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差错考核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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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差错管理办法

银行差错管理办法

银行差错管理办法篇一:银行财务会计差错处罚规定银行财务会计差错处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xx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会计出纳工作管理,规范会计出纳业务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本行会计出纳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的财务会计部对本行员工违反会计出纳工作制度但未构成刑事犯罪、行政处分及我行问责制度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三条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结算事故,根据本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另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在执行本规定时,既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又要实事求是,不滥用职权。

第二章差错类型和处罚标准第五条业务差错类型分为:问责类差错、一类差错和二类差错。

问责类差错:1、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有受到监管部门调查处罚可能的差错;2、有面临法律诉讼可能的差错;3、其它可能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差错。

一类差错: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或我行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一定损失的差错。

二类差错:违反我行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可能存在风险,并有使我行声誉及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差错。

篇二:银行卡差错处理办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的正常开展,使银行卡跨行(指交易通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跨机构(指交易不经过银联信息交换中心)交易中出现的差错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用于手工差错处理,规范差错处理流程,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提高银行卡业务手工差错处理的工作效率。

第三条处理原则(一)各入网机构应把差错处理作为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各入网机构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专项负责差错处理,由联社统一设定专用投诉电话。

对于差错处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划分权限,明确职责。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2002.11.27•【文号】农银发[2002]170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11月27日农银发[2002]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随着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ABIS)在全行的广泛应用、相关程序优化的完成、统一会计凭证的使用和柜员制的进一步实施,原有的《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网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无法满足目前管理的需要。

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简称营业机构)的运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劳动组合、强化内部控制,总行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结构上的主要变化。

1.增加了人员职责和管理行职责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界定了柜员职责和主管职责,为营业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内控管理提供了依据。

另一方面,从县级支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三个层面明确了管理行职责,为加强营业机构运行管理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体系。

2.对总则、劳动组织和业务管理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

(1)将总则中营业机构的设置调整到基本规定中。

(2)在劳动组织上,作了如下修改:一是将营业机构各级主管的设置调整到基本规定中,并加以细化;二是删减了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的条件;三是分别对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前台柜员及复核人员的职责和应承担的风险作了明确的界定。

(3)在业务管理上,删减了数据移植和柜员操作的规定,统一了各种手工登记簿,并从签到、日间操作和日终平账三个方面对营业管理作了补充规定。

差错,事故等级报告制度

差错,事故等级报告制度

差错,事故等级报告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差错、事故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各项工作中发生的差错、事故报告及处理。

三、差错、事故等级划分(一)差错1. 一般差错:对患者影响较小,未造成患者损害,经及时纠正可避免后果加重的差错。

2. 重大差错:对患者影响较大,造成患者损害,经及时纠正仍无法避免后果加重的差错。

(二)事故1. 一般事故:对患者造成一定损害,经及时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2. 重大事故: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经及时处理仍无法挽回严重后果的事故。

四、报告程序(一)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二)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科室护士长、科室主任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三)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根据事故等级向院领导报告。

五、处理措施(一)对一般差错,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当事人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科室内部进行通报。

(二)对重大差错,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对一般事故,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当事人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向患者或家属解释、道歉。

(四)对重大事故,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向患者或家属解释、道歉,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登记、归档(一)各科室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的差错、事故,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后果及处理措施等。

(二)差错、事故登记本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归档,保留三年。

七、培训与教育(一)医院应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差错、事故防范及处理知识的培训。

(二)各科室应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差错、事故防范及处理知识的培训。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11.27•【文号】财库[2004]178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2004年11月27日财库[2004]17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银行:为深化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银发[2004]235号)等有关规定,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现对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补充通知如下:一、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使用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作为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停止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二、中央预算单位使用支票和汇兑凭证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按以下规定操作:(一)在支票“附加信息”栏或汇兑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包含以下内容的八位连续代码作为支付指令:1、预算管理类型。

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具体填写时分别用代码1和2表示。

2、预算科目代码。

根据具体支付情况,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款、项填写,没有项级科目的,填00补位,共计填写六位代码。

3、支出类型。

分为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政府采购、货物非政府采购、工程非政府采购、服务非政府采购、转移支出、工资支出等八类,具体填写时按顺序分别用1、2、3、4、5、6、7、8表示。

