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的差距逐渐拉大,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承包等几种形式。
这些模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土地流转后的利用效率不高等。
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问题分析(一)土地流转不规范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不完善,缺乏规范的流转机制和监管体系。
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存在随意性、无序性,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农民利益受损。
(二)农民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突出。
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未能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导致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任度降低。
(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部分地区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些承包方在获得土地后,未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闲置和浪费。
四、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优化策略(一)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二)强化农民权益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获得应有的收益。
(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承包方在获得土地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同时,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后的农业生产管理,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素质。
五、结论与展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些问题,但同时也看到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
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

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经济的推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流转模式进行分析。
一、土地流转的定义及意义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之间通过出租、转包、交换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动。
土地流转的意义在于能够实现农地流转与经济活动的有效结合,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土地流转模式的类型1. 农户直接流转:即农户之间通过自愿协商,直接进行土地流转。
这种模式简单直接,更能保护农户的权益,但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2. 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流转: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将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统一经营管理。
这种模式能够集中土地资源,实现规模经营,提高效益。
3. 土地托管: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由其负责土地的利用和管理。
这种模式能够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适用于农村资源丰富但劳动力稀缺的地区。
三、土地流转模式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土地流转模式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
同时,流转土地还可以增加土地流动性,降低农户的风险压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 挑战:土地流转模式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合同执行难等问题。
同时,土地流转还可能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对农村稳定的依赖感,产生一定的社会问题。
四、土地流转模式的地区差异由于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区的土地流转模式也存在差异。
东部地区较为发达,土地流转模式多样化,包括直接流转、土地托管等模式;而中西部地区相对欠发达,土地流转模式相对单一,以农户直接流转为主。
五、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土地流转模式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模式也带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
六、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土地流转模式的实施对农村生态环境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作者:刘文忠来源:《农家科技》2019年第07期摘要:现在农村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农作物种植方面机械化程度普遍提高。
很多农民都把自己的土地转包给其他人去租种。
这种现象在农村十分普遍。
农村流转土地规模日益增大,并且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
本文对现在农村存在的几种土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对农民该如何从这几种模式中作出选择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土地流转;模式;农民选择;土地租种现在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农民和土地之间的关系逐渐发生变化,在农村经济改革的形势下,农民要从这些模式中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转让土地模式。
农民对自己土地的转让意识越来越清晰,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一、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及选择建议1.土地流转模式第一种就是股田制模式,农民在转让土地时可以把自己的土地转化为资本,入股利用自己土地做生意的企业,等企业盈利了再按照股份分红。
例如:一户农村家庭有十亩田地,种植果园的企业租种了这十亩土地用于种植苹果,等到苹果成熟贩卖后,企业可以把这些蘋果的价格折算出股份,以资本的形式进行分红,这位农民就能得到十亩土地的分红。
第二种是股份合作制,这种模式是由政府出面,把农村想要转让的土地集中起来,政府再代表农民和企业进行谈判。
最终农民也拥有了企业的股份,企业盈利了以后可以获得分红。
第三种是出租土地,现在在农村很多农民都出外打工,家里的土地闲置,出外打工的农民都把土地出租给了种地的农村家庭,每年只收取少量的租金即可。
有的农村把土地集中进行出租,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的分红。
第四种是没有能力耕种土地的农村家庭,把土地转包给别的农户,有的是有偿转包,也有无偿转包的。
还有的贴钱让别人帮忙耕种的。
转包后第三方就拥有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种是互换模式,例如:有两户农民,这个农民的土地挨着水塘可以种植水稻开发养殖,这个农民土地适合种植水果,这两个土地的农民如果有不同的种植需求,可以把土地进行互换。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有模式和政策建议

表1
、
I
I
试验前
生产管理模 式
资金支持
技术支持 作和管理
Hale Waihona Puke 试验后 经 营, 统一管理
政 府 或 集 体组 织 的 ,
1 . 在第一类流转模式 中存在转包 。 让, 转 出租 托管或H 代耕 , q 互换 等 五种 形 式 。 () 包。 1转 即承 包 户 将 部 分 或全 部 承 包地 的使 朋 权 转 给 其 他农 户 , 保 留承包 权 . 承包 和 发 包 方 的权 利 义务 关 系不 变 原 () 2 转让。 即承包方经村委会同意将土地 承包权 、 使用权全部转让给 第三方 . 由第 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 系, 出让方 与村委会在 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 系即行终止 ( 出租。农村集体通过与农 户协商 , 农户承包土地租赁过来 , 3) 将 再 反租给农业企业或其他经营者。 或者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 土地直接 租 赁 给其 他 经 营 者 , 承包 权 不变 。 ( 托 管 或 叫 代耕 。 外 出 务工 农 户 . 承包 土地 委 托 本 村农 户或 亲 4) 即 将 朋 好 友进 行 生 产 管理 , 权 利 和 义 务不 变 。 其 ( 互换 。 5) 即农 户之 问 为 了 便于 生 产 和管 理 . 相 协 商进 行 承包 地 调
