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精品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cf0fd0db524de518974b7d0b.png)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5、干部身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
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电业公司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为科学公司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党委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4、干部身份;5、身体健康。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实行委任制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公司党委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人事部,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股室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民主推荐。
由公司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公司的全体干部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会议酝酿。
召开公司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公司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公司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拟提拔人选为某股室工作人员的,一般为该股室分管领导、部门中层干部或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股室的成员;拟提拔人选为基层部门工作人员的,一般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相关科室人员。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5、干部身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
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股级干部是企业中级管理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拔任用工作是企业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各企业在人才引进、选拔任用方面需要按照市场需求、岗位职责和业务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和规范标准,以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中层干部队伍的优化升级。
二、选拔范围股级干部选拔范围为公司内部。
三、选拔条件1. 必须具备本职业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岗位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2. 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不涉及违法违纪行为;3. 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沟通,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4.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公司使用的办公软件;5.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具有国外著名大学学习、工作过、熟悉跨国公司管理模式和理念者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1. 单位提出人选(考察期不应少于1年);2. 部门面试(应包括部门领导、同事和下属三方面评价);3. 公司面试(应包括公司领导、同级同事以及其他部门的代表三方面评价);4.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应少于1年,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领导、同事和下属三方面评价);5. 确定任用。
五、任用标准1. 综合分析竞聘者的材料、面试表现以及试用期考核结果,综合考虑人才特长和业务需求,确定最终人选;2. 任用的股级干部应具有业务过硬、行为规范、全面发展和潜力突出的特点;3. 任用的股级干部应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遵循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公司的“三会一课”、计划目标、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自己成长、团队发展,为公司未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4. 公司将对选任的中层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便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六、后续跟踪考核公司将对任用的中层干部实行业绩年度考核和履行年度制定的个人发展计划考核。
2024年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二篇)

2024年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为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职务的任免(不含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2、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股级干部的任命应同时具备有编制、有职数、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条件。
3、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适才适用”的原则。
三、任职资格和条件1、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与____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决议,服从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胜任本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新提任的股级干部,原则上应当具有____年以上工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担任行政单位的股级干部,除具备上述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四、任用程序1、提出拟任职人选。
用人单位在职数限额内,根据空缺情况,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拟任职人选,并向县人劳社保局提出拟任报告,报告应说明拟任理由、任职方案、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等。
2、考察。
县人劳社保局按照拟任职务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拟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后正式填写职务任免呈报表,连同考察材料,提出任免意见。
3、决定任命。
由县长办公会根据县人劳社保局提出的意见,集体讨论,作出是否任免职的决定。
4、下发任免通知。
县人劳社保局向提出任免职的机关下发任免职批复,单位接到任免职批复后,下发任免职通知。
五、纪律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随意增设股级机构、增配股级干部。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范文五篇范文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股级干部是企业发展中的中坚力量,选拔任用好股级干部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推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此方案。
二、工作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竞争选拔是用人的基本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参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
2.岗位需求导向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确保任用的干部具备所需的素质和能力。
3.综合测评原则。
选拔任用必须综合评估干部的基本素质、业绩表现、潜力等因素,确保选拔的干部具备全面且稳定的能力。
三、选拔任用程序1.设置岗位标准。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设定股级岗位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能力要求。
2.公布选拔信息。
通过内网和外网等途径,公布股级干部选拔的相关信息,包括岗位职责、能力要求、选拔程序等。
3.申报与初选。
员工根据招聘信息,自愿申报参选,经初选合格者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4.笔试与面试。
通过设定笔试科目和面试内容,对参选者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评估其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
5.综合评估。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结合参选者的业绩表现、潜力评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确定拟任用干部名单。
6.公示与反馈。
对初步确定的拟任用干部名单进行公示,并向员工反馈有关选拔结果。
7.任前培训与选拔确认。
选定的干部需参加岗位相关的任前培训,并参加选拔确认工作,最终确定干部的任用。
四、工作保障1.提供培训支持。
为参选者提供岗位相关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升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2.建立评估体系。
建立干部评估体系,定期对干部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人员配置。
3.完善选任制度。
完善选任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任工作的规范和科学。
五、工作推进1.制定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股级干部是企业中具有重要决策权和领导责任的干部层级,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科学、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股级干部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定科学合理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2.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求,建立健全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培养和选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股级干部。
3.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经验。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要,明确股级干部的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团队协作能力等标准。
并结合岗位要求,制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
2.建立完善的委员会和评审机制成立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由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拟任职股级干部进行评审和面试。
3.完善选拔任用程序(1)岗位申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部门负责人向选拔任用委员会提出岗位需求申报。
(2)岗位宣传:通过内部通知、企业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开宣传拟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3)择优选拔:根据岗位要求和申报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初步筛选。
(4)面试评审:通过个人面试、考核表现等方式,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评审,综合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5)公示和反馈: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公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反馈,及时总结并改进工作经验。
(6)最终决策:由选拔任用委员会综合评审、面试结果和公众反馈等信息,最终确定拟任职人选,并报告企业高层领导审批。
4.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储备机制,采取内外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和选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股级干部。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条选拔任用应以事业需要为导向,根据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条股级干部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等。
任职资格则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设定,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五条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会议酝酿、组织考察、任用决策等环节。
第六条选拔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七条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推荐过程中,应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推荐结果应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会议酝酿第九条会议酝酿是对推荐结果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筛选的过程。
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集思广益,确保酝酿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会议酝酿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六章组织考察第十一条组织考察是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的过程。
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情况。
第十二条考察结果应作为任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任用决策第十三条任用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任用决策应充分考虑考察结果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第八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股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培训、交流等制度,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
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
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
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
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
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
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
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
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
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
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
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
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
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
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
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
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
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