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计收费的依据及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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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物价局(已变更),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06.19•【文号】•【施行日期】1992.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1992年6月19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各动植物检疫机关对应检货物物品实施现场检疫、监督、实验室检验、消毒(熏蒸)处理以及提供检疫设施和技术服务等,均应按本办法及标准收取检疫费。

检疫费由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收取,其他单位或部门不得收取。

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以合理成本为基础,并考虑技术难易和货物价值等因素制定。

四、收费标准中,除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四类和第十类的(四)、(五)项以外,凡由境内单位或个人负担检疫费的,均按标准减半计收。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由境内外货主或其代理人负担。

由境外单位或个人负担的一律收取外汇,按计费当天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结算。

收费标准中按货值计收检疫费的,以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信用证、发票所列总值计收。

旅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在限量以内的给予免费检疫,超过限量的收取检疫费。

截留动植物及其产品等需要交纳保管费,收费标准由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制定,报国家物价局备案。

五、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根据有关操作规程或检疫条款进行抽样检疫,均按全批收费。

检疫费以一批动植物及其产品为一个计算单位。

“一批”是指同一品名,同一商品标准,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每一批货物的检疫费不足最低额的按最低额计收。

植物产品检疫费每批总额超过三千元的,其超过部分按八折计收。

六、动物临床检疫费、植物检疫费中不包括实验室检验项目费。

需经实验室检验的,按实际检验项目数额另行计收。

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及供港、澳地区食用动物的实验室检验项目不另计费。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1. 背景介绍。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对进出境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检验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进行了明确规定。

2. 收费标准。

(1)人员收费。

出入境人员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手续时,根据不同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出入境旅客行李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行李数量和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出入境旅客随身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携带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出入境旅客邮递物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邮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2)货物收费。

进出口货物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手续时,根据不同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货物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收费。

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货物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收费。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特殊物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物品的特殊性质进行收费。

3. 收费依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

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依法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相收费。

收费项目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糊其辞或者变相收费。

4. 收费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程序应当规范、公开、便民。

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收费职责,不得违规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5. 收费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收费档案,依法依规开展收费工作。

收费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 结语。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卫生以及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一九八二年九月十五日卫生部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规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内、外进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行李、货物实施医学检查、卫生处理、预防接种、签发检疫证件等项收费,均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以人民币元为计费单位,付外币者,按中国银行兑换率核算。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规则者或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害,按本条例第七条处理。

五、对出入国境的外籍人员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外国人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六、收取卫生检疫费,应当给交费者开正式收据。

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本国籍的旅客、华侨、港澳同胞和边民,检疫收费可以酌情减免。

八、对本国籍人员的预防接种、外出办理预防接种证书者,其收费按本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九、卫生检疫收费为卫生检疫所的业务收入。

其中百分之八十用于业务补偿,如药品消耗、仪器设备的添置等,百分之二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蒸薰除鼠、消毒、杀虫等补助费。

外汇留成和用途按(80)卫计字第215号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的规定办理。

所得外汇做为购置进口仪器设备用。

十、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附件: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

