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处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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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处罚通告

本文是关于保安员处罚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保安员处罚通告范文篇一

经查发现夜班保安左xx于20xx年5月20日晚班上班期间睡觉;对于此失职渎职,莫视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我公司给予严厉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望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现象发生!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乡钟楼村棚户区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部

年五月二十一日

保安员处罚通告范文篇二

部属保安队:

9月23日5时52分,杨xx队存于二工区北面西侧门内挖掘机和装载机备用柴油被盗,根据现场监控记录,当夜有3-4人撬开北面西侧大门门锁,用导管抽走柴油,作案时间长达近20分钟。据调查,值班保安易继平在夜晚值班时不仔细,并在值班室睡觉。

此事件暴露出保安人员在夜间巡察中麻痹大意,失职渎职,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保安员易继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加强我部施工现场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现场保安人员岗位责任心,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经项目部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保安队罚款20xx元(贰仟元整),并责成保安队对当事人易继平予以开除,新保安3天之内到位。望你队加强保安巡视,项目部将不定期不定时抽检,若发生上班睡觉不巡视而发生被盗等类似事件,将加倍处罚。

特此通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轨道交通首期工程十标项目部

二Oxx年九月二十四日

保安员处罚通告范文篇三

对于20xx年11月15日晚保安部发生的一楼摩托车停放区厂内丢失的严重安全事故,经过公司办公室对所发生该事故前后调查,责任明确,对以下相关责任

人做出相应的通报处罚决定:

1、因保安部门卫罗定友在工作安保期间未能严格尊守公司保安条例,对安保问题没有认真负责直接导致公司财产造成了损失,对上述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记大过一次并给与严厉处罚并处罚金且全厂通告批评。

2、因公司周边治安情况复杂,厂门又在大路边人流量大,岁末年底盗窃猖獗,公司内部应加强安保,增强上下班门口防卫意识,做到厂门开放时间人不离岗,离岗留眼、离岗掩门,对车辆停放区要求停放人员主动上锁以加强安全防护。

xx家具办公室宣

20xx-10-29

保安员奖惩制度

保安员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充分调动队员工作积极性, 实行奖勤罚 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队员奖惩制度。实施奖励应当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严 格标准按绩施奖,发扬民主人人平等。 奖励范围 ① 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任务,无违规行为者; ② 见义勇为,敢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③ 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④ 为客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客户表扬者; ⑤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米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⑥ 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⑦ 爱岗敬业、工作勤恳、任劳任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于 20---200元的不同奖励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 由所在部门将队员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 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惩罚范围 ① 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② 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③ 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④ 值班时间,吃东西、看报纸、在岗位上抽烟; ⑤ 私自使用公司电话; ⑥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⑦ 值班时睡觉、酗酒、赌博、打架; ⑧ 偷窃公司及客户财物; ⑨ 恶意破坏公司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⑩ 擅自离岗或脱岗者,无故不参加公司培训或军事训练。 2、 惩罚规定种类 ① 口头警告 ② 严重警告 ③ 降职或降底工资待遇 ④ 开除 3、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于 50—500 元的罚款 4、 申诉: 以上内容凡有队员不服或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处罚当日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5、惩罚程序 队员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送人事部,由人事部经理审 批。 1、 2、 3、

公安部“三考”题库(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公安部“三考”题库(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2006年8月31日2时10分,张甲(男,1988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伙同张乙(男,1990年8月31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1000元和手机一只。当张甲、张乙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并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张乙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民警将张甲、张乙轮流放进侯问室,以轮流对两人继续盘问,至当日14时50分,张甲、张乙终于交待了作案经过。请问: 1、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分析本案中对张甲、张乙的继续盘问正确与否,并写出执法依据。 2、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100元。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请问对张甲、张乙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1、张甲、张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对张甲和张乙可以继续盘问。当时张乙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乙的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因此本案中,民警对张乙继续盘问的时间长达近十二小时,超过了四小时,且将张乙送入侯问室,这两点都是错误的。 2、因张乙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其有盗窃行为,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乙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对张乙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张乙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甲作案时系成年人,且盗窃数额为2100元,已超过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张甲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证据确凿充分,侦查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 2006年8月16日2时10分,张甲(男,1990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2980元。当张甲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带至某派出所继续盘问至8月17日2时30分,张甲如实交待了盗窃事实。3时15分,承办民警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拟立为盗窃案件侦查,案件名称为:王某失窃案。后承办单位经局领导审批,将此案立为盗窃案件侦查,并于17日3时35分对张甲执行刑事拘留,8月20日对张甲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财保:1000元),8月21日将本案以张甲涉嫌盗窃罪向某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请你指出该案办理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并说明原因。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适用的执法依据。 答:1、对张甲的继续盘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未经某区公安分局批准,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确有必要将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二十四小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填写《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报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审批。

