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略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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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战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战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战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企业战略管理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企业在战略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有必要深入分析当前我国企业战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缺乏长远规划许多企业在战略管理中存在着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

他们往往只注重眼前的市场需求和竞争,而忽视了未来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这样做容易造成企业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2. 缺乏市场定位一些企业在制定战略时缺乏对市场的准确定位,导致产品定位模糊、目标市场不清晰。

这样做不仅会增加企业的市场推广成本,还会导致产品销售不畅、市场份额下降。

3. 企业文化不够健康一些企业存在着管理层对员工缺乏信任、利益冲突等问题,导致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不够强。

这种情况会影响企业战略的有效执行,也会降低企业的竞争力。

4. 技术创新不足我国一些企业在战略管理中存在着对技术创新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的问题。

这样做容易导致企业的产品陈旧、技术落后,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5. 人才管理不当一些企业在战略管理中存在着对人才管理不当的问题,比如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培养不足等。

这样不仅会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受到影响,也会加大企业的管理成本。

二、对策建议1. 加强战略规划企业需要更加注重长远规划,加强对未来市场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调整企业战略方向。

企业应该注重对外部环境、内部资源和能力的分析,找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战略规划。

2. 确定市场定位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应该明确产品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市场,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3. 健全企业文化企业需要不断促进健康的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

只有这样,企业内部才能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推动企业战略的有效执行。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公司治理论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 班级:xx 学号:xx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

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

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

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

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

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

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三)主要内容措施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和《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1、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决策缺乏透明度、激励机制不完善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治理水平,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2、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问题2.1 权力过于集中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公司决策权往往集中在高层领导手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这导致了决策过于主观和个人化,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2.2 决策缺乏透明度部分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相关信息不对外公开,缺乏有效监督。

这给了一些内部人员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机会,可能导致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并损害国有企业的利益。

2.3 激励机制不完善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相对而言较为僵化,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容易导致员工积极性不高,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措施3.1 强化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推动企业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加强决策程序的透明度,明确决策的公开和公正原则,有效防范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3.2 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督要求国有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信息披露,并建立完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关键信息的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3 完善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激励。

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绩效。

4、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国有企业治理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等。

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董事会:指国有企业中负责决策的集体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并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

5.2 监事会:指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独立于董事会。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现代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效率,也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就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1 股权结构不清晰在现代国有企业中,存在着股权结构不清晰的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国有资产由国家所有,而实际控制权却可能被少数股东所掌握,这种情况导致了企业的管理权和经营决策权受到了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了违法违规的行为。

1.2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往往比较薄弱,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企业管理层存在着滥用权力的可能,导致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较为僵化,内部监督机制的改善难度也相对较大。

1.3 盈利能力低下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中,盈利能力低下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较低,导致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不足。

这不仅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国家资产的增值。

1.4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现代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还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大多数企业过分依赖于国家政策和资源的支持,忽视了市场的竞争和变化。

这种情况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问题。

二、解决建议2.1 完善股权结构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股权结构的监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股权结构的透明和公正。

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引导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2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提高盈利能力国有企业应当注重提高盈利能力,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与对策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与对策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与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

在这种结构中,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制衡关系。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

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和代理关系。

既要保证投资人实现盈利目的,又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发展过程中所涉及各个部分利益主体关系的制衡与协调。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从理论上讲是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但由于历史、经济运行规则等方面的原因,它又不同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司治理结构。

然而,就其本质而言,達到与国际惯例完全接轨是历史的必然。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股东大会制度的缺陷。

大股东通过控制会议程序,限制中小股东的发言权、质询权、知情权。

制定有利于大股东的制度,限制中小股东的表决权。

董事会中由于没有流通股股东派出的代表,拟订的分配方案、融资方案等有可能损害到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一股独大”情况突出,对控股股东缺乏有效监督,给公司治理带来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达半数左右,尤其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公司表现突出。

并且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前十位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

大股东的绝对控制,使中小股东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对公司的决策和治理无法施加有效影响,不利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股权过分集中,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日常决策。

