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用)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二十三家庭与婚姻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试题

(浙江专用)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二十三家庭与婚姻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试题
(浙江专用)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二十三家庭与婚姻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试题

考点二婚姻及夫妻关系

(2)

主要内容:夫妻○28共同财产、夫妻○29个人

财产和夫妻○30约定财产

7.夫妻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3)夫妻约定财产按照约定来处置

(4)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1.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区别

(1)同居关系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意义。

(2)事实婚姻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的关系,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具体分析。

(3)而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1.男女双方有了婚约,便可视为结婚。

纠错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结婚一方面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履行结婚程序,包括三个步骤:申请、审查、确认。

2.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离婚各一半”。

纠错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即“离婚各一半”。但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则不是这样。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例1(2016·湖州模拟)甲男和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拒绝,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

乙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关系无效,因此,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而非撤销该婚姻,选B,排除A;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且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C、D

说法错误。变式训练1 (2015·浙江二模自选)某村19周岁女青年王某,因家境贫寒,其父母为了5万元彩礼,强迫她嫁给个体户李某。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

(1)王某的婚姻违背了合法婚姻应当具备的哪些法定条件?

(2)王某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答案(1)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王某受到父母威胁被迫结婚,不是自愿结婚。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王某只有19周岁,违背了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女不得

早于20周岁的规定。

(2)①不具有法律效力。②因为王某的婚姻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婚姻登记

条例》规定的程序,即申请、审查和确认三个步骤,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财产的处置方法

例2【加试题】(2016·浙江10月选考)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上述全部财

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B.58万元

A.8万元

D.38万元

C.32万元

答案D 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材料中夫妻共有的财产是宋某婚后购买股票获利的6万元,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和购买债券获利的2万元,共38万

元,D项正确。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是其个人财产。

变式训练2 (2016·浙江4月选考)个体户刘甲丧偶后,与24岁的儿子刘乙一起经营副食店为生,商店的总资产约为8万元。2005年刘甲与丧偶妇女杨丙再婚,婚后杨丙的3岁女儿张丁随母与刘甲父子一起生活。刘甲父子俩仍经营商店,杨丙从事家务。2008年,刘乙准备结婚,急需住房,经刘甲同意,欲将商店赚得的钱购买商品房,遭到杨丙的反对,由此引起矛盾。2015年9月,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丙离婚。经法院调解,杨丙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杨丙认为:“商店现有资产是我辛勤操持家务,让刘甲专事经营挣来的,刘乙在恋爱中已花了不少钱,因此,商店现有的资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要分一半。张丁是刘甲抚养的继女,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离婚后,刘甲应

当每月负担张丁抚养费500元,直到其能独立生活时为止。”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商店现有资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2)简要评析杨丙的主张。答案(1)商店的现有资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刘甲与杨丙在2005年结婚时,商店

已有资产8万元,属于婚前财产,归刘甲父子共有。

(2)①在刘甲与杨丙结婚期间,杨丙在家做家务,商店由刘甲父子俩经营,因此,该期间商店的增值部分属于三人共有,杨丙主张分一半的观点错误,杨丙只能分得婚姻存续期间商店增值部分中属于她的份额,其余部分由刘甲和刘乙共有。②刘甲没有继续抚养张丁的义务。因为刘甲与张丁之间是一种继父女关系,这种关系随刘甲与杨丙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而

自然解除,继父女关系解除后,刘甲不负有继续抚养张丁的义务。[命题感悟] 结婚的条件、对夫妻财产的处置方法的理解是重要的命题点,常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命题形式既有选择题,也有综合题。从考查方式看,结婚的条件主要是让学生判断婚姻的合法有效性,夫妻财产的处置主要是让学生结合生活中的离婚案件加深对夫妻财

产关系的理解认识,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选择题1.(2016·诸暨期中)小宋与小敏结婚6年未育,于是从福利院领养了一个2岁的女孩,取名妞妞。2年后,小敏怀孕,生下男孩,取名虎虎。长大后妞妞和虎虎准备结婚。对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

D.结婚是个人意志的体现,与血亲无关

答案C 解析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妞妞和虎虎不存在直系或旁系血亲,而是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可以结婚。选C,排除A、B;D观点错误。2.甲男与乙女准备结婚,乙女妈妈不同意,要求甲男出彩礼30万,房产证上加乙女名字,婚房贷款由对方父母还,甲男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这个时候乙女妈妈又坚决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家才幸运。为此,把乙女关在家里,除了上班不准出去,不准上网,不准和外界联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女妈妈干涉女儿婚姻自由②乙女可请求法院判决不再对母亲履行赡养的义务③乙

