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与案例分析课程
证券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案例分析将聚焦一起典型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旨在揭示证券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2018年,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涉嫌通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手段操纵股价,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经调查,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虚假陈述:甲公司通过发布虚假业绩预告、隐瞒重大事项等方式,误导投资者,操纵股价。
2. 内幕交易:甲公司部分高管在知悉公司重大事项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非法获利。
3. 操纵市场:甲公司通过控制多个账户,进行自买自卖、拉抬股价等操纵行为。
(二)法律法规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证券发行与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对证券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等事项。
4. 《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
(三)案例分析1. 虚假陈述:甲公司通过发布虚假业绩预告、隐瞒重大事项等方式,误导投资者,操纵股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虚假陈述罪。
2. 内幕交易:甲公司部分高管在知悉公司重大事项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非法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内幕交易罪。
3. 操纵市场:甲公司通过控制多个账户,进行自买自卖、拉抬股价等操纵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操纵市场罪。
三、案例分析结果经法院审理,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从事证券业务等处罚。
证券交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我国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A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分析1. 违规行为(1)虚增利润:A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通过虚构收入、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公司业绩虚高。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A公司在2018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3)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A公司在2018年度内发生多起重大事项,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 违规原因(1)公司管理层利益驱动:A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业绩目标,不惜采取虚增利润等违规手段,以提高公司股价,为自己谋取私利。
(2)内部控制不健全: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违规行为得以发生。
(3)监管力度不足: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A公司的违规行为。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七条,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四、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A公司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依据虚假的业绩信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2.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A公司的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市场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这种行为对其他上市公司也产生了不良示范效应,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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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5
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目录
Æ 一、 案件背景 Æ 二、违法违规事实分析 Æ 三、法律法规介绍 Æ 四、违法成因分析 Æ 五、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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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案件背景
Æ 本文主要是针对W公司内控失效以及公司原总经 理S、原财务经理L渎职挪用资金、给公司造成严 重损失所进行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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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决定
Æ 责令W公司改正, 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Æ 对总经理S给予警告, 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 Æ 对五位责任董事分别给予警告, 并处以3-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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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刑事责任
Æ 《刑法》第272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相关法院已依 法对L、J和Q判处有期徒刑7-8年;对S判处有期徒刑2年、 缓期2年执行。
Æ 归还J私自对外开展委托理财的窟窿
Æ J控制的H公司和K公司。J直接持有H公司50%股权并为 法定代表人、直接加间接合计持有K公司67.5%股权并为 法定代表人,L在K公司担任监事
Æ Q控制的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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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最大的疑问----W公司为何在两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发现资金黑洞?
划入W公司在证券营业部G开立的股票账户,三人合作再将资 金内转至其他账户或直接划出 Æ 三个关键点:办理W公司股票账户资金划转的假公章、股票账 户的控制权以及J对资金划转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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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违反证券法规案例分析
最大的疑问----W公司为何在两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发现资金黑洞?
证券公司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备受关注。
然而,一些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本文将以某证券公司虚假陈述案为例,分析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案件简介2018年,某证券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查处。
经查,甲公司在2016年至2017年间,通过虚构交易、夸大业绩等方式,对投资者发布了虚假信息。
经中国证监会调查,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
(二)案件影响1. 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产生了误判,从而造成了投资者的重大损失。
2. 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
虚假陈述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 影响了证券公司的声誉。
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二、案件分析(一)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2. 操纵证券市场;3. 内幕交易;4. 其他违反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夸大业绩等方式,对投资者发布了虚假信息,其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虚假陈述行为。
(二)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操纵股价案例分析与证券法合规建议

违规操纵股价案例分析与证券法合规建议近年来,违规操纵股价的案例频频曝光,给证券市场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具体案例,深入探讨其原因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证券法合规建议。
【案例分析】某公司A的股价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异常的上涨,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操纵股价的行为。
具体手法包括:拉升股价、操纵交易量、发布虚假信息等。
这种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违背了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
违规操纵股价的案例分析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违规操纵手法:对于该案例中使用的手法,我们需要着重分析。
拉升股价、操纵交易量等手法常见于违规操纵股价的案例中。
同时,发布虚假信息也是违规操纵股价的常见手法之一。
这些手法不仅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股价,也误导了投资者的判断,使其产生错误的投资决策。
2. 影响与后果:违规操纵股价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
