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红线制度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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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原则及红线制度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让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顺溜公司出台商业原则,内容如下。

一、商业原则

原则1:商业诚信

我们以诚实、正直和尊重他人的方式对待我们的顾客、供货商、员工及合作伙伴。我们不以任何权力及资源获得商业合作以外的利益。

原则2:竞争关系

我们寻求以公平、合乎道德的方式,在适用的竞争法框架内开展竞争;我们不会阻止他人与我们自由竞争。

原则3:沟通交流

我们鼓励员工、商业伙伴以及任何供货商在交流中提出任何建议和看法,我们本着诚实和负责的态度听取意见,并做出回应。

原则4:商业道德

我们秉持感恩员工、感谢公司、回馈社会的态度,对相关者负责。

二、判断标准

1、偷窃行为或各种原因造成宾客人身伤害者,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司或公安机关处理;

2、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犯有故意破坏公司集体财物的行为;

3、殴打他人或聚众斗殴造成了恶劣影响;

4、工作渎职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相关影响者2人以上;

5、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伪造单据、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个人收取现金(卡)300元以上,礼物价值500元以上者);吃、拿、卡、要严重违规

者。

三、处理措施

由公司集团管理委员会集中评议决定;

原则上不得再担任公司内的职务,取消一切工资、奖金、分红、福利,净身出户。

公司保留追究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

备注:通俗理解公司商业原则为:

不滥用职权不欺上瞒下

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陕煤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职工遵章守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和部分单位的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红线”。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防止触及“红线”。 第二章“红线”管理内容 第二条红线管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环保“63红线管理”: 1.“六杜绝”即:井下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杜绝CO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严重“三违”行为; 2.“三必须”即: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xxx中心“23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三)xxx中心“33红线管理” 1.“三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四)xxx中心“22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必须落实吊装作业“十不吊”制度; 2.“二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自制工装作业。 (五)xxx公司“31红线管理” 1.“三杜绝”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杜绝电梯事故、杜绝窒息事故; 2.“一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 第三章“红线”管理措施 第三条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监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制度,对井下、地面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2.严格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监督检查各中心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编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消防知识讲座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事故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

员工红线规定

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 第一条制定目的 1.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故意的错误行为。 如员工故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 私自遗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 (*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接开除,C开除+处罚1000-3000元,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中,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一起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 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 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10.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11.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12.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13.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立网络服务的。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公司红线制度

公司商业原则及红线制度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让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顺溜公司出台商业原则,内容如下。 一、商业原则 原则1:商业诚信 我们以诚实、正直和尊重他人的方式对待我们的顾客、供货商、员工及合作伙伴。我们不以任何权力及资源获得商业合作以外的利益。 原则2:竞争关系 我们寻求以公平、合乎道德的方式,在适用的竞争法框架内开展竞争;我们不会阻止他人与我们自由竞争。 原则3:沟通交流 我们鼓励员工、商业伙伴以及任何供货商在交流中提出任何建议和看法,我们本着诚实和负责的态度听取意见,并做出回应。 原则4:商业道德 我们秉持感恩员工、感谢公司、回馈社会的态度,对相关者负责。 二、判断标准 1、偷窃行为或各种原因造成宾客人身伤害者,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司或公安机关处理; 2、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犯有故意破坏公司集体财物的行为; 3、殴打他人或聚众斗殴造成了恶劣影响; 4、工作渎职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相关影响者2人以上; 5、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伪造单据、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个人收取现金(卡)300元以上,礼物价值500元以上者);吃、拿、卡、要严重违规

者。 三、处理措施 由公司集团管理委员会集中评议决定; 原则上不得再担任公司内的职务,取消一切工资、奖金、分红、福利,净身出户。 公司保留追究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 备注:通俗理解公司商业原则为: 不滥用职权不欺上瞒下 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事件,使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2.0 定义 2.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的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的事件,即公 司所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 3.0管理规定 3.1贪污公司财物:如员工利用职权或职位便利,贪污公司财物。 3.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 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3.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3.4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 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3.5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3.6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及设备的。 3.7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3.8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考勤设备的。 3.9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3.10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3.11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3.12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3.13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 立网络服务的。 3.14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备用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3.15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物品为个人谋取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员工红线规定