物业保安工作纪律及处罚规定

物业保安工作纪律及处罚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1)为不端,监守自盗; (2)越权行使职责触犯法律; (3)擅自超越职责范围,造成严重后果; (4)类似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将予以辞退并追究经济赔偿: (1)消极怠工造成损失的; (2)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 (3)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 (4)类似上述原因造成严重损失的。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罚款100-600元并予以辞退: (1)旷工、睡岗、在班期间喝酒、酒后上班等; (2)顶撞或对业主(客户)、领导以及对来访客人不尊敬的; (3)擅自动用业主(客户)和本公司的物品或使用办公电话打信 息台的; (4)业主(客户)评价不良或被业主(客户)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5)形象、姿态或言行不规范,有损保安队伍集体形象的; (6)违法乱纪、道德败坏,影响本公司声誉的; (7)一般轻度违纪行为,每月连续三次,每季度累计五次的;

(8)违纪罚款额半年内累计达到或超过150元的; (9)违反公司《工作纪律(之一)》的; (10)有其它与上述相类似的行为。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果情节恶劣将予以辞退: (1)讲工作原则,讲工作方法。原则与方法相结合,要灵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主动热情为业主(客户)排扰解难,不准拖辞推诿;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有团队协作精神,不准消极怠工; (3)不准在岗上抽烟,不准在禁烟区域或公共场合抽烟; (4)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窜岗; (5)公共场合言行要规范,不准嬉笑打闹或有其它不良言行。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50-100元罚款,如果情节恶劣将予以辞退: (1)不利用办公电话闲聊或打私人电话; (2)在岗期间姿态要端正,言行要规范; (3)要遵守《邮件收发管理规定》; (4)要遵守《钥匙管理规定》; (5)要遵守《保安装备器材管理规定》; (6)要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巡逻管理制度》。 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处以10-20元罚款: (1)要遵守《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按时列队交接班,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授课班级:07会计1班授课时间:2008年5月12日班会课教学目标:1、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学习,学生讨论等形式让同学们引以为戒。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一些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时间安排:一节课课前准备: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新闻2、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知识3、了解生活中一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教学过程:(一)导入1.学生自由发言,陈述所收集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例。2.呈现主题。(二)违反治安管理事例1、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2006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2006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和提出与赵某分手。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过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吓内容的留言。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罚款处罚。2、大学生王某,一天晚上在回宿舍的路上,被同班同学张某及张某的几位好朋友拦住,张某也不说话,就和朋友一起打了王某一顿,让王某住院长达一个月之久。3、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是一个典型的电脑痴迷者,其电脑水平非常高,令同学们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刘进入了某银行的信息系统,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小刘浏览并修改了一些资料,造成该公司几百万元的损失,事后,公安部门查出了这件事,并拘留了小

刘。4、某班正在举行元旦晚会,突然闯进来几个社会小青年,有的手中还持有刀,匕首等管制刀具,他们声称是来观看晚会的,老师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几分钟后,派出所拘留了这几个社会小青年。 5、山东省威海市的姜某、王某盗窃了一家医院门口的3个窨井盖。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两人抓获后,经价格鉴定,3个窨井盖价值110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和王某处以刑事拘留。移送起到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认为,姜某、王某明知盗窃道路上的窨井盖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仍结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同时,姜某、王某偷盗窨井盖的路段位于医院门口,人员流动量很大,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更是显而易见。姜某和王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均已触犯《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检察院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另外,在苏州、新疆等地,也均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三)学生讨论分析以上案例,教师作指导1、案例1分析: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短信,电话没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案例2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1、接伙斗殴的;2、追逐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寻衅,滋事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大学生活像一首明快的曲子,但是其中也有

