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S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

AIS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
AIS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

第15卷 第6期集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V o.l15 N o.6 2010年11月Journa l o f Ji m e iU n i ve rsity(N atura l Sc i ence)N ov.2010

[文章编号]1007-7405(2010)06-0438-05

A IS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

黄鹏飞1,2,周建文2,黄艳玉3

(1.集美大学船舶助航技术研究所,福建厦门361021;2.集美大学航海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3.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福建泉州362700)

[摘要]为了提高人们对A IS技术在帮助调查和处理海事方面的认识,介绍了福建省辖区的海上交通事故情况及A IS对海事调查的影响,并分析了A IS在调查处理包括船舶碰撞、船舶搁浅、海洋污染和船舶肇事逃逸等不同类型的海事中的应用.

[关键词]A IS;船舶;海事调查

[中图分类号]U698 6[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会发生各类事故,由于环境特殊,事故的地点、船舶间相对位置及发生事故留下的现场、痕迹等将迅速变化消失,这些事故具有现场难保存、难勘察、取证难等特点.另外,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事故信息.因此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由于证据的问题,而陷入困境.随着A I S技术的广泛使用,A I S系统的数据记录功能给海事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船舶航迹查询可为船舶污染事故追查提供线索,航迹记录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可为判定责任提供依据,在肇事逃逸案件中,对出事水域的船舶进行查询显示,能够迅速确定肇事船舶[1].因此,通过利用A IS技术,海事执法人员可以确认碰撞事实和了解损失情况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1 福建省辖区的海上交通事故概况

台湾海峡是我国南北海运最为重要的主通道,过往船舶很多.近20年来,伴随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福建沿海水上交通流量不断增加,通航情况更趋繁忙和复杂.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福建沿海水上交通所面临的环境也不断发生变化,这既给水上运输带来了经济效益,也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更多的风险.近年来,虽然一些先进的航海仪器先后投入使用,但海上交通事故依旧频发,据统计2008年1 3季度福建辖区的海上交通事故共发生44起.其中,按发生区域分类,港区水域30 5起,占69 32%;海上水域13 5起,占30 68%.按事故类型分类,碰撞事故20 5起,占46 59%,高居首位,其他依次为触损(9 5起,21 59%)、触礁(5起,11 36%)、自沉(4起,9 09%)、搁浅(2起,4 55%)、火灾爆炸(2起,4 55%)、其他(1起,2 27%).不难得知,在频发的海上事故中,大部分发生在港区水域,且碰撞事故的比例最高.而从A I S基站的覆盖范围来看,目前上海海事局在下属的福州航标处和厦门航标处建设了A I S监控分中心,并已在全省沿海建成西台山、西洋岛、壶江岛、天大山、湄洲岛、海沧、镇海角、古雷头等8座A I S基站,这些A IS基站的工作频率为A I S1161 975MH z和A I S2162 025MH z,都采用基本自主连续、分配、轮询的

[收稿日期]2010-04-20 [修回日期]2010-06-07

[作者简介]黄鹏飞(1975 ),男,讲师,硕士,从事交通运输研究.

第6期黄鹏飞,等:A IS 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模式,发射功率为12 5W.这些A I S 基站分布在福建省沿海的突出位置,以增强A I S 的覆盖功能,由这些A I S 基站形成的链已完全覆盖全省沿海A I S 信号,为区域内的船舶安全航行、有效监控和海事调查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

2 A IS 功能及对海事调查的影响

2 1 配置要求

I M O (国际海事组织)已在新修正的SOLAS 第5章和第19条中规定了通用A I S 的配备要求,该系统已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在新造船舶强制执行,同时,对所有从事海上航行的船舶于2004年7月1日起强制装备该系统,总吨位300GT 以上能够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总吨位500GT 及以上不从事国际航运的货船和所有客船,均需要安装A I S 的设备

[2].

2 2 A IS 系统的功能A IS 系统是一种船舶导航设备,用于自动连续发出本船静态、动态和航次相关信息和安全短消息,同时也自动接收周围船舶发出的这些信息,并与海岸基站进行信息交换,达到航运管理等航行辅助决策等目的.它具有如下功能:1)自动向合适配备的岸台、其他船舶提供与航行安全有关的静态和动态信息,其中,静态信息包括I M O 识别码、呼号和船名、船舶尺度、船舶类型、天线位置,等;动态信息包括船位、UTC 时间、对地航向、对地航速、船艏向、航行状态、转向率(ROT ),等;以及船舶吃水、船载危险品类型、目的港和预计到达时间(ETA )、计划航线(转向点信息)等航次相关信息.2)自动接收来自岸台和其他船舶的有关信息.3)检测识别船舶并能自动跟踪目标.4)与岸基设施交换数据.5)简化信息交流以及提供其他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

[3].

