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行)为保障中国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万国邮政联盟公约》,制订本标准。
一、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一)信件(信函、明信片)业务;(二)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业务;(三)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业务;(四)邮政汇兑业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邮政业务。
二、邮政局所设置在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宾馆、写字楼,设置配套邮政局所。
乡(镇)、规模较大的厂矿、农(牧)场等人群聚居集中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配套局所。
邮政局所的经营方式,可采取邮政部门自办或者委托办理方式。
三、邮政信筒(箱)设置四、营业服务(一)县(含县城)以上城市邮政局所,一周营业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营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车站、码头、机场等客流量大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营业时间,保证用户基本业务需求。
国家法定节假日,县以上城市营业局所根据当地政府工作安排,确定营业时间。
近郊区和镇的邮政局所,可根据实际用邮需求,适当缩短营业时间,但每个工作日原则上不能少于6小时。
(二)农村邮政局所,根据当地用邮量和当地大多数用户的用邮习惯等确定营业服务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小时;对用邮量小的地区,采取流动服务方式收寄,以满足用户用邮需求。
(三)邮政局所营业时间要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对外服务。
(四)邮政局经办普遍服务的所有业务;邮政所经办不少于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中的两项业务,即:必须经办收寄信件业务,根据开办条件办理收寄包裹、印刷品、汇款等业务中的一项,具体业务范围由当地邮政部门决定。
五、开取信筒(箱)频次(一)城市每天不少于1次,农村每周至少3次;交通困难的偏远地区,按当地的投递频次开取筒箱。
(二)开取筒(箱)时间要向社会公布。
六、投递服务(一)城市1.每个工作日邮件投递不少于1次。
2.地址是单位用户的信件(包括挂号信)、邮件领取通知单、单件重量不超过300克的印刷品,投交到单位设在地面层或院门口的传达(收发)室,或指定的邮件接收处;多单位同在一幢楼或一个院内,投交到地面层总入口处指定的统一传达(收发)室,或投交到单位分设在地面层的指定接收邮件处。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测试题(2)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测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选择题(单选):每题1分1.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至少应设置()个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A(0) B(1) C(2) D(3)2.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设置邮筒(箱)。
A(内部) B(门前) C(后面) D(左面)3.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小时。
A(4、7) B(5、6) C(5、4) D(6、6)4.城市主城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小时。
A(6、7) B(6、6) C(5、6) D(6、8)5.开取邮筒(箱)次数城市每天不应少于()次。
A(1) B(0) C(2) D(3)6.同一城市城区内信件次日送达的比例不低于(),且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
A(70%;80%) B(70%;90%) C(70%;85%) D(60%;70%)7.邮件投递频次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次。
A(4) B(6) C(5) D(7)8.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A(180天) B(90天) C(1年) D(120天)9.邮政企业应在接到投诉后()日内答复用户办理情况,()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A(5、10) B(10、10) C(7、15) D(10、20)10.邮政企业对邮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自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日内向用户予以赔偿。
A(7) B(5) C(4) D(3)11.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应由邮政企业退回()。
自兑领汇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无法退回汇款人,或者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
A(汇款人、1年) B(汇款人、0.5年) C(寄件人、1年) D(国库、1年)12.《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是( ) 。
A、国家标准B、企业标准C、邮政行业标准D、推荐性标准13.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 ) 。
邮政普遍服务项目服务指南

邮政普遍服务项目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二、承办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南陵县分公司营业网点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流程到邮政营业场所填写邮寄单、交付邮寄物品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七、咨询方式电话:邮政特殊服务项目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二、承办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南陵县分公司营业网点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流程到邮政营业场所填写邮寄单、交付邮寄物品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其中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为免费寄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关于放开部分邮政业务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
七、咨询方式电话:给据邮件和汇款查询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第五十条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
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二、承办机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南陵县分公司营业网点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流程持收据前往邮政营业场所进行查询五、办理时限即办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电话:邮政编码查询服务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法》:第二十三条用户交寄邮件,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卷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试卷单位:姓名: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
A.公共服务设施B.通信基础设施C.交通基础设施D.通信服务设施2.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A.法定B.合理C.政府制定D.符合市场需求3.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小时。
