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服务大局贯彻执行_中韩渔业协定_访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局长牛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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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监督工作年度总结(3篇)

渔政监督工作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2年,在上级渔业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紧紧围绕渔业发展大局,以“保资源、保生态、保民生”为宗旨,全面履行渔政监督职责,确保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现将2022年度渔政监督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强化执法检查,维护渔业秩序。

全年共开展渔政执法检查XX次,对XX艘渔船进行现场检查,查处违法案件XX起,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等违法行为。

2.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法制意识。

开展“渔业法律知识进渔村”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 深化渔港渔船管理,保障渔业安全。

加强渔港、渔船的日常监管,确保渔港设施完好、渔船符合安全标准。

二、工作亮点1. 加强海洋渔政执法。

针对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2. 严格内陆渔政执法。

加强对内陆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维护内陆渔业生产秩序。

3. 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卖、运输、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4. 推进渔政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渔政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为渔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部分渔民法律意识淡薄,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改进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渔民法制意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存在问题: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

改进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投入。

四、展望未来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以“保资源、保生态、保民生”为宗旨,紧紧围绕渔业发展大局,加强渔政监督工作,为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渔〔2017〕1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渔〔2017〕13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渔〔2017〕13号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省(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渔业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渔委会”)第十六届年会于2016年12月29日在北京举行,双方就2017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有关问题达成一致。

现将《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十六届年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正文(附件1)、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大韩民国渔船入渔规模和作业条件》(附件2)和《大韩民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入渔规模和作业条件》(附件3)印发你们,并就2017年《协定》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国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作业2017年,韩国许可我国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以下简称“韩国水域”)的作业船数为1540艘、渔获配额5.775万吨,渔获配额分配到船。

根据《会议纪要》和我部有关要求(附件4),有关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将允许入渔船数和渔获配额落实到船,请组织做好2017年我在韩国水域作业渔船的许可证发放、渔船标识、渔船进出水域通报、作业日报和季报、渔捞日志记载、船名册汇总、通报以及渔船管理等相关工作。

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应按照我部委托及有关要求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会议纪要》,2017年继续实施模范船制度和渔获物运输船定点检查制度。

2015年、2016年均入渔韩国水域且未被韩国执法部门处罚、安装有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的渔船,可在申请入渔许可证的同时申请模范船资格。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3.19•【文号】农渔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张宇电话:010-59192927、59192920(传真)邮箱:*******************.cn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曹剑峰电话:021-62457625(兼传真)邮箱:******************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杨汉斌电话:021-62688825(兼传真)邮箱:******************农业农村部2024年3月19日“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为确保“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亮剑2024”)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为总要求,以破解危害渔业发展的顽瘴痼疾为导向,强化协同联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渔业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治理有效。

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农业部令6号

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农业部令6号

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正文:---------------------------------------------------------------------------------------------------------------------------------------------------- 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1991年4月13日农业部令6号发布)第一条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渤海区渔业资源,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渤海区是指老铁山灯塔(北纬38度43分41秒,东经121度07分43秒)与蓬莱灯塔(北纬37度49分54秒、东经120度44分13秒)两点联线以西的海域。

第三条渤海区内凡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植物的亲体、幼体、卵子、孢子及其赖以生存的水域环境,都受本规定的保护。

第四条渤海区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黄渤海区渔政管理机构组织沿岸省、直辖市渔业行政和主管部门实施管理。

渤海沿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渤海区沿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提高水域生产力。

属于大范围洄游性的品种资源增殖,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区域性和定居性渔业资源品种的增殖,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六条在渤海区从事浅海、滩涂养殖生产,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养殖使用证。

从事捕捞生产,必须按规定持有黄渤海区渔政管理机构或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有效捕捞许可证。

