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丰利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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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丰利信托计划2012年12月运作报告-上海信托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2012年12月运作报告-上海信托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2012年12月运作报告2012年12月(一)信托规模及收益率截至2012年12月31日,现金丰利的总规模为14,353,062,897.93元,较2012年11月末的14,839,158,718.09 元减少了3.28%。

2012年12月31日,7日的年化收益率为4.96593%,30日的年化收益率为4.75470%。

(二)投资组合情况1、信托计划资产组合2、债券品种(前十位)(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本报告期末,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没有超过180。

2、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四)本月申购赎回情况报告期内(12月),总申购13,235,169,095.15元,总赎回14,906,810,492.44元,净赎回1,671,641,397.3元。

(五)客户分散度截至12月底,现金丰利的账户数为7460个,其中机构客户为583家,个人客户为6687位;这些客户中,余额在5000万(含)以上的客户共有31位,其中机构客户为29家,个人客户为2位,累计金额约达73.70亿元,约占总规模的51.47%;余额在300万以上的客户共有548位,其中机构客户为148位,个人客户为400位,累计金额约达111.55亿元,约占总规模的77.91%。

(六)2012年年度小结2012年,中国经济大环境不景气,房地产调控不减,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依旧,中国股市惨淡,外围经济环境混乱,而对于中国债市来讲,算是一个大牛市。

随着CPI年初以来的一路下滑,市场资金利率在1月份达到高点后逐步趋于缓和。

央行适时的调整了货币政策,于2月和5月分别下调了1次存款准备金,并在6月和7月分别降息一次。

于是,债市在此大背景下从年初至年中走出了一波疯狂的大牛市,尤其是低评级的品种,收益率下滑高达200BP以上。

年中后,各大机构的谨慎心态趋于浓重,而债券收益率也在上半年的过度下滑后缓慢的走出一波回调行情,至年末,就短融而言,各个评级品种的收益率均较年中低点处上涨了80-100BP 左右不等。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年月小结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年月小结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年月小结
本文将对现金丰利信托计划的年月小结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其投资收益、风险评估、市场前景等方面。

一、投资收益
根据数据统计,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在今年的前几个月中表现良好,累计收益率达到%。

该计划的主要投资标的是市场上
高品质的债券,其收益稳定,具有较低的风险,是保守投资者的首选。

同时,该计划还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优质的股票,以提高整体收益率。

二、风险评估
现金丰利信托计划的风险评估属于较低风险,该计划的主要投资标的为债券,是相对稳健的投资方式,同时该计划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能够有效规避市场波动对资金的影响。

此外,该计划在股票投资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控制了投资风险。

三、市场前景
目前市场上债券收益率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但是到
2021年下半年,经济复苏进入黄金期,债券市场上的需求将
会增加,同时,股票市场上也有较好的表现。

因此,在未来几个月中,现金丰利信托计划有望保持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建议
针对上述评估,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

如果投资者希望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现金丰利信托计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其收益率有一定的上限。

如果投资者风险偏好较高,可以考虑选择更高风险、收益潜力更大的投资标的,例如股票等。

综上所述,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在今年前几个月中表现优异,风险评估处于较低风险水平,且市场前景有望保持良好态势。

投资者可以选择该计划进行投资,获取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信托业务的亮点及操作

信托业务的亮点及操作

获得主要的浮动收益
以客为本的财富管理之路——上海国际信托服务简介 上海国际信托服务简介 以客为本的财富管理之路
不动产信托
• 并购融资信托
投资者/ 投资者/优先级受益人
提供部分收购资金 代为持有收购标的 优先分 约定收益 优先分配约定收益 提供部分收购资金
上海信托
信托报酬 收购资金 出让标的
信托计划
公司简介
1981年成立,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上海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成员企业;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实力雄厚; 控股或参股的金融企业有浦发银行、上投摩根基金、华安 基金、上海证券等。 主要业务:发挥横跨资本、货币和产业的多市场配置功能, 将信托制度优势应用于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领域,提供“一 站式”的财富管理、投资银行、受托业务等专业金融服务, 为不同偏好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贴心服务。
2009 7.85 5.46
6,522
9,372
18,693
19,011
20,083
38.58
105.15
228.54
209.31
489.31
二、产品线介绍
信托产品线
上海信托产品线 配置类
其 它
现 金 丰 利
专项类
红 宝 石
新 兴 系 列 金 砖 系 列 钻 石 系 列 信 票 系 列
项目融资 企业融资 结构性产品 资产证券化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私人股权(PE) 私人股权(PE)
“钻石”系列投资信托 通过自主投资决策,采取股权(受益权)投资、股债联动投资 钻石” 等方式,主要把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市场以及优质拟上市企业的投资机会。 “名珠”系列投资信托 资金通过财产权等方式运作,受让上市公司或优质非上市公司 名珠” 股权(受益权),可转换债权等,采用多种 /多重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定投资收益。 “碧玺”系列股权(受益权)投资信托 引入在PIPE市场及VC/PE市场具有长期运作经 碧玺”系列股权(受益权) 验及优秀投资能力的第三方投资顾问,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信用风险,获取投资收 益。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 上海信托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 上海信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现金丰利风险声明书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在您填写相应的加入申请单以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信托文件规定: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主要是进行短期货币市场的投资运作。