附: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项目|标准|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预防接种|发新或换发证书2元|||接种霍乱2元|||接种天花3元|||接种黄热10元|||外出接种手续费(派出医生和护士2|差旅费由申请单位||人者)30元|支付||50人以上者加收2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医疗及药品|按《医疗收费标准》(适应于外国人)执行本|药品按批发价格的|费|国籍交通员工、旅客按国内标准收费|五倍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费|大车(旅行车)30元|超过10公里加里|(10公里|小车20元|程费|之内)|里程费每公里外宾2元|带空调每公里加||内宾0.45元|五角||船艇按行驶小时/匹马力收0.10元,另加|申请单位提供交通||实耗油量费计算(候船每一小时/匹马力收|工具不收费||0.1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船舶蒸熏除|每净吨0.50元,药品费及其它用品费按实||鼠|际消耗另收(按市价的两倍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舶鼠患检|1000吨以下(净吨)50元||查和签发除|5000吨以内收100元||鼠、免除证|5001—10000吨每吨位150元||书|10000吨以上2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舶签发延|按第5项标准减半||期除鼠、免|||除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船舶器械和|1000吨以下100元|部分除鼠减半|毒饵除鼠|1001—5000吨200元|||5001—10000吨300元|||10000吨以上4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除虫|||(1)除蟑|1000吨以下100元|局部减半,客轮加|螂|1001—5000吨250元|收60%||5001以上400元||(2)除其|药品按实际消耗另收(市价的两倍)||它医学昆虫|按(1)除蟑螂50%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签发消毒、|5—10元||除虫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消毒|||(1)垃圾|每立方米50元||消毒|||(2)压舱|每100吨50元|不足100吨按|水消毒||50元计算,药品|(3)饮水|同上|费另收客轮加收|消毒||60%,局部减|(4)船舶|每吨收0.02元(按净吨计算)|半|消毒|||(5)废水|每吨50元(按净吨计算)||消毒|||(6)粪便|每次每蹲位20元||消毒|||(7)货物|以人工/小时10元计算|药品费另收|消毒和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尸体、棺柩|每具50元|消毒加收100元|检查和签发|||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船舶卫生检|3000吨以下100元|签发船舶卫生证书|查和签发证|3001—5000吨200元|另收100元|书|5001吨以上3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列车消毒、|每节50元||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汽车消毒、|小车20元,大车40元||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飞机消毒、|起飞重100吨以下200元|局部减半|除虫|101—200吨300元|||301吨以上400元||检验费||本国籍交通工具及|⑴临床常规|每项1元|人员、旅客参照国|检验||内有关的收费标准|⑵临床生化|每项5元|执行。

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一、植物检疫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和相关法规,对入境携带的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检疫,收费标准如下:1. 对于携带的未经处理的植物及其制品,按照每件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植物种类和数量而定。

2. 对于携带的经过处理的植物及其制品,按照每件或每批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处理方式和数量而定。

3. 对于携带的植物种子,按照每份或每袋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种子种类和数量而定。

二、动物检疫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和相关法规,对入境携带的动物及其制品进行检疫,收费标准如下:1. 对于携带的活体动物,按照每只或每批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动物种类和数量而定。

2. 对于携带的动物制品,按照每份或每件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制品种类和数量而定。

3. 对于携带的动物产品,按照每份或每批收取相应的检疫费用,具体标准根据产品种类和数量而定。

三、入境检疫收费的缴纳方式。

入境旅客在携带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时,应主动向检疫人员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检疫费用。

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等多种方式,具体以当地检疫部门规定为准。

四、入境检疫收费的用途。

入境检疫收费主要用于支持和维护国家的动植物检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检疫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科研项目、检疫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通过收取检疫费用,可以保障入境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安全,防止疫病传入和扩散,保护国家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

五、入境检疫收费的重要性。

入境检疫收费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给予入境动植物及其制品应有的检疫服务的必要途径。

合理收取检疫费用,可以促进入境旅客的自觉申报和合规携带,加强对入境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防范疫病传入和扩散的风险。

六、入境检疫收费的合规性。

入境检疫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3篇)

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检验鉴定费用是指为了查明事实、确定质量、保障安全等目的,对物品、产品、工程等进行检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在我国,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较为完善,涉及多个法律法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检验鉴定费用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检验鉴定费用的概念和种类1. 概念检验鉴定费用是指为了查明事实、确定质量、保障安全等目的,对物品、产品、工程等进行检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

检验鉴定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2. 种类(1)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检验鉴定过程中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检验鉴定人员工资:包括检验鉴定人员的薪酬、奖金、津贴等。

②检验鉴定设备折旧:包括检验鉴定设备、仪器、工具等的折旧费用。

③检验鉴定材料费:包括检验鉴定过程中使用的试剂、耗材等费用。

④检验鉴定场地租赁费:包括检验鉴定场地租赁所产生的费用。

(2)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检验鉴定过程中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①检验鉴定机构管理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

②检验鉴定机构人员培训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人员的培训费用。

③检验鉴定机构设施维护费:包括检验鉴定机构的设施维护费用。

三、检验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请求对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的,应当证明对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当事人要求检验、鉴定的,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检验机构提出。