一方面,它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市场失去公平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使他们蒙受了经济损失。
此外,违规操纵股价还可能引发投机行为和市场泡沫,使整个市场陷入风险之中。
3. 法律法规的不足:对于违规操纵股价的行为,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对于操纵股价的刑事和行政处罚不够严厉,监管力度不够强大等。
这些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分子可以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操纵,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证券法合规建议】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为了遏制违规操纵股价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以下证券法合规建议:1.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规操纵股价行为的执法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惩罚,包括刑事和行政处罚。
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2.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违规操纵股价的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违规行为,要明确责任和义务,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与案例分析课程

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与案例分析课程一、证券市场营销行为综述1.概念证券营销,是证券公司为了生存与进展,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为更多投资者提供当时市场状况下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和方法为动身点,充分发挥自身网点、科技、专业人员及资金的优势,按市场的要求配置资源,为客户和自己制造价值和表达价值的过程。
在证券市场的进展过程中,证券市场的营销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证券营销行为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行为对象、行为方式)以经纪业务为例:(1)营销行为的主体即为从事这一营销行为的参与主体,要紧是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从事营销行为的人;(2)营销行为的客体是指营销的产品,经纪业务中通常是指券商为客户提花的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服务;(3)营销行为的行为对象是指营销行为所指向的目标,经纪业务中的行为对象为宽敞投资者。
(4)营销行为的行为方式较为广泛,要紧是指券商在吸引客户过程中采取的各种具体方法,是营销行为的关键,包括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推出专门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种便利及优待、组织各类互动活动等等。
(一)行为主体违规1.概念(1)证券营销行为的行为订体,是指从事证券营销的公司和个人。
在我国,该类行为主体一样包括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基金治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次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事证券营销行为的公司或个人。
(2)主体违规要紧是指从事营销行为的主体欠缺法律规定的业务资格。
我国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主体实行准入制度,有关公司或个人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证券业务。
3.主体违规一样表现情形(1)从事证券营销的公司或机构欠缺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2)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质的公司或机构中,负责证券营销的职员欠缺证券从业资格(3)证券公司托付没有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自然人作为经纪人进行证券营销(4)证券公司托付其他没有从业资质的机构从事非法的证券营销,如托付非法或无资格的机构从事客户咨询服务借以招揽客户。
(整理)C10018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与案例分析87分—证券从业人员执业后续培训证券年检2.
http://wwwΒιβλιοθήκη /bbs/forumdisplay.php?fid=25
(87分)
1.准备阶段
表二: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和平面布置示意图;
(6)列出选定的评价方法,并作简单介绍。
(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步骤
6.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资质等级。评价机构的环评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环评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有效期为4年。
本答案仅供参考,对由于本答案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使用者自负。
通过安全预评价形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作为项目前期报批或备案的文件之一,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同时,也提供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业主,作为项目最终设计的重要依据文件之一。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友情提示:由于每次答题时,选项位置都会发生变动,请以选项实际内容为准,切勿盲目套用答案。)
(1)环境的使用价值。环境的使用价值(UV)又称有用性价值,是指环境资源被生产者或消费者使用时,满足人们某种需要或偏好所表现出的价值,又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
证券公司违规行为与防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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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策略
为了防范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该证券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内部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 为。
实践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该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司内部合规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操 作更加规范。同时,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潜在的违规行为。总 体而言,该证券公司采取的防范策略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提高员工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员工培训
证券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 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等方 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和业务水平。
建立奖惩机制
证券公司应建立奖惩机制,对遵 守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 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
处,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 德教育,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道德观念,增强员工的自律
05
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与处罚措施
法律责任概述
民事责任
证券公司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责任。
行政责任
证券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部门可对其采取警告、罚款、 撤销任职资格等行政处罚措施。
刑事责任
证券公司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罚措施的具体内容
警告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违规行 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
保护投资者利益
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证券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风险状况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ABC违反证券法规案案例分析
二、违法违规事实分析
(三)向外出借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公告 2004年3月,ABC与其间接持有股份的EE签订了《关于承担 拆迁资金利息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分期借款给EE人民币 55700万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ABC已借款给EE人民币 25250万元。 ABC对上述已发生的对外借款行为未作临时公告,也未通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仅由公司董事长FF审批后实施。
四、定性与处罚
对ABC处以40万元的罚款; 对FF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五、危害后果
ABC对外投资和对外借款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 反了《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 定。虽然单就本件事情来看,没有对ABC造成直接的经济 损失,但是,本案确反映出ABC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这 种缺陷的存在,使得公司的发展中暗藏风险,也让我们反 思制度对于公司乃至整个市场的重要性。
三、法律法规适用分析
