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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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安全风险评估

海运提单安全风险评估

海运提单安全风险评估
海运提单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估海运提单的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海运提单安全风险:
1. 虚假货物:装载货物与提单上所列货物不符,可能是货物数量、品质、规格等方面的虚假。

2. 货损货差: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丢失、损坏、短缺等情况,导致提单上所列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

3. 冒领提单:未经合法授权的人员冒领货物的提单,导致货物被盗或被转移至他人。

4. 提单伪造:提单被伪造或篡改,导致交易双方在货权、货物所有权等方面产生纠纷。

5. 提单丢失或盗用:提单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被盗用,导致货物无法交付或转移至他人。

为评估海运提单的安全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货物所有权确认:确保与货物所有权相关的合同、文件和凭证真实有效,确保只有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才能进行提单操作。

2. 货物检验和验证:在装载货物前,进行货物的检验和验证,确保提单上所列货物与实际货物一致,减少虚假货物和货损货差的风险。

3. 提单审查和核实:对提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核实,包括提单的签发机构、印章、签字等内容,防止提单被伪造或篡改。

4. 提单的安全存储和传递:采取措施确保提单的安全存储和传递,如使用加密技术、控制访问权限、保护文件的完整性等。

5. 监控和追踪系统:建立监控和追踪系统,对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提单丢失或盗用的风险。

综合以上措施,可以提高海运提单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降低相关风险的发生。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海运提单是海运行业的基础文件,是海运货物的合同文件,也是支付海运费用的文件。

作为一份具有重大法律效力的合同性文件,海运提单在双方协议执行、货物收款、联销贷款等操作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海运提单也有一定的风险,对于从事海运行业需要仔细考虑:首先,海运提单存在假冒风险。

比较高的海运费用,一些犯罪团伙可能会做假提单,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贸易双方应该严格控制海运提单的流转,通过各种有效的技术和信息安全手段加强对海运提单的管理。

其次,海运提单存在货物质量风险。

当双方签订合同,可能存在一些未约定的质量问题。

例如可能出现质量不合格、运输延迟等问题,这种无法实现双方口头认可的货物实质性条款,会对双方非常不利。

因此,在立法合同前,双方普遍都需要加强充分沟通交流,确认货物的质量、运输时间等,杜绝货物质量问题。

此外,海运提单也存在信息失准的风险。

在实际的海运提单中,涉及的自由提单、船名、航次号、提货地等内容,若出现错误,可能会导致延误、货物丢失等,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签订海运提单时,单方一定要注意检查信息正确性!除此之外,海运提单还可能存在海关问题、运输条件约定问题、赔偿能力保证问题等。

所以,在海运提单的起草、实施及整条供应链中,要加强海运提单的审查,并正确地使用和遵循各种的相关条款,以防止货物运输遇到不必要的问题。

为了提高海运提单的安全性,应当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首先,应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并严格审查海运提单有关内容,检查其健全程度,加强对货物的安全性。

其次,双方在签订海运提单合同时,应承诺自身货物质量和运输时间,同时督促出口、进口双方履行职责,从而防止货物延期、着重等情况的发生。

此外,在海运提单的发放前,要严格把控海运提单的发放,采取纸质发放、电子发放等形式,避免提单的失窃和滥用行为。

海运提单作为一份具有重大法律效力的合同性文件,它的风险尤为严重,所以应当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以防止海运提单中可能出现假冒、质量问题、信息失准等,使双方既能保障经济利益,又能保证双方权益的安全性。

海运提单风险与防范

海运提单风险与防范

海运提单风险与防范海运提单风险与防范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一份契约;也是承运人出具给托运人的一份收据。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分享海运提单风险与防范,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海运提单1、海运提单及其作用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一份契约;也是承运人出具给托运人的一份收据;还是一项物权单据,提单的收货人或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2、海运提单的关系人海关提单的关系人可有四种: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

3、海运提单的物权转让海运提单按收货人的表示分为不可流通形式和可流通形式。

可流通提单收货人抬头:1)、可流通的来人抬头提单。

2)、可流通的指示抬头提单。

其表示方法又分为三种:(1) 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人(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2) 以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Applicant)。