女可不经过母亲同意与男方登记结婚④乙女只要征得男方父母同意就能结婚

A.①②

B.②③

D.③④

C.①③

答案C 解析乙女对母亲要履行赡养的义务,乙女是否征得男方父母同意,不是能否结婚的条

件,因此,选①③;排除②④。3.(2016·浙江期末)小王和小米是大学同学,两人很相爱,毕业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因为小王是农村的,暂时经济状况不好买不起房子,遭到小米父母的强烈反对,死扣户口

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女儿婚姻自由罪

B.小米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口本

C.小王和小米可以先举行婚礼后登记结婚

D.小王和小米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答案B 解析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女儿婚姻自由,但不构成犯罪。A不选;先举行婚礼后登记结婚,不受法律支持,C不选;小王和小米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不是结婚的条件,D不选。4.黄某与王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黄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姜某同居,黄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

要求离婚。黄某的下列请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①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②由于自己婚后辞去工作,请求判决双方结婚时签订的书面协议无效③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④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B.①②④

A.①②③

D.①③④

C.②③④

答案D 解析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②

错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①正确;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③正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

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④正确。5.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便到城里打工。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慧,王伟隐瞒了自己结婚的事实,同杨慧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王伟的行为( )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B.是合法的,因为王伟与杨慧是自愿结婚的

C.是合法的,因为二者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

答案A 解析王伟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重婚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不仅在法律上无效,当事人还要受到法律制裁。B、C、D观点错

误。

二、综合题6.(2016·浙江联考)小李与小王是同村村民且是初中同学,两人毕业后自由恋爱并按当地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同时小王给小李家彩礼 6 800元。小李父母后来打听到小王经常参与赌博,非常反对,并介绍外村村民小赵与小李相识。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小李与小赵恋爱后曾口头通知小王解除婚约。一年后,当小王得知小李与小赵结婚登记后,就向法院

起诉,并提出要求小李返还彩礼。

(1)小李与小王的婚约是否应给予保护?

(2)小李是否应该返还小王送的彩礼?答案(1)小李与小王是订婚,没有到相关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其婚约是不合法的,法律不保护小李与小王的婚约。因为:第一,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本案中小王与小李只是举行订婚仪式即订立婚约并没有登记,所以小王与小李的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小李向小

王表示过解除婚约的意思,这表明小李与小王的婚约可以解除。

(2)应该返还。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一方请求返还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本案中小王与小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王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小李应当返还给小王。7.因为工作原因,张某需要经常出差,其夫王某时有不满。后王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离婚时,张某以结婚时二人约定王某婚前所购婚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该房产,遭到王某拒绝。于是张某携相关约定书证,将王某诉之

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人身关系的角度,简要说明案例中王某存在的过错。

(2)你认为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答案(1)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

活动的自由。案例中的王某干涉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2)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是:根据夫妻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案例中的房产属于约定财产,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张某有

权获得部分产权。

中国历代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历代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民普遍遵循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统体系。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制度的共性。 由战国起,经秦汉至唐,中国封建社会由发端而至鼎盛。婚姻家庭制度作为封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发展和巩固。“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君为臣纲”相提并论,成为封建社会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最高准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强迫婚姻,家长权、父权和夫权三位一体、男尊女卑、有严格宗法等级制度的家礼,宗祧、爵位的嫡长子继承制,以及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专权离婚,构成了中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内容。 (1)婚姻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实行以聘娶婚为方式的包办强迫婚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婚姻当事人自身婚姻须听凭家长、父母做主,家长、父母对子女婚姻拥有不可争辩的主婚权和支配权,婚姻的成立则须通过媒人从中中介。秦律、汉律、唐律等一切封建法律都确认这种婚姻制度的合法性。唐律规定,卑幼①不依家长私自婚娶的,要罚受杖一百,同时对主婚人也要依律科刑,甚至连媒妁也会受到追究。由此可足见婚姻包办强迫的专制程度。 聘娶婚既然是一种根据父母的意志,通过媒妁致币帛通问,以合二