A.4;7B.5;6C.5;4D.6;64.城市主城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小时。
A.6;7B.6;6C.5;6D.6;85.开取邮筒(箱)次数城市每天不应少于()次。
A.1B.0C.2D.36.同一城市城区内信件次日送达的比例不低于(),且2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
A.70%;80%B.70%;90%C.70%;85%D.60%;70%7.直辖市、省会城市间包裹5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且7天内送达的比例不低于()。
A.70%;95%B.70%;90%C.70%;80%D.80%;95%8.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邮件投递频次每周不应少于()次。
A.4 B. 6 C. 5 D. 79.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A.180天B.90天C.1年D.120天10.邮政企业应在接到投诉后()日内答复用户办理情况,()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A.5、10B.10、10C.7、15D.10、2011.邮政企业对邮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自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日内向用户予以赔偿。
A. 7B. 5C. 4D. 312.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
A.1年B.3个月C.6个月D.3年13.《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标准是( ) 。
A.国家标准B.企业标准C.邮政行业标准D.推荐性标准14.邮政企业对确认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在确认无法投递后的()内退回寄件人A.3个月B.半年C.1年D.1个月15.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邮件的投递深度,应()城市投递深度。
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的通信质量指标

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的通信质量指标是指评价邮政企业通信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系。
通信质量指标是评价邮政企业通信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用户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的通信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通信网络覆盖率:通信网络覆盖率是指邮政企业通信网络覆盖的地理范围和人群覆盖的比例。
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广、人群覆盖面广的企业,通信服务质量相对较高。
在评价通信质量时,通信网络覆盖率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指标,影响着用户的通信体验和满意度。
2. 通信速率:通信速率是指信息在通信网络中传输的速度。
通信速率越高,信息传输的效率就越高,用户体验就会更好。
通信速率是评价通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信速率的提高,不仅可以提升用户的通信体验,也可以促进信息社会的发展。
3. 通信抗干扰能力:通信抗干扰能力是指通信系统在外界干扰下保持正常工作的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通信系统往往会受到各种干扰,如电磁干扰、天气因素等,而通信抗干扰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通信质量的好坏。
4. 数据传输可靠性:数据传输可靠性是指在通信过程中,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及时地传输到目的地的能力。
数据传输可靠性是评价通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用户信息交流的效果和通信服务的可用性。
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的通信质量指标是一项重要的评价体系,其涵盖的范围广泛,对于评价邮政企业的通信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不断完善通信质量指标体系,提升通信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促进邮政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应该充分重视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的通信质量指标,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通信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通信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通信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邮政企业作为通信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的也面临着更高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更严格的监管标准。
在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考核中,通信质量指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涵盖了通信网络的覆盖、速率、抗干扰能力和数据传输可靠性等多个方面,对邮政企业的通信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邮政普遍服务作业指导书

邮政普遍服务作业指导书第1章邮政普遍服务概述 (4)1.1 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与特点 (4)1.2 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与要求 (4)第2章邮政服务网络建设 (5)2.1 邮政服务网点设置 (5)2.1.1 网点设置原则 (5)2.1.2 网点布局规划 (5)2.1.3 网点类型及功能 (5)2.2 邮政服务设施与设备配置 (5)2.2.1 设施配置标准 (5)2.2.2 设备选型与采购 (5)2.2.3 设备更新与维护 (5)2.3 邮政服务网络优化 (6)2.3.1 服务流程优化 (6)2.3.2 信息资源共享 (6)2.3.3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6)2.3.4 绿色环保与节能减排 (6)第3章邮政业务处理流程 (6)3.1 邮件收寄 (6)3.1.1 收寄范围 (6)3.1.2 收寄程序 (6)3.2 邮件处理 (6)3.2.1 邮件分拣 (6)3.2.2 邮件封发 (7)3.2.3 邮件交换 (7)3.3 邮件运输 (7)3.3.1 运输方式 (7)3.3.2 运输过程管理 (7)3.4 邮件投递 (7)3.4.1 投递准备 (7)3.4.2 投递过程 (7)3.4.3 投递结果反馈 (7)第4章邮政服务质量控制 (7)4.1 邮政服务质量指标体系 (7)4.1.1 准确性指标:包括邮件投递准确率、报刊投递准确率等,用以衡量邮政服务在传递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性。
(7)4.1.2 及时性指标:包括邮件处理时限、邮件投递时限等,用以衡量邮政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邮件处理和投递的能力。
(8)4.1.3 安全性指标:包括邮件丢失率、邮件损坏率等,用以衡量邮政服务在传递过程中保障邮件安全的能力。
(8)4.1.4 服务满意度指标: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邮政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4.1.5 服务水平指标:包括邮政服务网点覆盖率、邮政服务人员配备等,用以衡量邮政服务的整体水平。
(8)4.2 邮政服务质量监测与评价 (8)4.2.1 质量监测:通过设置监测点,对邮政服务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收集相关数据,为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快递服务标准

