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淄博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外宾接待工作,加强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接待国外、境外来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直单位外宾接待工作应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第四条市直单位邀请外宾来访应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作出承诺。接待计划应明确外宾团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数、天数,费用开支范围以及资金来源、列支渠道、预算等。计划编制必须严格控制在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不得突破。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外宾接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市直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

第六条对应邀来我市的外宾,市直单位应根据互惠对等原

则或外事交流协议等,区分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外宾自理。

无互惠对等原则及外事交流协议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5天(含抵、离境当天),招待人数从严控制,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由外宾自理。

第七条市直单位应从严从紧控制外宾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和企业等摊派、转嫁费用。

第八条外宾接待费的报销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章开支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

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第十条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住宿应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二)外宾住房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

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三)市直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宾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争取优惠价格。

第十一条日常伙食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日常伙食招待应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第十二条宴请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二)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省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超过40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100元、60元。

(三)宴请外宾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外宾用车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外宾乘坐

小轿车外,其他外宾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二)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市直单位应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外宾应按级别乘坐相应等级标准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含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接待单位领导批准,外方主宾的重要随行人员可随主宾乘坐相应舱位,原则上按随行不超过1人来安排。

外宾途中伙食费按日常伙食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对外赠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二)赠礼对象仅为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三)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省(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

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厅(司)局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四)对访问我市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省(部长)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外宾在我市期间的医药、邮电通讯、洗衣、理发等费用,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均由外宾自理。

第四章陪同人员及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我市陪同人员人数,应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掌握。

第十七条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参加宴请人数应根据礼宾要求安排。其他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第十八条陪同外宾赴各区(县)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分别负担。确需与外宾同餐、同住、同行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按对应的外宾接待标准实报实销。

第十九条市直单位的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的,经接待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按每人每次50元的标准领取误餐补助。

第五章支出责任

第二十条外宾接待原则上由邀请单位负担经费。市直单位邀请的外宾团组经费支出由市直单位负担;各区(县)邀请的外宾团组经费支出由区(县)负担。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外宾接待经费的预决算应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外宾接待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接待计划、经费预算、开支报销凭证等在内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并认真落实检查意见。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淄博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的;

(二)计划未经批准接待外宾的;

(三)违规扩大外宾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的费用的;

(四)虚报外宾接待级别、人数、天数,套取接待经费的;

(五)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邀请的外宾团组赴各区(县)访问时,执行当地的外宾接待经费开支标准。

第二十五条市级事业单位的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在我市举办国际会议涉及的外宾接待费用管理按照举办国际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抄送:山东省财政厅。

淄博市财政局办公室2014年2月日印发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平朔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工作,规范来宾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接待费用,包括餐费、住宿费、会议费等其他接待费用。 一、接待权限 1、为统一接待标准、避免多重管理,公司来宾接待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 2、按照对口原则,公司行政工作来宾由公司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党群工作来宾由党委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需公司级领导出面陪同的,由领导批示后安排陪同。 3、来公司办理日常单一业务的来宾,经公司领导批示并报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备案后,原则上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各二级单位来宾由本单位自行接待。 二、接待范围和标准 本办法所指接待范围包括:中煤集团公司内部来宾,各级政府来宾,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其他社会团体及外宾。 (一)餐饮标准 1、中煤集团公司内部领导和人员在平朔公司工作时,一般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安排、业务对口部门

1-2名人员陪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可安排在平朔宾馆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 2、地方政府厅局级(不含)以下来宾到平朔时,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或略高、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必要人员陪同。 厅局级(含)以上来宾到平朔时,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 3、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接待,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业务对口部门1-2名人员陪同。 4、以上用餐标准除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外,在平朔宾馆自助餐一般按60元/位、桌餐视人员数量和级别按500、1000、1500元/桌三个档次安排,酒水饮料以山西地方产品为主。不配置香烟,午餐一般不得饮酒。 5、在朔州以外地区安排招待的,经公司相关领导批示后,按当地平均水平执行,但一般不得在五星级酒店或高档酒楼用餐。 (二)住宿标准: 1、凡是集团公司总部和地方政府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由平朔公司办公室统一在平朔宾馆安排住宿。集团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住宿执行集团统一标准。政府机关副厅局级(副市级)以上领导安排套间。政府机关副处级(副县级)以上领导安排单间。一般来宾安排标间。 2、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以及其他参观、考察、业务交流、商业协作的外部来宾,一般自行安排住宿。如情况特殊需平朔公