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您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由其将信托资金进行集合运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尽管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并且尽管货币市场投资的风险较低,但并不意味着受托人承诺信托财产运用无风险。

另外,由于本信托为开放式信托,在您决定退出资金时,也可能会遇到顺延退出等情况。

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受托人负责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在决定加入本信托计划前,您应当仔细阅读信托文件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独立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

您决定加入本信托计划并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并由其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货币市场投资,是您的真实意愿,表明您已了解受托人运作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14年1月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文件表示已详阅本文件、信托文件以及其他信息。

个人委托人签名或机构委托人
签章
日期:年月日。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调整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比例的公告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调整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比例的公告

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调整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比例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现金丰利”)信托合同“第十三条信托报酬与服务费(一)信托报酬”对C/D类信托单位浮动信托报酬的收取有如下约定,
“N为C/D类信托单位对应业绩基准线(年化收益率),具体数值由受托人按照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但应当调整范围不超过[0%,10%];
S为C/D类信托单位对应浮动报酬比例,具体数值由受托人按照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确定,但应当调整范围不超过[0%,100%];”
现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从2018年5月11日起将C/D类信托单位浮动信托报酬的浮动报酬比例(S)调整为21%,后续如有变动,将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

着急用钱 如何将信托提前变现?

着急用钱 如何将信托提前变现?

着急用钱如何将信托提前变现?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4年第24期信托主流产品期限为2年,大多数信托产品无法中途赎回。

而最近两年越来越多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问题,使得信托产品二级市场转让的需求大大增加。

如果着急用钱,如何将信托提前变现?方丽百万门槛的信托产品一直以平均“9%+”的傲人收益率,吸引着众多小伙伴的目光。

然而,信托主流产品期限为2年。

大多数信托产品无法中途赎回,这类产品整体流动性比其他金融产品差。

而最近两年越来越多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问题,使得信托产品二级市场转让的需求大大增加。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信托产品流通转让平台主要分三类:信托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第三方交易平台,各有优劣。

但从目前看,相比超10万亿的信托资产,目前这些信托流转平台的成交量非常有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过这些平台转让的产品超过100只,待转让信托产品必须折价转让。

对于“卖方”来说,看看是否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提前“变现”,建议投资者不宜轻易改变自己的投资策略。

而对于“买方”则需要和目前在售的信托产品对比下风险和收益,要多方考察,不可盲目出手。

30余家提供服务仅针对“自家产品”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有35家左右信托公司在官网上设置转让平台,不过这一平台多数针对自家产品,投资者不妨在选择这家信托公司新发产品时,也对比看看“转让产品”。

从目前来看,超半数信托公司如中诚信托、上海信托、华宝信托等都设置了转让平台。

如上海信托开通“赢通转让平台”,目前这一平台上有6款产品的转让信息,其中4款已经完成转让。

而从这6款产品来看,转让收益率多为8%至9.5%,规模在100万至2亿不等。

而华宝信托2013年6月推出的是“流通宝”,主要包括信托受益权转让和融通这两类服务。

中诚信托的转让平台上则有两款信托产品,转让金额分别为400万、240万,转让价格多为面议。

投资者如何通过信托公司平台实现信托产品的转让呢?有三个方面需要注意,第一,信托公司平台往往只针对自己公司发行产品,如“赢通平台”只针对上海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不包括现金丰利和红宝石系列)提供转让服务,而且参与信托受益权转让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须符合相应准入条件方可进行交易。

《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篇》

《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篇》

《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篇》第一篇: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最佳创新奖申请材料——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产品简介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现金丰利”)是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2x年初开发设计的信托产品,也是上海国投推出的国内首个完全开放式的信托计划。

该产品利用信托平台发挥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展,主要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很高的短期金融工具和风险很低的货币市场。

在保证信托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多种投资手段,追求“适度”的收益。

“现金丰利”可以复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并可以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优选和套利,加上其它一些信托所特有的投资渠道,获得比市场同类产品更高的收益。

上海国投“现金丰利”信托计划正式成立一年多来,进行了成功的运作,取得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平均水平的收益率,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二、产品优势及风控手段“现金丰利”与市场同类产品(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主要优势在于:第一是其投资理念,该产品更关注投资工具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对于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首先考虑的是它的风险程度以及是否容易变现;第二是拥有更多的投资手段,如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持有商业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和短期信托产品等,都是货币市场基金目前无法参与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些投资手段对于提高综合收益率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该产品的主要风险控制手段为。