(3) 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Shipper)。

3)、可流通的记名抬头提单(Negotiable Named Consignee B/L)。

A、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空白背书。

B、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开证行的记名背书。

C、信用证规定提单收货人是议付行,在寄单前,议付行作成记名背书给开证行。

D、进口商付款赎单时,若提单抬头人或被背书人是开证行,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商。

(二) 不可流通转让的海运单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概念及作用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来货物而签发的收据。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记名收货人是唯一的`收货人,承运人负责把货物交给收货人,不须收回该项单据。

信用证下的海运提单风险分析

信用证下的海运提单风险分析

信用证下的海运提单风险分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交付凭证,特别是在信用证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为实现买卖双方之间的安全交易目标而提供的付款保证工具。

然而,在信用证下的海运提单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对这些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首先,海运提单的遗失或被盗风险。

提单通常是货物交付和承运人向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证明文件。

一旦提单遗失或被盗,将会导致货物无法交付或无法支付费用。

因此,为了降低这种风险,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合同时采取一些措施,如建立合适的文件保管系统,确保提单的安全存放。

其次,提单的伪造风险。

伪造提单是一种常见的欺诈手段,其目的是从信用证银行骗取货款。

为了防止提单的伪造,买卖双方应在选择承运人时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并确保提单上列出的货物数量、品种和质量与实际相符。

此外,信用证开证行应在付款前核实提单的真实性。

第三,海上事故风险。

海上事故可能导致货物的丢失、损坏或延误。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买卖双方可以购买相应的货物运输保险,以便在海上事故发生时得到适当的赔偿。

此外,买卖双方应了解相关的国际海运法规和国际货物运输惯例,以便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行动。

第四,信用证的不符点风险。

信用证的不符点是指买卖双方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无法满足要求。

例如,提单上的货物数量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不一致。

不符点可能导致付款延迟或无法得到付款。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并理解信用证的条款,并确保货物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此外,卖方可以在装运前请信用证开证行对提单进行预审,以确保提前发现潜在的不符点问题。

最后,文档运输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需要大量的文件,如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如果文件的运输过程中丢失或被损坏,将会导致交付延误或无法得到付款。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使用电子文档来取代传统的纸质文档,并保留备份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信用证下的海运提单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包括提单的遗失或被盗、提单的伪造、海上事故、信用证的不符点以及文档运输等风险。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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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运提单 的风险及 防范措施
蒋 花
1 0 0 0 2 9 ) ( 对 外经 济 贸 易大学 ,北 京
摘 要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海运提单的顺利实施和规范化的使用对保护双方利益有重要意义。对于此课题的研究 本 丈主 要在 风险 类型 以及 风险 解 决措施 的基 础 上研 究分析 ,在风 险 类型 中就 明显 问题 进行研 究 ,为 日常 生 活所 涉及 活动作 出有意 义 的指导 。
2 . 2 伪造 提单 风险 防范
无提单放货指 的是货物运输承担者将货物交给不具备正本提 单的 收货人,因此又被业内人士称为无正本提单放货 。货物承运人将货物 交给不具备 正本提单的收货人之后,就会导致卖方的权益受损 ,违反 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论上的提货过程收货人需要提交相应 的提货单 ,不过在实际的 过程中,经常会 出现海运提单到达之前取货的现 象,尤其是在东南 也 国家进行 交易的过程中,此外还包括 臼本。若 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会导致货物 堆积 ,对流通环节不利 ,并且容易受市场 因素影响,诱发 经济损失。因此 ,收货人会以银 行担保 函的形式进行提货 ,日后进行 相应提单的补交 。这种操作方 式导致提货过程中的风 险增加 ,因为无 法保证提货人是真正的买方,这就很容 易导致货物被 冒领 。承运人把 货物交给 了 持有提单 的非买方人员,就会导致买方受损 ,这种失误会 导致真正提货人的利益受损 。
1 . 2 伪造 提单 风 险
对 买方来说 ,应 该对客 户信誉等方面 事先 了解 ,掌握其 经营状 况 根据所掌握 的资料不难看出对方 的经营情况。若 对方 的经营状况 和信誉 良好 ,并且 从未存在失约 等状况 ,可 以考虑 形成合作 意向 。 此外 ,从银行处获得提单之后 ,应该对提单进行真伪的鉴别 ,并认真 核 实存在 问题的提单 。最后要对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加强自身能力建 设 ,提升 自身业务水平。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1000字海运提单是一种重要的海洋运输文件,作为运输合同的一部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海运提单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和协议,同时也是货物交付和报销的重要证明文件。

