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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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为更好管理本中心的高警示药品,根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推出的高警示药品管理专用标识和分级管理策略“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级,B级和C 级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的分类(一)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药品贮存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一)贮存与保管1、高警示药品需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统一的警示标志,标志为蓝底黄色三角形或黄色三角形,内有白色药1瓶和注射器图案;3、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药房、护理部安排兼职人员负责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4、护理部高警示药品实行固定基数管理,定期核对,严格交接;5、药房、护理部需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二)调配、配置和给药:1、调配: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避免调配环节的临床用药失误发生。

2、配置:须有双人核对。

3、给药:A级高警示药品静脉给药、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给药应执行双人核对制。

(三)监管高警示药品的监管:药房定期检查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报医务科、质控科,并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2。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修订我院高警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遴选。

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发布的《中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年版),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按以下标准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一)纳入标准: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一旦用药错误,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且临床使用频率较高的静脉注射药品。

(二)排除标准:
1.未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
2.麻醉、精神等专科用药;
3.经用药后教育患者可自行安全使用的药品;
4.无明确严重用药危害循证依据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将根据我院用药差错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而不定期调整。

四、高警示药品在库房、药房、病房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架(柜)或区域,药品贮存处有明显高警示药品红底白字专用警示标识;药房须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五、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六、高警示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须有标记。

七、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警示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应用。

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或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药品,其使用需要特殊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国家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概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要求。

其目的是限制高警示药品的销售、配药以及使用,并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监测工作,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的发生。

在各国的管理制度中,通常会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销售、处方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二、不同国家的1. 美国的美国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先行者之一,其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早在20世纪初就有初步形成。

美国的管理制度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实施,通过制定法规、审评处方信息、强制警告标签等方式进行管理。

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医生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风险和不良反应。

2. 欧洲的欧洲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由各国自行制定,并在欧盟范围内进行协调。

在欧洲,高警示药品一般需要经过临床试验、评估和监测等程序后才能获得上市许可。

同时,欧洲还建立了跨国的药品信息交流系统,以便及时分享高警示药品的安全信息。

3. 中国的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起步较晚,但随着药品监管的加强和公众对用药安全的关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逐渐得到重视。

目前,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主要由国家药监局负责,通过制定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等方式加强管理。

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管理措施1. 生产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生产环节需要遵守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GMP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LP(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

同时,还需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2. 销售和配药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在销售和配药环节需要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操作。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高警示药品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审查审批、销售使用等方面阐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1.1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根据《药品管理法》,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因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类药品进行特别的管理。

1.2 相关规定针对高警示药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药品准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管理体系2.1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对高警示药品的审查审批、监管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2.2 信息共享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高警示药品的最新信息,以便医疗人员和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审查审批3.1 严格审查对于高警示药品,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需要医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规定。

3.2 限制销售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内开具凭医师处方购买,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

五、销售使用4.1 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4.2 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患者的不良反应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结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警示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严重危害或潜在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毒性较大、副作用严重、滥用后可能导致依赖性等特点的药品。

第三条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管的体系和措施,目的是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法、质量可控。

第二章高警示药品生产管理第四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生产车间和设备,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三)配备专业的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四)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体系;(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测,并保证产品的合格率;(六)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第五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确保高警示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体系,保留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不少于5年,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第七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研究,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第三章高警示药品流通管理第八条高警示药品的流通环节包括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等,各环节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和合法流通。

第九条高警示药品的批发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仓库和设备,符合药品经营条件;(三)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相关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四)建立商品流向追溯体系,保留相关流通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不少于3年;(五)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第十条高警示药品的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销售场所和设备,符合药品经营条件;(三)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相关人员,并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四)保证药品的保存条件和有效性;(五)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高警示药品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根据《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T/CMEAS 012-2023)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三、名词定义高警示药品: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药品。

四、内容(一)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制定参照《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中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修订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高警示药品实行 A、B、C 三级管理模式,其中:1.A 级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应重点监护和管理;2.B 级风险中等,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较 A 级低;3.C 级风险最低,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较 B 级低。

(三)警示与存放标识高警示药品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A 级高警示药品警示到最小包装,警示标识见图1。

A、B、C 三级分别使用红、橙、蓝色作为底色的标识进行储存标识管理,见图2。

图1 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图2 高警示药品存放标识(四)高警示药品管理1.A级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有警示标识;并对相似药品进行物理隔离和标注。

2.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病区备用药品、操作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遵循专区存放、专用标识、专人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基数管理和交接班管理。

4.高警示药品使用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含量。

在核对药物名称时,如发现印字模糊不清,不能确定药品名称时,应拒绝使用。

5.应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说明书要求、给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注意事项。

6.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7.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2.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抗高血压药等;3. 镇痛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等;4. 麻醉剂、肌松药、心肺复苏药物等;5. 肾脏病药物、肝脏病药物、血液病药物等;6. 放射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7. 其他具有高危险性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2. 高警示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高警示药品,确保药品质量;(2)设立高警示药品专用储存区域,专人负责管理;(3)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 高警示药品的调配与使用:(1)调配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确保药品准确无误;(2)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需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用药风险;(3)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4)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高警示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用药风险;(2)对发生用药错误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开展高警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四、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1. 高警示药品的标识与存放:(1)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处设置醒目标签,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3)高警示药品领用必须开具单独的领用单,并定期进行盘点。