姓之好的一种婚姻成立方式,所以,资财也就成了婚姻缔结的重要条件。唐律就规定,结婚须实行“以聘财为信”的送财礼制度,从而使结婚成为买卖交换的一种形式。唐律甚至还规定,即使没有正式签订婚约,但只要接受了聘礼,“聘则为妻”,婚姻关系就应当得到确认,与签订婚书一样具有婚约的性质。 公平地说,包办强迫婚姻在秦汉至唐的封建社会上升时期还尚未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特别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儒术的独尊地位被冲垮,又由于这是一个汉民族和各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婚嫁相对两汉来说要显得自由些,男女青年在择偶问题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权。据《晋书·王濬传》载,平吴名将王濬年轻时任河东郡从事。州刺史徐邈的女儿有才能,“择夫未嫁”,徐邈就将手下佐吏召集议事,让女儿在帘内暗暗挑选,徐女看中了王濬,告诉了一旁的母亲,徐邈遂将女儿嫁给了这个小吏。有时,男女双方相爱私通,也允许成婚。《晋书·贾充传》和《世说新语·惑溺》都记载了西晋时韩寿“偷香”的故事。韩寿貌美,是司空府里的小吏。司空贾充的女儿贾午自见到韩寿后,就爱上了他。韩寿从贾午婢女口中得知了小姐的思恋之情,遂约期“逾墙而入”,私会贾午。贾午连皇帝赐给父亲的奇香,也偷偷当作信物赠给了情人。贾充发觉后并未大事声张,而是将女儿正式嫁给了韩寿。这段史实与后世《西厢记》情节颇近,不同的是,《西厢记》中老夫人得知真情后仍不肯将莺莺嫁给张生,而贾充却成全了这段姻缘。 (2)家族制度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变化 摘要: 中国历史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转型一直发生着变化,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社会地位影响着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同时,女性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也不断发生改变。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享有很高的社会与家庭地位;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成为了社会与家庭的主宰,女性沦为附庸;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女性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甚至男性的玩物;而当今社会,女性在婚姻家庭的地位逐渐提升,观念上也追求男女平等。 关键字: 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化 引言: 所谓婚姻乃人生大事,尤其对女性而言。中国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充分地说明了婚姻家庭对一名女性的重要性。探究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对女性学有着重大意义。 正文: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便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9缘计算。女性是家族的领导者,子孙归母亲所有。母系氏族社会女性负责生产,是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纺织业的主要发明者,而男性负责狩猎,没有突出的作为。因此奠定了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受到高度尊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渐渐过渡到父权制,父系氏族逐渐形成。在父系氏族时期,氏族以父权为中心子孙皆归父亲所有。男性成为生产经济领域的主要生产力量,而女性的生活劳动则局限于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除了生儿育女之外,还负责纺织、炊煮等家庭劳动。从此,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退于从属地位。 社会进一步发展,人们的劳动出现了剩余,奴隶社会逐渐代替了原始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又进入了封建社会。但是父权制并没有动摇,甚至逐渐的加强。在这段历史中,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在婚姻家庭中,女性变得没有任何地位。 封建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受到男性的统治,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句话概括了封建社会时期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一生。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总有重男轻女的观念。《诗·小雅·斯干》最后两章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意思是说,生了儿子,要把他放在床上,给他穿华美的衣裤,让他玩玉器。他那响亮的哭声,光彩闪耀的衣服,都表明他将来高官厚禄,可以振兴家业。而生了

全国2012年1月到2011.01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卷真题

全国2012年1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卷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人类社会两性和血缘关系社会形式的演进过程中,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家庭类型是( ) A.亚血缘群婚 B.杂婚 C.对偶婚 D.掠夺婚 2.李某的父母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迫其嫁给刘某。为此,刘某给李某父母10万元人民币。李某父母的行为构成了( ) A.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 D.借婚姻骗取财物 3.在我国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是( ) A.宗亲 B.外亲 C.妻亲 D.姻亲 4.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某人与其表哥为( ) A.二亲等的直系血亲 B.三亲等的直系血亲 C.三亲等的旁系血亲 D.四亲等的旁系血亲 5.我国古代实行“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环节,程序严格繁琐,这实际上是我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 ) A.互易婚 B.买卖婚 C.劳役婚 D.聘娶婚 6.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 ) A.街道办事处 B.居民委员会 C.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D.公证处 7.2003年3月,杨某看中打工妹李某,于是开始追求李某。在遭到李某的拒绝后,杨某便 1 全国2012年1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卷