ICS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征求意见稿)国家邮政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总则 (2)3.1时效性 (2)3.2准确性 (2)3.3安全性 (2)3.4方便性 (2)3.5强制性 (2)4业务范围 (3)5服务设施 (3)5.1邮政局、所设置要求 (3)5.2 邮政局、所服务设施要求 (3)5.3 邮政信筒(箱)设置要求 (3)5.4其他设施 (4)6服务时限 (4)6.1 营业时间 (4)6.2 开取信筒(箱)次数 (4)6.3全程时限 (5)7服务环节 (6)7.1收寄 (6)7.2 邮件投递 (8)7.3 邮件的改寄和撤回 (10)7.4 邮件查询 (10)8服务改进 (11)8.1 基本原则 (11)8.2 用户满意 (11)8.3 用户投诉 (11)8.4 服务改进 (11)附录 A (12)A.1赔偿条件 (12)A.2免责条件 (12)A.3赔偿标准 (12)A.4受理索赔期限 (12)A.5索赔处理时限 (13)A.6支付赔偿时限 (13)A.7索赔争议的解决 (13)邮政普遍服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组织和人员,以及受邮政普遍服务组织委托代办邮递服务的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组织提供的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 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政府规定的资费和服务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的可持续的基本邮政服务。
2.2服务组织 Service organization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
2.3邮件 Mail指用户交服务组织邮递的信件、印刷品、包裹、汇款通知、报刊等,包括国内邮件、港澳台邮件和国际邮件。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的机构应遵循的一系列服务标准,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满意度。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保证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是确保服务安全性,要求实行安全措施,确保服务安全可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提供优质服务,要求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四是建立服务信誉,要求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服务信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其他渠道,向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是提高服务效率,要求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对新技术的投入,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总之,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手段,服务机构应该加强遵守,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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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T 0129-2009-----------------------------------------------------------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2009-09-18发布2009-10-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2.2 邮政企业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2.3 邮件mail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2.4 平常邮件ordinary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2.5 给据邮件registered mail邮政企业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2.6 保价邮件insured mail寄件人按规定交付保价费,邮政企业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给据邮件。
2.7 全程时限end to end time limit邮政企业从收寄邮件到投递邮件的时间间隔,以邮件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包裹等投递通知单的邮件,以通知单上日戳时间计算为准。
注:全程时限=投递日戳日期-收寄日戳日期。
3总则3.1 时效性邮件寄递时限应达到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3.2 准确性邮政企业应将邮件按照规定的投递方式投交给收件人。
3.3 安全性安全性应主要包括:──交寄邮件不应对国家、组织、公民的安全构成危害;──邮政企业应通过各种安全措施保护邮件和服务人员的安全,同时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不应给对方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应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应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3.4 方便性邮政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条件,以方便用户办理业务。
3.5 强制性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
3.6 普遍性邮政企业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乡地区的所有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4业务范围邮政企业应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kg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kg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开办所有上述业务,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应停止或限制办理上述业务。
5邮政设施5.1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设置要求5.1.1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设置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北京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km服务半径或1~2万服务人口;──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1.5km服务半径或3~5万服务人口;──其他地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5~2km服务半径或1.5~3万服务人口;──县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2~5km服务半径或2万服务人口;──农村地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5~10km服务半径或1~2万服务人口;──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5.1.2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原则上应设置1个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5.1.3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5.2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设施要求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营业场所应公示名称和营业时间;──营业场所内应布局合理,指示清晰,环境整洁;──邮政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营业场所内应免费为用户提供邮政编码查询服务;──营业场所内应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及用品用具。
