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跨专业研究生补修课程管理办法附件-成绩单
南昌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昌大学医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各学科专业要以此为依据,针对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一)总体培养目标按照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医学专门人才。
总体要求是: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献身医学科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以及独立从事医学科研、教学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和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4、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培养目标(见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目标是规定和明确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专业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与技能以及科研能力等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一)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3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至4年。
(二)时间安排三、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鼓励有条件的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
导师应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和研究计划,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和指导,充分挖掘研究生的学术潜力。
南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华大学文件南华教…2008‟ 57 号关于印发《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二○○八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南华大学研究生处2008 年11 月 5 日印发附件: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培养目标第一条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第二条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学科的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协助申报课题(或项目)和撰写标书的能力;具有从事本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教学工作能力。
第三条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能用外文撰写科研论文,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
第四条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二章学习年限和时间分配第五条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科学学位硕士生的学分最低要求为32学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6—12个月,教学实践不少于2个月或专业实习不少于6个月,科学研究工作和撰写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
第六条研究生应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可获得学位。
第七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全部学业者,按肄业处理。
个别因实验条件特殊原因未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而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经个人申请、导师及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处,经批准后可延长,但至多延长一年。
批准延长学习时间者,其学制仍以规定年限计,课题经费及奖学金发放亦按规定年限提供。
第三章学科方向第八条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名称一律按照已获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名称,不得按照研究方向的名称。
教学检查工作总结15篇

教学检查工作总结15篇教学检查工作总结1为充分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学校《关于开展20__-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详细制定了期初教学检查计划。
经教研室自查后,我院于20__年8月30日上午对各教研室的期初教学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总体来讲,每一位老师能在暑假期间完成学院布置的教学文件,诸如教案、教学日历的撰写等工作。
但是,在检查教学文件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各位教师已按照学院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了整改。
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如下:一、检查内容(一)教学文件检查本学期期初检查,我院重点检查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大纲、教案和教学日历。
1、教案撰写情况教案的书写格式均以教务处下发的新的教案模板为准,教案撰写严格按照“撰写要求”进行。
其中,大学英语教研室教师分为五个备课组,假期实行集体备课;商务英语各年级共开设22门课程,由20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中1名新进教师,2名外教,教研室所有教师均按照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及新版的教案模板撰写整学期的教案。
经学院检查,大部分教案1/ 49的教学流程和后面内容基本符合。
阿拉伯语教研室由于开学教研室主任提出辞职,学院临时新聘了外聘教师接课,但是由于外聘教师课头较多,部分课程的教案尚未完成,学院正督促外聘教师撰写课程教案,保证提前备好前两个月的教案。
2、高职教学大纲的修订情况。
依照上学期教学工作例会上教务处对高职教学大纲的要求,我院在上学期期末就大纲的修订事宜专门开会讨论,传达了学校要求,大学英语教研室老师利用假期时间完成了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经学院检查,大纲质量良好,从格式到内容符合学校总体要求。
3、教学日历检查情况开学初,各教研室老师按照学校20__-2021学年校历,认真制定了本学期的教学日历,内容详实。
(二)教学任务、课表核查情况全院所有专兼职教师于8月31日前完成了教学任务、课表核对的工作,并根据教务处要求打印并发放了教师课表、班级课表、学生名册。
研1课程表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2、掌握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为5年,经批准可在2~5年范围内变动。
实现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规定修满课程学分,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
可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允许休学创业。
三、研究方向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隶属于农业工程一级学科。
根据本学科覆盖面较宽的特点,设置的研究方向主要有农村供配电自动化与智能控制技术、农业水利工程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农业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水资源及水环境监测技术、新能源与分布式发电技术等五个方向。
其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见表1。
表1: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点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四、课程设置与学习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课程学习最低应不少于43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中必修课程5学分,选修课程9学分,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2学分,跨专业学生还应补修学士阶段基础课程9学分)。
表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五、培养方式与要求1.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研究生要尊敬师长,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做到教学相长。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研培养[2014]5号关于做好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各相关院(所):为积极主动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修制订政策依据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
2. 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参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4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参照各专业领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二、修制订范围1. 新增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2. 既有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三、工作要求1. 各相关院(所)要组织培养方案修制订负责人,系统学习和研讨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的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了解国家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培养环节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要正确把握《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4版)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标准的内涵,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3. 要体现分类培养的原则,处理好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间的关系,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环节等方面应有显著区别。
学术学位须注重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应紧扣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充分体现应用特征。
4.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发展前沿和研究生个人发展需要,建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丰富课程类型,优先选择具备开展双语教学、案例教学的课程。
本次修制订须将《学科前沿进展》课程纳入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
研究生成绩管理细则