以毁坏李某的名誉为要挟,要求李某嫁给他。在杨某的威胁之下,李某不得已嫁给杨某。有权申请撤销此婚姻的请求权人是( ) A.杨某 B.杨某的父母 C.李某 D.李某的父母 8.甲与乙婚前即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由于两人均系再婚,出于对再婚生活的谨慎,双方又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但此协议并未办理公证。就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B.双方的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C.双方的婚前财产约定有效,但婚后财产约定因未办理公证而无效 D.因婚后财产的取得尚未确定发生,故双方的婚后财产约定无效 9.甲在与乙结婚前笔耕不辍,交付数部著作于出版社。二人婚后数月,书稿陆续出版,得款十余万元。依据我国《婚姻法》,该稿酬( ) A.归甲个人所有 B.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归属 D.由甲确定归属 10.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11.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B.小赵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C.小赵无权继承其养父刘某的遗产 D.小赵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生父母遗产 12.我国《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法定机关是( ) A.乡镇人民政府 B.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13.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是( ) A.出妻 B.和离 2 全国2012年1月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卷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摘要 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文明是维护社会文明的基本要素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据调查 2007年江苏省各级法院上半年新收离婚案件534966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也出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给司法和创建和谐社会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现阶段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经国家、宗教或世俗认可,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行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与否决定了社会是和谐稳定。近年来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妇女地位提高,使得女性在经济上的自主能力增强,夫妻双方除追求物质生活外也开始追求感情生活和谐、性生活在内的各种精神生活。又由于我国长期封建社会造成的“男尊女卑”,导致情感生活无法想互理解与沟通,极易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滋生出各种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件,以下特点特别突出。 1、举证困难重重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以下五种情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的是家庭内部事务,事关当事人的感情生活,感情破裂与否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再加上大多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在实践中收集这几方面的证据都比较难。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婚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里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指长期性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这时有些偶尔的婚外性行为就不能算作是重婚。想要证明是长期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有了很大难度。这里仅仅收集一份或者几份间接证据,法官也不也认定是否为重婚行为。收集直接证据又不太可能,或者有的根本就不存在直接证据。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包二奶、包二爷或者姘居行为,实践中都以秘书、保姆、保镖等形式而存在。有的是公然包二奶或者包二爷行为,取证并不算太困难。大部分情况都是不公开的,证明是不是存在非正当的同居关系也只能收集间接证据。如同众所周知多数情况都是以与第三者开房、或者金屋藏娇的形式存在。这样受害的一方能不能知道是一回事,知道后能不能拿到证据还是一回事。如不侵犯他人隐私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变得几乎不可能。也有的夫妻双方矛盾刚开始的时候不注意收集证据,矛盾激化的时候又没有机会收集证据。再者说仅是一次或者几次的捉奸在床的证据,也不好轻易认定一方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其它证据的当事人到最后只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而导致败诉。

2011年10月05680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试题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婚姻家庭法中起主要、决定作用的调整对象是(C) A.家庭关系 B.婚姻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2.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A) A.配偶 B.自然血亲 C.拟制血亲 D.姻亲 3.甲妻的嫂子是甲的(D) A.血亲的配偶 B.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 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4.甲男与乙女原系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后来乙女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他们(D) A.可以结婚 B.如果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 C.能否结婚从习惯 D.不能结婚 5.下列关于我国结婚仪式,说法正确的(D) A.是结婚的实质要件 B.是结婚的必备要件 C.是结婚的形式要件 D.不是婚姻成立的要件 6.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各有姓名权,这一规定体现了( B ) A.婚姻自由原则 B.男女平等原则 C.一夫一妻原则 D.保护妇女权益原则 7.甲与乙在离婚诉讼进行时,甲父因病去世而未留遗嘱,甲依法继承遗产一宗。此后不久,法院判决甲乙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甲继承的遗产( D ) A.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B.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C.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归属 D.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近现代各国父母子女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是( A ) A.亲权 B.继承权 C.父权 D.家长权 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受精,所生育的子女应视为(B) A.非婚生子女 B.婚生子女 C.妻子一方的子女 D.丈夫一方的子女 10.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兄弟姐妹是( B )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11.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于( C ) A.签订收养协议之日 B.办理收养公证之日 C.办理收养登记之日 D.办理户口转迁之日 12.甲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我国有关法律,丙(D) A.可以代理 B.在甲乙双方同意下可以代理 C.在取得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代理 D.不能代理 13.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的“现役军人”包括(C) A.退役军人 B.转业军人 C.正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D.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14.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 B ) A.在离婚后6个月内单独提起诉讼 B.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C.在离婚后2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D.在离婚后4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1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 D ) A.另行制定婚姻法 B.修改婚姻法 C.不适用婚姻法 D.制定变通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6.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其亲属法中规定的婚姻类型包括市民法婚姻和万民法婚姻,其中市民法婚姻包括的结婚形式有(ABC) A.共食婚 B.买卖婚 C.时效婚 D.聘娶婚 17.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有(BD) A.王某已婚,婚后背着自己的妻子与其初恋情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浙05680# 婚姻家庭法试卷第1页(共3页)