首先,在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由于固定收益品种的风险程度和其剩余期限是成正比的,因此将“现金丰利”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剩余天数严格限制在180天以内,而在开始运作的阶段则限制在60天以内;其次,对于一些增强型的投资手段,严格限制了30%的投资比例,并需经过公司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才能投资。

三、重要意义“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在公司的信托产品线上处于起始端,是一种“基础性、标准化”的产品,属于“低风险、低收益”的信托品种。

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信托公司最佳创新奖:“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最佳创新奖申请材料——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产品简介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现金丰利”)是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初开发设计的信托产品,也是上海国投推出的国内首个完全开放式的信托计划。

该产品利用信托平台发挥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展,主要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很高的短期金融工具和风险很低的货币市场。

在保证信托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多种投资手段,追求“适度”的收益。

“现金丰利”可以复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并可以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优选和套利,加上其它一些信托所特有的投资渠道,获得比市场同类产品更高的收益。

上海国投“现金丰利”信托计划正式成立一年多来,进行了成功的运作,取得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平均水平的收益率,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二、产品优势及风控手段“现金丰利”与市场同类产品(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主要优势在于:第一是其投资理念,该产品更关注投资工具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对于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首先考虑的是它的风险程度以及是否容易变现;第二是拥有更多的投资手段,如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持有商业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和短期信托产品等,都是货币市场基金目前无法参与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些投资手段对于提高综合收益率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该产品的主要风险控制手段为:首先,在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由于固定收益品种的风险程度和其剩余期限是成正比的,因此将“现金丰利”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剩余天数严格限制在180天以内,而在开始运作的阶段则限制在60天以内;其次,对于一些增强型的投资手段,严格限制了30%的投资比例,并需经过公司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才能投资。

三、重要意义“现金丰利”信托计划在公司的信托产品线上处于起始端,是一种“基础性、标准化”的产品,属于“低风险、低收益”的信托品种。

该产品是一个完全开放式的信托计划,它打破了以往信托计划缺乏流动性的障碍;投资手段灵活多样,信托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匹配良好;填补了“低风险、低收益、高流动性”信托产品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信托产品线,它的诸多设计理念对今后标准化信托产品的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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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丰利信托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受托人”)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结合货币市场投资的实际情况,制定现金丰利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一、信托计划名称上海国投现金丰利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目的本集合信托的目的是将委托人暂时闲置的现金资产集合起来,受托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将其运用于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又称“短期资金市场”)投资,在保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委托人的收益率最大化。

三、信托计划形式本信托计划为开放式,独立发行多期,每期中认购金额低于300万的个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50份。

合格投资者最低初始认购金额为5万元。

在各期信托计划之上成立一个“现金丰利运作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运作计划”),各期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定向流入该运作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受托人对全部信托资金进行统一运作、管理和核算。

受托人仅对运作计划进行核算,不对每一期信托计划单独进行核算,但运作计划财务报表中会反应各期信托计划的受托资金规模等信息。

四、信托计划期限1年以上。

如果运作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持续退出而使某期信托计划的合同份数少于20份(含)或者资产净值小于500万元(含)时,受托人有权选择(不是必须)将其提前结束,如果该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没有特别指令,受托人在进行清算后有权将其合并至其它期的信托计划;如果没有触发上述20份合同或者500万元的条件,则该期信托计划可以一直持续。

五、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个人或者机构客户,受益人为委托人本人。

六、信托计划的成立第一期信托计划满20名委托人加入即可正式成立。

此后的各期计划只要满两名委托人加入即可成立。

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在信托资金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1.2%计算。

此后各期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一加入即按照本计划第十一条所述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和其投资金额计算收益。

如果第一期信托计划不能成立,受托人自推介期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经收到的信托资金加上期间的存款利息,一并交付给委托人。

七、信托计划的加入和退出(一)委托人资格委托人须为合格投资者,是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二)资金合法性要求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财产。

(三)资金要求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并可按人民币5000元的整数倍增加。

(四)信托计划的加入和退出程序详见《现金丰利信托合同》第六条之规定。

八、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本信托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低、信用风险低并且流动性良好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包括:(1)金融同业存款;(2)期限在2年以内的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上市流通的短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等;(3)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4)期限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5)货币市场基金;(6)期限6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7)为高资信等级的企业提供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期限6个月以内的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9)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的信托计划;(10)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九、投资限制1、如果信托计划的资金用于向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则必须要求该企业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且要与受托人有较为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投资比例的限制如下:“运作计划”运用于贷款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自身规模的30%;“运作计划”向同一个企业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流动资产的30%。

