证的,在涉及到增值税的计算时就会有一些复杂性。
根据相关法规,未取得不动产证的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计算是按照开辟商的成本进行,而不是按照交易价格进行。
因此,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对于未取得不动产证的项目,需要子细核对开辟商的成本,以确定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其次,房地产项目并购还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在中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和企业只能通过租赁或者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因此,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会触发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是按照土地转让的差价进行,税率为30%。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对土地的原始购买价格和当前转让价格进行核对,以确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此外,房地产项目并购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如果被收购的项目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那末在并购完成后,该实体将成为收购方的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被收购方的企业所得税将由收购方承担。
然而,如果被收购的项目是一个不动产开辟企业,那末在并购完成后,该企业的不动产开辟业务将继续进行,因此需要继续纳税。
在这种情况下,被收购方需要对被收购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核查,以确定并购完成后的纳税义务。
最后,房地产项目并购还涉及到契税的问题。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买卖,就会触发契税的征收。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在当今经济环境下,房地产项目并购已成为一个常见的商业活动。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房地产开发商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并购来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然而,房地产项目并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是一个需要重视和理解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进行探讨。
一、交易结构的选择在房地产项目并购过程中,税务规划和交易结构的选择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这种交易可以通过资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多种税种的设置来影响。
在确定交易结构时,应综合考虑税务筹划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例如,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购买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来实现并购。
如果选择购买项目公司的股权,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利用资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通过调整利润认定时点来减少税负。
而如果选择购买项目公司的资产,可以通过资产重估等方式,实现对土地增值税的优化。
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土地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税务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土地增值税应根据项目的实际交易额和土地增值的部分进行计算。
在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上,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房地产转让合同明确约定购买方承担土地增值税。
这样的做法可以在交易中将土地增值税的负担转嫁给买方,减轻房地产开发商的税负。
然而,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具体金额时,需要谨慎考虑各种税务规定和政策的影响。
三、企业所得税的考虑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关键税务问题是企业所得税。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中,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也有多种选择。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将并购过程中的相关支出作为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在实际应纳税利润中予以扣减。
这样可以合法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为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
同时,还需要注意将合并之前所得以及并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收入,按照相关税务规定进行申报,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
四、合规性与风险管理房地产项目并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不仅仅是在交易前的税务筹划,还包括交易后的税务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分析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大多数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销售、物业租赁、房屋装修等多个环节,因此涉及的增值税问题也非常复杂。
以下是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分析:一、增值税短缺税额处理房地产企业通常涉及土地增值税,一般为3-4%的税率。
营改增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开始逐步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这意味着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需按照如下流程计算增值税:企业销售收入–不含税销售成本–应税货物及应税劳务进项(进项发票)= 应纳税额由于物流、销售、广告等费用所占比例较大,且增值税税率在17%左右,因此增值税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
增值税短缺税额是指企业成本较高与销售价较低之间的差额,因而导致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少于实际应纳税额的税款。
对于该风险,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在制定价格策略时要全面考虑成本和税负,避免因纳税计算错误或财务分析不正确等找不回增值税短缺税额而导致的财务损失。
二、发票管理问题房地产企业一般涉及多个环节,如装修、销售、物业租赁等,相关业务交易发票也会比较复杂。
针对增值税发票管理问题,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票据管理系统,根据股权构成和业务规模,合理安排增值税发票开票模式,避免重复开票或漏开票等情况发生。
鉴于假增值税发票、变造增值税发票导致的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一定要加强发票真伪核实工作,确保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可靠。
同时,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要妥善保管,任何情况不得随意丢弃或弃置,以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和税务违法。
三、销售退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销售业务时,存在出现退税的情况。
由于税务处理程序复杂,企业提交退税申请时可能因所提供的材料缺失或不符合税务规定而导致退税失败,企业将无法获得退税红利,进而导致资金压力增大、财务风险加剧。
为了规避并控制这类风险,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外部审计,尤其是如新增索赔和调整项目导致的价税分离等问题。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综合评估目标公司的税务状况、资产规模、负债状况等因 素,以确定最优的并购方案。
合理规划交易时间与价格
根据目标公司的税务状况和并购进度,合理规划交易时间和 价格以优化税务结构。
考虑并购后公司的经营和盈利状况,合理安排资金流动和税 收缴纳时间,以降低税务风险。
针对识别出的税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如税务 筹划、合同约定等,以降低或避免风险带来的损失。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制定的风险应对策略,将具体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并购协 议、合同等文件中,确保有效控制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监督与检查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监督机制,定期对并购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审 计和监督,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房地产项目的不同情况,城 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在7%-10% 之间。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与营业税 同时征收。
特殊性税收法规
土地增值税
对于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的不同,适用税率在30%-60%之 间。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房地产项目并购需注意相关所得额的计算。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制 定具体的并购方案,包 括并购方式、支付方式 、交易结构等。
