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3.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3.私募基金管理人-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合格投资者审核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审核第二条本企业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制度以及其他内部制度(如有)的规定进行合格投资者审核。

第三条本企业应向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投资人募集资金。

本企业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四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并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要求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资产证明文件,并要求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企业的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本企业应对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提供特别的保护。

第七条本企业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前,法律部门应当根据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应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情况,如投资者适合购买该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则本企业应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并向投资者进行进一步产品或服务推介。

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告知投资者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并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6.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控制制度

6.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业务控制制度

投资业务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的投资业务控制,保护投资人和本企业的权益,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 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投资业务控制制度,保证本企业的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二章投资业务控制原则第三条本企业投资业务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基金的投资业务控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企业内部制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业务控制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四)强化监督原则。

在投资业务控制的不同环节之间相互监督。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本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企业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在管基金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如下事宜:(一)基金对拟议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二)基金将投资权益变现、从投资项目中退出;(三)与基金的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基金投资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所有参会委员均可听见或看见的方式进行,也可不采用会议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进行书面审议。

第七条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相关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供有关拟议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结果、投资分析意见等资料,包括必要的背景材料和有助于委员理解投资项目的其他信息和数据资料。

当任何委员认为信息不充分、论证不明确或拟议投资项目需进一步采取其他投资前风险控制措施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可延期审议该事项。

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行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管,树立管理人员的诚信形象,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包括私募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分析师等。

三、基本原则1.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及客户利益为前提,任何投资行为都不能损害公司及客户利益。

2.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及行业准则,保持诚信,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

3.管理人员应在进行个人投资前提交申报,确保公开透明,并保证交易行为无利益冲突。

4.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个人投资账户的披露和申报,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审查。

5.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投资活动,不得将公司及客户信息用于个人投资。

四、管理措施1.申报制度管理人员应在进行个人投资前提交书面申报,并说明投资方案及其风险收益特点,如涉及公司及客户投资品种,应说明交易方向和数量,以及充分说明交易背景和目的等相关信息。

2.投资限制为保护公司及客户利益,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投资规定,如果在公司所投资标的中有任何重合部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报公司。

在投资产品上,管理人员应当在较低风险水平进行投资,禁止进行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同时禁止进行禁止投资品种的个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3.申报监督公司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的申报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并调查管理人员的投资行为。

定期监督的频率应当不少于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管理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的审查调查,并如实释明自己所涉及交易的来源、投资标的选择等情况。

4.违规处罚公司应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规定进行申报,未报备交易,进行内幕交易等。

处罚形式包括撤销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资格、罚款等措施,同时形成相关的违规记录,记录形式可以是书面记录或电子记录等。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公司应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员的投资行为的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高层领导。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投资决策制度1.定义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明确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预期。

2.设定投资限额,限制单项投资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3.设立投资委员会,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并监督执行。

二、风险控制制度1.确定风险控制策略和风险管理指标,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

2.设定风险承受能力限额,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设定风险限制。

3.进行风险投资的尽职调查,确保投资标的的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

三、信息披露制度1.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份额净值、投资组合、运作情况等。

2.制定信息披露公告和报告的时间表和内容,向投资者公开基金运作情况。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对内外部人员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

四、内部控制制度1.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信息系统等。

2.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分配,确保基金运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进行内部审核和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投资者保护制度1.设立私募基金运作手册,向投资者介绍基金运作方式、风险及可能获得的收益。

2.确保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落实,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能力的审查。

六、运营管理制度1.规范基金募集和投资管理的流程,建立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和制度。

2.设定业绩评价体系,对投资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进行绩效考核。

3.加强经营风险管理,确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是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规范私募基金的运作,提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信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绪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专业的投资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特定的投资者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投资多种资产,以获取资本收益。

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是私募基金的核心业务,是私募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

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对私募基金的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私募基金的经营活动,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合规经营。

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章制度、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经营私募基金业务。

2. 风险控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明确投资风险管理责任和权限,并合理规划和布局投资组合,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3. 投资决策和执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构,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