2 3 A IS 对海事调查的影响A IS 所发挥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它所提供的信息的证据效力上.首先,系统能够真实地提供调查处理事故所需要的一些技术方面的数据,如航速、船位等,并且A I S 提供的GPS 船位是实时连续的.这样海事监管部门就可以在一个海区或重点监管水域定时进行船位采样,在这一段时间内,所有安装了A IS 的船舶就可以在此水域形成一条条的航迹 交通流,通过调用A I S 的存录资料,可以清晰地回顾事故船舶的历史轨迹,事故的责任自然很容易辨别.

其次,由岸台或他船所记录存储的信息可信度更高,大大避免了当事人为逃避责任,而恶意更改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A I S 系统与其他类似仪器相比,还具有抗干扰、抗遮蔽、盲区小、定位精度高、DGPS 优于5m 等特点,使得在港区内船舶相对密集的情况下,发生事故时也能准确地获得船舶的相关信息,及时地进行处理.另外,A IS 在海事系统的实际应用已远不止停留在船舶自动识别这一主要功能上,根据A I S 船舶发布的船舶静态信息还可以作许多重要的统计,如可以统计出一个港口的吞吐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港口的建设及水域航行监控力度进行调整.

3 A IS 系统在海事调查中的应用

3 1 船舶碰撞

船舶发生碰撞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不安全航速;采取的驾驶措施不当,包括避让措施不当等;违反相关规定,未在规定的航道上行驶等.

在案件调查与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碰撞前船舶使用的航速或车速、使用时间;双方船舶所采取的避碰行动,以及采取行动的时间、相对方位、距离等;碰撞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撞时的余速、车和舵所处的时间等.

A IS 系统在这类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能提供一系列船舶动态信息,包括船位信息、UTC 时间、对地航向、对地航速、船艏向、航行状态、转向率(ROT)等,这些信息的有效整合能真实和相对完整地还原事故发生时的场景.例如:2001年9月20日凌晨,油船 YH !轮与外籍集装箱船 AD

B !?439?

集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15卷轮在厦门青屿水道发生碰撞事故,致使 YH !轮沉没.在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后,发现事故当事双方证据中的矛盾点为事故碰撞点的确定上. ADB !轮的记录中,有碰撞时的GPS 船位,而 YH !轮则未做任何记录.按照其船员的描述,两轮的航迹没有交叉,即没有碰撞的可能,显然与事实不符.分析本案的焦点即调查的难点为 YH !轮碰撞的船位上.利用A IS 系统,调出船舶的一系列船位信息,进行航迹模拟,从而使船舶有没有发生碰撞,碰撞点在哪里,一目了然.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有关人员调查了双方的航速、碰撞时间、碰撞部位、碰撞时的余速、车和舵所处的状态;双方如何判断危险,是否进行了连续的观察,包括来船的方位、距离、航向、航速的变化等;双方的避碰行动等.这一系列信息都可以通过A I S 系统直接获得,这样就可以大大节省案件的调查时间,提高调查效率.

在本案中,调查人员在查阅 ADB !轮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时,发现有记录不一致的地方,后经过海图作业发现其隐蔽真实航速.这类情况在其他的碰撞事故中也普遍存在,通过A I S 系统,便会轻而易举地发现这些问题[4].

在船舶碰撞案件中,有一类特殊情形即交叉相遇中的船舶判断是否是 交叉局面!,还是追越或其他特殊情况,是某些案件的重大争议点,关系到其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1968年托约?玛鲁轮与菲纳?意大利轮碰撞案,1973年霍默轮与伊利萨弗轮碰撞案就是此类案件的典型.通过A I S 系统调取船位信息,模拟航迹,可有效地对当时的 局面!进行判断.其次,在交会局面中直航船是否保持了航向、航速是判定双方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1965年的自由女神轮与安德轮碰撞案,1972年的

伊斯特里拉轮与西图鲍尔轮碰撞案就体现了这一问题[5].

3 2 船舶触礁、搁浅

船舶发生触礁、搁浅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1)航迹绘算失误(航向误差、航程误差等都会导致偏离计划航线);2)船位测算失误;3)航线选择失误(如为了走近道,把航线选在浅水区,在不该转向的地方转向,又如没有严格按照计划航线航行,临时改变航线,违章穿越禁航区等);4)没有采用安全航速,盲目高速航行,没有做到谨慎航行等.

发生触礁、搁浅案件,大多数情况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因此,相关负责人隐瞒相关信息的发生率极高.利用A IS 系统的船位、船速、航向、船艏向、转向率、航迹模拟等信息,就可以真实地获得船舶当时的航行状态,从而正确地处理事故.