股权高度集中于国有股,易形成政府过多干预公司的运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痼疾也源于此,近期进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调查报告结果显示,84.98%的被调查者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

试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试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内容摘要:【摘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世界企业发展的共识,对国有企业成功改制也有很大的作用。

文章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指出了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路。

【摘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世界企业发展的共识,对国有企业成功改制也有很大的作用。

文章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指出了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路。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完善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质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有利于减少公司代理成本,加强公司在全球化时代的竞争能力,改进公司绩效,也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

从世界范围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世界银行行长吉姆•沃尔芬森曾经指出:“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像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至关重要。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资本所必需的。

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也能够增强国内外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吸引更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当今世界各国企业发展的共识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不太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由于没有股权限制,在决策机制上就有这样的缺陷——老总一个人说了算,国有企业的一股独大也会有这样的现象。

这种现象与当今世界公司治理结构发展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一方面,由于国际上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壮大,手中控制了大量的资金,如英国国家退休金协会,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协会等。

他们在公司治理中会对公司施加压力,要求管理层按股东的期望来管理公司。

另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也唤醒了人们对亚洲公司治理的重新认识。

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当今世界各国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面对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客观规律,国有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

浅谈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浅谈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

浅谈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完善措施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管理层、学术界和实业界对企业治理的认识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并为推动公司治理的发展付出了巨大努力。

在研究、引进国外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公司治理原则上,仍有一定欠缺。

本文针对企业治理结构现状提出了其完善趋势。

关键词:企业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激励机制一、企业治理结构概述企业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公司治理机制(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企业治理结构现状1、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就是指企业的所有者结构,即各个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

股权结构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大于50%,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

股权结构的形成方式大致有两种。

第一,取决于发起股东是如何对公司产权结构进行设计的,第二,股权结构会受到国内证券市场发达程度的限制。

我国由于特殊的“大小非”问题,所以我国的股权的流动性以及股权结构的合理化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

具体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流通股的比重非常低, 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 二是非流通股过于集中;三是流通股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比重过小; 四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通常为一家控股公司,而不是自然人。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2、董事会和经理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首先,董事会定性不明,董事和经理职权混淆不清。如前所述,《公司法》未对董事会加以定性,这导致了理论和实务界的不同解释。加之《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的成员兼任经理。”于是便出现了董事和经理职权的混淆。权力不清,责任便不明,公司法治理结构的扭曲便会产生;其次,董事资格和董事长任免问题。《公司法》没有规定专职董事须为股东,须持有一定量的公司股份。这不仅不利于将董事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挂钩,有效督促董事为公司效力;而且还会使《公司法》关于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的规定,变得毫无意义。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董事长的任免权操在政府手中,旧的企业用人机制被带进了新的公司体制中。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人方法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用人问题,殊难行通;再次,董事会表决权行使上存在的问题。《公司法》第117条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是,当董事会决议时出现可决与否的情形时,该当如何?《公司法》没有规定;最后,经理职权法定化导致经理权膨胀。虽然《公司法》第119条明确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但该法又对经理的职权明确加以列举。这种经理职权法定化的做法“反映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制度对传统企业领导体制的继受”。这种做法,使得董事会职权被形式化,公司业务执行权实际上被经理取代了。此外,还有学者认为,“董事会没有行使监督职能”,也为公司治理结构立法的缺陷之一。对此笔者不能赞同。董事会监督职能不需法定化,如法定化,则可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生混淆和冲突。
3、监事会制度的缺陷。我国《公司法》有关监事会的规定过于概括、简陋,弹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首先,关于监事会人员构成的规定不尽合理。例如,《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适当比例”的规定典型地反映了股东本位论的立法理念,未把公司看作是股东、职工、经理、债权人等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不利于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有学者认为监事会成员中缺少懂财务会计和法律人才的规定,也为缺陷。此种说法似不过分;其次,监事会的职权既不全面,也难以落实。如监事会虽有财务监督权,但无业务监督权;虽有事后监督权,但无事前、事中监督权。而且缺少监督权行使的保障措施和救济措施。从而使监督权难以落实,监督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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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及完善摘要: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部门之间如何分配权力,所有者对经营者如何监督和鼓舞,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