与目标企业或项目所有 者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谈 判,达成一致后签署正 式的并购协议。
完成并购协议约定的交 割条件后,进行企业整 合,包括资产、人员、 业务等方面的整合。
房地产项目并购的历史与发展
早期发展
我国房地产项目并购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以协议转让和股 权转让为主要形式的房地产项目并购。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财税问题研究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财税问题研究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各种相关政策也不断出台,其中包括了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政策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合并为一个税种的政策。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降低税负、提高税收透明度,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
因此,本文将会分析和探讨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税制下,所面临的财税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一、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营改增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税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增值税税率上升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将面临增值税税率上升的问题。
原来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1%至17%不等,该幅度的增长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
2. 抵扣范围变窄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的抵扣范围进行了调整,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被认为是“三大不抵扣”行业之一,即指房地产行业所涉及的土地、房屋租赁和金融等业务,因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上述业务中支付的增值税是无法抵扣的。
房地产企业所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仅为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直接成本支出。
因此,企业必须注意抵扣的问题,以避免出现税负过高的问题。
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营改增政策下,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发票管理失误发票管理的失误会导致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无法开具完整、符合标准的有效发票,从而面临税务罚款和影响企业税收形象等问题。
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发票管理,注重发票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报税申报失误报税申报出现失误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完整、不准确,从而面临着税务风险,例如被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存在偷漏税等问题,因而处罚被追缴所得税。
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以避免出现征税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政策在为房地产企业带来税负上涨及税务风险的同时,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比如:1. 过渡期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政策开始实施后12个月内的销售,可以享受原营业税政策下的减免税规定,即减免5%的销售税,以缓解企业税负上涨的压力。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考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考“营改增”是指从增值税(以下简称VAT)方式转变为营业税(以下简称BT)方式。
在2012年开始,中国开始逐步推行营改增政策,房地产企业也受到了影响。
房地产企业需要重新考虑他们的税务筹划,以适应这一新政策。
本文将讨论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思考。
房地产企业需要合理安排销售模式。
在营改增前,房地产企业通常采用销售货物的方式计税。
根据“营改增”政策,房地产企业将以销售服务的方式计税。
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增加售后服务的内容和费用,以减少销售服务的比重,从而降低税负。
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进行供应链优化。
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可以将部分销售环节委托给第三方,以减少自身的销售服务比重。
这样可以降低纳税基数,从而减少税负。
房地产企业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合作,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进一步降低税负。
房地产企业还可以考虑合理利用不动产投资特殊性。
根据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在购买不动产后可以享受到增值税预征政策,即不用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购买不动产,从而减少增值税的纳税基数。
房地产企业还可以考虑进行跨境业务。
由于营业税的税率较低,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在跨境业务中进行结构调整,将一部分境内业务转移到境外,从而减少税负。
这对于拥有多个房地产项目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税务筹划方式。
房地产企业还应加强税务合规管理。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增加了税务风险,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收政策的合规性。
房地产企业还应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重新考虑税务筹划。
通过合理安排销售模式、优化供应链、利用不动产投资特殊性、进行跨境业务以及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等策略,房地产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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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项目并购的涉税分析
房地产项目并购属重大涉税交易,在整个交易成本中,税收成本占据很大的比例,而不同的交易模式对后续税收负担有着重大的影响。
因此,在前期交易模式的策划阶段,税收策划是十分必要的。
2016年5月1日我国实施全行业营改增之后,原本作为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不动产销售行为改征增值税,相应的,房地产项目并购涉税事项也将随之调整。
本文拟在此背景下,对房地产项目并购最主要的
从表2来看,在资产收购模式下,被收购方的税负很重,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外,还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项大税,具体来说:
从表5可以看出,除了印花税之外,相比资产转让模式,被收购方可以节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两大税种。
具体来说:
1、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依据财税[2002]191号文,股权转让不征税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该文件不能直接适用增值税。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原理和政策,2016年5月1日起,产品(动产)、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都变成增值税的课税对象。
但股权并没有纳入营改增的征税范围,这也是国家一贯鼓励投资的政策延续。
因此,本文认为,股权转让下不应征收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关于股权转让模式下,尤其是100%股权转让的模式下,是否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实践中存有争议,主要原因是国税函【2000】687号文的存在。
本文认为股权转让模式下,不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另外,实践中为避免个别税务机关适用【2000】687号文,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避免该条文的适用,比如先转让99%的股权。
后续再行转让1%的股权。
3、企业所得税
股权收购属于2009[59]号文规定的企业重组的类型之一,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具体可参见上述资产转让模式下的处理。
三、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税负比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1、在资产收购模式下,被收购方的税负较重,而对于收购方而言,由于土地增值部分可以计入资产成本,在将来进行不动产销售时,可以减轻增值额,获得节税利益。
2、在股权收购模式下,各方的税负都较轻,尤其是被收购方,可以减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但是,由于股权溢价部分不可以计入资产成本,对于将来用于出售的收购方而言(自持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将大增,未来将承担很大的税负。
3、交易双方应当将税收成本作为交易价格的一部分,在对双方税收负担进行明确计算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磋商,合理分配税收负担,促成交易的实现。
都说买铺贷款难,卖铺税费高,那么商铺交易税费到底怎么收呢?