触礁事故详细经过的调查关键是要体现事故的整个过程,此类事故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正常阶段.船舶正常航行至出现异常的过程,是事故经过详细调查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明确事故责任的主要阶段.应查明此阶段的船位变化过程、车舵操作情况、避让联络情况,应对声号、灯号、号型、号旗、VH F 电话、避让行动、双方航路、航向、岸别及水势等进行调查,突出对船舶态势变化的具体情况进行掌握.在这一阶段中,船位变化过程、车舵操作情况、避让联络情况、避让行动、双方航路、航向及整个船舶的态势变化都可通过A IS 系统所提供的船舶动态信息获得.

2)临危阶段,又称异常阶段,指船舶出现异常到发生触礁的过程.该阶段应查明船舶采取的临危措施的应用情况,如船舶纵横间距(船岸)的操作及船位船向的变化等.临危措施的适当与否,可以作为异常状态下避免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失的一种必要方式.在这一阶段中,船舶采取的措施(操作)及船位船向变化可由A I S 系统所提供的动态信息获得.

3)触礁阶段,又称受损阶段,指船舶发生触礁时的情况及之后的救助情况.该阶段应查明发生触礁一瞬间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及接触的部位等.在这一阶段,时间、地点可通过A I S 系统提供的船舶动态信息,如船位信息、UTC 时间等获得.

例如:1999年10月24号发生的 HY4!轮触礁案中,违章穿越禁航区及在航行中没有采用安全航速是事故发生的两个重要原因.对于这两点,可通过A I S 系统所提供的船位、船速、航迹模拟等信息,快速真实地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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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黄鹏飞,等:A IS 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应用3 3 海洋污染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海洋环境日益遭到严重的破坏,污染程度不断加重.其中,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船舶操作污染,这种污染的产生主要是船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有的船舶工作人员故意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和含有污油的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还有的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开错阀门将燃油排入海洋.此类案件中,船舶当事人往往会隐瞒自己的排污事实,以逃避责任.根据#防止油污规则73/78防污公约附则?%的规定:A 、B 、C 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其他残余物或混合物,应禁止排放入海,但如能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除外:船舶正在航行途中,如系自航船航速至少为7kn ,如系非自航船航速至少为4kn ;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nm ile 和水深不少于25m 处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总吨位150GT 以上的油轮和总吨位400GT 以上的非油轮机舱油污水的排放,必须在距最近陆地12nm il e 以外;150GT 以上油轮的压舱水、洗舱水的排放,必须在距最近陆地50n m ile 以外;装运有毒害含腐蚀性货物的船舶,排放含有该物质的洗舱水,必须在距最近陆地12nm il e 以外,水深25m 以上,如在航行中,且船速不小于7kn,非自航船,航速不小于4kn .

利用A I S 系统可以调出船舶的识别码、航行位置、航向、航速和装载情况等.例如:2004年9月,上海海事局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对违反规定向海域排污的两艘外轮进行了公正地处罚.2004年8月20日,巴拿马籍的 AKANE !轮,在韩国蔚山港装载丁二醇735t 和烯烃混合物1574,t 驶往上海港,在外高桥污水厂卸完货后,于23日6时离开码头,准备前往上海港吴泾焦化码头装载甲醇,因丁二醇及烯烃混合物与甲醇为两种不同货物,在装载前必须要洗舱,23日 AKANE !轮航行至长江口时,对船舶进行了洗舱.按照国际公约,船舶洗舱必须在水深25m 以上,离陆地12nm ile 以外,且船舶必须在航行途中保持7kn 速度才允许排污.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检查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这艘船舶排放时的船位与全球定位系统(GPS)的船位记录不符,船长辩称,是写错了,检查人员立即通过船舶报告中心调取了新使用的船舶识别系统数据,A I S 显示,在装货前的8月23日13时至24时,这艘船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表明这艘船在长江口海域排放了含有毒液体的洗舱水,经调查证实洗舱所产生的约250m 3

的含有毒液体的洗舱液直接排入海中,在确凿事实面前,船长不得不承认,向中国海域排污的事实.

3 4 船舶肇事逃逸

船舶肇事逃逸是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责任而采取的一种最常用,也是最极端的方法.对此类案件,证据的取得是关键,对肇事逃逸案件证据审查的范围应是: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船舶的外部特征;3)事故地点附近在事故发生时无其他船舶通过;4)肇事船船体有碰撞他船的痕迹;5)所搜集的物证经科学鉴定与事实相符.

利用A I S 系统可调出逃逸船舶的一些重要的静态信息,如I M O 识别码、呼号船名等;在认定事故地点上,可调出被调查船的历史航迹,看其是否经过事故地点;在认定事故发生时间上,可通过航迹图及相关的船位信息,判断在相关的时间点上,被调查船是否位于相关的事故地点;调出相关的时间点上被调查船的船艏向,可判断出其当时的航向,与被撞船当时的航向及被撞部位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进行查证;船舶在肇事逃逸的过程中,往往会改变计划航线,进行不一样的转向,有一些不合理的驾驶操纵,这时可调出船舶的计划航线及相关的转向点信息等进行查证.