2. 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临床使用:(1)调剂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2)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3)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监管法规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
方面。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确保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或潜在危害性的药品,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首先,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对高警示药品的分类和管理。

根据药品的毒性、副作用等特点,将药品分为高、中、低三类,并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医生必须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告知和监测,确保患者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遵医嘱并了解可能的风险。

其次,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还包括相关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医院和药店需要建
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药品的购买、出售、使用情况等,确保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并能够追溯。

同时,任何与高警示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意外事件都需要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另外,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还强调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医生、药师等医
疗从业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高警示药品的特点,学习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提高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会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达到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对高警示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相关记录和
报告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降低高警示药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是药品监管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健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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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高警讯药品管理,避免高警讯药品用药差错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范围
涉及高警讯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3职责
3.1药剂科负责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

3.2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3.3各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高警讯药品的管理。

4定义
4.1高警讯药品包含高警示药品与相似药品。

4.2高警示药品:即指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生命的药品。

我院高警示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吸入或静脉麻醉药、神经肌肉阻断剂、细胞毒药物、抗血栓药等16大类,37个品种(见附件1)。

4.3相似药品:包括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看似);发音相似的药品(听似);“一品多规”药品(多规)。

5制定依据
5.1《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2012年)
5.2《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
5.3《中国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专家共识(2017)》
5.4《新编药物学》(第十七版)
5.5结合本院实际,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院长批准。

6工作程序
6.1高警讯药品目录的制订与修订:根据《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参照《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2012年)进行分级。

6.1.1药剂科负责制订与修订高警讯药品目录和高警示药品分级,并维护药品字典库。

6.1.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审批,目录每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6.2高警讯药品的警示标识
6.2.1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按类别分为:①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②高警示药品;
③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的药品;④发音相似的药品;⑤“一品多规”的药品。

警示标识图示如下:
6.2.2加强药品信息系统的维护;在医院信息系统中设置警示信息;在HIS 系统中高警示药品(含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名称前添加黑色标识“△”,打印处方、医嘱、药品标签时,高警示药品名称前显示该标识。

6.2.3在HIS 系统相似药品名称前添加“*”标识,打印处方、医嘱、药品标签时,相似药品名称前显示该标识。

6.3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
6.3.1药剂科储存管理
6.3.1.1 A 级高警示药品专柜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并设置专用警示标识。

6.3.1.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标识醒目,药品标签使用“粉红底色黑色宋体字”标明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并在药名前设置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及分级提示。

需要冷藏保存的高警示药品,将冰箱最上层设置为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并贴标识。

6.3.1.3高警示药品的验收、入库、出库、发放及退药分别按《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及《退药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6.3.2病区储存管理
6.3.2.1备用管理:原则上病区不集中贮存高警示药品(急救药品除外),如果临床需要在备用药品中配备高警示药品的,应根据科室病种和需要,经临床科室主任审核,报药学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备用。

6.3.2.2储存管理:
6.3.2.2.1病区备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实行专柜(或专区)存放,存放区域粘贴高警示药品标识。

6.3.2.2.2急救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须在药品包装盒上粘贴高警示药品标识。

6.3.2.2.3病人在用药品按病人(按床号或姓名)存放时,其中的高警示药品,可不粘贴高警示药品标识。

6.3.2.2.4病区中的急救药品、近效期药品、易混淆药品及冷处存放药品同时属于高警示药品时,分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6.4高警示药品的分级管理措施
高警示药品的分级 根据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中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严重程度,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 、BC3级。

看似、听似、一品多规、冷藏保存等标识 高浓度 高警示 A C
B
A级是指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即风险等级最高的药品,医疗机构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B级是指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的药品。

C级是指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的药品。

6.4.1 A级高警示药品在药房专柜贮存,病区专区贮存;
6.4.2 A、B级高警示药品在药房、病区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6.4.3护理人员执行A、B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6.4.4 医师在使用A、B级高警示药品时要有确切的适应证,严格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确保用药适宜性,并做好相应的生理指标的检测;对于超说明书用药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6.4.5药师和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4.6审核药师在审核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特别注意药品使用剂量、给药浓度、给药途径、滴速等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并及时与医师协商处理。

6.4.7药剂发往临床和医技科室的高警讯药品,须在药品包装盒或其最小包装(瓶、袋等)上相应标识,以确保各个使用环节都有警示。

6.4.8临床护士和医技科室人员在领取高警讯药品时应认真核对高警讯药品标识粘贴的完整性。

6.4.9在医院HIS系统中药品名称前设置有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医生处方界面对高警示药品弹出对话框提示,护士治疗室和药房分别有对应的警示语上墙提示。

6.4.10给药人员在给药前应向患者或家属进行用药宣教。

给药中、给药后应加强对使用高警示药品患者的巡视、观察,询问患者用药后情况,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6.4.11高警示药品在给药前应执行双核对制,在给药医嘱单上进行查对、执行签名确认。

高浓度电解质注射液、细胞毒药物、静脉用肝素钠及静脉用胰岛素注射液还应在给药前到患者床边进行双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给药。

护士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6.5高警讯药品相关知识培训与监管:
6.5.1药剂科负责本科室高警示药品规范管理;负责对涉及高警讯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人员进行日常用药指导与宣教。

6.5.2医务科、护理部及药剂科每月检查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

7.附件
7.1高警示药品目录
7.2相似药品目录
7.3高警示药品使用注意事项及监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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