(二)在支票“用途”栏或汇兑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具体支出对应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目级科目及明细信息。

(三)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信息,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账号等,按照规定填写。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2)第二章业务管理 (6)第一节过失定义及根本概念 (6)第二节机构设置与职能 (12)第三节岗位设置与职责 (13)第四节账务核对与过失发现 (15)第五节错账类型与调账资金清算 (16)第六节过失处理根本流程 (18)第七节风险资金与处理 (19)第八节有效凭证的索取与传递 (22)第九节过失业务管理 (24)第十节档案管理 (27)第三章操作规程 (28)第一节根本规定 (28)第二节银联渠道过失交易行内处理流程 (31)第三节农信银渠道过失交易行内处理流程 (41)第四节柜面通渠道过失交易行内处理流程 (57)第五节现代支付交易过失的处理流程 (69)第六节财税库银交易过失的处理流程 (71)第七节行内交易过失处理流程 (72)第八节其他新增业务的过失处理流程 (78)第九节行内过失处理平台的操作 (80)第四章附那么 (99)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过失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过失业务管理,防控资金风险,标准过失业务处理中的操作行为,提高过失处理效率,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业务的健康快速开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方法?、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四卷〔投诉、过失及争议处理〕及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各级过失处理中心、各级过失处理中心辖属网点和各级清算中心适用于本规程。

第三条各过失处理成员机构及清算中心应为过失处理工作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

过失处理工作是信用社各项业务开展的有效保障,为过失或可疑交易提供畅通的处理渠道,各级联社必须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过失处理工作,并明确处理权限和岗位职责。

第四条各级联社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必须遵从相互协作的原那么,维护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持卡〔折〕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防控资金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8.14•【文号】银发[2006]285号•【施行日期】2006.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8月14日银发[2006]285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及时掌握国库资金风险动态,进一步强化对国库业务重点环节及风险点的监管,保障国库资金安全,现就国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进一步推进国库监管工作各分支机构要充分认识国库监管工作在促进政府预算正确执行、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和促进国库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视国库监管队伍建设,选派综合素质高的业务人员充实到国库监管岗位。

国库监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拓展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国库监管工作实效。

国库、事后监督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根据国库业务的特点、业务流程及岗位设置和职责等要求,结合有关国库业务监管的历史资料和近年来事后监督情况,重点加强对国库业务风险点的监督,相互支持和配合,提高国库监管工作质量。

二、明确国库监管人员配备与岗位责任地市级中心支行以上要专门设立国库监管岗,原则上应配备专职国库监管员。

国库监管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财税、金融和国库专业知识,精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各分支机构要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监管工作指引》(银发[2006]34号)的执行情况,按照有关制度将国库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岗位。

同时,要明确相关岗位职责,严格实行岗位责任追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国库监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国库会计人员在实施日常柜面监督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切实履行好事中监督的职责,把好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第一关。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内部设立的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差错的发生、登记、报告和处理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改正差错,减少其对组织运作和利益产生的影响。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登记差错:组织成员在工作中发现差错后,应及时将差错详细记录下来,并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通常包括差错的类型、时间、责任人等。

2. 报告差错: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差错情况。

报告内容通常包括差错的原因、影响、已采取的纠正措施等。

3. 处理差错:上级或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需要对差错进行处理。

处理的方式可以包括纠正差错、追究责任、加强培训等,以防止差错再次发生。

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优点包括:
1. 及时发现差错:通过登记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各种类型的差错,防止其进一步扩大和产生更大的影响。

2. 规范处理流程:制定统一的处理流程,能够使组织成员在处理差错时有明确的指导,提高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提升组织学习能力:通过对差错进行登记、报告和处理,能够帮助组织发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升组织的学习能力和改进能力。

总之,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处理差错,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效益。

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补充规定

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补充规定
为保证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公平、合理和科学性,补充下列规定:
1. 考核内容明确:制定明确的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保证措施执行情况、产品质量达标情况等。

2. 考核指标量化:将考核指标量化,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便于对不同单位进行公正的比较和评价。

3. 考核周期规定:确定考核周期,例如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以确保持续监督和改进。

4. 考核方法多样化:采用不同的考核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查、数据分析等,以综合评价单位的质量标准化水平。

