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黔教科研发〔2013〕274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的行动计划》(黔教科研发〔2012〕61号)、《省教育厅关于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黔教科研发〔2012〕39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125计划"项目暨重点领域攻关行动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特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研究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具体要求见"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一)申报项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研究目标明确,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创新性明显,技术路线可行,自筹匹配经费到位,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具备,科研队伍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二)项目研究内容主要面向理、工、农、医类等领域,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主持工作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承担有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每人以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各类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2022年度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022年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黔科通〔2020〕43号),原“科学技术基金”调整为“自然科学”,仍归属于省基础研究计划。
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主要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基础前沿、交叉特色和重点学科发展。
自然科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均不限研究领域和方向,所有符合申报通知及本指南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科研人员均可自主申报。
一、项目类别(一)一般项目。
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队伍,培育创新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
(二)重点项目。
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重要科学问题,持续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
二、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全额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实施周期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除满足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长期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人员、单位兼职或挂职人员不得以项目申请人身份牵头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2.申请人限定为1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一般项目优先支持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且未主持承担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
3.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中,对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科研人员,须由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意见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研究基础与积累,以及所申请项目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专家本人须签字并经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由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的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省202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2022)”)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和我省“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培训组织实施有关要求,2022年我省实施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市县教师校长能力整体提升。
主要设置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自主学习模式试点研修、“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研修、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等培训项目。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核心素养培养,引领教师队伍建设。
我省“国培计划(2022)”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必修内容。
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名推荐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名推荐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教办科技〔2022〕90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名推荐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现将我省高校候选项目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方式我省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报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推荐。
请各高校对拟推荐成果严格把关,重视质量,控制数量。
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省高等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巳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巳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一)提名号发放各高校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2020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e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发放给候选项目(人选)。
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黔教发〔2022〕12号

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黔教发〔2022〕12号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6
【摘要】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要求,根据教育部等
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精神。
【总页数】5页(P75-7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
【相关文献】
1.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
2.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1]39号)
3.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
4.安
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教基〔2022〕8号)5.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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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12.09•【字号】•【施行日期】202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高等学校2022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及有关附属医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46号),经高校组织编制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现同意各高校按照2022年度科研计划进行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各高校要以年度科研计划为牵引,强化有组织科研,促进学校紧贴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的历史使命,适应、支撑、引领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围绕高峰学科,依托高端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激发创新活力;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凝练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高校要建立科研计划执行机制,要加强对科研计划中立项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人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为争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为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供支撑。
同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与评价,进一步强化质量和绩效导向,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下一步将对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和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要认真对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2017〕2号)相关要求,组织计划内相关团队和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单位同时要总结2022年科研计划编制的经验,改进不足,于年底前启动本单位2023年科研计划编制工作。
二、严格落实项目经费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皖教秘科〔2022〕146号文件要求落实项目支持经费,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修订完善学校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拟立项清单(印发按省直和市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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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战略行 动计划项目
高粱蚜虫绿色生态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茅台学院
郭继元
43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猕猴桃叶片蔗糖转运蛋白基因的表达分析与功能
目
鉴定
六盘水师范学院
44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目
耀变体喷流物理的研究
六盘水师范学院
45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复杂背景自然图像分割模型与高性能数值方法研
目
究
安顺学院
46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复杂环境下基于声失量传感器阵列的声波信号DOA
附件:
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人
1
特色重点实验室
功能有机分子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师范学院 甘秀海
2
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省商贸流通大数据分析和应用重点实验室 贵州商学院
罗兵
3
特色重点实验室
酿造微生物和酿酒工程特色重点实验室
茅台学院
莫新良
4
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理工学院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商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 遵义医学院 遵义医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 遵义医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
尹海峰 周剑秋 马春平
韩松 黄海松 鲍小平 文庭池 李娟 杨成 黄营 廖兴刚 陈妍 赵星 俞捷 刘云 郑林 陈晓兰 何前松 杨琳 张波
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2020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2020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一、 重点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工作单位
市(州)、高 校
2020A001 幼儿园户外游戏中支持幼儿自主学习的策略研究
安妮 贵阳市第五幼儿园
2020A002
村级幼儿园“大带小”混龄教育行动研究——以息 烽县为例
张馨
息烽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 师培训中心
2020A003 小学生倾听素养培养的路径研究
2020B007
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贵阳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
项一平 贵阳市第十中学
李越 肖敏
贵阳市教育学会
贵阳市教师专业发展指导 中心
2020B008 贵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状态调查研究
赵兵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0B009 培养高中生化学实验数据处理能力的实践研究
2020B015
学科基地提升高中地理教师野外考察指导能力的实 践研究
2020B016 教育戏剧课程促进小学生审美能力养成的实践研究
2020B017
“组团式帮扶”模式下留守儿童心理韧性的培养策 略研究
2020B018
小学课程通盘优化设置的实践研究——以普瑞国际 学校课程设计为例
2020B019
教育信息化2.0背景下提升初中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的 叙事研究
洪定云 赤水市教研室 何梅 赤水市教育局
吴学光 正安县安场镇中心小学 万大军 正安县格林镇太平小学 余建军 道真县玉溪镇中心学校 韩克康 道真县教育局 刘显贤 湄潭县实验幼儿园
2020B040 基于小学美术课堂教学科幻画的实践研究
2020B041 高中化学教学中关键能力培养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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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
目拟立项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2.05.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2022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5月6日-5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科技处反映(联系电话:*************)。
2022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清单
省教育厅科技处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