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动身,以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为背景,阐述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如何完善。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是一种对公司进行治理和操纵的体系。

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和权益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现代公司制企业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所结成一组契约关系的中心连接点。

周其仁认为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专门合约。

其隐含前提是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所有权。

按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在契约达成前,参与博弈各方的获利机会在原则上是平等的,但由于理性选择能力、信息不对称及资本特性不同等引致的谈判实力差异,这些契约当事人在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和操纵权的分享上明显不平等,日常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

如此,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在公司处于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

然而,现代公司自产生时起就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经营者选择问题;二是鼓舞问题。

事实上,选择和鼓舞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选择是保证效率的前提条件,但不是目的;鼓舞是保证被选择者的潜能充分发挥的必要条件,从而选择并鼓舞是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

公司治理结构正是从所有者利益动身,为确保公司经济效益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而对经营者的选择并鼓舞为中心所作出的制度安排。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进展英美公司治理结构是在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基础上进展起来的,其要紧特点是:由于证券市场专门发达,在公司股权高度分散、股票容易流通的情形下,股东依照公司股票价值的变动,通过股票买卖的方式实现其对公司的阻碍;公司操纵权要紧由经营者把握,一样股东对公司经营者形成间接而非直截了当监控,由此对经营者的约束是通过外部监控机制,即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和产品市场及其相互作用实现。

公司治理的形式表现在: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即在董事会中设有一个高级主管委员会,负责日常的监督事务。

鉴于股权高度分散,股东难以对经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约束,为幸免企业营运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道德风险,在董事会中,强调选择公司以外的人担当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从而能够客观地监督和评判公司的经营情形。

日德公司治理结构,是在其公司主银行制和法人相互持股以及集体主义等背景下形成的。

由于股票市场的有限融资和股票流通的困难,同时也为克服股权高度分散条件下的股东监督动机被削弱的弊端,通过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和相互持股的法人组织对公司及其代理人实施长期的内在操纵。

由于企业相互持股和银行直截了当持股使股权相对集中,这不仅能够阻挡资本市场对其自身的压力,防止公司被兼并,而且这些大股东有较强的监控动机和专门的监控职能,直截了当对企业实施监督。

只是日德公司在具体的治理形式上依旧有一定区别的。

其中,德国设立相互分离的董事会和理事会,并以此组成公司的“两级制的董事会”;其监事会不仅是监督机构,依旧决策机构,负责重大经营决策和经理、董事的聘任,同时与经理、董事严格分离,董事会是执行监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的执行机构;同时企业的雇员在职工组织——工会领导下与股东共同参与决策与监督。

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操纵”现象严峻,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屡有发生。

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要紧表现在两个方面:(1)国家股所占比重过大。

仅从我国上市公司来看,据资料显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由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第一大股东为法人股的占公司总数的31%,两者合计占96%。

同时,机构投资者比重专门小,流通股十分分散。

(2)股权过度集中,上市公司处于第一大股东的超强操纵状态。

在这种情形下,容易导致大股东操纵公司的一切,监督、制约功能不能形成合力,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越权缺位,所有权和经营权角色不清晰等一系列缺陷。

2.董事会机构职责不清,独立性不强。

由于目前我国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大股东股权过度集中而公众股股权高度分散,因而许多公司董事会中的绝大部分董事甚至是执行董事都来自于控股大股东,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比例专门低,因此大多数公司的董事会明显受大股东操纵或内部人操纵,其本身如同虚设,公司的决策完全听命于控股大股东,全然没有形成独立的、完善的机制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因而上市公司的决策明显偏向于控股大股东的利益,从而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控机制不健全。

表现在:(1)监事会的功能专门有限。

我国公司的监事会要紧由公司职工或股东代表组成,他们在行政关系上受制于董事会或兼任公司治理层的董事,而且监事会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决策,这种状况导致即使董事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也不敢监督,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即便设立了外部监事的,实际上更多的只是充当顾问,他们在监督董事会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约束经常显得力不从心,难以真正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外部监控不力。

