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事件分析
审计失败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

审计失败和法律责任的防范
• 完善审计制度 • 加强审计监督 • 强化审计人员法律意识 • 严格划分相关责任,严厉打击
违反法律的行为
审计失败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
2001年银广夏利润造假案
֍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 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 蓝筹股"。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 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 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 不可能的产品"。
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解体
֍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 润77 156.70万元 ֍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 损2 557.10万元。 ֍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 案,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解体。财 政部亦于9月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 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 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人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
• 独立审计准则没有引入风险导向审计,致使签字注册会计师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 有发现银广夏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 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疏于执行已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两 方面均存在重大过失。
• 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 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
对银广夏事件的分析和思考

对银广夏事件的分析和思考【思考提示】:1.经济业务发生活动时,就会产生各种凭证,会计人员通过对这些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处理,即可以得到会计凭证,然后就可以登到会计账户中,到了会计期末,通过将这些账户进行整理、合并等处理,就可以编制报表。
2.技术显得比市场更加先进,单位产量也远大于市场上其他厂商,而价格更是远高于市场价格。
这些都会导致收入的大幅度增加。
3.其所宣称的现金流量远大于其真正的现金流量,其业务远远低于能达到高现金流量的程度。
4.审计人员通过对报表进行审核,探寻其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进而发表审计意见。
因此,报表是审计的基础和直接对象。
5.通常情况下,经营业绩越好,股票价格越会上涨,会越高。
【问题】:1.违反了诚信的商业伦理,因为银广夏夸大其能力,导致了市场混乱。
2.不会,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造假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
到那时不仅自己要受到牵连,而且公司之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很可能要报废。
因为一旦造假被发现,公司的形象和商誉就会受到极大冲击。
很可能会导致公司倒闭。
3.伪造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货物出口报关单、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纪录、产品出库单等重要原始凭证。
这些假的原始凭证一旦被确认,会使公司的利润虚高,业绩显得很好,进而会使其股票价格上涨,对公司的融资和形象有利。
不该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因为会计人员的业务是将原始凭证编制成记账凭证,没有义务检验其真假性,也可能是不具备这种能力。
所以不该对这些假的原始凭证负责。
当然明知故犯,将会被追究。
4.因为银广夏的财务报表中,存在很多明显的问题,甚至一般懂会计的人都很可能看出来,但是作为审计师却没有发现这些,而且出具无保留意见。
所以可以看出这两个审计师不是工作严重失职就是与银广夏有勾结,所以惩罚是很有必要的。
5.说明了,2000年相对1999年造假活动有所增加,而且银广夏的虚假信息会使其股票价格上涨,因此也会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6.公司业绩好的话会使股票价格上涨或者处于高水平,相反业绩不好的话会使股票价格下跌或者处于低水平。
银广夏事件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银广夏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一起重大财务造假案,发生于1999年至2001年间。
银广夏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等手段,虚报利润,误导投资者,最终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暴跌,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
银广夏事件不仅揭示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漏洞,也暴露了公司治理的严重缺陷。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银广夏事件进行分析,探讨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
二、银广夏事件的基本情况1. 事件背景银广夏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营业务为酒类生产和销售。
1999年至2001年,银广夏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等手段,虚报利润,误导投资者。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调查组进驻银广夏,发现其财务造假行为,随即公布该事件。
2. 事件过程(1)虚报利润:银广夏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增销售收入等手段,虚报利润。
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银广夏公司虚报利润高达10.59亿元。
(2)误导投资者:银广夏公司通过虚假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
在虚报利润的过程中,银广夏公司股价持续上涨,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买入。
(3)事件曝光: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调查组进驻银广夏,发现其财务造假行为。
随后,银广夏公司股价暴跌,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
三、银广夏事件的法律分析1. 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1)公司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财务会计报告。
银广夏公司虚报利润,违反了该条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银广夏事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知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却未予以制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1)证券公司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违反本法规定,从事证券欺诈活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银广夏事件主要应对措施

银广夏事件主要应对措施引言银广夏事件是指在某年某月某日,银行A与广告公司G以及夏普公司发生的一系列纠纷和争议。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对于保护银行利益、维护广告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以及推动企业间的合作与和谐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应对这一事件,相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本文将对这些主要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和分析。
1.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银广夏事件中,银行A在与广告公司G和夏普公司的合作中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和不当操作,这直接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因此,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是银行A在应对此类事件中的首要任务。
1.1 强化风险管理体系银行A应加强对与外部合作伙伴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合作伙伴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合作伙伴风险评级制度、建立合作伙伴风险管控流程等,确保在与合作伙伴的合作中能及时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
1.2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银行A应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预警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减少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2.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构建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是解决银广夏事件的关键。
银行A应积极寻求与广告公司G和夏普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今后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1 沟通与协商召开高层会议,银行A与广告公司G和夏普公司的高层进行沟通与协商,共同就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同时,银行A还应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定期与合作伙伴进行交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2.2 建立合作协议银行A与广告公司G和夏普公司的合作应建立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与义务,约定合作的具体事项和流程,规范合作关系。
合作协议应包括风险防范机制、风险分担方案等内容,确保双方在合作中能真正实现互利共赢。
3. 加强监管与风控3.1 完善监管政策政府和监管机构应针对此次事件,及时完善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措施。
银广夏案例