4. 投资者利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首要任务,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投资者的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 业绩报酬。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业绩报酬机制,确保与基金业绩挂钩,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

6. 信息披露。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主动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投资组合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三、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的主体内容1. 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设置和职责。

(2)投资策略和投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3)投资决策的程序和流程。

(4)投资决策的授权和限制。

2. 投资组合管理(1)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方法。

(2)投资组合的分散化和配置原则。

(3)投资组合的调整和调度机制。

3. 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私募基金员工个人投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一、前言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私募基金行业崛起,成为吸纳金融行业人才的一个重要平台。

私募基金行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对于投资和风险控制具有严格的要求,也为私募基金员工的个人投资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本文旨在为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一个规范的个人投资管理制度。

二、个人投资管理的必要性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法律规定。

个人投资行为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范操纵市场、利益冲突等不正当行为,确保在自身的投资行为中遵纪守法。

三、个人投资管理制度1. 禁止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2. 开通独立资金账户,确保个人投资行为和私募基金服务工作中的资金完全独立;3. 禁止进行短线交易、盲目跟风等高风险投机行为;4. 禁止向客户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相关信息;5. 严禁使用讯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个人交易;6. 工作中获得的机密信息禁止进行个人投资;7. 禁止将私募基金客户资金设为第三方银行账户,防范将客户资金用于个人投资;8. 个人投资时,积极主动向私募基金公司汇报并守信用,遵守内部规定和伦理要求。

四、个人投资管理应遵守的准则1.职业道德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诚信、勤勉和专业化的工作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行业规定。

2.职业独立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独立思考和独立行动的能力,巩固客户对私募基金公司的信任感。

3.信息保密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对客户的机密信息、公司业务、投资策略等资料的保密。

4.信息公开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保持对外公开透明,有关信息应准确、全面、及时、公正。

5.利益冲突准则:私募基金员工应该在对客户利益和自身利益之间的抉择中,始终维护客户利益为优先。

五、个人投资管理的工作流程1.逐级报告:私募基金公司应该规定员工的个人投资须逐级报告,包括向直属上级报告,再经由中层干部审核,最终由总部审核通过。

2.投资记录:员工应该及时记录个人投资资金、投资品种、时间等相关信息,以检查是否有违反个人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一种新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投资人提供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产品。

鉴于该机构的特殊性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投资工作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份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投资组合的构建、监控、调整等。

二、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

三、投资策略1. 投资目标:确保资本收益最大化,同时注意风险防范,维护投资人的长期利益。

2. 投资范围:按照私募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

3. 投资风格:根据市场走势和投资人需求选择适当的投资风格,包括价值投资、成长投资、指数跟踪等。

4. 投资品种:投资人民币、外币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商品、房地产等金融产品,同时应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能够投资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组合管理1. 投资组合的构建:根据投资策略和市场情况调整投资组合,在保证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最大化增值。

2. 投资组合的监控: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确保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 投资组合的风险控制:在投资组合构建之初,应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组合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监控风险控制效果,并及时调整。

五、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投资决策应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获得信息,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投资人应当不仅关注短期投资收益,而且注重长期投资价值。

4. 投资人应避免与本人或内部人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金融产品、资产或其他投资方式。

六、投资风险1. 应制定相应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等措施,以确保投资人的切实利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一、基金投资策略的确定
二、投资决策流程的规范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制定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投资决策的各个环节、
相关角色和责任,并确保投资决策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具体包括投资标的
的甄别与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投资决策的执行
和监控等环节。

三、投资风险的管理
四、内部交易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规定内部交易管理的制度。

内部交易是指私募基
金管理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与其关联方的相
关交易、基金投资经理个人与基金的交易等。

为防范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制定内部交易限制和管理流程,确保投资行为的公正
性和合规性。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主动及
时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和投资组合的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
了解基金的投资情况和风险状况。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需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
总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业务实践建立的一套规范投资决策、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
制度体系。

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更好地管理基金投资风险,提升投资绩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投资管理制度模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有效防范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规交易、受贿行为而影响本公司形象及业务发展,减少违反诚信义务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

