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因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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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词---律所整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词---律所整理

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xxx与天津xxx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xxx的代理人。

现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首先,依据现行国家和天津市的劳动法规的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以下的任何一条即属违法解除。

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应加以明确,未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解除不得违反以下几点:(1)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经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程序通过的;(2)规章制度已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本人;(3)除名通知工会;(4)进行批评教育;(5)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本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明显系违法解除,且还存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申请人而解除劳动合同,在发放2013年5月工作时未足额支付,常年安排申请人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不提供带薪年休假,不支付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采暖费等违反用工的行为。

因此申请人的以下申请请求应得到贵委支持:一、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因不满申请人工作失误,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被申请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申请人入职时间为10年9月16日,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2年零8个月(2010年9月16日-2013年5月31日),被申请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当于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数额为48000元。

二、被申请人未提前30日通知申请人而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出现工作失误后,当即做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提前30日通知,应向申请人支付代通知金8000元(申请人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扣发的2013年5月份部分工资3231元。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接受张**的委托,指派张**、王丹丹律师担任张**与**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张**的代理人。

现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1、被申请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严重违反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如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调查报告均是自行制作,不能够证明其证明内容与目的,更不能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内容及申请人违反了哪项规章制度,故被申请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也没有告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且申请人事实上也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同时企业的规章制度也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程序通过且已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本人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而被申请人未书面告知仅在开庭时提出申请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亦不符合上述要求。

故被申请人确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事先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亦属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本案中,被申请人根本没有履行该法律程序,根据其提供的告知工会的材料也可以看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当天才向工会发出一份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没有履行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且该通知中向工会隐瞒了重要情况即申请人处在哺乳期的重大事实,故被申请人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解除合同的行为确属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在劳动者⼯作过程中,也存在着⽤⼈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那么劳动者⾯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维护⾃⼰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般都是采⽤劳动仲裁的⽅式,其中仲裁代理词的内容范本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代理词怎么写尊敬的仲裁员:我受申请⼈王某的委托,代理其诉被申请⼈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公司)⼀案的仲裁审理活动,针对本案的事实与适⽤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仲裁委仲裁时重视并采纳。

谢谢!申请⼈仲裁请求完全成⽴,理由如下:⼀、XX科技公司违法解除双⽅劳动合同关系。

1、XX科技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断章取义。

XX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解除合同的原因是:由于申请⼈在合同期内,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员⼯⼿册》的规定办理相关请假事宜,⽆故不参加公司的重⼤活动,其⾏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

XX科技公司在庭上辨称解除申请⼈劳动合同有两个原因:⼀是未按规定请假已旷⼯5次,⼆是⽆故不参加双休⽇的活动计旷⼯2次,7次旷⼯已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员⼯⼿册》的规定办理相关请假事宜,⽆故不参加公司的重⼤活动,这三个分句的意思层层递进,显然没有任何并列关系,中间⽤逗号连接也没⽤分号,共同表达了⼀个完整的意思。

从⽂义理解,这句话有且只能有⼀个意思表⽰--即申请⼈未假⽽缺席XX科技公司组织的活动。

倘若真如XX科技公司辨称之申请⼈旷⼯多达7次,敢问XX科技公司为何不在申请⼈旷⼯3次后就解除双⽅劳动合同为何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曾经就旷⼯处分或警告过申请⼈为何不直接以申请⼈旷⼯为由解除双⽅劳动合同呢2、申请⼈不参加XX科技公司利⽤双休⽇组织的拓展训练活动显然不属于旷⼯,更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2009年9⽉5⽇、6⽇系双休⽇,申请⼈报考并参加了同期举⾏的2009年度⼀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慎用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

慎用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

慎用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合同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小丽应聘到某广告公司担任经理的职务,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基于业务的变化或小丽的能力及表现,公司可以改变其岗位。

该合同还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仍可要求违约方按合同义务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001年2月,公司向小丽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拟与另一司合并,不再设广告公司经理一职,因小丽的岗位不再设立,该公司将于2001年2月起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小丽剩余年假工资及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小丽随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经济损失,即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工资损失等。

小丽称,双方在合同中既已约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方应按合同义务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现其无任何过错,公司以进行结构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其合法权利,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其合同期内全部工资损失。

公司辩称,小丽原岗位已不再设置,加之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不佳,故与小丽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劳动关系的解除符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且小丽在合同履行期间也有过错,故单位提前解约不属违约。

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公司已明确表示非以违纪为由解除与小丽的劳动合同,而以业务结构调整为由解除与小丽的劳动关系不符合有关法律规走,属违约行为。

鉴于在审理期间,双方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达成一致。

现小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就绎济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与法不悖。

最终判决:公司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小丽的工资损失。

本案中公司提到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属于非过失性解除的一种。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代理解除劳动合同

代理解除劳动合同

代理解除劳动合同篇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依照法律规定,受申请人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申请人马XX的仲裁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第一、被申请人单方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因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您原来的岗位已被取消,公司无法安排其它岗位。

经与您本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现通知您的劳动关系于20XX年1月6日正式解除。

”1、被申请人公司并没有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被申请人公司并没有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被申请人公司由于经营的需要,将个别部门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但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员工的实际工作岗位也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被申请人所称的“因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

2、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在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告知个别部门的组织结构将要进行调整后,在没有履行任何协商程序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申请人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劳动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劳动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劳动者摘要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或许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理词劳动者,帮助劳动者了解如何应对此类情况。