例如:2009年2月,茂名水东海事处成功利用A I S 系统破获了一起船舶撞毁港区内航标逃逸的案件.2月28日晚,位于水东港区港池内的24#东方位标被撞坏,由于24#航标是标示港内暗礁的浮标,是指引船舶航行、作业的重要标识,航标被撞坏会对过往船舶造成极大危害.但由于船舶逃逸,茂名水东海事处调查该案件时一度陷入困境.之后,调查人员利用海事局近年投入使用的A IS 系统,调用当晚港区船舶航行的静态和动态信息连续监视数据,模拟恢复出航迹图,排查到可疑船舶 KX !?441?

集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15卷

号油船,并最终破获了该案件.4 结论

船舶碰撞、触礁、搁浅、逃逸、污染等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伴有重大的财产损失,船载A I S 设备和岸上A IS 基站通过对航行过程和航行区域内的船舶动、静态变化情况实施自动记录,并利用软件快速回放,不仅能提高海事部门的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而且为最终公平合理地处理事故,解决纠纷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随着A IS 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A I S 在海事调查方面的应用也将不断地得到拓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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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文力,孙文强.船载自动识别系统[M ].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典型案例调查解析[M ].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

[5]霍尔德特H M C ,布泽克F J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

[6]上海海事局.海事案例集[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7]杨子江.A IS 在海事监控和事故调查方面的应用及问题[J].中国水运,2009,9(6):37 38.

The Appli cati on of A I S i n M aritim e Accidents Investigation and H andling

HUANG Peng fei 1,2,Z HOU Jian w en 2,HUANG Yan yu

3(1.Ship N av i ga ti on aids T echn i que Institute o f Ji m e iU niversity ,X i amen 361021,Ch i na ;

2.N av i g ati on Instit ute ,Ji m ei U niversit y,X ia m en 361021,Chi na ;

3.Quanz hou T itan M ariti m e Institute ,Q uanzhou 362700,Chi na)

Abst ract :In order to ra ise people s a w areness that A I S techno logy can offer great help i n the process o f i n vesti g ati n g and dea li n g w ith m ariti m e acc i d ents ,t h e paper i n troduces the m ariti m e accidents in Fu ji a n area and the i m pacts ofA IS on the m ariti m e accident inverstigation .And t h e paper analyses the applicati o n o fA I S i n investigati n g and deali n g w it h d ifferent k i n ds o fm ar iti m e acci d ents ,

inc l u d i n g co llision ,grounding ,pollu ti o n and sh i p accident sli p .

K ey w ords :A I S;sh i p ;m ari n e acc i d ent inverstigation

(责任编辑 陈 敏)?

442?

海事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共98项) 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作业 4.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 的船员擅自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5.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应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 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6.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7.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8.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9.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10.擅自进出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11.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 12.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或器材,从事危险货物作业 14.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装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条 15.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 16.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船员有责任的 处罚种类: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 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 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 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 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 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 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 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调查询问笔录样本1

附件2-5:(调查询问笔录示例——涉嫌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案由: 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执法证号: 环境执法单位: 被询问人:年龄:公民身份号码: 职务:电话:邮编:与本案关系: 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其它参加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问:我们是×××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不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问:请介绍一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单位及职务) 问: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生产经营范围? 答:(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答:写明性质、规模、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信息)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建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批复要求有哪些?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具体批复要求是……)。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

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 《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xx年12月29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 __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五)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五条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其提供海务管理、机务管理服务的船舶艘数,配备满足下列数量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一)管理沿海普通货船1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3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二)管理内河普通货船1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5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51至10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10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三)管理沿海散装液体危险品船或者客船1至5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6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11至2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2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中国海事完美调查成范例

中国海事完美调查成范例 2013年2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香港水道“3?22”碰撞事故海事案件适用狭水道航行,“耀海”轮船长及香港正副引水无罪释放。至此,一起长达5年、国际广泛关注的跨国海事案件审理宣告终结。“3?22”事故的判决已经被香港高等法院列为判例,成为今后对该航道水上交通事故判决的依据――这是中国海事调查官首次境外安全调查以近乎完美的方式收官。 中乌船舶香港水域碰撞 2008年3月22日21时13分,中国籍散货船“耀海”轮与乌克兰籍供应船“NEFTEGAZ-67”轮在香港大、小磨刀石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耀海”轮船艏部分区域破损;“NEFTEGAZ-67”轮则迅速向右倾覆沉没,船上25人中,7人获救,18人死亡。 “3?22”事故是香港水道多年来所发生的最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引起了中国和乌克兰政府的高度关注。事故涉及多方重大利益,香港警方启动司法程序,“NEFTEGAZ-67”轮船长、“耀海”轮船长,以及香港正副引水均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控制。作为当事船船旗国的中国和乌克兰政府分别指派海事调查官,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要求,在香港海事处的协调下,各自展开事故调查工作。中国海事局