恋爱婚姻与家庭

根据选择对象的标准和注意事项,谈谈你心目中的理想的恋爱对象 爱情是一个古老的而常新的人生话题。人们不惜用最美丽的语言来描绘爱情的的永恒和不朽,认为爱情能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激励、情绪上的愉悦、生活上的充实,没有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也有人由于看到他人的不幸或自己经历的不幸,认为美好的爱情只是文艺作品中的演绎,而生活中的爱情带给人的是痛苦而不是欢娱。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的人是爱情的本质,处理好恋爱关系,选择合适的恋爱对象时非常必要的。 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更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性爱把爱情于人世间的其他感情,如亲人之爱、朋友之情或同志之谊明显区别开来,是爱情成为特殊的情爱。 理想富于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爱情是两个人感情的交融,是爱他和自爱的统一。一方对人品的期望会影响另一方对人品的追求,一方对行为的认同会影响另一方行为的标准,一方的言谈会影响另一方心声的表露。这种人格上的相互映衬,能够振奋人的精神,激发人的智慧,升华人得品德。 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因此也成为爱情可以长久的重要的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

上述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他们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真正的爱情是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人得子任何社会的双重需要,并通过生活而获得充实的意义。 所以,选择恋爱对象要注重这三点的统一,理想的来奶对象也要必须有这三点的统一。 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活在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互活动,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恋爱。恋爱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必然也要受到道德的约束。恋爱的双方在人格上是独立的,如果把对方当做自己的附庸,或衣服对方而失去自我,都是对爱情实质的曲解。恋爱双方要懂的互相尊重。 自觉得为对方承担责任,是爱情本质的体现。无论对方处在逆境还是顺境,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健康还是伤病,爱一个人或接受一个人的爱,就要自觉的为对方承担责任。责任的担当,不是单纯的“我的心中只有你”的反复吟唱,而是需要见诸行动的自觉。所以,一个能够承担责任的恋爱对象是理想的恋爱对象。 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互相爱慕、亲近,用举止得体,相互尊重,而不是在态度、举止、语言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恋人爱公共场合出入,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生活和公共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恋人独处,也要讲文明、讲道德。遵从恋爱道德,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去维护真正的爱情,这是保持爱情长久的秘密所在。没有道德的佑护,爱情也不会长久。 大学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成为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的已婚家庭. [调查目的]对本地区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相应的调解和解决的办法 [调查方法]本调查报告采用收集资料、电话采访、网聊、面谈、填写调查表,口头问卷等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 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镇民政办、计 生办、法庭和妇联 [调查时间] XX年3月份本人自小在农村土生土长,自以为农村情况复杂多变,实际情况受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科学,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等多种因素的严重影响,致使各个方面并不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婚姻家庭状况也随之出项了一些明显的问题。 XX年3月份,我对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35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婚姻家庭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35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 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

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

中国社会婚姻问题探讨 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转型时期,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状态、道德水准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中国城乡居民家庭普遍存在着婚姻危机问题。 今年,全国妇联开展了“全国婚姻家庭道德状况问卷调查”。据在调查的中国婚姻家庭人群中,婚姻美满、稳定的家庭己不超过三成,有7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争吵、暴力、不婚、外遇、婚外恋、离婚、单亲家庭、孩子教育等问题,情感困惑日益严重,婚姻家庭结构受到严重挑战,随着工作与生活的压力日益增强,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影响到社会稳定,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在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实际是婚姻问题,处理不好,酿成人生惨剧的比比皆是。由于人生短暂,大多数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选择好配偶,一但结婚过不好也要凑和过一辈子的占大多数;另一部分人选择了离婚很痛苦。家庭婚姻问题千头万绪,而且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夫妻之间的如何相处。在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个性特征、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异,要共同生活在一起,必然会有各种冲突和矛盾,相处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是发现不了的。夫妻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时