5. 考核结果公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让被考核单位和相关利益相关方都能够了解到考核情况,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 诚信和奖惩机制:建立相应的诚信和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质量标准化考核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和低质量行为的单位进行惩罚。

7. 反馈和改进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提供反馈,并支持其进行改进,促进单位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

8. 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标准化考核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总之,通过补充规定,可以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细则,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促进质量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投诉录入补充规定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投诉录入补充规定为加强每诉必录工作,在投诉标准定义基础上,根据具体实际执行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一、关于投诉定义(一)投诉的标准定义:指客户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表示不满意,提出了显性的处理要求,目的在于通过投诉使公司采取对应的处理措施,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非财产性要求(如道歉、要求公司领导处理等)、要求业务规定、服务流程优化等特征表现。

(二)投诉录入的形式:投诉在CSP6.0系统中以两种形式存在,第一种是投诉接待人员在受理不满表现的客户时,客户接受包含业务操作、业务查询、业务解释等直接服务后,不满情绪得到安抚,并明确表示接受处理结果,称为直接答复投诉,在系统中以投诉申告直接答复服务请求形式存在,第二种则是客户明确表示不满情绪或投诉意向、客户对初步投诉处理答复或直接服务不认可、投诉需进一步查证原因或处理等情况,在系统中记录客户具体投诉内容,生成投诉工单。

(三)投诉定义补充规定以投诉标准定义为基础,针对以下情况制订补充规定:1.关于退订类问题对于退订问题,根据客户表述,若客户仅要求退订并接受,现场操作直接为客户解决或生成业务办理工单;若客户要求退订并明确要求查询订购原因,或明确表示为无故异常订购,或提出其他显性要求,则作为投诉。

投诉工单是否生成参考上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2.关于信息补发类问题对于信息补发问题,根据客户表述,若客户仅要求信息补发并接受,现场操作直接为客户解决或生成咨询工单;若客户要求补发并明确要求查询原因,或提出其他显性要求,则作为投诉。

投诉工单是否生成参考上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3.关于信息屏蔽类问题对于信息屏蔽问题,根据客户表述,若客户仅要求信息屏蔽并接受,现场操作直接为客户解决解决或生成屏蔽工单,若客户要求信息屏蔽并明确要求查询原因,并提出其他显性要求,则作为投诉。

投诉工单是否生成参考上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4.关于退费类问题对于退费问题,所有退费类问题都归类为投诉,根据客户表述,若客户仅要求退费并接受,并不涉及工单转派或流转,生成退费工单,记录为直接答复类投诉;若客户不仅要求退费,还要求赔偿或其他显性处理要求,或退费需要工单转派或流转,生成投诉工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业务差错处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业务差错处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业务差错处理流程,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业务差错是指本公司营业部因各种原因给客户带来不良后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资金、延误交易、违规操作等。

三、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的所有业务差错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客户的知情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第二部分差错处理程序
一、差错发生
1.客户或营业部发现差错时,应当立即上报客户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记录或勾选差错内容。

2.客户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协调处理,确认差错信息及情况,并提供初步的处理方案。

二、差错登记与报告
1.客户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应当将差错处理情况填写差错处理登记表,并汇总上报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应当认真审查各营业部提供的差错处理登记表,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具体处理方案。

三、差错评估
1.部门主管应当根据差错登记表中的记录,对差错的影响、后果、责任等因素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部门主管应当确定差错责任方,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差错处理建议
1.部门主管应当根据差错责任方的不同,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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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差错考核补充规定
为减少业务差错,提高受理准确率,减少用户投诉,提升用户满意度,中心对于业务差错的考核在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补充:
一、增加营业员差错率考核方法
1、差错率在1%(含1%)以下,不扣罚
2、差错率在1%--3%(含3%),扣罚责任人每号5元
3、差错率在3%--5%(含5%),扣罚责任人每号8元
4、差错率在5%以上,扣罚责任人每号10元,最高扣罚500
元。

二、差错率的核算
差错率的核算方法为:当月差错(业务稽核班稽核差错+公司下发的差错)/当月受理量
当月受理量由各网格班长考核营业员受理量时提供数据。

三、本考核办法于2014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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