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是指由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对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规划和步骤。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 目标和任务:明确全国人口普查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收集全国人口及其基本信息、了解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为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2. 组织架构:明确人口普查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指定国家统计局和各省级统计局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3. 时间安排:规定全国人口普查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
4. 数据采集:明确人口普查的数据采集方式和工具,如填写调查问卷、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数据采集等。
5. 调查对象:明确人口普查的调查对象范围,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等。
同时,要求统计人口普查数据时要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
6. 数据质量控制: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抽样调查、数据核查、数据比对等,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数据发布和利用:规定普查数据的发布方式和时间,以及普查数据的利用方式和范围,提供给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进行分析和研究。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次人口普查的工作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和细节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和修改。
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为了增强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供更精确的数据基础,各级政府将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进行户口整顿。
本方案旨在规范人口普查户口数据,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本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工作目标是清理和规范户口数据,确保统计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通过整顿户口,可以减少重复登记和冗余数据,提高人口普查结果的可信度。
二、工作原则1. 法定原则: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确保户口整顿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全面原则:对各类户籍人口进行整顿,包括城市居民、农村人口以及流动人口等。
3. 联合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户口整顿工作。
4. 便利原则:为人口普查参与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户口整顿工作能顺利进行。
三、工作步骤1. 数据核查:各级政府将对现有的户籍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排除因数据错误、重复统计等问题导致的数据偏差。
2. 信息比对:将现有的户籍数据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3.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如重名、虚假户口等,将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
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
4. 数据清理:对重复登记、无效数据等进行清理,确保户籍数据的整洁和统一。
5. 户口簿调整:根据户口整顿的结果,对户口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四、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媒体、社区通知等渠道,向公众普及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2. 登记办理:设立人口普查登记点和服务窗口,提供集中登记和咨询服务,配备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核查和整顿。
3. 数据共享: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确保户籍数据的一致和准确。
4. 信息系统支持:建立和完善人口普查信息系统,提供方便的数据管理和查询功能,对户口整顿工作进行跟踪和监控。
5. 审核监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户口整顿工作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和执行的公正性。
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
2.人力资源保障: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
3.经费保障:合理预算,确保工作经费充足。
4.法律保障:依法操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5.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
六、预期成效
1.准确的人口数据: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户口整顿实施细则。
3.培训工作人员:对参与整顿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
4.社会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步骤二:户口整顿(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户籍信息审核:对户籍人口资料进行逐一审核,纠正错误信息。
六、预期成果
1.准确的人口数据: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
2.规范的户口管理:建立和完善户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户口管理水平。
3.公民权益保障:保障无户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级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2篇
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一、引言
为保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对户籍资料的全面清理与整顿,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支持。
2.整改实施: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整改。
3.效果跟踪:持续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步骤四:总结评估(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自我评估:各级整机构进行自我评估,确保整顿质量。
乡镇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XX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那么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我乡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XX年以来我乡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开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工作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乡人民政府成立旧屋基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1、乡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口精品文档普查工作,对全乡人口普查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通报,负责对全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及各级人口普查的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落实情况的督查。
2、乡财政所:负责乡普查经费的落实到位。
参与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3、乡宣传部门。
负责全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和落实。
根据县委宣传部制定的人口普查宣传规划、宣传方案筹划、组织全乡性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组织协调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4、乡派出所:负责人口普查登记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做好入户登记期间的保安工作。
5、乡计生办:负责组织人口方案生育工作人员积极协助人口普查工作,积极提供详细的人口出生原始记录台长等相关信息,有效解决出生人口瞒报、漏报问题。
要发动说服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在人口普查时主动完整申报人口情况,参与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报告/实施方案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继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反映近10年来全镇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民居住方面的变化情况;摸清全镇外来人口规模、分布与人口迁移流动情况,以及全镇就业失业人口情况、社会保障等涉及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我镇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促进人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开展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
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人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镇政府成立了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XX年11月1日零时。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团山寺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团山寺镇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员。
3、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4、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5、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登记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等级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6、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
《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开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那么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发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XX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单独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
《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根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组织机构:成立国家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并设立省、市、县三级
普查办公室。
2. 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中国境内的所有居民,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士。
3. 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户籍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居住状况、教
育就业情况、人口迁徙情况等。
4. 普查方法:普查采取面对面登记、自愿申报和登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查员
将上门登记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进行普查。
5. 普查时间: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普查将在2020年进行,具体普查时间由国家人口普
查领导小组确定。
6. 数据管理:普查数据采用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安全性和准确性,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7. 统计发布:普查数据将及时公布,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人口数据支撑。
8. 保障措施: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普查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
同时,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将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和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2•【字号】商政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商政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09〕46号)精神,我市将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
通过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查清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和实施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方案
根据《××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XX〕23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凤政发〔20XX〕136 号)精神,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200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
政府成立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于20XX年1月底前设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XX 年2月底前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县人民政府将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相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口普查。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县普查办与县级挂钩到乡镇的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挂钩联系的乡镇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各乡镇、村(社区)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XX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
《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五、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六、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和培训
十七、人口普查大量的表册登记工作,由普查员
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组织普查员对本普查区范围内的小区之间进行自查、互查、议查,确保将差错控制在源头。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以上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是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两员”素质的好坏事关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成败。
“两员”的选调标准是:具有中专以上文
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熟悉普查小区的人口分布情况,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20XX 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三、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
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十四、新闻宣传部门要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