委托深圳海事局组织力量开展海事调查,这也是我国首次派出调查官赴境外开展安全调查。 在接到中国海事局委托后,2008年3月25日至4月2日,深圳海事局派出调查官赴香港对事故相关方面进行取证。调查组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船东、律师,及时提取了香港天文台气象报告、香港VTC(船只航行监察中心)记录及“耀海”轮VDR(航行数据记录仪)数据,努力搜集相关书证、物证,为后续事故分析争取主动。 事发水域性质认定有分歧 经过近3个月的仔细分析论证,调查组从能见度、碰撞危险、会遇局面、紧迫局面、紧迫危险、最后避免碰撞的时机以及碰撞导致“NEFTEGAZ-67”轮迅速倾覆的原因等方面逐项解析,基本还原事故真相,慎重作出结论:“这是一宗完全因人为过失造成的船舶碰撞事故,适用于《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简称《规则》)。事发水域是航道,‘NEFTEGAZ-67’轮违章航行直接造成碰撞危险并进一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008年7月初,应乌克兰调查人员的邀请,受中国海事局委托,深圳海事局再次组织调查组骨干力量,代表中国海事局赴香港与乌克兰、香港开展三方研讨。尽管各方调查人员在诸如能见度、船员值班等方面的意见基本一致,但在事发水域性质认定这一关键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而这直接

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

海事船舶配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五)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五条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其提供海务管理、机务管理服务的船舶艘数,配备满足下列数量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一)管理沿海普通货船1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3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二)管理内河普通货船1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5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51至10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 人;10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三)管理沿海散装液体危险品船或者客船1至5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6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11至2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2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四)管理内河散装液体危险品船或者客船1至1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的,至少分别配备3人;30艘以上的,至少分别配备4人。 前款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与其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任职的从业资历;并与该船舶管理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在船上或者其他企业兼职。 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筹建的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据 【发文字号】海政法[2014]141号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日期】2014.03.07 【实施日期】2014.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政法[2014]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提升海事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年3月7日

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提升海事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事行政执法证据(以下简称证据)指海事管理机构收集和核实的证明海事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第四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 第五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证据用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章证据收集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六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由具有海事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承担。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收集的证据应当满足证据种类和形式的法定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文书格式的,应当使用规定的文书格式。 证据应当载明来源、取得时间,并由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章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证据材料上注明情况,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不得采用以下方式调取、收集证据: (一)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三)以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获取证据材料。 第九条海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及时。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取证,或者经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附件1)。《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应当由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核对后签字或者盖章确

海事调查报告

海事调查报告 篇一:海事专项调查报告 d轮碰撞H码头事故调查报告书 一、事故简况 d轮为一挖泥船,通常在SP港出口航道挖泥。船舶满载后回港口L 泊位卸载。本航次卸载后驶往挖泥地点途中,于20XX年11月1日1800,与H码头碰撞。事故造成H码头不能使用,d轮只有轻微擦伤,无人员伤亡。 二、事故船舶与船员概况 (1)船舶的基本数据 船名:d 船舶类型:挖泥船 船舶状况良好 (2)船舶证书情况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3)船舶船员基本情况 该轮有六名船员,分为两组,一组三人,分别由正副船长负责,符合船舶基本船员配备 (4)船舶值班时长 每组工作6小时,休息6小时

三、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1)气象:能见度良好,气象良好 (2)环境:船舶航行期间天完全黑了 (3)交通情况:船舶所在区域交通繁忙,区域内设有VTS中 心 四、事故经过 1、10月31日,d轮满载后驶往L泊位卸货。 2、11月1日凌晨d轮完货,驶往挖泥点,满载后驶向L泊位卸载。 3、1100,正船长接班,副船长去睡觉。至此副船长已工作9个小时。 4、1515,d轮靠好L泊位,开始卸货。 5、在1545之前,具体时间不知,副船长按医嘱服药。 6、1545,副船长去岸上购物,回船大概检查一下卸货情况。 7、1600,副船长又上岸,去酒吧喝酒。 8、1700,左右,正船长通过手机,让副船长回船接班,然后回房睡觉。 9、1720,副船长回到船上,正船长已经睡觉。 10、1740,泊位经理上船与副船长办理货物手续,闻到副船长一身酒气。 11、在1740之后,泊位经理离船时,具体时间不知,泊位经理告知轮机长“在货物交接时闻到副船长一身酒气”一事。 12、1750,左右船舶开航。首侧推将船推向河中,停止首侧推, 船舶进车航行。副船长一人在驾驶台。没有申请引水(船长小于61米)。