1. 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约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并使用代理词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如何撰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

2. 代理词撰写要点2.1 语言简洁明了代理词要求语言简洁明了,准确概括问题的核心。

避免使用复杂的词汇和长句,以保证用人单位能够清楚地理解你的诉求。

2.2 逻辑清晰有条理代理词应按照时间顺序陈述劳动合同解除的经过,描述问题的起因和影响,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逻辑清晰有条理的代理词能够更有效地表达劳动者的诉求。

2.3 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在代理词中准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以强调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提出追究用人单位相应责任的要求。

3. 代理词示例尊敬的XX公司:我是贵公司的一名员工,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在贵公司担任XX职位。

然而,我很遗憾地发现,贵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首先,贵公司在X年X月X日,未事先通知我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合理合法的解除事由。

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X条的规定,没有给予我充分的法律保障。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贵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然而,到目前为止,贵公司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这已经给我造成了经济上的困扰。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X条,我有权要求贵公司立即支付违约金。

我希望贵公司能够诚信履行法定义务,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并积极解决以上问题。

如果贵公司继续无视我的诉求,我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此致XXX4. 结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劳动合同纠纷代理词

劳动合同纠纷代理词

劳动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我是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今天在此就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事实概述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工资待遇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
支付原告工资,且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了工作内容,
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
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代理意见
1. 工资支付问题:被告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工资,违反了
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工作内容变更问题: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
更了工作内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3. 赔偿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请求仲裁庭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赔偿因工作内容变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四、结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求合理合法,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词,请仲裁庭予以考虑。

此致
敬礼
[代理律师签名]
[代理律师执业证号]
[日期]。

违反法律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词---律所整理

违反法律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词---律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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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以简洁的语言列出相关要点和逻辑结构。

一、引言1.1 诉讼背景:提供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背景和案情概述,包括双方当事人及争议的主要焦点。

1.2 代理律师介绍:介绍代理律师的资质及相关经验,以增加代理律师的信誉和可信度。

二、诉讼请求2.1 请求撤销劳动合同:提出合理且具体的如何违反法律的事实和证据,请求撤销劳动合同。

2.2 请求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法律的事实和证据,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法律依据3.1 相关法律法规:列出与违反法律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2 法律条款解释:解释与违反法律有关的法律条款,包括关于违反劳动合同义务的规定及其法律后果。

四、事实权证4.1 事实陈述:详细陈述违反法律的具体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4.2 证据清单:列出所有提供的证据清单,确保整理有序、清晰。

五、辩护意见5.1 辩护观点: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及事实权证,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驳斥对方的主张。

5.2 法律依据引用:引用相关法律依据,展示自己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诉讼请求再次强调再次强调诉讼请求,确保与引言中的诉讼请求一致。

七、总结陈述对整个案件进行总结陈述,强调代理律师对案件的认真与专业,以期赢得更多信任和支持。

八、附件清单列出所有相关的附件,如证据清单、代理协议等。

以上是违反法律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词的整理,供参考使用。

注意:本文档的内容是根据简洁、清晰、逻辑完整等原则整理的,不涉及法律细节和具体案情。

如需详细的法律咨询,请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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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因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篇一:何谓《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何谓《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摘要: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企业可以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条款,其中有一条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经过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呢?
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六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实际中的具体情形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工厂的整体搬迁,从一个城市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员工因为路途遥远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员工所在岗位或者部门因为客观原因被取消,员工也不能够调到其他部门的;还有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情况。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终止合同产生的纠纷及对策
从众多案例来看,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终止产生的纠纷很多,并且大多数变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企业不
必要的用工成本,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确实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但是企业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与员工协商的程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解除程序违法;二是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不属于重大变化,企业想通过该条款辞退员工。

产生纠纷时,仲裁委或者法院对于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定较为严格,企业败诉风险较大。

因此,徐朋基律师建议应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现实情况,在企业《员工手册》中明确约定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出现重大变化事项时,及时与员工沟通,对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做好书面记录,告知员工后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本文作者:徐朋基,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篇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申请人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申请人马XX的仲裁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被申请人单方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因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您原来的岗位已被取消,公司无法安排其它岗位。

经与您本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现通知您的劳
动关系于20XX年1月6日正式解除。


1、被申请人公司并没有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被申请人公司并没有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被申请人公司由于经营的需要,将个别部门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但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员工的实际工作岗位也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被申请人所称的“因与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

2、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在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告知个别部门的组织结构将要进行调整后,在没有履行任何协商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代理词因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申请人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期间,先后在PoS部门、研发中心、RS 等部门工作,从事过系统管理、文件管理、软件工程师、测试部经理等多个岗位。

公司个别部门组织结构的调整并不影响申请人劳动合同的履行,即使申请人的工作岗位被取消,申请人仍可以胜任其他岗位的工作。

因此,即使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被申请人也应当和申请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任何协商程序,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被申请人发出的“劳动关系调整或变更意向书”属于恶意规避法律,被申请人并没有履行任何协商程序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的“劳动关系调整或变更意向书”,提供了两个
方案供申请人选择:一是待岗,二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员工待岗,而被申请人公司并没有出现停工停业的情况,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待岗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因此,被申请人发出的“劳动关系调整或变更意向书”从表面看是和申请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实际表达的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被申请人的行为是恶意规避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前述,被申请人在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也没有履行协商程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依照上述规定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以上代理意见,请仲裁庭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篇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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