间与婚姻阶段而逐渐改变与适应的。婚姻关系的发展大体会经历结婚、生育、养育、丧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面临不同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夫妻双方不断适应。如果不适应,也为时已晚。 另外,人生活在复杂的社会中,很容易发生婚外情问题,这将极大地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到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因而是比较严重的婚姻问题。在性关系问题上,特别是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者持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些西方婚恋包括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有一些市场。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只用我国婚姻传统道德等观念已无法约束。 随着离婚率的升高,离婚问题也成为当今婚姻的热点问题,包括离婚前的犹豫、离婚后的不适等。与离婚相伴随,再婚及单亲家庭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再婚前的心理障碍、再婚后的重新适应、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处理、单亲家庭的子女养育等问题都很常见。尽管近年来,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向宽容,但当人们面对离婚这一并不轻松的话题时,仍然表现出了较为矛盾的态度。由于“感情完全破裂”,使得当事人不能轻易离婚。主要是为了孩子和社会压力太大而不能离婚。 另外,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虐待、夫妻之间经常发

婚姻家庭法历年真题2008.01资料

全国2008年10月自学考试试题婚姻家庭法 课程代码:0568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栅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家庭的法律概念可以表述为: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 )1-3 A.社会团体B.自然人组合 C.亲属团体D.法人团体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7-178 A.有条件的B.无条件的 C.有偿的D.一定条件下有偿的 3.外甥与姨妈之间为( )3-65 A.三代以内直系血亲B.三代以内直系姻亲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D.三代以内旁系姻亲 4.在欧洲婚姻还俗运动中,16世纪首先选择民事婚制度的国家是( )4-83 A.英国B.法国 C.尼德兰(即今之荷兰) D.日本 5.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 )2-38 A.婚姻关系B.财产关系 C.家庭关系D.利益关系 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原告申请撤诉的,( )4-106 A.不予准许B.应予准许 C.研究后确定 D.法院与原告协商确定 7.下列关于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说法正确的是( )5-135 A.约定财产制不能排除法定财产制 B.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C.约定的内容只能有利于女方

D.约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8.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是( )2-42 A.并列的法律部门B.婚姻家庭法包含民法 C.婚姻家庭法等同于民法D.民法包含婚姻家庭法 9.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 )10-277 A.变通规定B.变通或补充规定 C.补充规定D.独立的婚姻法 1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弟、妹扶养兄、姐是有条件的,其中一个条件是( )7-181 A.兄、姐无住房B.兄、姐工资低 C.兄、姐患重病D.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11.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即转化为( )7-173 A.生父母子女关系B.养父母子女关系 C.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D.不发生转化 12.我国现行《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 )8-187 A.可以办理收养公证B.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C.应该办理收养公证D.准予办理收养公证 13.婚姻法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的“现役军人”包括 ( )9-234 A.退役军人 B.转业军人 C.正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D.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14.当事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10-268 A.予以行政处罚B.进行民事赔偿 C.予以刑事制裁D.进行人身强制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

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004年10月婚姻家庭法00855试题

全国200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一)试题 课程代码:0085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下列亲属中哪一类是没有同辈的?() A.配偶 B.直系血亲 C.旁系血亲 D.旁系姻亲 2.人民法院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我国古代丧服制度中,子和在室女为父母丧应服() A.斩衰 B.齐衰 C.大功 D.缌麻 4.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增加了一条原则性规定,它是() A.“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B.“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C.“夫妻互享配偶权” D.“夫妻有互相同居的义务” 5.在欧洲,首先采用选择民事婚制度的国家是() A.英国 B.法国 C.荷兰 D.西班牙 6.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A.自行恢复 B.依一方的要求而恢复 C.由双方协商恢复 D.由法院判决恢复 7.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外扶养适用() A.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由扶养人与被扶养人双方协商选定一方所属国法律 D.由法院指定一方所属国法律 8.结婚这种身份法律行为() A.可以附条件,但不得附期限 B.不可以附条件,但可以附期限 C.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 D.不可以附条件,也不可以附期限 9.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 A.受胁迫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B.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 C.受胁迫的当事人的所在单位 D.受胁迫的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 10.《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10周岁以上 B.20周岁以上 C.30周岁以上 D.40周岁以上 11.按照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被宣告死亡的已婚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 A.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B.如果其配偶已再婚的,后婚无效,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C.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D.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对方又死亡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12.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称为() A.和离 B.七出 C.呈诉离婚 D.义绝 13.《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 A.女方怀孕的除外 B.女方无过错的除外 C.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D.女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除外 1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规定最早见于() A.欧洲中世纪寺院法 B.1896年德国民法典 C.1791年法国宪法 D.1857年英国婚姻案件程序法 15.按照亲属的分类和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表兄弟姊妹是() A.三亲等旁系姻亲 B.四亲等旁系姻亲 C.三亲等旁系血亲 D.四亲等旁系血亲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6.中国古代社会通行的有偿婚,包括() A.赠与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买卖婚 17.根据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 A.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D.复员军人的伤残补助金 18.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离婚的 C.双方结婚不到一年的 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离婚的 浙00855# 婚姻家庭法(一)试题第1 页共3 页