商铺、写字楼同为商业产权。
按照相关规定,商业产权的物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为50%,最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0年。
同时,贷款利率上浮10%,即5.39%。
目前银行对社区商铺产品的贷款审批要求较高,所以购房者必须提供较高的个人收入证明(一般要求贷款人的月收入证明要高于还款额2倍)。
另外,也有部分银行要求购房者提供固定资产证明及企业资质证明。
商铺的交易税费与住宅有三方面不同:一是除了营业税、个税和契税,还要交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二是营业税和个税无法免除,即使交易满五年也要交;三是契税按最高标准交,与面积大小无关,统一为计税价格的3%。
由于商铺交易税费较为复杂,增值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可以简单的计算为全额的30.6%或者差额的55.6%。
实际操作中如果选择全额则全部按照全额缴纳,选择差额就全部按照差额缴纳。
通常情况下,交易商铺都会选择差额缴纳税费。
案例:
假设X女士曾200万入手一间商铺,现在打算用300万卖出去。
那么按照全额的计算方式,交易这套商铺共需要缴纳的税费为300x30.6%=91.8万
按照差额计算方式,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00x55.6%=55.6万
注:由于非住宅交税较复杂,单位和个人不一样,非住宅类型不一样税也不一样,具体商铺交易的税费多少还需要咨询税务局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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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税费清单深度解析国内商业地产沉重的负担
商业地产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主要包括购物中心、百货、超市、商业街、主题商场、专业市场、写字楼、酒店等。
商业地产通常为持有物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等多种税费。
我们就以某商业项目为例,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四个方面,深度解析中国商业地产沉重的税费负担。
增值税(国税局)
增值税是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指的是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税率是5%
城建税=增值税×7%=5%×7%=0.35%(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增值税×3%=5%×3%=0.15%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5%×2%=0.1%
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附加税率=5%+(0.35%+0.15%+0.1%)=5.6%
计算公式:增值税=房产租金收入×5.6%
假定某商业项目每年房租收入为2亿元(不含税),以租金收入为依据,税率为5.6%,那么该商业项目需交增值税=20000万元×5.6%=1120万元。
房产税(地税局)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的计税方式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基础,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注: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假定某写字楼全部自用,土地面积是1200㎡,建筑面积是6000㎡,总建筑成本(含土地)为1500万元,那么这栋写字楼每年应缴纳房产税=1500万元×(1-30%)×1.2%=12.6万元。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假定某商业项目靠租金收入为主,2014年租金收入是2亿元(不含税),那么该商业项目应缴房产税=20000万元×12%=2400万元。
土地使用税(地税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假定某写字楼,位属于一级地段,土地面积为1200㎡,那么该写字楼每年应缴土地使用税=1200㎡×18元/㎡=21600元,即2.16万元。
假定某商业项目,位属于一级地段,土地面积为20000㎡,那么该购物中心每年应缴土地使用税=20000㎡×18元/㎡=360000元,即36万元。
注:郑州市内土地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调整为:一级地段18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8元,四级地段3元。
四级地段是郑州市区内除一、二、三级地段以外的土地。
另外,凡开征范围内的街道,临街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街道或街道两侧高等级税额标准纳税。
印花税(地税局)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该写字楼每年需交租金房产税12.6万元和土地使用税2.16万元,总计14.76万元。
该商业项目每年需交租金房产税2400万元、土地使用税36万元、增值税及附加1120万元和印花税20万元,总计3576万元。
班级日志记录表第周月日星期值日班长值周班长
1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