ABC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六十二条关于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 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的规定, 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述“未按照有关规 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六、问题成因分析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ABC对外投资和对外借款没有规范的 审批程序是非常典型的内控制度执行失败的案例。公司重 大的投资和借款决策基本就是公司董事长FF决定后就可实 施。
七、需思考的问题
(一)ABC案件偶然中的必然因素 有些事件,看似偶然,其实必然。就如ABC案例,完全是 因为公司内控不利、对董事长的约束失效造成。制度的缺 陷,并不一定立刻导致公司问题的产生,或者产生后并不 一定立刻被发现,然而,只要这种缺陷存在,问题就是不 可避免的。
证券法律法规课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法律法规体系也日益完善。
为了提高学生对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法律意识,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了证券法律法规课程。
本文以某高校证券法律法规课程中的一个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上市公司A公司涉嫌通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手段操纵股价,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经调查,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 虚假陈述:A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进行了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
2. 内幕交易:A公司部分高管在知悉公司重大事项前,提前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事项公布后卖出,非法获利。
3. 利益输送:A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
三、案例分析1. 虚假陈述(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2)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违反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内幕交易(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禁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2)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违反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利益输送(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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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市场营销行为综述
1.概念
证券营销,是证券公司为了生存与发展,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为更多投资者提供当时市场状况下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和方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自身网点、科技、专业人员及资金的优势,按市场的要求配置资源,为客户和自己创造价值和体现价值的过程。
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证券市场的营销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证券营销行为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行为对象、行为方式)
以经纪业务为例:
(1)营销行为的主体即为从事这一营销行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从事营销行为的人;
(2)营销行为的客体是指营销的产品,经纪业务中通常是指券商为客户提花的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服务;
(3)营销行为的行为对象是指营销行为所指向的目标,经纪业务中的行为对象为广大投资者。
(4)营销行为的行为方式较为广泛,主要是指券商在吸引客户过程中采取的各种具体方法,是营销行为的关键,包括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推出特别产品、为客户提供各种便利及优惠、组织各类互动活动等等。
(一)行为主体违规
1.概念
(1)证券营销行为的行为订体,是指从事证券营销的公司和个人。
在我国,该类行为主体一般包括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次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事证券营销行为的公司或个人。
(2)主体违规主要是指从事营销行为的主体欠缺法律规定的业务资格。
我国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主体实行准入制度,有关公司或个人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
可从事证券业务。
3.主体违规一般表现情形
(1)从事证券营销的公司或机构欠缺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
(2)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质的公司或机构中,负责证券营销的员工欠缺证券从业资格
(3)证券公司委托没有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自然人作为经纪人进行证券营销
(4)证券公司委托其他没有从业资质的机构从事非法的证券营销,如委托非法或无资格的机构从事客户
咨询服务借以招揽客户。
(5)证券经纪人通过委托、挂靠等方式委托其他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证券营销。
(二)行为客体违规
1.概念证券营销行为的行为客体,是指证券营销的产品或者服务。
根据证券公司的不同业务营销的客体有所不同,该类客体主要包括股票、基金、集合理财计划等证券类产品以及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投资咨询等服务
2.行为客体违规形式
营销行为客体违规的主要形式是营销非法证券,一般表现为如下情形:
(1)非法发行股票。
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指机构或个人未依法报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特定对象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
二是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包括违规进行的股份转托、信托、或转让行为。
(2)非法销售“基金”
一些地下私募组织通过网络销售非法基金。
最近几,中国证监会相关地文书中先后查处了“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所谓的“基金”都是以基金的形式进行敛财活动,它们大都无固定场所、地点,主要以网络、电话等媒介,以发展会员传销等方式进行地下犯罪活动,资金存取、转移全都通过“一卡通”银行账户进行。
非法销售基金还包括冒用国内基金公司进行的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冒充拥有基金公司投资信息拉拢客户进行委托理财;冒充拥有基金公司投资信息进行股票咨询服务员;冒用业内影响力大的明星投资总监或者明星基金经理个人名义进行委托理财。
这类违规营销行为营销非法基金,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有的甚至以传销为手段,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互联网为载体,骗取客户信赖进行所谓投资,实际是一种新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3)非法中介非上市公司股票。
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法机构和个人,未经法定机关批准,以“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外国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或者以未上市公司股东代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身份,通过广告、广播、信函、电话、手机短信、发布会、推介会、自行或者雇人游说等形式,编造企业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即所谓的“原始股”):或者以发售私募基金等委托理财产品为名,将所筹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变相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权。
(三)行为对象违规
1.证券营销的行为对象证券营销的行为对象就是指广大投资者。
在证券营销过程中,需要强调投资者行当性原则。
2.投资者行当性原则
投资者行当性原则指将行当的产品以适当的方式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如果向客户推荐不适当的产品,就违反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原则,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证券营销的行为对象违规。
我国已经在创业板市场和股指期货交易中正式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四)行为方式违规
行为方式违规是证券营销违规行为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形式。
根据具体行为特征,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种
类型:(1)违规造假、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营销的行为;
(2)伴随“佣金价格战”而进行的虚假宣传、诋毁竞争对手等恶性竞争行为
(3)商业贿赂。
三、证券违规营销的危害:
破坏证券交易市场的秩序、妨碍证券市场机制运行、滋生腐败、影响行业和国家形象
一、证券经纪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一)泄漏内幕消息吸引客户
(二)证券公司违规委托外部人员开展证券经纪营销活动
(三)证券公司设立非法网点
(四)经纪人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五)违规接受投资者债权委托
基金业务违规销售行为类型
(一)违规预售基金
(二)违规采取返还认购费、赠送礼品的方式推销新基金
(一)签订保底协议
(二)吸收来源可疑的资金进行资产管理业务
(三)通过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
(四)虚假宣传推广理财产品
四、投资银行业务违规案例分析
投资银行业务中的违规营销行为
(一)保荐机构以向上市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返还承销费用
(二)商业贿赂
(三)证券公司在保荐过程中迎合股东或企业的不合理要求发行股票
第三部分证券营销业务违规风险的预防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