5.3 邮筒(箱)设置要求5.3.1 邮筒(箱)设置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直辖市、省会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0.5~1km服务半径;──其他地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1~2km服务半径;──县级城市城区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2~2.5km服务半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人口聚居区平均5km服务半径;──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5.3.2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门前应设置邮筒(箱)。
5.3.3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可根据需要增加邮筒(箱)的设置数量。
5.4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场所。
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
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
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
邮政设施的产权主体应当对其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6服务时限6.1 营业时间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城市主城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城乡结合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5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农村地区每周营业时间不应少于3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应少于4小时;──车站、港口、机场、高等院校、繁华地区等客流量大的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可根据实际用邮需求,适当调整营业时间,调整后的营业时间应对外公布,并按公布的营业时间对外服务。
6.2 开取邮筒(箱)次数邮政企业应在邮筒(箱)上标明开取信件的次数和时间,并按时开取信件。
开取邮筒(箱)次数应满足以下要求:──城市每天不应少于1次;──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5天,每天不应少于1次;──农村地区每周不应少于3天,每天不应少于1次;──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按当地的投递频次开取邮筒(箱)。
6.3 邮件全程时限6.3.1 信件全程时限信件全程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间3~6天,不超过6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5~9天,不超过9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之间8~15天,不超过15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
6.3.2 印刷品、包裹(包括用户领取邮件的通知单)全程时限印刷品、包裹全程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间5~10天,不超过10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8~15天,不超过15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之间10~20天,不超过20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
6.3.3 邮政汇兑时限按址汇兑的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邮政汇兑全国联网网点,在收汇3天内应将取款通知单投递用户;──邮政汇兑非全国联网网点,在收汇10天内应将取款通知单投递用户;──邮政企业应在收款人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60天内,为用户兑领汇款。
6.3.4 其他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邮件全程时限,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国际邮件在国内部分的寄递时限,应参照国内邮件时限标准执行。
7服务环节7.1 收寄7.1.1 收寄方式邮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下收寄方式:──窗口收寄;──邮筒(箱)收寄;──流动服务收寄。
7.1.2 收寄要求7.1.2.1 业务资费邮政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及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
邮政企业不应限定用户支付信件、印刷品和包裹等邮件资费的方式,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定或指定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搭售其他商品。
7.1.2.2 封面和单据封面和单据应满足以下要求:──封面和单据中采用格式条款涉及用户权利和义务的,应当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邮政企业在收寄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收寄日戳等各种业务戳记;──邮政企业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收据或发票等凭证,业务单据的填写应规范、明晰、完整。
7.1.2.3 禁寄和限寄物品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并在营业场所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用户。
7.1.2.4 收寄验视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
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应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
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应不予收寄。
7.2 邮件投递7.2.1 投递方式7.2.1.1 基本要求邮件的投递方式主要包括按址投递、用户领取以及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
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投递日戳。
7.2.1.2 按址投递下列邮件应按规定实行按址投递:──信件(保价信件除外);──印刷品(无法投入到信报箱的除外);──汇款通知、包裹领取等各类通知单。
7.2.1.3 按址投递条件新建的企业、事业、居民住宅,应当由单位或者居民住宅的主管部门到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单位更改名称、收件人变更地址,应当事先通知当地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邮件改寄新址手续。
邮政企业应当公布登记地点和电话号码。
具备下列条件者,邮政企业应当予以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1周内安排投递:──具备邮政车辆和邮政服务人员的通行条件;──有公安机关统一编制的门牌号数;──已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或接收邮件的场所;──按规定需要办理中外文名称登记的,并已办妥手续的。
7.2.1.4 用户领取对于下列情况,邮政企业可通知用户到指定地点领取:──普通包裹;──邮政汇款;──保价邮件;──存局候领邮件;──投递到用户租赁的邮政专用信箱的邮件;──无法投入信报箱的印刷品;──单包不符、封皮或内件破损,重量短少或有拆动嫌疑,需要收件人会同拆验的邮件;──有补收资费等其他原因需要收件人办理手续的邮件;──其他无法按址投递的邮件。
7.2.1.5 与用户协商对有特殊需求的用户,邮政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采取多种方法投递邮件。
7.2.2 投递频次邮件投递频次应满足以下要求:──城市每天不应少于1次;──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应少于5次;──农村地区每周不应少于3次;──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