烟台海事局船舶计划管理办法

烟台海事局船舶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港口通航效率,服务港航经济发展,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烟台海事局辖区各港区水域内船舶进出港、靠离泊、移泊、过驳点之间移位等计划的申报、受理、核准和实施及其管理。 第三条烟台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船舶计划核准依据气象海况、航道通航能力、码头靠泊能力、船舶安全适航风级、船舶交通流量等条件因素。 第五条船舶计划申报人 (一)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主管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掌握码头、航道及锚地情况。 (二)应将所属码头、航道最新资料报备相应船舶计划核准单位,其内容应至少包括:航道、回船区、船槽水深等情况。上述内容如有变化,应及时补报;新建码头启用前,相应资料应提前报备。 (三)应将所属码头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报备相应船舶计划核准单位、部门;如有更新,应及时补报。 (四)应将本单位负责船舶计划申报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书面报备相应船舶计划核准单位;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更正。 第六条船舶计划申报 (一)申报时间: 每日0830—0930时申报当日1000时至1830时的船舶计划; 每日1500—1600时申报当日1830时至次日1000时的货运船舶计划; 每日1730—1830时申报当日1830时至次日1000时的客运船舶计划及

至次日1000时货运船舶补充计划。 (二)申报内容: 中英文船名、船舶类型、国籍、船长、呼号、载重吨、最大吃水、预计靠离或移泊的泊位及时间、危险货物等。 (三)申报形式: 船舶计划申报人通过烟台海事局船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申报船舶计划。 蓬莱—长岛航线客运船舶不需申报船舶计划。公司应在每季度末报备下一季度参与营运的客运船舶名单;遇有变化,应及时更新。 第七条船舶计划申报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一)24小时内预报风力达8级及以上时,散杂货船出港货物名称; (二)船舶需引航; (三)船舶操纵能力受限; (四)船舶需并靠码头; (五)其他需备注情况。 第八条船舶计划核准 芝罘湾港区、烟台港西港区、牟平港区的船舶计划由烟台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负责核准。莱州港区、龙口港区、蓬莱东港区、蓬莱西港区、栾家口港区、长岛港区及海阳港区的船舶计划由当地海事处核准。 船舶计划核准单位在审核船舶计划时,若对申报的船舶计划有调整,应在核准前告知船舶计划申报人。 第九条烟台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负责交通管制区内船舶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可根据通航环境、通航秩序、气象海况等实际情况对船舶计划予以调整。 船舶计划的组织实施按先重点后一般、先客运后货运、先出港后进港的

调查询问笔录样本

(×××环境保护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案由: 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执法证号: 环境执法单位: 被询问人:年龄:公民身份号码: 职务:电话:邮编:与本案关系: 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其它参加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问:我们是×××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不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问:请介绍一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单位及职务) 问: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生产经营范围?

答:(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答:写明性质、规模、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信息)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建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批复要求有哪些?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具体批复要求是……)。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追问:)被调查单位何时开始(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向哪个环保部门(重新)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是否受理?何时受理?不受理是何原因? 答:(区分已委托编制在编、未重新报批、已报未受理、已报待批、已报未批准、重大变动等不同情形) 问:被检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投入试生产?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审批同意?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试生产,批准文号××) 问:被检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正式)生产,批准文号××) 问:(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追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有没有落实环评批复的上述要求,具体情况如何?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海通航〔2010〕586号)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海通航〔2010〕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事水上巡航管理工作,提高海事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水上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规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通航字﹝2001﹞11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海上辖区巡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海通航﹝2004﹞269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事水上巡航管理工作,提高海事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水上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海事系统使用海事执法船(以下简称“执法船”)开展的水上巡航工作,使用飞行器开展水上巡航的有关工作规范另行制定。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海事系统水上巡航工作,负责大型执法船统一调度,负责制定大型执法船年度海区巡航计划(以下简称“海区巡航计划”)。 大型执法船是指80米级以上执法船。 第四条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指定巡航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上巡航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辖区巡航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挥、调度执法船。

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模板)

水事案件调査询问笔录 第1页 共三 案 由:X X X 涉嫌在小石河X X X 镇X X X 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 被询问人:XXX 职务(业) 身份证号:XXX 联系地址:XXX 电话:XXX 询问时间:2015 年X 月X R X 时X 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XXX 执法证号: 执法证号: 问:我们是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就你涉嫌在小石 河X X X 镇X X X 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采砂活 动一事依法对你进行调查。这是我的执法证,请你如实回答,否则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明口。 问:你的具体情况 答:我是货车驾驶员。 问;2015年XXX 月XXXRXXX 点你在干什么 询问人: 记录人:

页) 询问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2页共 答:我在小石河XXX镇XXX村河段装运砂石料。 问:你所开运输车的型号答:是一辆XXX运输车。 问:你什么时间开始在此河段装运砂石的答:我是X X X左右装运的。问,你一共装运了多少方砂石料准备运到哪里去答,我当夭装XXX车,XXX立方米。 问:当夭开采砂石使用了什么机具答:有一台XXX装载机。 问:装载机是谁的他们去哪了答:装载机是谁的我不知道,我装满后给了钱给装载机就走了。 问:你装运时河里大约有多少货车和装载机答:有一辆装载机和一辆货车。 问,你装一车给装载机多少钱答:300元一车0