”2. 承担主体(1)合同当事人:当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2)产品质量争议:当产品质量发生争议,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请求检验鉴定的当事人承担。

(3)消费者权益保护: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4)公共安全:当公共安全受到威胁,需要检验鉴定时,检验鉴定费用由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承担。

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

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

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检验检疫费是指国家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并收取的费用。

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进出口商品的成本和贸易便利化程度。

为了规范检验检疫费的收费,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同一种类的商品,收费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性主要是基于商品的风险等级、检验检疫的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定。

其次,国家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动态调整。

随着国家对贸易便利化的不断推进,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也在不断调整优化。

通过不断完善收费标准,国家旨在降低进出口商品的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再次,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国家也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特别规定。

例如,对于一些国家重点扶持的出口商品,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贴;对于一些进口商品,可能会根据其特殊情况进行个别收费标准的制定。

这些特别规定的出台,旨在更好地支持和引导相关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最后,国家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公开透明。

相关收费标准均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确保了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便于进出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解和查询。

综上所述,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进出口商品的成本和贸易便利化程度。

国家对检验检疫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和特别规定,保障了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

希望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深入了解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进行相关操作,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发展。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财政部•【公布日期】1994.06.22•【文号】计价格[1994]796号•【施行日期】199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财务制度正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卫生部:现将修订后的《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印你们,请按照执行。

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8号)附件三和附件四执行。

附件:一、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二、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附件一: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检疫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卫生检疫机关、货主及其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

第三条各卫生检疫机关依法对入境出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处理、检验以及检疫技术服务等,收取检疫费。

(一)卫生检疫机关对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进行卫生处理,收取卫生处理费。

(二)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等实施蒸熏处理,收取蒸熏处理费。

(三)卫生检疫机关应有关单位的要求,派员到国家正式对外开放口岸以外的地方进行检疫、监测、卫生处理,每派出一人工作一日收费30元,有关单位免费提供往返交通工具或缴纳交通费。

(四)卫生检疫机关应有关单位的要求,外出预防接种、体验,每派一人次收费30元。

有关单位应免费提供往返交通工具或缴纳交通费。

预防接种、体检按规定收取预防接种费和体检费。

检验检疫计收费的依据及一般要求

(1)检验检疫计收费依据: 出⼊境检验检疫计收费,⾃2004年4⽉1⽇起,统⼀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出⼊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办法实施前有关出⼊境检验检疫收费规定与办法不⼀致的,⼀律废⽌。

(2)检验检疫计收费⼀般要求: (2.1)检验检疫计收费的适⽤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境⼈员、货物、运输⼯具、集装箱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按《出⼊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计收费。

(2.2 )检验检疫计费以"⼀批"为⼀个计算单位。

"⼀批"是指同⼀品名在同⼀时间,以同⼀个运输⼯具,来⾃或运往同⼀地点,同⼀收货、发货⼈的货物。

列车多车厢运输,满⾜以上条件的,按⼀批计;单⼀集装箱多种品名货物拼装,满⾜以上条件的,按⼀批计。

(2.3 )对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按照有关检验检疫操作规程或检验检疫条款规定抽样代表全批的,均按全批收费。

(2.4)计费时,计费数量不⾜1个计费单位的,按⼀个计费单位计收。

如,不⾜1吨的,按1吨计。

(2.5)出⼊境检验检疫费以⼈民币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

(2.6)出⼊境检验检疫费按收费办法及其标准计算不⾜最低额时,按最低额收取。

最低额不折收也不加倍收。

(2.7)以货值为基础计费的,要严格审核其贸易信⽤证、发票、合同所列货物总值,确认计费基础,采⽤顺序依次为贸易信⽤证、发票、合同;如发现货值明显偏差或⽆法提供贸易信⽤证、发票、合同的,以海关完税价格为基础计收。

(2.8)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计收费,根据依法对出⼊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录》检验检疫类别"M、P、R、N、Q、S、L"以及海关监管条件为"D"的分别计算。