中 图分 类 号 :3 11 F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4 4 1(0 9)4 2 — 2 10 — 9 4 20 0 — 0 0 4
改革 开放之初 , 安徽省风 阳县小岗村首创的农 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 制在全 国全面推广。这一土地制度改革 . 大地调动 了农 民的生产积极 极 性 , 村 经 济 注 入 了 巨 大 的活 力 , 进 了农 村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 决 了 为农 促 解 我国十多亿人 口的温饱问题 。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 市化 、 城 】 业 化不断推进 , 大量 的农村 劳动力涌人城市 , 家庭联产 承包 责任制 已跟不 上农村 经济发展的步伐 , 显现t - Hj很多弊端 , 进而 导致 了农 村经济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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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将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合法途径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使用或开发的行为。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优化提供参考。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1. 家庭承包制模式家庭承包制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该模式下,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
这种模式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2. 集体经营模式集体经营模式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该模式下,土地流转的规模较大,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然而,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如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3. 农业合作社模式农业合作社模式是指农民自愿组成合作社,共同经营土地。
该模式下,农民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同时,该模式也有助于增强农民的组织能力和合作意识。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存在的问题1. 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
这导致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难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不足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
一些地方存在强制流转、低价征收等问题,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3. 土地流转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较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这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也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优化建议1.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促进土地流转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模式

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土地整治与流转模式。
1. 土地整治的现状如今,农村土地整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土地面积不断减少,导致土地利用率低下,产生了很多农业废弃用地。
土地整治的目的是通过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分配和开发,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2. 整治模式的探索针对农村土地整治,不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模式。
有些地区通过引进外来资本,进行大规模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村经济效益;有些地区则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就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还有些地区注重生态保护,通过生态修复和生态农业的观念,实现土地整治。
3. 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土地流转是指将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业经营主体或者其他农业生产组织,以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增加值的提升。
近年来,土地流转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政府对土地流转进行了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 流转模式的形式土地流转模式有多种形式,包括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
这些形式在不同的地区得到了实践和推广。
比如,农业合作社通过集中管理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土地托管模式通过将农民的土地收归农业企业进行统一经营,最大程度上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
5. 对农民的影响土地整治与流转模式对农民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流转模式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流转模式也带来了农村幸福指数的提升,让农民分享到了城市化发展的红利。
6. 对农业发展的推动土地流转模式对于农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商品化水平。
同时,流转模式也有利于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与品牌效益。
7.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土地整治与流转模式也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与现状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土地效益的最大化。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制度缺陷、农民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农场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业企业租赁模式等。
这些模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土地流转的深入推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农民权益保障不够等。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类型与特点(一)家庭农场模式家庭农场模式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具有农业生产能力的家庭农场主,由其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经营主体明确、责任清晰,能够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是指农民自愿组成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农民参与度高、组织化程度高,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益。
(三)农业企业租赁模式农业企业租赁模式是指农业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农业生产或农业开发。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资金投入大、技术含量高,能够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