保安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保安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一、具备强烈服从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执行领导的命令坚决果断,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凡是顶撞上司的给予20元/次处罚。 二、迅速、及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传达领导的指示,不准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迟不办或推诿、甚至是拒不执行。工作完成不好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次罚款,拒不执行的扣除岗位工资。 三、提高安保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如因个人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和员工的财产、身体遭受损失或者受到侵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 元处罚,必要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直至开除。 四、上班时间利用工作之便,不请假外出的扣罚20元/次。 五、身为保安,应主动积极协调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及各种矛盾,面对同事之间的矛盾冲突应主动调解,控制好局面。视而不见者,推波助澜者甚至参与吵架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 六、因警惕性不高、工作不仔细,造成甲方单位被盗的,或员工无正当理由带甲方单位物品外出不予制止或扣留的给予50-100元处罚,必要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七、上班时间喝酒,扣当班保安50元/次。 八、白天当班保安室不打扫保安室,造成保安室不整洁卫生的,扣10元/次,并罚打扫干净,如拒不打扫干净的,扣50元/次。 九、早上员工上班时间前二十分钟,扣罚10元/天。 十、晚上每更次的巡逻,如缺少一个巡更点的扣罚当班保安5元。 十一、如为应付公司领导,保安之间通风报信的,扣罚100元/次。 十二、保安如不督促员工(外来办事人员)按划定区域有序排放放置车辆或对不整齐排放车辆不整理的,扣罚10元/次。 十三、保安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上班的,罚款20元/次。 保安违法违纪不在上述保安处罚条例中的,则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道里保安公司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 罚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618电力公司安全违章违规处罚制度 Penalty system for safety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

保安员违反工作制度处罚规定

保安员工作处罚制度(细则) (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开始颁布实施) 第一条值班形象违规处罚: 1、精神面貌差,仪容仪表差,姿态不端正,动作散漫者,经教育不改的,发现一次扣罚2分。屡教不改的一次扣罚10分。 2、值班时着装不整齐或不按规定佩戴的发现一次扣罚3分。 3、语言不文明,礼节礼貌差,服务态度差,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一次扣罚5分,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 4、见到领导不敬礼或不主动打招呼的扣罚3分。 第二条值班过程中违规处罚: 1、值班时不指挥车辆或将车辆乱停乱放的扣罚15分,造成交通阻塞的扣罚30分,造成撞车事件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2、当班者丢失值班用品者,除照价赔偿外,另扣罚20分。 3、不按物品放行检查流程操作的,扣罚10分,造成物品丢失的照价赔偿。 4、在岗位上有抽烟,吃东西,聊天,看书报,听播音器等情况之一的,扣罚15分。 5、值班过程中打、接、玩手机者,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不再返还。 6、违反值班要求坐岗、蹲岗或依靠在物体上者,发现一次扣罚10分。(特殊规定可坐岗的情况除外)。 7、擅自离岗者,发现一次扣罚15分,造成物品丢失等后果的,由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8、睡岗者,一次扣罚20分,第二次扣罚50分,一个月之内连续出现二次以上睡岗者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被合作单位发现睡岗的立即开除。 9、上班迟到者,每迟到一分钟扣罚1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10、无故早退(不请假)者,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早退者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 11、在岗位上顶撞上级的,立即开除(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违约金)。 12、不按规定操作而使工作失职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罚10—30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单位带来损失的,由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3、发现同班值班同事犯错时不提醒的,与犯错者受同等处罚;被提醒者如打击报复、辱骂他人者立即开除。 14、在值班室、值班台、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撕扯损坏记录本者,发现一次扣罚10分。 15、值班员在岗位上或用通讯器材(对讲机、内线电话等)争吵者无论是否有理,责任不论大小,各扣罚15分;打架者,无论谁是谁非,一律开除(扣除所有未发工资和押金)。 第三条交接班违规处罚: 1、在交接班登记本上乱涂乱画者,按第二条第十四款规定处罚。 2、登记不认真、不详细,没写明日期、时间、值班人、值班情况记录、交接重要事项、交接班双方签名者,扣罚5—15分。3、交接班完毕后(凭双方交接记录、交接签名),岗位上所有责任均移交接班人,此后如有物品遗失、损坏等情况的,由接班人负全部责任;交接班时交班人有漏交的事项,造成后果的,经查确为漏交造成的(是否漏交,以书面记录为准),由交班人负全部责任;交按班尚未完成就离开岗位的扣罚20分,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诉处罚: 1、保安员被友邻单位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分; 2、保安员被本公司领导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5分; 3、保安员被合作单位领导投诉的,扣罚当事人30分;连续两次以上被合作单位投诉的,给予加倍扣罚、调离或开除处理,扣罚 第一负责人30分; 4、被顾客投诉的,经查确因服务问题,扣罚30分,严重者立即开除。 第五条其它处罚规定 1、训练:无假旷训(包括集体组织的其它活动)违反一次按旷工一天罚分(20分); 2、内务:①内务差,起床后第一时间不整理内务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分;②被子质量长期较差不求进步者,检查发现一次罚3分;③物品胡乱摆放者扣罚3分;④卫生值日员不值日者,一次扣罚5分; 3、请销假:不假外出或请假超假者,一次扣罚5分,影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由其自行自负;4、作风纪律:作风不严,纪律松散,不听劝告者扣罚10分,屡教不改损坏公司声誉者给予重罚(50分—100分)或开除处理。5、未经单位第一负责人允许私带外人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留宿的,扣罚30分,如造成宿舍物品丢失的,由其承担一切后果。6、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捞取好处者,一经查出,情节轻微的,按十倍罚款,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7、谣言惑众,危言耸听,有损公司稳定,破坏集体团结,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 8、不服从管理,违抗上级命令或顶撞上级的,情节较轻的扣罚100—200分,严重的立即给予开除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9、对于有打击、报复、威胁他人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厅机关处理。 10、单位负责人在行施处罚的过程中要公平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具有处罚权,但只能开罚单,没有扣罚现金的权力,所有罚款都由公司统一凭扣分单(一分计一元)在被处罚人工资中扣除,如有违反,按双倍处罚当事人。 公司办公室 2008年11月1日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人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参照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见附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子保安部及保安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工作标准与岗位职责 第三条保安部工作标准: (一)贯彻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公司各部门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列人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制中。 (二)落实“宾客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有效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司,切实做好公司安全工作。 (三)维护好公司内部治安秩序,避免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消结合”的原则,做到五防“防盗、防火、防爆、防破坏、防意外事故”,通过有效的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妥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制定好各种应急行动预案,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确保各种抢险、抢救、消防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保安形象与态度: (一)值勤期间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挂好厂牌;应急及防身器

