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定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出让给国有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个人使用或经营时,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所获得的补偿款。
为了保障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集体利益,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国家发改委财金〔2016〕398号通知》,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应按照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
地位置、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核定,具体如下:
首先,土地使用年限越长,出让金标准越高。
例如,70年及以上土地使用年限的,出让金标准应不低于评估价值的50%。
其次,土地用途的不同也会影响出让金标准。
例如,商业、住宅
用地出让金标准较高,而农业、林业用地则相对较低。
再次,土地位置也会影响出让金标准。
例如,城市周边区域的土
地出让金标准较高,而偏远山区的土地则相对较低。
最后,土地等级也是影响出让金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等级越高
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也相对越高。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
来源,但也要兼顾农民的利益,确保他们在土地出让中获得合理补偿。
因此,在规定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时,还需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确保标准合理、公正、透明。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一项费用,也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项重要收入。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指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进行规定和调整的一项制度。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对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依据。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制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出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市场情况、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土地利用的效益等因素。
只有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需要根据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可以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以刺激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开发。
而在土地市场供小于求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以控制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恶性竞争。
因此,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变通,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固步自封。
三、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性。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理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可以激发土地资源的开发活力,推动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不合理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则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恶性竞争,影响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在制定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透明度。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透明度是保障土地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秩序的重要保障。
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时,需要公开透明地进行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对于出让土地所需支付的补偿费用的规定和标准。
在我国,土地出让是一种常见的土地利用方式,而国家对于土地出让所需支付的补偿标准也是受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束的。
下面将就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基础上的。
土地出让的补偿标准是由土地出让金和征地补偿费两部分组成的。
其中,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出让土地所收取的费用,它是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的。
而征地补偿费是指政府为了征收土地而支付给农民的补偿费用,其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并且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等级来确定的。
其次,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之上的。
国家对于土地出让补偿标准的确定是要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的,不能随意确定或者低于规定的标准。
在确定补偿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等级和用途、土地的市场价值等因素,从而确定出一个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保证国家的利益。
再次,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的。
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国家要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要给予他们合理的补偿。
因此,在确定土地出让补偿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意见,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避免因土地出让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最后,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
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国家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能因为土地出让而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因此,在确定土地出让补偿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国家出让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保证土地出让的公平合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指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者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国家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购买土地使用权。
这一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因素来确定。
首先,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与土地的位置有关。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城镇周边的土地价格较高,因为这些土地更容易获得市政配套设施和城市的基础设施支持,开发利用的潜力也更大。
相反,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的土地价格较低,因为这些土地的开发潜力较小。
其次,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与土地的面积有关。
一般情况下,土地面积越大,出让金标准也会相应增加。
这是因为大面积的土地可以容纳更多的建设项目,具有更大的商业开发潜力。
因此,土地的面积在确定出让金标准时具有重要的影响因素。
此外,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还与土地的用途有关。
不同类型的土地用途对应不同的出让金标准。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出让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它们的开发价值和市场需求不同。
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需要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进行调整,以达到合理的定价。
最后,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还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
如果一些地区土地供应充足,需求有限,那么该地区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相反,如果土地供应紧张,需求旺盛,出让金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
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复杂性,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制定需要对市场趋势进行精确的预估和评估。
综上所述,农村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和市场供需等因素来确定。
通过合理的标准制定,可以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和经济发展。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货币性收入,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确定。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位置、用途、规模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同时也要考虑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政府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合理、合法。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
随着土地市场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政府部门在进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调整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对于土地利用的影响,确保调整后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合理、合法。
三、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执行。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执行是保障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在执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合法、公正。
同时,也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监督。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监督是保障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公正进行的重要手段。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监督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映和举报,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公正、合法。
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五、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意义。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确定和严格执行,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各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合理确定和严格执行。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一、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范围1.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征收土地出让金;2.对于不动产登记法规定范围内的土地,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授权的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征收土地出让金;3.对于其他出让活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征收土地出让金。
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1.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办法包括土地价款和土地利用税两部分;2.土地价款的计算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和面积进行计算;3.土地利用税的计算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土地利用税标准进行计算。
三、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办法1.土地使用权单位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手续;2.土地使用权单位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出让金的纳税登记,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3.土地使用权单位应当提供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在土地使用权书证上注明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和时间。
四、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1.土地出让金应当用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2.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管理;3.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五、土地出让金的监督管理1.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检查;2.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3.对于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有助于规范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土地出让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
此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出让金,那么这个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多少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1、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25%。
2、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备案评估地价,下同)减去原用途的现时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10%。
4、出让年限按国家规定最高可出让年期办理,即:住宅(含商品住宅)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工业、综合用地等其他用地50年。
▲(二)新增建设用地办理出让手续,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1、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50%。
2、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按成交价缴纳出让金。
缴交标准为:熟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50%。
▲(三)土地使用者经取得规划部门和出让方同意,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或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下列标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并按现。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向企业或个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一定金额。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指政府根据土地出让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进行规定和执行。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确定对于土地出让活动的规范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制定。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土地出让的用途、地段、面积、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
一般来说,土地用途不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出让金标准会高于住宅用地。
地段优越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此外,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执行。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执行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执行的。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政府会根据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向出让方收取相应的款项。
同时,政府也会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三、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动态调整的。
随着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变化,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也会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
政府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进行适时的调整,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意义。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土地出让活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合理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可以有效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防止土地出让金过高或过低,保护土地出让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调整也能够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
总之,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土地出让活动的规范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监督和调整,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合理征收和使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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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规定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
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最低价是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出让土地类型、目的,取得土地利用状况等的差异,依靠以上原则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来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已远远不够。
一方面是可操作性低,出让土地有可能是新增建设用地直接协议出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再者,还有可能是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让等。
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
首先,仅按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无法满足不同土地情况出让地价的需要,难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形同虚设。
第二,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涵往往与协议出让最低价地价内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既有可能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也往往会出现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权益的情况。
第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企业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这已不大适用于按上述文件规定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
②最低价确认方法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能简单地由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应分门别类针对具体出让土地类型及地价内涵制定标准。
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取得的土地形式有可能是生地、毛地或熟地。
生地主要是指已完成土地使用批准手续而未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开发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
其协议出让地价的核定应该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产生的土地增值费,或称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纯收益。
当然,土地出让金与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是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虽然缴纳主体和性质不同,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征收标准的制定是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等情况确定的,其标准的制定办法与收取目的及土地出让金有相似性,因此,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以以此作为依据。
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定,各地征收标准的制定以新增建设用地中依法纳入有偿供地的比例约为60%,从而确定均纯收益征收定额标准,因此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协议出让最低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60%
毛地和熟地具备建设条件的土地,其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可以以基准地价和生地出让最低价加上相应的土地开发费等综合考虑。
土地价格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土地构成分离出土地出让金有其片面性,在使用上也有局限性,一般只适用于工业用地,用于商业、住宅等用地并不适用。
但对于目前制定新增建设用地(工业用途)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却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对于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作商业、住宅用途的,其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要以基准地价为准;以生地、毛地出让的,从基准地价中扣除相应的平均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
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时,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
据此核算出的土地出让金就有可能低于标定地价的40%,对于企业改制涉及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能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作为衡量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