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政策支持不足、农民权益保障不够等。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变革路径选择

的制度变迁、 重新配置经济机会的制度变迁和 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流转, 从而实现土地资源 迁的积极性, 因此需要大力提倡。
我国农村 土地流转制度变迁的主要因素 袁庆 必然要求是一个 由局部到整体、 从量变到质变 的一个长期过 由量变到质变 是从局部到整体、
明在他的新制度经济学教材中, 基于目 标实现 的过程,这确实符合我 国经济体制 改革的 实 程 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来讲, 由于我国
的途径对制度变迁进行了分类, 他将制度变迁 际。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在坚持家 传统把经济问题政治倾向严重, 严重压抑了经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变革路径选择
口文 / 杨 萍
不过需要注意 的合理流动, 提高农村经济效率 。 因此, 它是在 提 要 在市场经济条 件下, 农村土地出 重新分配经济优势的制度变迁。
这些制度变迁 的 目标 , 并不是事 前制度 坚持一个大的制度框 架的同时, 对该制度 框架 现 了多种 形式的流动, 一定程度 上促进 了 的是 , 这在
益和制 度的效率 对制度变迁 具有 决定性 的意 变迁 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等三种形式。 而这些不 作用 的发挥是 必需 的, 但政府作用的发挥是不 义。 因为只有 当一个新的制度安排的效率高于 同类型的制度变迁过程可 以相互组合, 从而形 是应 该采取迅速激 烈的手段 , 需要具体 问题 则 旧制度安排的效率时, 这个新制度安排才能为 成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和模式。 具体分析 。 对于我国农村 大 多数经济主体所接受 , 制度本身 的变迁才有 土地流转制度来讲 , 的变迁过程也必然符合 它 第三种制度 变迁路径是诱致性 、渐进 式、 可能实现 。那么 , 究竟哪些 因素影响 了制度变 这-N度 变迁 的一般规律 , 以根据我国和我 单项制度变迁。 可 这种制度变迁路径, 首先, 要求 迁 的效率呢 ? 回顾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变革 国农村的具体条件 , 来选择对我们最优的制度 充分发挥经济体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制度变 的历史 , 响制度变迁 的主要 因素有制度变迁 变迁模式 。 影 主 体、 资源约 束、 技术约 束、 制度约束 、 理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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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杨德才1,2(11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江苏 南京 210013;21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摘要: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是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而土地制度又是这些基本问题的核心,它是农村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安排的基础。
无论是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上看,股田制能够较好地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面临的突出问题,这对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意义。
股田制应该作为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农地流转形式。
关键词:农地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股田制中图分类号:F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5)12-0049-04 一、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经济学分析 劳动力和土地是农业生产中的两大基本要素。
由于我国农村土地能够吸收的劳动力有限,以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和实际耕地面积计算,农村劳动力相对于农村土地而言,呈现严重过剩的现象。
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业和地区间转移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
而这种转移的动力主要来自城乡之间日益扩大的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异。
根据统计,在1985-2002年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85年为1.86:1,1990年为2.2:1, 1995年为2.71:1,1998年为2.51:1,2002年则进一步扩大为3.11:1。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消费比也在逐年扩大,按上述年份顺次为2.31:1、2.95:1、3. 4:1、3.28:1、3.29:1。
城乡居民收入比与消费比的不断拉大,加速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区域间的转移,必将引起的微观变化是土地在不同个人间的边际评价出现重大差异。
由于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与土地总是互补的,对于具有不同农业生产效率的农户,土地边际产出的程度不同。
对那些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知识技能并有能力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的农民来说,他将会比较其种地或不种地的收益和机会成本。
当这部分农村劳动力试图退出农业产业时,尽管他们对土地的边际产出评价已经很低,但做为理性的个体,他们依旧会考虑自己已经承包并仍有较长存续时期的农村土地如何被尽量有效地利用,可能的选择是将土地的使用权出租或转让,部分实现承包制赋予的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权利。
对于另一部分留在农业产业内的农民,农业生产可能给他们带来较高的收益。
如果他们发现在自己的生产和经营下,土地具有较高的边际产出,尤其是那些具有较多的市场信息、较新的生产技术和较高的经营能力的农户,他们有可能承租前一类人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对农业生产进行更多的投入。
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就具有土地边际产出拉平效应,双方对土地边际产出的评价差距越大,将越加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被改进得也将越多,进而更加有利于农业的产出与发展。
关于农地使用权流转及其配置效率问题,有的学者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并得出结论认为:[1]土地和任何其他要素一样,自由的流转总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并能反过来促进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对土地交易权的 收稿日期:2005-10-10作者简介:杨德才(1965- ),男,安徽当涂人,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主要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中国经济史。
94 《当代经济研究》2005年第12期 限制对土地产出率具有负面的影响,即降低要素配置效率和减少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入。
因此,从效率角度而言,应允许并鼓励农民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二、对现有几种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 近年来,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生了很多新鲜事物。
例如,在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四川等地,生产要素流动十分活跃,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各地出现了诸如反租倒包、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入股、土地信托服务、土地互换等流转方式,并以此作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基础。