员工红线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第一条制定目的 1.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 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 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故意的错误行为。 如员工故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 私自遗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 (*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接开除,C开除+处罚1000-3000元,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 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 在工作中,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一起 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 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 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10.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11.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12.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2 3 完整、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监理单位应对其编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并做好以下

几个方面: 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 (墙) 5、严禁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开挖及安全步距超标。? ①开挖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施工单位应进行钻爆设计,并根据现场围岩地质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爆破方案或参数。

③开挖进尺应根据围岩情况进行控制(Ⅴ、Ⅵ级围岩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边墙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2榀;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④施工步距应符合要求(初期支护Ⅳ级以上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位置:Ⅳ级围岩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6 超前地质预报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施工单位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工序管理,按程序审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实施。 ②根据不同围岩地质情况及时调整超前地质预报方法。对各种围岩类别必须进

最新员工红线规定

1 员工不良行为处罚红线 2 3 第一条制定目的 4 1.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5 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6 2.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7 而导致不该发生的质量事故,提高产品质量,实现“零缺陷”的目标。 8 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9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10 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11 严重损失与影响,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12 第三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3 1.故意的错误行为。 14 如员工故意违反、擅自修改操作工艺参数,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15 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6 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17 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 18 ·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19 ·隐瞒真实身份,不用真实姓名,伪造学历等证件的。 20 ·* 私自遗弃或藏匿,处理报废工件的。 21 (*条款有三种处理方式:A罚款1000-3000元,B直接开除,C开除+处罚1000-3000元,22 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 23 4.不执行“三检”的错误行为。 24 在工作过程中,对产品不自觉执行首检、自检、抽检制度的,并造成质量事故发生的。 25 5.不认真做好产品标识的错误行为。

26 在工作中,不认真加以区分、隔离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决品),“三品”混装在27 一起的,并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 28 6.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29 接造成机械设备、贵重仪器仪表、量刃具、刀具等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30 7.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 31 8.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32 9.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33 10.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34 11.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35 12.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36 13.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37 设立网络服务的。 38 14.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的。 39 15.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40 16.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41 17.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42 第四条有下列错误行为之一的,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和黄牌警告,记大过处理并处以一43 定100-500元的罚款;第二次,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4 1.低级的错误重复发生的错误行为。 45 对于操作中的问题,经反复教育、整改,未能重视,重复发生的。 46 2.违反公司电脑管理使用规定的。(如利用公司电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不良行为的)。 47 3.无合理理由,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满三次的。 48 4.对提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心的员工,冷言冷语,打击报复,挫伤员工积极性的。 49 5.野蛮搬运成品、半成品的错误行为。 50 产品装筐和搬运,不执行规定,随意乱扔、乱丢,超(层)高、超量,无任何保护措施的。

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主观故意行为或因不尽职给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纪检监察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会工作部、外购煤管理办公室、通风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矿业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 (一)负责审定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公司规定红线内容的解释,对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 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第三章红线内容 第六条在生产过程中: (一)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2%,未撤人的; (二)携带烟火入井(坑)的(经批准的电气焊作业物品除外)。 第七条在工作中错付、多付资金,且无法追回,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八条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 第九条外购煤上煤过程中办理假票,伙同供煤单位及司机偷、换应入坑(场)煤炭的。 第十条在煤质采制化过程中更换煤样,篡改化验数据等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装车过程中,单储单装站点私自将自产煤与外购煤进行混装的。 第十二条在暗标工程招标中,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 第十三条超越权限规定私自确定设计、施工单位的。 第十四条在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盘点中,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十五条个人盗窃公司财物、伙同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的。 第十六条为盗窃人员开脱罪名、干涉案件调查、欺上瞒下、私自处理盗窃案件的。 第十七条组织煽动闹事,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第十八条个人利用媒体发布有关公司的负面不实言论的。 第十九条组织、蛊惑员工发布不实言论,散布谣言,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二十条由于主观故意或者个人失职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 第四章处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合同制员工立即解除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公司,神东公司不得再用。 第二十二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以上处罚外,还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由于个人主观原因触犯法律判刑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法处罚的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神东煤炭集团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各部门、车间: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推进公司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现予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主观故意或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二、组织与职责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邹宗合张涛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 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 委员会职责: 1、负责审定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2、负责对公司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 办公室职责:

1、主要负责公司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 2、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三、红线内容: 1、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 2、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盗窃公司财物、或伙同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的。 4、组织煽动闹事、散布谣言、发布有关公司负面不实言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由于主观故意或者个人失职而公司财产损失、名誉受损等 恶劣行为的。 6、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汇报、不制止,致公司蒙受严 重损失的。 四、处理规定: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立即解除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公司不得再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以上处罚外,还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 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矿井总风量不足或采掘工作面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不执行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评价许可制度的;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矿井提升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编号:SM-ZD-81507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 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 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涉煤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 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

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 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存在第二种情形的,同时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 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 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 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女全管理,全而落实对分部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左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深茂铁路工程实际,确左软基大型机械施工、连续梁、跨等级道路、河流等为现阶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泄红线范|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要求分部,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四条对触及红线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分部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第五条本细则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 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想。 第六条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深茂公司相关施工管理制度,确左安全红线范用如下。 (一)跨等级公路、河道施工 1.A类施工 (1)未与行政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无施工计划或超计划、超范囤施工。 (3)未与行政管理单位联系,未确认光缆径路,或不听从管理单位现场防护人员警示,擅自进行开挖土方作业,造成光缆被挖断.挖伤。 (4)分部项目负责人未按规泄到现场组织施工。 (5)分部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6)大型机械临近既有公路.河道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一卡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施工作业。 (7)靠近既有公路、河道的机具、材料未按规左摆放造成侵限。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的。 (2)施工准备不充分或扩大准备范围。 (3)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公路、河道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4)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着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未按规左时间下道。 (6)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8)既有公路、河道进行基坑、上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行政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连续梁挂蓝施工 1.A类红线 (1)岸蓝拼装和拆除不符合设计要求。 (2)挂蓝锚固不牢,移动无限位装置。 (3)未对挂蓝及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 (4)挂蓝总重量的变化超过设计重量的10%,梁段混凝上浇筑及行走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小于2?0「 (5)挂蓝底模悬吊系统采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时不采取防护措施。 (6)挂蓝拼装过程中,随意对螺栓孔进行切割扩孔,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轧螺纹钢筋吊杆未使用双螺母锁紧。 (7)挂蓝施工过程中.未对滑道、主桁节点、锚固、吊绳等系统日常检查。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事件,使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定义 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的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的事件,即公司所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 管理规定 贪污公司财物:如员工利用职权或职位便利,贪污公司财物。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及设备的。 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考勤设备的。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立网络服务的。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备用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物品为个人谋取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违反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其情节相当于上述各条,可以按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以上错误行为之一的,视为触及红线,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通告同同类行业、通报当地相关部门。 惩处规定 发现员工出现上述情节,立即处理。

安全红线制度(晋能集团)(参考)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

晋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通用版)

晋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8

晋能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 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

公司红线管理规定

公司红线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各部门、车间: 为了使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推进公司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现予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 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员工因主观故意或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是公司所不能容忍的一种错误行为。 二、组织与职责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邹宗合张涛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 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 委员会职责: 1、负责审定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2、负责对公司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 办公室职责:

1、主要负责公司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 2、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三、红线内容: 1、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 2、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盗窃公司财物、或伙同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的。 4、组织煽动闹事、散布谣言、发布有关公司负面不实言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由于主观故意或者个人失职而公司财产损失、名誉受损等 恶劣行为的。 6、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汇报、不制止,致公司蒙受严 重损失的。 四、处理规定: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立即解除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公司不得再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以上处罚外,还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7月28日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1.doc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文件的执行力度和严肃性,有效控制与杜绝因人为因素而导致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事件,使员工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构建文明和谐企业。 2.0定义 2.1违反公司法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2员工因缺乏责任心,人为造成的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与影响的事件,即公 司所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 3.0管理规定 3.1贪污公司财物:如员工利用职权或职位便利,贪污公司财物。 3.2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或者有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兼职的行为, 或者有其它类似的行为。 3.3弄虚作假的错误行为:如隐瞒事实真相、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3.4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设备操作安全