第七条渤海区重点保护对象为对虾、毛虾、脊尾白虾(青虾)、鲅鱼、鲳鱼、梭鱼、牙鲆、黄盖鲽、高眼鲽、半滑舌鳎、小黄鱼、黄姑鱼、白姑鱼、鳓鱼、真鲷、梭子蟹、海蜇、毛蚶、魁蚶、文蛤、扇贝、鲍鱼、海参以及人工增殖的渔业资源品种。

2024年渔政渔港监督站上半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渔政渔港监督站上半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渔政渔港监督站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上半年渔政渔港监督站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2024年上半年,本渔政渔港监督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生态环境监督、渔政管理和渔船监督、渔业安全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二、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生态环境监督1. 加强对重点渔区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使用爆炸物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开展水域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养殖行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

3. 加强对水域污染的监督,及时处理恶臭河流、渔业用水污染等问题,保障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

三、渔政管理和渔船监督1. 加强对渔船登记和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渔船登记证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定期进行渔船的安全检查,对违规装载、未按规定装备救生设备、超载等问题进行处理,并加强相关渔船管理宣传。

四、渔业安全监督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渔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予以整改,确保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加强对小型渔船的安全培训,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强对海洋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确保渔船和渔民的安全。

五、工作亮点和创新1. 强化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力度。

2. 加大对渔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的震慑力。

3. 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渔业资源监测和渔船监督的效果。

4. 加强对渔民培训工作,提高渔民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一些渔民对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违规养殖和捕捞行为仍然存在。

2. 在渔船安全检查方面,对于一些不合格船只的处理力度还不够大。

3. 渔政渔港监督站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 信息化管理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七、下阶段工作计划1. 继续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生态环境监督,提高渔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农业部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讯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

农业部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讯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

农业部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讯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12.16•【文号】[1992]农[渔政]字第10号•【施行日期】199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农业部关于修改<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1995年2月7日实施日期:1995年2月7日)修改*注:本篇法规已被《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发布日期:2007年11月8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8日)宣布失效农业部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讯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1992年12月16日[1992]农(渔政)字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合理利用东、黄、渤海主要经济鱼虾资源,有计划控制捕捞强度,维护渔场生产秩序,结合近五年来各渔场、渔业资源及作业结构的变化和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九八七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东、黄、渤海主要渔场渔汛生产安排和管理的规定》(国办发(1987)19号丈件)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渔场、渔汛安排的原则(一)渔场、渔汛生产的安排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实行统一安排,分级管理。

(二)进制各渔场、渔汛船只数量的安排,必须从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出发,以资源可捕量为依据,促进海洋渔业生态的良性循环和提高经济效益,有计划发展外海渔业,维护我国海洋渔业权益。

(三)渔场安排既要有利于生产管理,维护渔场秩序,体现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责任、权利和利益的一致,也要有利于促进海区之间、地区之间、渔民之间的团结协作。

(四)生产船数的分配,优先安排渔场所在地区,并根据历史习惯,适当兼顾其他地区;优先安排围、钓作业,限制底拖网和定置网作业。

二、渔场安排(一)沿岸渔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的沿岸渔场,由毗邻渔场的所在省(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携手打击非法捕捞黄河中游渔业联合执法行动圆满结束