然而,海运提单作为一种有风险的文件,也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下面就对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浅析。

一、海运提单的风险1. 法律风险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很多贸易商采用国际贸易的方式进行贸易合作,而法律问题是海运提单中的一大风险。

在处理海商事务时,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不同,因此,很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海运提单中的另一个重要风险。

由于买卖双方的财务实力不同,导致有些买方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卖方也有可能不履行货物交付义务。

因此,有些海运提单可能会遇到信用风险,从而导致运输货物被滞留在港口,造成经济损失。

3. 货物安全风险货物安全风险是海运提单的另一个关键风险。

由于货物的大部分运输时间是在海上,因此货物有可能遭到偷盗、损坏或者丢失等情况。

如果没有良好的保险措施,货物的正常运输和交付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4. 提单操作风险提单操作风险也是海运提单中的一种主要风险。

在提单操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人为因素导致一些操作差错,例如提交的提单信息和货物实际相差较大,造成船公司和收货方的不满和争执。

二、海运提单的防范措施1. 选择可信的承运人保证海运提单的安全需要选择可信的承运人,此时承运人凭身份识别和资质证书给出的行为应该是顺当地遵守了相关条款。

货主可以选择大型保险公司为货物购买保险,以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时的经济损失。

2. 加强内部管理货主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措施,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以防止提单操作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泄露。

此外,还需要再提单汇总表、提单操作单、提单上传记录等方面进行严密的监控,减少有关提单操作的不当行为。

3. 做好提单信息的审核货主要在提单操作前对提单操作表中的信息进行审核,尤其是各种费用、保险金额、发货人、联系人,以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海运提单提货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海运提单提货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海运提单提货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随着国际商贸和航运业以及国际物流的迅速发展,海运提单的流通比较滞缓,尤其是目的港必须收到海运提单交货的问题给买方及港口造成了损失和拥挤,因而产生电放提货的方式。

据此,主要论述海运提单签发后的三种提货方式,以及对提单主要风险简明扼要的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标签:海运提单;船运业;提货风险1引言海运提单是一种关于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约;这也是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收据。

还是一项物权凭证,提单的收货人或法定持有人有权使用提单方式从承运人处领取货物。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由提单性质所决定的。

货物所属权的证明是凭借提单,拥有海运提单即拥有货物。

因此,提单的流通也给国际贸易带来了各种风险。

海运提单首先应用于1977年北大西洋的部分运输,得到快速发展是在1980年开始。

目前世界上,一些西方海运国家运输会采用海运提单方式。

尽管美国还没有使用海运提单,但根据美国法律,当货物使用名义提单或不可转让的提单交付时,收货人只需要证实他是提单上确定的收货人即可。

国际物流商场的扩大使得航运业的竞争也变得激烈。

国际物流货代企业是船公司和货主之间的沟通桥梁,是国际领域的一种物流交易。

因此,海运提单可以说是国际货运代理与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之间和船公司国际合作的重要标志。

提单的签发是法律责任和操作规程的重要交付文件。

这就要求无论是国际货代之间、国际货代和发货人之间、国际货代与船公司之间、還是国际货代与目的港等之间的提单传递都要避免提单的丢失和不必要的延迟,否则不一定会造成怎样大的损失。