同批货物涉及多项检验检疫业务⼯作的,应根据检验检疫业务⼯作实际情况,计收费以检验检疫为⼀项,数量、重量为⼀项,包装鉴定为⼀项,实验室检验为⼀项,财产鉴定为⼀项,安全监测为⼀项,检疫处理为⼀项,分别计算,累计收费。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是保障国家动植物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动物传染病和有害生物入侵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保障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一、动物检疫收费标准。

1. 动物检疫费用按照动物种类和数量进行收费。

常见家畜、家禽等动物的检疫费用根据动物的体重、数量等因素进行计费,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2. 动物检疫费用还包括检疫证书的费用。

动物检疫合格后,需要颁发检疫证书,证明动物符合检疫要求,可以进行出入境或者交易。

检疫证书的费用也是根据动物种类和数量进行收费。

3. 对于进口动物的检疫费用,根据进口动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来源国家等因素进行计费。

进口动物的检疫费用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需要对进口动物进行更加严格的检疫和监管。

二、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

1. 动物产品检疫费用主要包括对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管费用。

动物产品包括肉类、乳制品、蛋类、皮毛制品等,这些产品需要进行检疫,确保不携带有害生物或者病原体。

2. 动物产品检疫费用也是根据产品种类、数量以及来源国家等因素进行计费。

对于进口动物产品的检疫费用相对较高,因为需要对进口动物产品进行更加严格的检疫和监管。

3. 动物产品检疫费用还包括检疫证书的费用。

对于符合检疫要求的动物产品,需要颁发检疫证书,证明产品符合检疫要求,可以进行出入境或者交易。

检疫证书的费用也是根据产品种类和数量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的合理性。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国家动植物卫生安全,防止动物传染病和有害生物的入侵。

合理的收费标准可以保障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合理的收费标准也可以激励检疫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检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合理的收费标准应当兼顾公平性和可行性,既要确保检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又要避免对相关行业和个人造成过大的负担。

总之,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国家动植物卫生安全,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收费.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收费
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

收费对象是向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的货主及其代理人。

(一)检验检疫收费包括:入境检验检疫费、考核、注册、认可认证、签证、审批、查验费、入境动植物实验室检疫项目费、鉴定业务费、检疫处理费等。

(二)检验检疫收费基本上是以货物总值为基础,按费率计收或以重量、数量、检验检疫或鉴定项目为基础按定额计收。

(三)计费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别、不同的货物类别、不同的检验检疫内容、不同的检验检疫项目,采取不同的费率和定额。

然后再根据检验检疫、鉴定的结果、检验检疫方式、货物的性质、检验检疫鉴定费金额大小(检验内容的相关性)、贸易方式及签证要求,对照规定计算出最后的收费金额。

(四)检验检疫收费基本上采取预收费或月底结算两种方式。

对预收费者,申请人取证(单)时,根据检验检疫结果,采取多退少补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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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检验检疫计收费的依据及一般要求
(1)检验检疫计收费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计收费,自2004 年4
月1 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 号),办法实施前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规定与办法
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2)检验检疫计收费一般要求:(2.1)检验检疫计收费的适用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计收费。

(2.2 )检验检疫计费以一批为一个计算单位。

一批是指同一品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的货物。

列车多车厢运输,满足以上条件的,按一批计;单一集装箱多种品名货物拼装,满足以上条件的,按一批计。

(2.3 )对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按照有关检验检疫操作规程或检验检疫条款规定抽样代表全批的,均按全批收费。

(2.4)计费时,计费数量不足1 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如,不足1 吨的,按1 吨计。

(2.5)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以人民币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6)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按收费办法及其标准计算不足最低额时,按最低额收取。

最低额不折收也不加倍收。

(2.7)以货值为基础计费的,要严格审核其贸易信用证、发票、合同所列货物总值,确认计费基础,采用顺序依次为贸易信用证、发票、合同;如发现货值明显偏差或无法提供贸易信用证、发票、合同的,以海关完税价格为基础计收。

(2.8)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计收费,根据依法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的实际情况,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M、P、R、N、Q、S、L 以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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