渔管理 工作会 议在 山东威海召开 。农业部黄渤海 区渔 快 ,给予渔政执法 队伍 高度赞 赏。刘元林局长对黄渤
政局局长刘元林 、中国渔政指挥 中心副主任 胡学 东出
席会议并讲话 。
海区今年 的伏休管理工作面 临的严 峻形势进 行了深入 的分析研判 ,对做好伏休管理 工作提 出了三个管理重
染事故调查 处理 、加大渔业宣传 力度 等六大方面加强
研究 ,加大工作力度 。 崔 利锋副局长在讲 话 中对今年黄 河流域渔业资源 养 护工作提 出了四点要求 。各位黄渔 委委员、沿黄九 省 ( )渔业行政 主管部 门、渔业 ( 区 水产 )科研院所
负责人出席会议 ,黄河 水利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员会水 资源 管理与调度
刘元林局长在主题报 告中首先对黄渤海 区整 治跨 点 , 即 “ 住 重 点 区域 、抓 住 重 点 时 段 、 抓 住 重 点 对 抓 界定置渔业专 项行动进行 了全面总结 。他指 出,通 过 象 ”。胡学东副 主任在 讲话中对黄渤海区整治跨界定 为期一个 月的整 治跨 界定置渔业专项行动 ,通过宣传 置渔业专 项行动给予 了充分肯定 。 教育和专项检 查,跨 界的定置 网渔船基本上 已撤 出作
黄渔委 作 了工作报 告。他指 出,过去 的一年里 ,黄渔 委 认真 履 行 工作职 能 , 紧紧 围绕 李健 华 局长 提 出 的 “ 黄河渔 业管理要打生 态牌 ”的要求 ,以水 生生物养 护 为中心 ,在黄河渔业 生态 基础性研究 、水 生生物资 源增殖放 流、渔业种质 资源保 护项 目实施 、水 产种质 资源保护 区建设和管理 、渔业 污染事故调 查处理和 内 陆渔政执法人 员培训等方面 开展 了卓有成效 的工作 , 取得 了一 定成 绩 。在谈到下一 步的工作重 点时,刘 元 林局长强调 ,黄 渔委要进一步 完善委员会 的协 调工作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3.07•【分类】问答正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通知》的出台目的、主要措施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

1.请介绍《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答: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根据渔业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要求,我部组织沿黄九省(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先后发布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划定5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栖息地保护,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对促进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黄河流域渔业资源总体衰退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的要求,我部组织制定了《通知》。

明确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主要目标,提出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加强黄河流域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加强黄河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加强渔政监管执法等四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具体举措,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三项保障措施,以保障《通知》顺利实施。

《通知》的出台,为下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指出方向,对提升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加强黄河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黄河渔业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渔业统一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渔、以法兴渔”,有效地维护国家的渔业权益,根据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总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渔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改革开放以来,以《渔业法》颁布施行为标志,我国渔业步入了“依法治渔、以法兴渔”的新时期,渔业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我国渔业的迅猛发展和国际渔业立法与管理的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在渔业生产快速发展的同时,水产资源衰退和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的状况日益严重,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显得越来越紧迫,而且工作难度很大;二是,随着渔业经济发展,渔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渔业管理工作从过去以水产资源和渔船管理为主,逐步扩展到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无线电管理,水产种苗、水产种质资源、水产品质量以及远洋渔业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依法管理和规范渔业活动的任务日益繁重。

三是,为适应世界新的海洋制度的建立,1996年我国颁布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开始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

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我先后与日本、韩国签署(或草签)了政府间渔业协定,不久将要实施。

同时,周边国家与我争夺海洋渔业资源的斗争也日趋尖锐,形势非常严峻。

与俄罗斯、蒙古等国的界江、界湖水产资源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加强协定水域和周边涉外渔业管理,对外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保护广大渔民的正当利益,已成为我国渔业管理的一项十分艰巨和重要的任务。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东政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7日东营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渔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监管和渔港经济区建设中的枢纽作用,探索构建以“港长制”为统领的渔港渔船管理体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渔港渔船综合管理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对渔港、渔船、渔民、渔获物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全方位监管,加快构建“布局一体、管理标准、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为“依港管渔管船管人”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单位、渔港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港长职责任务,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渔港主体责任。

依据渔港等级、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实行渔港分级管理。

2.坚持综合管理。

推进码头、港池统筹治理,以渔港为平台载体,强化渔业资源管理、渔船安全管理、渔港生态环境保护、渔港生产经营管理,对渔港渔船实行组织化管理,促进依港管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物、管安全落到实处。

3.坚持驻港管理。

优化渔业执法力量配置,推动执法管理力量进驻渔港,加快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建立综合协调、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构建全环节联动的线上线下闭环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违规渔船“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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