具等应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二)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态度谦和、认真负责。 (三)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应有人代班。 (四)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五)礼貌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事项,应及时传达;严禁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公话。 (六)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间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有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八)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九)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领导、公司事先告知来访的重要来宾及政府官员进出公司时,应行注目礼,以示敬重。 第五条保安岗位职责: (一)直接向副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保安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之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做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问:(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许某某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 2、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杂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了五日行政拘留。 问: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公安机关对杨某以殴打他人予以处罚,定性错误。杨某怀疑周某是小偷即予指责,并用暴力和言语在其食杂店公然侮辱周,导致周自杀,已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罚。 (2)公安机关因杨某拒绝缴纳罚款而对其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错误。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的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不再执行,对拒绝缴纳罚款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3、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等的处罚决定。但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不服判决,以打伤朱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 问: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是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三原告与朱某系相互殴打,朱某回家持菜刀返回现场后,并未使用刀伤害三原告,后朱某停止殴打跑离现场,对三原告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在此情形下,三原告仍继续追打朱某,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认定三原告殴打他人是正确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三原告作出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决定是正确的,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4、案情: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著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与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问:(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警察李某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3)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参考答案:(1)王某开设地下赌场,并收取场地费,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警察李某拒绝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警察李某不仅应当与王某及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而且给王某开具一份扣押物品清单,并让王某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本案,经调查,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而是王从刘某家里偷来的,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物品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

保安员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保安员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一、不执行上级的工作命令,不听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及顶撞上司的给予20元/次处罚。 二、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迟不办甚至是拒不执行。工作完成不好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次。 三、做好苑区安全巡查,提高安保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如因个人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业主或员工身体、财产受到侵犯或者遭受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300元处罚,直至开除。 四、严禁在监控室及门禁岗位抽烟,违反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五、面对同事之间的矛盾冲突应主动调解,控制好局面。视而不见者,推波助澜者甚至参与吵架者,一经发现,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项目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处罚100元。 六、因警惕性不高、工作不仔细,造成业主或来访车辆受损或财物被盗的,给予50-100元处罚。必要时续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七、对本园区业主做到周到、细致、有礼,若因工作失职与业主发生争执的,一律给予20-50元处罚。 八、严禁睡岗、脱岗、擅自离岗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九、严禁无关人员到监控室及门禁岗,每次罚款20元。 十、上岗期间严禁电话聊天,违反者罚款20元。