[2]与此同时,有多项调查表明,大部分农民已经具有自己承包土地可流转的意识。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进行的一项涉及4省344县的农村调查结果可以发现,[3]农民对其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持认同态度的。
如在关于“农民是否有权把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给其他村民”的问卷统计中,87.6%的农民认为“有”;如在关于“农民是否有权把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给外村人”的问卷统计中,80.4%的农民认为“有”;再如在关于“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否有继承权”的问卷统计中,64.4%的农民认为“有”。
[4]随着农民市场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民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也日趋频繁。
由于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若按土地使用权的利用情况,可以将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分为以下几种模式:11股田制。
指的是农户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以其作为资本入股参与联合创办的农场、林场、养殖场、果园、苗圃、花木等农业企业。
这些农业企业由民间创办,集合了种田能手以及技术优良的技术员等,有着先进的生产方式。
企业一般会采取吸纳公司土地周边的农地的承包者入股,以每亩年产出价值折算股份,按股分红,使土地使用权以资本形式进行流转。
21股份合作制。
它是指让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土地的所有权作价入股,当地政府机构将土地集中之后,村集体再代表农民与征地方谈判协商,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31出租、反租倒包。
出租是指农户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
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组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进行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
出租和反租倒包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形式,但不少地方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
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数是在乡镇政府的推动或者直接干预下进行的,有的还以各种名义参与租赁费的分配或者获得“倒包”中的差价。
41转包。
原承包方将承包地使用权转包给第三方,而原承包方承担的义务不变。
转包分三种情况:一是有偿转包,第三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向原承包方支付一定转包费,但不支付土地上其他税费;二是无偿转包,原承包方由于产业发生变化,而无力耕种土地,将土地使用权以无偿方式转包给亲友或其它农户,第三方不需支付转包费,土地上的税费负担仍由原承包方承担;三是倒贴转包,原承包方不愿耕种土地,为了避免撂荒遭受社会舆论和传统道德的谴责,不仅不收转包费,而且向接受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倒贴30元或一袋化肥,土地税费也由自己负担。
51转让。
原承包方将承包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将土地承担的税费义务也一并转让第三方,原承包方仅仅保留土地的承包权,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税费负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转让分为有偿、无偿、倒贴三种,具体情况类似于转包。
61拍卖。
集体经济组织将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水等农户不愿承包的“五荒地”使用权和部分耕作不便的土地使用权长期(30~50年)拍卖给个人或企业。
这种流转形式虽然拍卖金很低,每亩地仅1~10元,有许多是具有象征意义,主要目的是通过使用权流转推动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没有这种流转,土地使用权仍会长期闲置。
71互换。
农户为了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和扩大耕作田块规模的需要,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与相关农户以对等或约定差额数量的土地使用权相交换,双方承担的义务均不变。
这种方式只发生地块等次高低的差额补偿。
81代耕。
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宗族亲属之间、朋友之间出于照顾或帮忙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在分户承包经营初期曾大量发生,与转让形式上十分相似,但流转目的不同,流转规模一般较小。
虽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与灵活性,但限与篇幅,本文将只对股田制和股份合作制这两种主要的土地流转模式进行比较分05 《当代经济研究》2005年第12期 析。
三、股田制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优劣比较 股田制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由民间所办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而后者则是由集体(或地方政府)统一土地之后进行项目投资经营,两者的共同之处是都能实现土地集中化,便于进行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
[5]具体而言,两者的优劣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1股田制产权明晰,而股份合作制产权模糊不清。
在制度上,股田制以明确的农村股份合作组织代替原来模糊不清的集体经济组织。
股田制把土地所有权主体明确界定为社区内的各农户个体,并将农户个体的土地使用权明确为股权。
所有权主体和产权界区均实现了明晰化。
土地所有权是由国家掌握,分配权由国家交给集体,农民拥有所,将使用权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分红。
股田制公司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由市场调节的规模化生产活动。
而股份合作制的经营主体是征地方,使用权由集体分配给农民,再由农民将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汇总到集体,集体与征地方签订合同,将使用权转由征地方经营,集体的双重身份和笼统性使得公司主体不明,产权模糊不清。
根据科斯定理,如果产权被明确界定和交易,则资源的使用将达到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化。
由此可见,产权高度明晰的股田制是优于股份合作制的。
21股田制公司根据市场调节生产,公司所得利益和公司经营人自身所得利益息息相关;而股份合作制公司经营者是当地政府机构,公司所得利益与经营人自身利益联系不够紧密。
在利益分配上,股田制以按股分红的形式分配利益,公司是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决定了农民所投资的股权能带来的利益,同时也决定了负责公司运作的一系列经营者的利益,由于两者的关联性可以保证公司经营者的尽心尽力,使公司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逐步与市场经济衔接。
公司经营者将想方设法增加规模效应、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考察市场行情并挑选有能力的合格人才参与公司运作,从而促进整个公司的发展,实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的共赢。
相对于股田制来说,股份合作制激励机制显然动力不足,利益分配比较复杂,村集体作为中介人具有垄断的权力,这必然会增加寻租行为的发生,一方面增加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征地方不一定是优秀的。
这两点都会给农民利益带来极大损害。
由此可见,在公司选择和经营这个方面,股田制也是占优势的。
31在股田制下,农户个体作为市场主体、产权主体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体现,愿不愿意加入股田制,完全是由单个农户自己决定,不存在强制性;而股份合作制下,由于是有地方乡村政府(或准政府组织)在事先没有征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地与开发商签订了土地承租协议。
这实际上是用乡村政府(或准政府组织)的行政行为否定了农户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使土地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经营或政府经营。
一旦乡村政府(或准政府组织)决定集中土地,原来的承包户就得服从,自愿的原则得不到体现。
而对不同意反租的农户则视为“钉子户”,采取强制手段,致使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土地究竟该如何运作失去了话语权,农民的利益也因此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