银广夏案例银广夏失败案例分析一、基本情况银广夏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主要由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广夏微型软盘有限公司、深圳广夏录像器材有限公司合并改组、并吸收其他6家发起人,通过向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募集新股设立而成。
1987年4月,深圳广夏录像器材有限公司经深府外复(1987)63号文批复成立,由深圳市汇文企业总公司、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登宝山发展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注册资本为141万美元,三家分别出资13.43%、61.57%、25%,主营录像带的生产和销售,1988年10月在深圳开业。
后深圳市汇文总公司被公告撤销,撤销前已将其持有股权的3.84%经公证转让给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所余9.59%的股权交深圳思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继承和管理,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股权中的10%转让给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
1989年7月,经深府外复(1989)435号文批复,深圳广夏文化有限公司(最后更名为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与宁夏电子计算机开发公司、香港登宝山磁制品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深圳广夏微型软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70万元,三家出资比例分别为65%、10%、25%,经营范围为生产和经营3.5英寸电脑软磁盘(mdf)和提供技术服务。
1992年9月,经宁科(计)字(1992)225号文批准,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宁夏计算机技术研究所和香港中昌国际有限公司在银川合资经营“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三家出资比例分别为30%、45%、25%,主要生产经营3.5英寸电脑软磁盘,1993年4月正式投产。
1993年5月26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夏)经宁夏体改委宁体改发字(1993)67号文批准筹建,1993年6月14日在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宁工商企字第003号《筹建许可证》,1993年8月28日和11月20日经宁夏体改委宁体改发(1993)19号、98号文及1993年11月15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736号文同意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宁夏银川市登记注册。
中国的安然事件:银广夏分析