十一、上岗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十二、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三、上岗者规定统一服装,着装不整洁者每次罚款20元,上岗值勤时不着装者罚款50元。 十四、搞好值勤场所卫生,卫生不合格罚款当班人20元,未落实卫生值日制度的罚款领班50元。 十五、对保安器材严格规定保管使用,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十六、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十分钟者罚款50元。 十七、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当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按员工手册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行政人事处理。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扰乱的行为常见的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等等,对于这些人是要受到处罚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案例分析是怎样的?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2018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分析: 一、案情: 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之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做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

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 问: (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

罚款单模版

企业标识*** 罚款单 编号:****** 说明: 1、本表一式四份:签证人留底一份,分包单位一份,交预算员两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报经营管理部)。 2、分包单位签字后五天内,由罚款人交项目经理审核签认。 附图: 总包单位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分包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罚款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经过 (注明事件过程、原因、处理意见、整改结果) ****年**月1日下午1:00我集团公司来工地检查过程中发现11号楼 5层消防隐患问题如下: 1、消防加工区临时配电箱电工巡检记录缺失、没有负责人及电话, 经询问进场一直以来就没有电工;关于配电箱管理问题甲方和监理已多次 给总包提出监督整改,至今你单位未彻底解决;此事件已严重影响和增加 了总包管理难度及安全风险。 2、消防加工区所有固定式三级开关箱没有腿子、高度不符合中心距1.4-1.6米、电缆线敷设不规范,电缆线接头明露未绝缘包扎多处。 3、消防加工区所有固定式三级开关箱漏电开关使用参数50mA/0.1s 应选用30mA/0.1s 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强制性规定,此隐患经多次监理 会通报至今未整改到位,处罚500元;引以为戒。 注:你单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监督管理不到位、甲方、监理、 项目部多次通知安全隐患未积极整改,现场未配置专业电工和专职安全 员,本次罚款共计500元。以上隐患于2016年12月22日前报总包复查, 此次隐患部位继续存在不整改加倍处罚。望你单位尽快配制合格电工人员 和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隐患部位立即整改到位,否则我方会 对你单位做停电停工处理;希望你单位引以为戒;尽快落实以上隐患问题。 罚款金额(元) 伍佰元(500.00元) 罚款人签字 生产经理签字 经营签字 分包单位签字 项目经理审核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 (执法资格题库) 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问题】 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答案要点】 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1分) 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1分) 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分)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1分)

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1分) 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请问两种意见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只能调解是错误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所谓“可以”,并非“应当”,而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裁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两人治安管理处罚是正确的,但认为:“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是不准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南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为,而其用刀砍曾某的行为是在孙某的唆使下实施的,孙某的行为构成教唆,因此,孙某的教唆行为与南某的实施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孙某同样应以故

整改通知单及罚款单(模板)

周一安全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东区钢筋班组)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检查日期 检查人 整改内容 经对东区负三层至五层楼面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1-3区负三层存有零散钢筋,归堆清理。 2、1-6区负二层集水坑构造柱钢筋未绑扎。 3、1-11区负二层低跨废钢筋清理外运。 4、2-9区负一层钢筋余料清理外运。 5、1-7区负一层钢筋余料清理外运。 6、2-5区负一层楼梯钢筋没有绑扎。 7、负二层东侧拆模架体内零散钢筋归堆清理外运。 8、负二层东侧拆模架体内零散钢筋归堆清理外运。 9、 2-9 区一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0、1-10区二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1、2-4 区二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2、1-11区二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3、2-9 区二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4、2-10区二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5、2-9 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6、2-4 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7、1-10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8、1-10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19、2-10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20、1-11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21、1-7区三层废、余料钢筋清理外运。 22、四、五层架体内零散钢筋归堆外运。 现场施工后留下的剩余钢筋,要及时回收再利用,减少钢筋的浪费。 望贵公司今后能加强对钢筋的合理回收及清理意识。 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限你方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10时前整改完毕,并报项目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由检查人签字认可,逾期未整改完成,将严重处罚。 检查验收结果: 责任人检查工长区域主管

保安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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