所有贷款的期限均不得超过6个月。

2、如果运作计划从第三方处受让受托人所发行的其它信托计划,则属于关联交易,受托人应该尽到信息披露的义务。

投资比例的限制如下:“运作计划”对其它信托计划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自身规模的30%;“运作计划”投资于受托人发行的同一个其它信托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标的信托计划发行总额的30%。

标的信托计划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严格禁止对于不能明确兑付资金来源的信托计划进行投资。

3、如果信托计划买入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则必须对该银行的资质进行严格要求,并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对该银行的授信额度。

回购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在本信托计划运作的开始阶段,信托资金不得投资于上述三种投资工具。

如果受托人拟进行投资,则必须向所有委托人进行公示(可采取公司网站公告等形式),并必须向监管部门进行公告。

5、“运作计划”投资于上述三种投资工具的总额不得超过其自身规模的30%。

6、本信托计划的运作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正回购操作,为应对委托人大额退出的要求,调度资金头寸而进行的短期正回购除外。

十、信托资产的估值方法本信托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该方法是一种直线法。

假如信托计划买入一种非现金资产(包括短期债券或票据、其它信托计划或者其它资产包),买入时付出的成本为X,预期投资到期时获得的收入为Y,投资期限为N天,那么该资产每天所产生的收益=(Y-X)/N。

本信托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信托资产净值。

本信托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1)信托持有的短期债券或票据以买入成本列示,按上述直线方法每日计提收益;(2)信托持有的回购协议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3)信托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与银行协商确定的存款利率逐日计提利息;(4)信托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按照该基金每日公布的“每万份基金单位净收益”进行计算;(5)信托持有的其它非现金资产的每日收益均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计算。

十一、收益率评价指标本信托计划的收益率评价采用两个重要的指标:(1)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元/万份信托单位),每份信托单位按照1.00元计算。

该指标需要每天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将信托计划投资组合中各部分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法所计算出的当日收益进行加总,减去所有应该扣除的费用,包括当天的信托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等,得到每日的净收益,然后用净收益除以当日信托的总份额,再乘以10000,即为当日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每天计算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采取去尾的方式小数点后保留5位并进行准确记录;(2)信托计划“7日年化收益率”,即将最近7天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进行算术平均,得到7天平均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再把它折算为年收益率,以便于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或者银行存款利率进行比较。

十二、信托计划财产、信托费用及受托人报酬 (一)信托计划财产信托计划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之和;2、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进行货币市场投资而取得的收益;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二)信托费用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1、受托人报酬2、信托计划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3、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4、信托计划营销及推介费;5、信息披露费用;6、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手续费、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等中介费用;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8、为保护和实现信托计划财产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9、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三)受托人报酬本信托的受托人报酬按当日受托本金总额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信托报酬E 为当日受托本金总额信托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或者季度末,按月或季度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十三、信托利益(一)信托计划资金的收益来源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利息收益和买卖差价。

(二)信托计划资金收益的计算方式委托人的投资收益根据每日记录的“每万份信托单位收益”和委托人的投资额度以及投资天数进行加总计算,精度为0.01元。

(三)信托利益的分配委托人的全部投资收益在其全部退出该信托计划时结算,并与其委托本金一并提取。

十四、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一)管理方式受托人为信托计划资金设立银行专用账户,即信托财产专户。

信托计划资金单独记账,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信托计划资金与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分别管理。

各期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定向流入“运作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受托人对全部信托资金进行统一运作、管理和核算。

委托人知悉受托人的这一管理方式,并予以认可。

信托计划项下的财产可以按照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二)内部管理机构1、信托资金操作部门信托资金操作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信托资金托管部门兼职,信托资金操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指定信托执行经理负责本信托计划的全部操作和管理过程;(2)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对资金拨付等向信托资金托管部发布指令;(3)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汇报信托资金的运用情况。

2、信托资金托管部门信托资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信托资金运用部门兼职,信托资金托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为信托计划建立会计账户和信托专户;(2)执行信托执行经理的指令;(3)计算信托计划财产净值;(4)根据信托文件,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5)安全保管信托计划资金;(6)保管与信托计划有关的重大合同、凭证;(7)保存相关名册、账册、报表和记录等;(8)提供信托计划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并递交理财服务中心;(9)发现信托资金运用部门的指令违反信托合同规定时,有权拒绝执行该指令,并向总经理室报告。

信托资金运用部门和信托资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互相兼职,两个部门在业务上独立于受托人的其他部门,其工作人员不与受托人其他业务部门相互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与受托人的其他业务部门共享。

3、财富管理总部财富管理总部主要担任信托业务信息处理和客户服务的职责:(1)定期根据信托资金运用及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向委托人和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2)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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