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一、发生或发现危急重症孕产妇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和县卫计局,妇幼保健院收到危急重症孕产妇信息后,要及时上报州妇幼保健院。

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单位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三、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单位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五、接诊危急孕产妇抢救的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而拒收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事后由县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政策规定从危急孕产妇抢救资金中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六、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或家属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七、在转诊危急重症孕产妇时,如病人条件允许,应一次转诊到位,不必进行逐级转诊。

八、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

情况下,必须要在有医护人员护送下一步到位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九、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十、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便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症儿童转诊管理规定〉(试行)》(穗卫妇社〔2000〕6号)及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工作方案(试行)得通知〉》(穗卫妇社〔2012〕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得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得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得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领导与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与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得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与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赖志寿 副组长:刘苗矿 成员:陈建华、辛菊英、张林、岑智聪、周宏、徐立新、陈海玉、彭慧萍、朱琼祥、李金荣、成祖勋、雷军、彭红娣、庾永基、赖家桂、庞芳、杨国荣。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

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得配置、储备与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得抢救评估与报告。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组织与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详细见附表3): 组长:周宏 副组长:姚炬文、岑月媚、曹先胜、邓耀先、凌敏。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与维护监护与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得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得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与工作流程,组织培训与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与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得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得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8315226511.html,)/总结报告/工作计划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

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的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和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的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和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明清 副组长:李桃凤 成员:谭善宏、李曙光、候伍平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

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田丽、张晓凤、杨胜金、符付献、张清贵、刘龙刚、崔晶、杨沙平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组织和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护和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的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的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培训和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和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的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的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即赶往产房或手术室,详细了解孕妇及胎儿情况,初步评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最新版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 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 1 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

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2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妇初级抢救小组,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就诊、管理制度,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乡

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医院妇幼急救转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洪雅县中医医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

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洪雅县中医医院母婴急救工作程序 一、医院接到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医院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范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四、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认真进行护理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用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与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与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与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与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急诊急救及转诊制度

新宁中旺医院 急诊急救及转诊制度 1.成立新宁中旺医院医疗急救领导小组,医院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医务科主任丶护理部主任丶科主任丶护士长内为常务副组长,领导组织医疗急救工作。全院各级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其指挥领导。急救领导小组除负责组织本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外,还要承担县卫生局急救指挥组织及当地政府下达的急救指令性任务。 2.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执业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未取得执业医师、护土资格者不得单独承担急诊工作。担任急诊工作任务的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急诊急救相关知识,正确开展急诊工作,不断提高急诊急救服务能力。 3.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必须离岗时,必须通知其他相关医务人员顶岗。凡遇重大抢救工作时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必要时可请院领导或二线值班医师参与抢救。 4.医院单独设置急诊科及抢救室;并设置若干观察病床。急诊室要配备洗胃机、除颤仪丶吸引器、心电图机、氧气、担架等必要的抢救设备及常用抢救药品,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时刻保持完好应急状态。

5.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责任心和同情心严肃认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要及时采措施予以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病人。对生命垂危的触电、溺水、中毒及心搏骤停的患者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必要时可邀请院内或院外上级医师会诊指导抢救。 6.对未经抢救或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得要求自行转院。对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需要转往上级医院抢救治疗的病人,应在病情稳定后向家属告知转诊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风险;家属同意并签字后,由医院“120”并安排专职医护人员陪同送往上级医院。 7.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的同时,要注意及时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沟通。如生命体征异常或病情危重要向患者及亲属告知并签字;对某些有潜在危险的病人不配合检查治疗或拒绝住院,要记载原因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8.急诊病人就诊时,应及时书写急诊病历。如因抢救危急重症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且要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况、抢救过程及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对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要记录参与抢救人员姓名、职称和职务,记录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和死亡诊断。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实施及时、有效、规范的抢救,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二、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急危重症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病危(重)通知书。 三、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严重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经治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由医务科向主管院长报告 四、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务科,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及参与抢救。需要转诊或转院时,按照《首诊负责制度》执行。 五、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六、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

现病变场主持抢救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应立即通知医务科予以协调确认。七,当患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间内(<6小时)危及患者生命或导致器官功能严重障碍时,按照《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管理规定》执行。 八、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抢救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主持及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和职称等。抢救和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九、各医疗科室须将抢救设备安置于固定的、便捷可及的位置,定期维护和巡查,始终保持待用状态;本科室医务人员均需知晓抢救设备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晓抢救设备缺乏或故障时替代设备的调配流程。 十、各医疗科室储备的抢救药品种类和数量能满足本科室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本科室医务人员知晓抢救用药使用流程、补药流程和应急预案。 十一、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一、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辖区内孕产妇相关情况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 1.绿色(低风险) 2.黄色(一般风险) 3.橙色(较高风险) 4.红色(高风险) 5.紫色(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 具体分色管理相关内容详见五色卡。 二、分级管理 1.绿色管理孕妇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黄色管理孕产妇:由卫生院负责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给七星关区妇幼保健站。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橙色及以上管理孕产妇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

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五色卡”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黄色管理孕妇,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2.对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24小时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 3.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五、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转诊、转院制度 1、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或乡级条件有限,诊治困难者均应转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或分娩。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4、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肝功能的监测。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6、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同时上报业务院长,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院长 成员: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内科主治医师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 成员: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助产长 新生儿科主治医师新生儿科主任 麻醉科主治医师麻醉科主任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万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 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一)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临床科室,包括急诊、门诊、手术室和病房等。 (二)急危重症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原有慢性器官功能障碍短期内迅速加重;不明原因意识障碍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提示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的危急值回报等。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相关配置制度和紧急调配制度。医疗机构应保障抢救资源的配置合理充足,各临床科室有完善的抢救物资登记和交接制度,定期维护、巡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物资随时可用。对抢救资源不能满足抢救需求时、特殊的不能各单元都单独配置的设备和物资等应明确调配方法和流程,确保各单元抢救资源可迅速调用。 (四)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如遇患者欠费、无法联系到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等情况,由医疗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流程畅通。诊疗过程中应优先安排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五)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在完成基本急救措施后先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具备转运条件、转运的主要风险及转运方式,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

人或被授权人履行告知义务。转运途中配备可及的生命支持设备,医疗机构间的转运可协助患者联系接收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专业转运机构,必要时协助转运,要做好病情和资料的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 (六)主持抢救人员的配置和责任 1.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最高的医师主持,现场医师级别相同时由同级别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如需请示上级医师或需要其他相关科室支援,可在抢救的同时请求支援,待上级医师到达并成功交接之后可以将抢救移交给上级医师主持。 2.抢救过程中有多个科室参与会诊时,由主持抢救的医师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科室会诊意见,并形成最终的处置意见。 3.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当具有相应执业范围和资质的医务人员赶到抢救现场时,原则上应将抢救主持权交于适当的医务人员。初始参加抢救的超执业范围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抢救过程信息,并协助继续抢救。 (七)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原因。抢救记录应由主持抢救的人员审核并签字。由多个科室合作共同完成抢救过程的,应由参与会诊医师同时完成会诊单记录或抢救记录并签字。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办法................................................................- 2 - 高危妊娠评分标 准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程 序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的职 责 ..................................................................... ..- 5 - 高危孕妇评分标 准 ..................................................................... ......- 8 -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 程 ..................................................................... - 11 - 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 单 .................................................................- 12 - 危重孕产妇转运工作规范..............................................................- 13 -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 度 ..........................................................- 17 -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9 - 产科临床科主任职 责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