询问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3页共 问:你在该河段开采砂石有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答:没有。 问:你知不知道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是违法的答:我不知道,现经你们宣传我知道了。 问: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答:我是准备去拉炒油料,路过时被一个装机驾驶员拦住问我装不装连砂,我想顺便就装了一车。我以前从来没下河盗采过连砂石。 问:我们在调査过程中是否侵犯过你的合法权益答:没有。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到有位网友想要询问笔录的范本,我自己没有扫描仪,呵呵,把这个弄上来,希望能有用。这是我2004年弄的,2007年条例出台后,我改了一次,但是那个版本的我没有找到。但应该改动不多的。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及注意事项 1、被调查询问人的自然情况、联系电话、要写清楚;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签名。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伤亡事故调查问题 询问时要求事故单位提供一至二名联络人员,随时协助调查。 应该询问的人员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事故有关的工段(队)长、班组长,伤亡人员的同班组人员、和受伤亡人员一起工作的其他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和知情人员。 要对被询问人调查询问下列有关问题:(不是对每个被询问人都提出所有的问题,作调查询问笔录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越快越好) 一、公共问题: 1、询问清楚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与事故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持有本工种或职务所需证件情况; 3、持有本工种或职务证件是在何时何地接受的何种培训和教育? 4、接受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何时何地接受何人培训、多长时间、怎么进行的考试) 5、简单叙述一下你知道的事故经过? 6、出事当天,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势动作(或位置); 7、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什么? 8、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9、有否岗位操作规程?知否具体内容? 10、安全生产会议情况?班组安全会议情况?(看记录) 11、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12、出事前受害人或事故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 13、看出事故时的设备设施缺否安全设施?为什么没有安全设施?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是否因为没有投入导致发生事故)?(看票据) 14、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

海事行政检查规定解读

海事行政检查规定解读 要点一:什么是海事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定的监督检查职权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法律行为。 海事行政检查是海事管理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是海事管理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方式。 海事行政检查是具有从法定、依职权、按程序、有结果特征属性的独立行政行为。 要点二:检查的形式 海事行政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周期检查和指定检查三种形式。 要点三:检查的内容 日常巡查 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及水上设施(以下统称“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情况、船员情况、通航环境状况等不特定对象实施的外观巡视或者初步检查。共3个检查对象。 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情况的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一)遵守船舶定线制、船舶报告制、避碰规则、船舶引航、交通管制有关规定情况; (二)船舶作业活动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有关规定情况; (三)船舶停泊、锚泊、靠泊秩序情况; (四)船舶法定证书、文书情况; (五)水上无线电通信有关规定遵守情况; (六)船舶协查、规费缴纳情况; (七)船舶配备、使用AIS情况; (八)是否存在超载运输、非法载客以及涂改、遮挡船名的显性违法情况; (九)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对船员情况的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一)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携带符合法定要求与工作有关的证件、证书情况; (二)船员配备以及任解职动态报告情况; (三)船员遵守值班制度情况;

(四)船员在船日常训练和考核情况。 对通航环境状况的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一)助航标志、警示标志、专用标志(包括电缆标志、桥涵标志、取排水口标志、锚地标志、沉船沉物标志)的状态; (二)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停泊区、安全作业区等水域通航安全情况; (三)水域是否存在污染物; (四)通航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物,以及沉船、沉物、水上养殖、捕捞、采砂是否碍航情况。 周期检查 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引航机构、船舶检验机构、防污染作业单位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责任情况,按照一定周期实施的监督检查。共7个检查对象。 对航运公司的周期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二)公司对船舶提供资源和岸基支持情况;

长江海事局船籍港船舶管理办法

长江海事局船籍港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登记船舶的源头管理,督促航运公司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机构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国内沿海航行船舶、600总吨及以上的内河航行货船、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内河船舶及其航运公司。 第三条长江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并具体负责在本局登记国际航行船舶的源头管理。 各分支海事局及其所属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本局登记船舶的源头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籍港管理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通过源头管理,建立严格、规范、诚信的船籍港管理形象。 第二章船舶入籍控制 第五条实施新建或改建船舶报备制度。新建或改建船舶应在开工前,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建造厂向拟申请登记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报备。 第六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对上述拟登记的船舶严格控制,并重点关注船舶重大改建、老旧船舶或黑名单船舶转籍等情况,防止低质量船舶入籍。