浅析当今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今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李荣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这不仅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亿万人民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这不仅是政府的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因为社会是否和谐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家庭来维持和决定的。现今全国上下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我国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广大的农村。那么农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谐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而且还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的大局。据我院和相关部门2010年1----12月份来收到的有关婚姻家庭的纠纷情况如下:我县法院今年1—11月共受理民事案件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件,抚养纠纷案件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件,因非婚同居而引发的纠纷件,除了件为城镇居民外,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总受案数的 %,比去年同期增加 %。比较近3年我县法院的受案情况,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比例均偏高,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从司法、公安、妇联了解的情况来看,全县共接待来访的婚姻家庭问题的案件近余件,占总来访的案件的20%,内容多为家庭暴力、离婚居高不下、老人和小孩的抚养等。从民政部门了解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是每20对新人结婚,就有1对离婚。近年来,因为婚姻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农村,因各方原因,所受教育和经济的限制,走上犯罪道路的比较多。这样不但影响了家庭和谐,而且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纵上情况归纳为:当今农村婚姻家庭

的首要问题是婚姻;其次是老人赡养;再次是离异小孩与女孩的抚养;最后是同袍兄弟的亲情问题。 一、夫妻离异增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婚姻离婚率最高。 1、婚恋快来快去。此类婚姻的特点是快速,快速相恋、快速结婚、快速离婚。整个婚恋过程完全是由感觉做主,喜欢就结婚,不喜欢就“拜拜”。甚至还来不及了解对方就已经各走各路。这类婚姻的主角多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后出生的潇洒男女。他们的感觉是没有悲伤,但是双方的父母亲友大多会因此成为陌路人,双方的家庭也会因此背负较重经济负担。如我县南古镇的肖女与王男,俩人在广东打工,春节回家时在车站相识,一路结伴,到家时已是相见恨晚。考虑到请假不易,两人便决定在休假期间把婚结了。双方父母花费了六万余元,喜气洋洋筹办了婚礼。但喜气未过,一对新人就因春节给亲友拜年而闹起了别扭,吵吵闹闹过了春节,双方均感觉很累,便在去广东打工之前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俩人了了,但双方父母却相互指责、埋怨个不休。 2、无所谓型婚姻可合可离。此类婚姻对象对与谁结婚抱无所谓态度,反正合则和,不合则离。因此在选择婚姻对象时,不主动,一味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县法院受理的殷某离婚一案,赵某常年在外打工,父母在家为她物色了对象,匆匆见面之后,便任由父母安排婚事。婚后一月多,夫妻双双各自在外打工。3年后,殷某向本院请求离婚时,才道出双方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夫妻感情的事实。 3、打工族婚姻无保障。由于我县地处西北,农村经济相对沿海城市落后,农村家庭在外务工者居多,因客观环境限制,夫妻未能经常共同生活,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诱惑,使打工族的婚姻家庭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这种婚姻家庭一旦出现问题,由于缺乏恢复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自考《婚姻家庭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关于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表述 正确的是【B】 A.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满足人类自然需求所 必需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是婚姻 家庭自然属性的体现 C.在个体婚姻和个体家庭形成后,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的作用就不 明显了 D.在涉及婚姻家庭自然属性的问题上,立法者可以选择遵循自然规律,也可以顺应自己的立法需要 自行规定 2.下列关于行辈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辈也叫辈行 B.直系亲不可能行 辈相同 C.配偶间无行辈之分 D.姻亲间无法 按行辈排列 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D】 岁男子张明和19岁女子李梅结婚B.男子张明婚前患有重型精神病, 在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危害行为,婚后尚未治愈 C.男子张明与女子李梅是表兄妹而 结婚 D.女子李梅因受家庭强迫与男子张明结婚 4.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中夫妻 约定财产制的表述,正确的是【B】A.约定应该在婚前作出B.以此来逃 避债务的约定无效 C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应由第三人自己举证 D.约定财产制仅具有对内效力 5.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B】 A.夫妻一方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夫妻一方用婚前10万元婚后投 资股市,得利5万元 C.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升值了 7万元 D.夫妻一方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6一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李某 改嫁于刘某,1年后刘某死亡。2 年后张某出现,遂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依我国 法律,该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 某与李某原有的婚姻关系【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李某同意后自行恢复 D.经张某 同意后自行恢复 7.亲权人原则上不享有对未成年子 女财产的【D】 A.管理权 B.使用收益权 C.代理权 D. 处分权 8.我国《收养法》规定,继父母收 养继子女应具备的条件是【B】A.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生活困难B.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 C.继父或继母无子女 D.继父母必须 年满30周岁 9.下列关于扶养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 B. 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 的 C.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性的 D.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补充 性的 10.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的规定,关于涉外监护法律 适用表述正确的是【D】 A.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共同居所 地法律 B.适用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 C.适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协议选择 的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1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 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 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地的【C】 A.街道办事处 B.人民法院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 人民政府D.公证处 12.以下有关我国《婚姻法》规定 的探望权,说法错误的是【B】 A.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不直接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B.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不直 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包括其 他近亲属 C.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 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 探望权 D.