规定,留下安全隐患,或直接 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的。 3.5没有经过公司监控部门的同意,私自调整公司监控系统设施的。 3.6故意损坏、偷盗公司和他人财物及设备的。 3.7业务往来中行贿受贿的。 3.8代人打“考勤卡”的(包括被代人)或者伪造考勤记录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考勤设备的。 3.9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满二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3.10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 3.11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的,被公司知悉的。 3.12利用电脑网络散布传播污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政治性内容的图片文字的。 3.13没有经过公司网络同意私自下载或安装电脑软件、操作系统或者在公司电脑上私自设 立网络服务的。 3.14未经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使用公司备用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公司红线制度(副本)-

公司红线制度(副本)- 公司的经营原则和红线制度 第1条:制定目的 为了让员工知道公司提倡和反对什么,了解他们应该和不应该做什么,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沉淀企业文化,建设文明和谐的企业第二条红线的定义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的严重错误行为。) 2。由于责任缺失,员工人为造成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严重损失和影响。这是公司不能容忍的错误行为。刘舜公司发布了以下商业原则一、商业原则1:商业诚信 我们以诚实、诚信和尊重他人的态度对待客户、供应商、员工和合作伙伴除了与任何力量或资源的商业合作,我们不会获得任何好处。原则2:竞争关系 我们在适用的竞争法框架内寻求公平和合乎道德的竞争。我们不会阻止别人与我们自由竞争。原则3:沟通 我们鼓励员工、业务伙伴和任何供应商在沟通过程中提出任何建议和意见。我们倾听意见,并以诚实和负责任的方式做出回应。原则4:商业道德 我们坚持对员工、公司和社会感恩的态度,并对相关人员负责。二、判决标准 1、盗窃或各种原因造成客人人身伤害,并视情节轻重交公司或公安

机关处理; 2、该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故意破坏公司集体财产的行为; 3、殴打他人或聚众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 4年,因工作渎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受影响人数2人以上;5.严重违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如伪造文件、挪用公款、贪污贿赂(个人收受现金(卡)300元以上、礼品500元以上);吃、拿、卖卡都是严重违反 3,治疗措施 ?公司集团管理委员会集中意见和决策; ?原则上,他们不允许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取消所有的工资、奖金、股息和福利,并保持房子整洁。 ?公司保留调查索赔相关损失的权利。备注:一般认为公司的商业原则是:不滥用权力,不欺骗上下,不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不徇私舞弊

红线制度

安全生产“红线”制度试题 1. 安全生产“红线”制度颁布的目的是什么? 为维护企业基本的安全生产秩序,杜绝各类恶性、典型违章行为,培养全员基本安全习惯,减少直至消灭员工中违章和事故频发倾向性人群,切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颁布甘肃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制度。 2开展“红线”制度建设,目的是警醒员工不要因违章而使国家、企业、他人、本人、家庭遭受和自身受到处罚。(事故损失)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 4.现场作业行为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 5、现场作业行为安全“红线”规定:严禁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和手续开始工作。(不办理确认) 6.现场作业行为安全“红线”规定:严禁超越工作职权和进行工作。(工作范围)7、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工作负责人工作现场或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继续工作。(擅自离开) 8、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未经合格的临时工进入现场工作。(培训考核) 9、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证) 10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无的企业、施工队伍进入现场作业。(合格资质) 11、调度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调度人员值班。(单人) 12、调度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保护及自动装置无投运。(定值单) 13、调度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保护定值单由计算和校核。(一人) 14、基建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未经以及考试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安全教育) 15、基建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未经及签字开展作业。(安全交底) 16、基建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擅自改变方案措施、安全设施及范围施工。(超工作票) 17、基建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基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违反要求。(“三同时”) 18、农电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施工未经审批的农网工程开工建设。(“三措一案”) 19、农电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未经正式发文确认的工作票承担相应工作。(“四种人”) 20、农电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农电不设置安全监督专责人员或安全监督专责人员擅离职守。(施工现场) 21、营销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未取得安全培训、安规考试合格的进入现场工作。(营销人员) 22、营销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营销人员无工作工单、作业。(工作票) 23、营销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用电检查人员到客户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单人) 24、营销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营销人员在客户现场进行设备操作。(代替客户) 24、营销工作安全“红线”规定:严禁对重要客户在接电前,未对供电电源和电源情况进行验收进行供电。 (自备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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