第七条船舶建造完工后,船舶所有人应向建造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并取得临时国籍证书。 申请正式登记时,船舶所有人应提交建造地船舶登记机关核发的临时国籍证书。 第八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发现申请登记的船舶属于黑名单或重点跟踪船舶的,应对该船的船舶安全状况和船舶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验船质量问题的暂时不予办理船舶登记,并将有关情况报长江海事局,如该船舶不在本地,可委托船舶所在当地海事机构协助检查。 第九条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船舶入籍登记时,发现申请登记的船舶检验发证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长江海事局。 第三章船舶安全信息数据库 第十条长江海事局应制定船籍港船舶安全管理数据库标准,并具体负责建立本辖区国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数据库。 第十一条各分支海事局应建立本局登记船舶安全管理数据库,掌握相关船舶、航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数据库应包含航运公司、船舶基本数据、公司体系、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黑名单及重点跟踪船舶及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分支海事局应充分利用安全管理数据库,加强对船公司和船舶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信息报备和分析

6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模板)

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 第1页共三页案由:×××涉嫌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 被询问人:×××职务(业)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询问时间:2015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执法证号: 记录人:执法证号: 问:我们是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就你涉嫌在小石河×××镇×××村河段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采砂活动一事依法对你进行调查。这是我的执法证,请你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明白了吗? 答:明白。 问:你的具体情况? 答:我是货车驾驶员。 问:2015年×××月×××日×××点你在干什么? (可续页)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2页共三页答:我在小石河×××镇×××村河段装运砂石料。 问:你所开运输车的型号? 答:是一辆×××运输车。 问:你什么时间开始在此河段装运砂石的? 答:我是×××左右装运的。 问:你一共装运了多少方砂石料?准备运到哪里去? 答:我当天装×××车,×××立方米。 问:当天开采砂石使用了什么机具? 答:有一台×××装载机。 问:装载机是谁的?他们去哪了? 答:装载机是谁的我不知道,我装满后给了钱给装载机就走了。问:你装运时河里大约有多少货车和装载机? 答:有一辆装载机和一辆货车。 问:你装一车给装载机多少钱? 答:300元一车。 (可续页)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第3页共三页问:你在该河段开采砂石有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答:没有。 问:你知不知道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下河采砂是违法的?答:我不知道,现经你们宣传我知道了。 问: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答:我是准备去拉炒油料,路过时被一个装机驾驶员拦住问我装不装连砂,我想顺便就装了一车。我以前从来没下河盗采过连砂石。问: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是否侵犯过你的合法权益? 答:没有。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盖章) 记录人签名: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 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 一、程序合法 (一)时间合法。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3)笔录做在发案前。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二)地点合法。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

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容易被忽视的,特别是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无亲属关系、同事关系等,这里会牵涉到证词的真实性、可靠性及证词的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是要引起注意的。 二、内容完整 (一)五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有的人作笔录时过程等都写的很清楚。但是对时间、地点、人物、结果却写的不全。有的人一开始就去写过程,在过程写好之后,没有反回去问一下事情发生的时间或地点等。这五要素

海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直属企业自有船舶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海(水)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部门内设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科(岗)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根据季节特点、作业要求,及时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 4、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5、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资料; 6、负责船舶及船员的保险; 7、参与对船长、船舶驾驶员、船舶轮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和船长指挥资格的认定; 8、负责对船舶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统计和上报。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全面贯彻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对船舶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存在隐患; 3、组织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和资料。 第三条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2、员工技能考核评定管理制度; 3、船长指挥资格认定制度; 4、船舶应急预案; 5、船舶与设备安全维护保养制度; 6、危险货物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第四条从事海(水)上交通运输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应建立并保存以下船舶安全管理台帐和资料: 1、船舶基本情况台帐; 2、船舶证书登记台帐; 3、船舶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 4、船舶事故登记档案; 5、船舶航海图书台帐;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

调查询问笔录格式 篇一:调查询问笔录样本1 附件2-5:(调查询问笔录示例——涉嫌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案由: 询问人:执法证号:记录人: 执法证号:环境执法单位:被询问人: 年龄: 公民身份号码:职务: 电话: 邮编:与本案关系: 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其它参加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问:我们是×××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不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1 问:请介绍一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单位及职务) 问: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生产经营范围, 答:(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答:写明性质、规模、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信息)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建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经哪 个环保部门批准,批复要求有哪些,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登记表)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具 体批复要求是……)。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询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日期: 年月日 第页共页 2 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追问:)被调查单位何时 开始(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向哪个环保部门(重新)报送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环保部门是否受理,何时受理,不受理是何原因, 答:(区分已委托编制在编、未重新报批、已报未受理、已报待批、已报未批 准、重大变动等不同情形) 问:被检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投入试生产,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审批同意,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于××××年××月××日经 ×××环保局批准同意试生产,批准文号××) 问:被检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于××××年××月××日经 ×××环保局批准同意(正式)生产,批准文号××) 问:(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追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有没有落实 环评批复的上述要求,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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