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 1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 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 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 婚姻关系应持续【C】 年以上年以上 年以上年以上 14.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 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B.保障 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 D.保障计 划生育原则的实现 15.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 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 《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 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 女同时继承,其应继分只为婚生 子女的【A】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包括 【ABCD】 A.宪法 B.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 门制定的规章 C.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D.最高人民法 院的司法解释 17.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 A.夫妻姓名权 B.夫妻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 D.夫妻计划生育 义务 18.下列关于早期型婚约表述正确 的有【AB】 A.订立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B.婚约一经订立,产生法律约束力 C.订立婚约须由父母作主 D.不得反悔,无故悔约要受到法律 制裁 19.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 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BD】 A.对所涉及的子女问题不适用调解 B.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 C.关于婚姻有无效力应以判决的方 式结案 D.人民法院如果就同一婚姻关系还 受理了离婚案件,对于离婚案件 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0.能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的人包 括【BD】 A.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B.依法取 得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 C.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 D.已经诉讼 离婚但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的夫妻 双方 21.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 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登记时 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ACD】 A.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B.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的婚姻状况证明 C.本人的结婚证 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书 22.甲在5周岁时父母离婚,其母 乙与丙再婚,甲随乙与丙共同生 活。20年后,乙因病去世。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AC】 A.甲与丙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B.甲与 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 乙去世而消除 D一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 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23.下列关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 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 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选项中, 表述正确的有【BC】 A.不受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的 限制 B.不受收养人仅可收养1名的限制 C.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D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不 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 40周岁以上的限制 24.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BC】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感 情不和分居 25.下列民族自治区将《婚姻法》 中的法定婚龄降低至男20周岁女 18周岁的有【ABCD】 A.西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 B.宁夏回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S小题, 每小题3分,共巧分) 26.可撤销婚姻: 是欠缺婚姻成立 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 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 姻的法律效力。 27.夫妻财产制: 又称婚姻财产制, 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28.法定婚龄: 指法律规定的最低 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 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 20周岁。晚婚(男25、女23) 晚育(女24)应予鼓励”。 29.限制离婚主义: 指夫妻双方均 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离 婚条件加以限制的立法主张。 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才准许离婚。 30.收养的拟制效力: 是指收养产 生新的由法律确认的亲子关系 及其他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效力。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 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 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 现。婚姻法的特征:(1)普遍性。 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 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 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2) 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 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3)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 性规范。 32.简述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离婚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 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别居,又称分居,是指通过司 法裁判或当事人协议的方式解 除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因婚 姻所生的其他夫妻权利义务亦 有所变更,但婚姻关系仍然存 续的法律制度。 离婚与别居的区别 第一,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不同。 别居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故 双方均不得再婚;离婚者已经 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都可以 再婚。并且,夫妻在别居之后 如果愿意恢复夫妻生活,只要 双方开始同居共同生活即可, 不必办理复婚手续;而离婚之 后双方如要恢复夫妻关系,必 须依法办理复婚手续。 第二,夫妻权利义务是否继续 存在不同。别居期间夫妻间的 权利义务除同居义务被免除及 有的权利义务被变更外,其他 权利义务如扶养、继承等方面 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离婚 后夫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 利义务均全部消除。 五、论述题(14分) 33.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婚姻法》第39条确立了分割 财产的基本原则,离婚时,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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