第二章禁止交易的股票与期货产品名单的公布1.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不得进行以下一类或多类证券及期货品种的买作业务:(1)未经国务院、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及期货品种;(2)与本公司的客户购买的认购权证、证券波动率信用证、权证等的挂钩产品;(3)不宜在私募基金中买作的中小板、创业板、新股、资金占用较少且流通市值较小等风险较大的权益类证券或期货品种;(4)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形象和业务发展的证券及期货。

2.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范围内,公布禁止交易的股票与期货产品名单,每个交易日更新,并作为可供查询的信息资料。

第三章投资管理限制1.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禁止进行交易,不得利用公司的内幕信息、关联信息和从事私人投资活动,不得利用公司的投资操作进行自我获利;2.在风险控制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可将个人自有资金投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开发行证券:(1)符合本公司保荐业务的股票IPO、股权分置改革、重大资产重组等操作所在公司的发行股票;(2)符合本公司做市商业务股票的认购;(3)符合本公司受托管理的基金私募基金的证券;3.在风险控制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的合法利润不受限制,但在执行特定业务时,应遵守本公司的业务规范。

第四章利害关系人的管理1.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须在代码指引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股份变动信息。

2.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配偶及利害关系人在私人投资活动中,需遵循上市公司高管股东减持规定、日常公告披露制度,对于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私人投资活动及股份变动需经公司董事会同意。

私募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私募基金公司及其下属投资部门、投资团队及从事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私募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2. 风险控制原则:坚持风险为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3. 科学决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充分研究、分析、论证,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4. 专业管理原则:注重专业团队建设,提高投资管理能力。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第四条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决策工作。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专家、风险管理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1. 审议公司投资策略、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2. 审议重大投资项目,包括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跟踪、评估和退出;3. 审议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指标、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处置措施等;4. 审议投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5. 决策其他与投资管理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第七条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包括:1. 股权投资: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包括未上市企业、上市公司等;2. 债权投资:对优质企业进行债权投资,包括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3. 其他投资: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开展其他合规投资业务。

第八条私募基金公司投资限制包括:1. 不得投资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领域;2. 不得投资于高风险、高杠杆、高波动性的投资产品;3. 不得投资于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领域;4. 不得投资于公司关联方。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第九条投资业务流程包括:1. 项目筛选:根据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筛选潜在投资项目;2. 项目评估: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深入研究,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风险和回报;3.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投资;4. 投资实施:签订投资协议,完成投资手续;5. 投资跟踪:跟踪投资项目运营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6. 投资退出: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适时退出投资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2)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3)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4)
第五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投资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重点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项目及其他证券或符合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标的,确保基金收益稳中有升。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擅自投资非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标的或与投资方向相悖的标的。

(二)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业务部、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八条业务部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第九条业务部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席,业务部负责人、法律顾问任委员组成。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审阅投资经理制定的项目投资方案,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对其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二)批准基金投资原则,对投资经理做出投资授权;
(三)对超出投资经理及业务部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四)批准、考核投资经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绩效,对投资经理等主
要投资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根据需要,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每位成员拥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主席拥有最终否决权。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对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等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投资项目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
投资专员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立项管理
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

对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专员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表》,连同项目方提供的《项目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公司立项会审批。

投资专员将项目基本情况向业务部负责人进行汇报,业务部应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经部门成员一致认可的项目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部门负责人对项目最终持否定意见,则该项目终止。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归档。

第十八条审慎调查
对经业务部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执行董事组织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

在完成项目现场的审慎调查后,项目组应制作完成《项目审慎调查报告》及《项目投资建议书》。

第十九条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全体委员均须表决。

自所有投资委员接到全套评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项目在通过决策之后的后续入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会议表决之时发生预设条件的重大变化,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表决。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同意投资项目投资决议之后,由项目小组按照具体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执行:
对证券类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十一条跟踪管理
对证券类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小组的专员负责对已投资的证券类投资项目长期跟踪,实时关注,定期总结。

第二十二条投资退出
投资经理提交《投资退出方案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项目退出后完成《项目总结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