要紧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银行等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太小。

二是外部的公司操纵市场或是并购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也专门有限。

三是经理市场对公司的监督作用有限。

4.对治理人员的鼓舞约束机制不足。

我国公司的鼓舞机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投资者(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鼓舞不足,董事、监事持股明显偏低,许多董事甚至不持有公司股份。

利益不直截了当挂钩,就难以保证其决策能真正考虑到公司的利益。

二是公司高级治理者鼓舞严峻不足。

我国公司中对治理人员的鼓舞上表现出两种偏向:一种是连续由国家把握对治理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等级标准,这种制度不能恰当地估量和承认治理人员的奉献。

从而在约束不足的情形下治理人员容易追求短期利益,引发了怠工、“59岁现象”;另一种是由于缺乏制衡,大股东代理人身兼董事长和高层经理,“内部人操纵”公司容易显现实质是自定薪酬的情形。

5.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

要紧表现在:《公司法》并没有创设一种崭新的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幸免流于形式,股东大会被确立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而在实践中又无法实现预期作用;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或者是互相重叠(如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而董事会也决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或者是剥夺了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或者是****了董事会的职权范畴(如采纳列举方式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行使除此之外的职权则缺少法律依据);没有创设监事会履行职责的程序性保证制度,也缺少监事会对董事会行为的有效制约措施;经理职权的法定化造成经理阶层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甚至决定董事命运;董事长能够兼任总经理的法律制度,使得董事会的权力、公司经营治理的权力集于法定代表人一身,这种制度为个人独断专行、损害股东权益开了方便之门。

四、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建议1.细化董事会的职能。

在大型的上市公司中经常性地召开董事会的全体会议是不现实的,由此,设立董事会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由董事分别参与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既有利于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又能适应现代公司治理专业化的进展要求,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的数量可因公司规模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但一样均包含审计委员会、酬劳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差不多委员会。

就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现状而言,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尚不完善,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做法也未得到普遍认同,我国《公司法》对此也无具体规定和要求,差不多上还处于尝试性时期。

但尽管如此,为使董事会的运作更有效率及实现董事会的内部平稳,设立专业委员会已是大势所趋,只是介于目前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公司治理实践能够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规定董事会能够下设专业委员会并由董事会授予其行使部分职权,对下设专业委员会的数量和结构不提出具体要求,留给各自律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制定。

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作为对上市公司起指导作用的治理规则,明确必须建立审计委员会是合理的,对其他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能够考虑到一些公司的现实规定。

2.强化监事会的职能。

在重建公司治理结构的时候应加强对监事会的职责,使得监事会真正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而现在我国脆弱的监事会的构成又使我国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中监事会形同虚设。

在监事会的构成中,监事会的规模不成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监事会成员的来源和素养。

因为监事会要负责对企业各个部门的监督,监督就要涉及到企业经营治理、财务、人事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

监事会的特点决定了监事会在构建过程中要考虑增加外部监事的比例,除了一些有能力的股东监事以外,还要增加相关的专门人才。

要给予监事会以职权,同时要保证其独立性,并在法律和企业的制度中显现出来,如此才有可能使监事会在行使职能时有一个法律的准绳。

对监事会监督要紧依靠股东的约束和法律制度的约束。

3.对经理人的约束和鼓舞。

第一要明确经理人员的职责应该是一个专门的企业家,其职权范畴是对公司拥有最高的指挥权,董事长一样应该和总经理分离。

一个好的经理人员能够对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庞大的作用。

因此在一个企业中,经理人员的选拔和鼓舞能够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在经理人员的选拔上,第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由董事会进行择优聘任。

对经理人员的鼓舞应该采纳灵活多样的方式。

应用物质鼓舞应注意一定的度,假如物质鼓舞过少,就会降低经理人员的积极性,假如物质刺激过多,又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时单靠物质鼓舞也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因此,应该灵活采纳各种方式进行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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