海运提单提货流程如图12海运提单签发后的三种提货方式及风险2.1部分提单送达至目的港提货国际货运代理应发货人要求登陆船公司网站填写信息之后,将信息发至船公司单证中心制单,国际货代前去船公司提单打印后,应目的港要求必须将全套提单分开,部分提单送至所订舱的船公司,船公司收到提单在GCSS系统做上标记,另一部分邮寄至目的港收到后再去查看系统全套已收回方可放货。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报告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报告

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孟繁中物流二班1304080224摘要随着市场全球化和日益增长的商务活动跨越了国界.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也日益密切.。

目前.我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时.主要就是通过海洋运输。

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在给我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风险的问题也随之产生。

如何把风险缩小.甚至规避风险.这些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也值得我们探讨与研究。

所以.研究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对于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来说至关重要。

关键字:海洋运输风险防范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与防范分析国际货物运输实现了货物的跨国界的空间移位.它具有货物运输量大、通过能力强、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等特点。

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

同时.海洋运输还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国际货物运输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如何防范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或怎样把风险降到最低点.这是从事国际贸易相关人员最关心的事情.也是需迫切解决的棘手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85%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洋运输来实现的.但是承运人承担的风险却贯穿于运输的整个过程。

如何做才能把风险防患于未然、把风险降到最低点、甚至把风险避免呢?因此.我们要追根溯源.首先弄清国际货物运输的风险种类.再把国际货物运输分成不同的环节.分析每一环节中存在的风险.找到风险的根源.做好防范工作.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一、国际货物海洋运输的风险种类(一)外来风险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

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

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 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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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学号:350603200763姓名:张瑜萍专业:国际贸易指导老师:郑建军完成日期:2010-8-25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摘要:提单是海运运输中的一种重要的单证形式,具有物权凭证,是买卖双方据以收到货款和交货的重要单据。

随着国际贸易及EDI电子数据交换的发展,海运提单逐渐产生多种不同的签发方式,本文主要阐述不同签发方式下承运人放货的依据及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和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提单签发方式放货依据风险防范措施Abstract:Key words:目录绪论一: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性质(一)海运提单的主要功能(二)海运提单的种类二:海运提单不同签发方式下放货的不同形式(一)海运提单签发方式(二)海运提单的放货三:海运提单在实践操作中的风险(一)海运提单实践操作中的不同形式(二)海运提单不同形式下产生的风险四:海运提单在进口放货中的风险防范(一)采用电放的形式(二)签发SEA WABILL 海运单的形式(三)MEMO BILL结论参考文献绪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海运提单作为海运业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单证,在十几年的海运实践中,随着海运业的发展及海运单和电子EDI数据的诞生,逐渐发现其本身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本文主要就使用海运提单情况下船东及其代理在放货方面的具体实践及风险,谈点租浅的看法,并试图找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性质(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从法律规定上看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以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前转让。

提单的主要功能有:(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

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

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

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

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

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

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如果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都应按原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行事;如果事先没有任何约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

虽然由于海洋运输的特点,决定了托运人并没在提单上签字,但因提单毕竟不同于一般合同,所以不论提单持有人是否在提单上签字,提单条款对他们都具有约束力。

2,从外贸业务和运输业角度看,提单的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有条件地为托运人运输货物的书面确认。

托运人签发托运单与承运人签发提单,相互构成运输契约,共同成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关于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依据。

(2)提单是银行结汇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买卖双方的交货收款和收货付款,必须借助于能同时代表物权和债权的提单,借助于有资金信誉的银行机构来实现操作。

(3)提单是货主与货代之间、货代与承运人之间或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支付或收取运费的凭证,也是互相在经济上制约的有效文件。

付款交单就是利用提单实现经济制约的一种手段。

二:海运提单不同签发方式下放货的不同形式(一)海运提单签发方式提单按签发人的不同有:1,船公司提单(Master Bill)这是指由船公司直接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托运人有可能是实际的发货人也有可能是货代或是无船承运人。