硕士成绩管理细则为对旳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旳各项有关规定,保证学校教学事务中成绩管理工作旳正常进行,建设良好、规范旳硕士成绩管理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1、学生必须参与所选课程和实践等教学环节(如下统称课程)旳考核。
考核无论及格或通过与否,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选课后未正式办理退课手续,不参与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以0分计,同步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察。
考试课程一律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考察课程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记为“通过”、“不通过”,考察课程成绩60分以上或者成绩为“通过”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时,一律取整数。
3、有试验及作业旳课程,学生必须准时完毕试验(包括试验汇报)及作业方可参与考试。
至期末尚未完毕试验或交齐作业、试验汇报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抄袭作业视同未交作业。
4、每门课程成绩在成绩单中只记载一次。
重修(重考)后旳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在成绩后注明“重n”字样(n为重修或重考旳次数)。
5、因特殊原因导致重修旳课程成绩,无法覆盖原不及格课程成绩时,开课系应出具替代课程证明,注册中心根据其证明处理问题数据旳课程替代。
替代课程均应以被替代课程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中,课程学分,以实际所修学分数记录。
重修次数旳标注,以替代后旳合计次数为准。
6、学生考试作弊或旷考(无端不参与考核或参与考试不交卷,均以旷考论),除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外,课程成绩记为0分或不通过。
二、课程成绩管理1、教学记录任课教师应于学生选课旳补退选结束后及时运用校园网打印教学登记表,此表用于做平常教学记录及记录期中和期末旳考试成绩。
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记录与成绩单一起交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开课系教学办公室应妥善保留教学登记表(保留期一般为4~5年),以备查询。
每学期第9周注册中心安排硕士课程中期退选,任课教师可在第10~12周内通过校综合信息服务网页,确认自己所任教课程中实际参与考核旳学生名单。
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实施细则

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的实施细则根据全国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及农科研生[2007]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修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但跨专业领域申请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补修有关课程。
未完成课程补修的呀牛生不得参加中期检查。
二、补修课程1. 大学专科毕业者须补修4门课程。
课程及教材见附件1。
2. 大学本科毕业但跨专业领域者须补修一门“农学概论”课程。
三、补修方式需要补课的研究生由本院组织补修,也可以在研究生院认可的当地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院校进行补修。
本院将采用函授与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分期进行。
函授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30日、4月1日-30日以及来京集中上课期间,非报名时间一概不办理报名手续。
面授及考试时间为每年集中来京上课的前(后)1-2天。
在本院参加补修课程的同学,请在报名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在银行交纳补修费用。
收到汇款后,将教材、作业等邮寄给各位同学,以便自修与考试。
在研究生院以外院校补修课程的同学,由本人申请,填写纸质补修课程申请表(见附件2),邮寄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在院外进行补修,未经研究生院同意,所修院外课程一律不予认可。
课程补修完成后,应将盖有补修院校公章的成绩单,在论文中期检查之前交回本院。
四、考试方式本院考试方式为平时作业与课堂考试相结合,每门课程有2次,作业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课堂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补修课程应在入学1年半之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在本院补修课程的研究生应交纳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为:专科生补修费1000元;跨专业本科生补修费300元。
六、本细则从2006级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大专学历硕士生应补修的本科课程及其教材表注:本科毕业跨专业领域的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只补修"农学概论"一门课程附件2:补修本科课程申请表本人签字:研究生院意见:。
大学研究生校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校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为促进我校与境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的教育合作,加强对赴校外学习研究生的管理,规范研究生在校外学习课程所获学分和成绩的认定及转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在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派出交流期间在境内外学习单位所修课程及经批准到校外选修的课程。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一)研究生校外学习单位应为我校认可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学习的专业应与我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课程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
(二)所修课程若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内容、学时/学分相同或相似,则直接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其学分按照我校相应课程学分记录;若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内容不同或相差较远,则不予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三)研究生校外所修课程获得的成绩,若为百分制,则按实际分数或我校对应的评分等级登录;若为与我校拟转换课程相同的评分等级,则直接以等级登录;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由课程认定培养单位根据课程内容提出成绩意见。
(四)研究生在校外学习期间,不允许以自修的方式取得我校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学分。
如因两校校历差异,研究生返校后我校仍在学期期间,亦不得参加我校的课程考试。
(五)研究生在校外选修课程产生的费用(交流合作项目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律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程序(一)赴校外学习的研究生应根据对方单位的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事先与导师商议拟定在校外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填写《XXXX大学研究生申请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二)研究生应于返校后当学期办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手续。
(三)申请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的研究生,需填写《XXXX 大学研究生校外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对方单位出具的所学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已批准的《XXXX大学研究生申请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批后,报研究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