8/13/2013
1.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2.检查有关书面文件和记录
其签下60亿合同的德国买家据称 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是注册 资金仅5万马克的小型贸易公司; 所以与之签订的合同和协议根本是 子虚乌有,存在重大的错报风险!
3.察看设备及生产经营场地等
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 都是整数吨位,一次 购买上千吨桂皮、生 姜,整个厂区恐怕都 盛不下,而库房、工 艺不允许外人查看。 此举使事务所没对被 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察 看。
8/13/2013
2、考虑发生错报的可能性,以及潜在错报的重大程度是 否足以导致重大错报。 根据本案中:
银广夏公司存在的“隐瞒重大事实,虚假披露信息行为”,通过 伪造供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 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利润7.45亿元。 由此而产生的重大错报,导致外界对银广夏各方面有了与事实相 违背的好评。另外,造成这种虚假的局面,注册会计师有很大的责任, 在为银广厦财务报告审计时,未能勤勉其责,没有采取正确的方法对 重要的应收账款进行发函询证,而是将询证函交给了银广厦公司;也 没有采用分析性的审计技术来执行收入循环测试、现金及银行存款测 试及成本分析,对于销售收入巨增而仓储费、运输费未相应增加等事 实不作逻辑分析,却为银广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此造成重大错报是必然会发生的。
特定的账户余额:近几年银广 夏的净利润如右图所示;
银广夏近几年的净利润如下:
净利润 (万元)
从银广夏披露的信息看出, 该公司1999、2000年净利润连续 翻番,提升较快; 据此引起有关人士的关 注,并使媒体2001年8月2日率先 揭开银广夏造假内幕。 因注册会计师未能及时识 别出账户余额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导致相关信息使用者受到不同程 度的损失。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是指中国上海市银行广商银行和兴业夏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于2016年因非法经营集资诈骗被中国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事件。
该事件涉及的金额庞大,影响深远,对中国金融行业产生了重要的警示和反思作用。
首先,银广夏事件暴露了中国金融监管的不足。
在该事件中,相关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进行高风险投资,而监管部门并未及时发现和查处这一问题。
这说明监管部门在监管能力和手段上存在不足,对银行业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次,银广夏事件凸显了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核心职能是风险管理,然而在该事件中,相关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明显不足,对高风险业务的把控能力较弱。
此外,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也有待加强,以提高对非法活动的识别和预防能力。
再次,银广夏事件揭示了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道德风险。
有些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放松了对风险的识别和把控,为非法集资提供了便利。
这种道德风险的存在对金融行业的信誉和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引起相关银行的高度重视。
最后,银广夏事件给投资者和公众带来了沉重的损失。
投资者对于银行业作为资金存储和管理机构的信任受到了严重破坏,一些投资者甚至面临着丧失大量资金的风险。
此外,由于事件的规模较大,对金融市场和经济信心产生了不利影响,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综上所述,银广夏事件是一起具有重大警示意义的金融犯罪案件。
它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不足、银行风险管理不到位、道德风险存在等问题,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了一定冲击。
相关部门和银行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监管措施和内部管理,提高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能力,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金融环境。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金融丑闻案件,该事件的发生对金融
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本文将对银广夏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首先,银广夏事件的起因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报道,公司
高管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包括虚假宣传、财务造假等。
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法律法规,导致了公司的经营困境和投资者的巨大损失。
其次,银广夏事件对金融市场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投资者对金融
市场的信心受到了严重打击,造成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和市场的不稳定。
另一方面,银广夏事件也对整个金融行业的监管和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再者,银广夏事件也给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避免出现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银广夏事件的发生也提醒了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和谨慎。
投资者在选择投
资标的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和风险评估,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银广夏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金融丑闻案件,其发生对金融市场、公司
高管、从业人员和投资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应当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规范,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对银广夏事件的深入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金融市场的关注,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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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的股票市场为收购和被收购者提供了 一切的便利条件。
股票筹资风险的防范策略
1、提高股票发行门槛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增发新股作了相关规定, 但基本上是粗线条的限制,缺少操作性强的实施 细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法律规定 制定出严格的配套实施细则,提高股票发行门槛, 对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发行股票的不 能有任何宽松政策,对进入创业板市场的公司不 得有优惠条件;对上市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配股与 增发新股要从严控制,这样才能确保绩优公司进 入主板市场,有发展潜力的公司进入创业板市场, 有效遏止上市公司过度配股,滥发新股。
“银广夏”事件分析
一、弥天大谎一中国安然事件
•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仹有限公 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1994年6 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为“中国第一蓝筹股”。 •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 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 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 不可能的产量 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
退市风险。
• 1.股票价格背离其架子而造成的经营风险。
在我国目前状况下,证券市场还不是非常完善, 股票市场实则是一个投机市场,股票的价格往往不 能体现出一个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这就给银广夏 撒下弥天大谎做了铺垫。
2.股票市场的被收购风险较大。
企业成功上市后,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变得 相对透明,这就使企业的经营状况必须按规定对 外披露,使更多的人了解企业的经营。在理论上 就存在着随时被有实力的公司收购的状况。
5、建立投资责仸追究机制 谁决策谁负责是投资决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内 部要建立投资决策、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将投 资效果与投资决策者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成本,防止 滥发股票,降低投资决策的人为风险,促使决策者 谨慎决策,更好地用好股东的钱。
由于经济改革方兴未艾,具有中国特色的股 份制企业正处于试点过程,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也 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我们应强化风险意识和竞争意 识,对股份制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不 断地探索和研究。
二、疑点
德国诚信公司 一家小型贸易公司 利润率高达 46%(2000年)
出口退税的项目 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 库房、工艺 不许外人察看
销售收人与应收款项 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
水电费低
1998年及之前的财 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股票筹资风险
1、从狭义的角度讲,股票筹资风险是指发行股票筹资时 由于发行数量、发行时机、筹资成本等原因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的可能性。 2、从广义上讲,股票筹资风险还包括筹资后资营运金风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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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股利分配 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适应,是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在目前情况下, 证监会可以出台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规定,将股 利分配与配股、增资扩股挂钩,通过行政手段规 范股利分配;股东可以通过提案方式,将有利于 维护股东权益的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通过内部制度规范股利分配;在税法修改 时,可以考虑对上市公司的超额累积利润加征税 款,通过法律手段规范股利分配。
不可能的价格
不可能的产品
银广夏之“神话”
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 获得“暴利”的萃取产 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 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 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 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 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1999每股盈利0.51元 → 2001每股盈利0.827元 1999.12.30股票13.97元 →2000.12.29股票 37.99元
2、完善市场淘汰机制 我国证券市场应从保护阶段进入规范阶段,建立 优胜劣汰的股市退出机制,把劣质上市公司彻底 清退出股市,唯有如此才能增加投资者的安全感, 还股市健康发展的春天。
3、加大打击财务造假力度 对股份公司财务信息监督与控制,需要建立健全 由公司内部、注册会计师协会、证监会组成的立 体监控网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和会计事务 所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