本文所指的提单即是船公司提单。

2,无船承运人提单(NVOCC Bill)这是指由无船承运人签发给实际货主的提单,无船承运人对货方来说即是充当承运人的角色,对船方来说则是货代的角色,因此其经常具备双重身份,而其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也相应是双方面的。

3,货代提单(House Bill)这是指货运代理人签发给实际货主的提单,一般情况下存在两套单证,一套是船公司签发给贷代的船公司提单,一套是贷代签发给实际货主的提单。

即货代提单,该提单没有物权,不具备提货的资格,因此不作为提货的单证,其作用只限于货代与货主之间单据的流转及费用的结算。

提单按收货人一栏的填写方式不同有:1、记名提单(Straight Bill)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

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 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根据中国海商法第17条规定,提单无论是记名或不记名都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

2、指示提单(order B/L) 这是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有“To Order”(凭指示)字样的提单。

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指示提单。

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

记名指示提单有四种抬头:(1)凭银行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凭收货人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凭发货人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

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不记名指示。

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

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指示提单又可分为两种类型:记名指示提单和空白抬头提单。

A、B两种是记名指示提单。

A种提单称为银行指示提单,当开证银行为了防止进口商无力偿还贷款时,就会在信用证中规定提单抬头做成凭银行指示。

对于这种银行指示提单,从理论上说,托运人本可以不加背书,但因为提单是一种可以转让的凭证,在实务中,议付行往往都要求托运人先作空白背书。

如规定以议付行的指定人为抬头,则应由议付行背书转让给开证行,才能凭以向承运人提货。

如规定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为抬头,则还应由开证行背书。

银行指示提单,应按银行指示交货。

一般在进口商付款后,银行在提单上背书,然后将提单转交给进口商。

这种提单可做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

B种提单称为收货人指示提单,A.B.C.公司作为收货人,可以收单后自行提货,也可以背书转让。

收货人指示提单对银行不利,因为若开证银行遇买方拒绝付款,想自行提货处理,需先请收货人背书转让提单,这对银行是一种风险,所以开证行一般不愿意信用证规定提单做成这种收货人指示抬头。

C、D两种是空白抬头提单。

空白抬头提单在托运人(即卖方)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

一般卖方都在空白抬头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d),将提单转让给银行,银行即取得货物所有权。

若信用证规定是Endorsed in blank,或Blank endorsed,都是空白背书的意思,发货人只需在提单背面签章,不做任何记载。

实务中最常用的就是这种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的提单。

空白抬头提单也可以根据信用证要求而作记名背书,如果信用证规定是Endorsed to…Co., Ltd.或Endorsed on favor of …Co., Ltd. 都表示背书给某某公司。

发货人须在提单背书注明Please deliver to …Co., Ltd. 或Please deliver to …Bank 或类似文字再签章。

对于托运人指示提单,托运人还可以不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3、来人提单(Blank B/L or open B/L or bearer B/L)这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只填写to Bearer (提单持有人)或将这一栏空出不写的提单。

来人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方便。

但如果提单遗失或被窃,然后再转让给善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或者在无正本提单凭担保提货时,极易引起纠纷。

所以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较少使用这种提单。

有些国家明文规定不准使用这种来人提单。

三:海运提单在目的港放货中的实践操作及风险承运人目的港代理在货物到港前,即发送到货通知给通知人通知其到货并安排提货事宜。

而在很多情况下,通知人并不是实际要去清关提货的公司,他有可能是货代,有可能是贸易的中间商。

当通知人收到通知时即会通知货主到货情况。

而这时他们就会面临提货时所需单据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承运人签发的是正本的海运提单时,视提单收货人签发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以下放货形式:2、正本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由托运人具体填明某一特定的人或是特定的公司,它只能由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背书转让。

这种方式下收货人只要能证明其身份并交出一张正本提单,即可提取货物。

在实践中,承运人一般收回一张经收货人背书的正本记名提单即可放货给该consignee.3、正本指示提单。

此类提单分为四种:(1)凭指定提单。

这是一种不记名指示提单。

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写下凭指定(To order)并由发货人在提单背面做空白背书,但不写明按照谁的指示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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