XX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依据《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风险管理办法》及《XX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权范围内的 各级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业务”包括银行账户、现金、存 款、融资、利率、股息分配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XX公司”或“XX公司”为XX 贸易直接管理的法人企业,目前为XX公司有限公司。“三级经营单位”指管理权下的全资公司和合资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XX资金管理目标:以战略为导向,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盈利水平,有效防控资金风险。第六条XX资金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效益优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监控。 第三章资金管理体制和岗位责任设定 第七条XX财务部为XX资金统筹管理部门,接受XX集团有限公司及XX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和XX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业务指导,负责制定XX资

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办理以中纺粮贸事业部名义开展的资金业务,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三级经营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中纺粮贸 XX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并根据集团及XX贸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流转及管理工作。各三级经营单位应设资金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从责任界定上为第一责任人,不因任何原因产生责任转移。 第十条各级资金审批人须在权限内行使职权,并对所 批资金负有监管责任,超过权限的审批和授权属越权行为。第十一条出纳、资金收付、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和网银密钥保管等岗位设置应符合不相容岗位设置原则,形成有效 内部牵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在与集团财务公司建立网络连接的商业银行和与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新增银行账户的需填报OA 由XX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商业银行开户,需逐级上报集团财务 部审批。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人民币存款账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历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它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市场营销活动产生的招待费、礼品费。 第三条财务部每年根据公司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用于招待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2倍。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管理细则: 1、招待费用由公司行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招待费请用由部门提出,由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签批,特殊招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使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即使在外地也要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招待前,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无招待申请单,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3、业务招待标准,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重要招待700-1000元。特殊招待必须是公司主要领导出席,规格较高的接待费用视情况酌情确定。 4、招待费用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5、招待费规格由主管副总审核确定,财务总监批准,一般客户或工作往来为普通招待,客户单位或往来单位同规格领导出席的为普通招待;重要客户领导来访,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的适用重要招待;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到访,关键客户主要领导来访或对公司利益有重要关联的工作接待适用特殊招待。 6、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由招待部门负责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报销审核: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商务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为使公司商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具有统一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二.商务接待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三.商务接待部门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2.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总经理办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四.商务接待内容和程序 1. 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2 .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xx或传真联系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总经理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3 .一般的工作联系、业务洽谈和商务活动接待,由各对口职能部门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配合。

4. 来访人员的接待用车、住宿和就餐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总经理办公室每年按照各部门接待量预算业务招待费用。 2)按照对等接待原则,一般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需要招待用餐时,由接待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3)对来公司联系工作的一般办事人员,若需用餐的,由具体接待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领取客饭票,在食堂就餐。 4)对来公司工作,本公司已付报酬的人员,原则上自行在食堂付费就餐。 5. 会议接待,由相关部门提前4小时拟订会议日程,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 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友好、有礼有节、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实事求是”。 2)上级领导和部门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总经理办公室要根据接待计划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协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接待事务工作,包括接待室的安排与布置、汇报材料的准备、领导讲话的记录以及摄影、摄像等。负责接待和陪同的人员须着装整 洁。 3)要坚持原则,保守企业秘密。接待人员对来访客人要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公司保密管理标准规定不可外传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让来客带走。 6. 接待用餐形式要尽量简化,就餐陪同人员、用餐标准要严格控制,用餐时间以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为宜。 7. 严禁收受来访客人的贵重礼品和礼金、礼卡等有价证券,难于推辞的,按有关规定上缴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统一处理。如需赠送来访客人礼品,应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同意,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客人赠送礼品。

西藏出台加强和规范公务费用管理六项规定

西藏出台加强和规范公务费用管理六项规定 自治区财政厅日前研究修订了《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六项规定,并会签相关部门后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由于原标准较低,近年来常出现超标准支出的情况,制定公务支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正常的公务需求。 差旅费 省部级干部住宿每天最多800元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休假、调动、搬迁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休假住宿费开支方面(区内,上限):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在拉萨市区及各地区行署所在地住宿的,旺季每人每天800元、淡季500元;县府所在地的,旺季500元、淡季400元;区外统一规定为800元。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拉萨市区及各地区行署所在地的,旺季每人每天500元、淡季400元;县府所在地的,旺季400元、淡季300元,区外统一规定为500元。其余人员,在拉萨市区及各地区行署住宿的,旺季350元、淡季300元;县府所在地的,旺季260元、淡季200元,区外统一规定为350元。 因公临时出国(境)费

不再包括外方提供伙食和公杂费 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包括了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为节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此次还规定了以下内容:外方以现金或实物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受礼品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报送单位财务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优先选择朴素大方、不求奢华并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 会议费 三、四类会议应在三星级以下定点饭店召开 记者了解到,新规定对参会人数有严格控制外,各单位召开会议也应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三、四类会议应当在三星级以下(含三星)定点饭店召开。参会人员在3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自治区各部门召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到拉萨以外召开。 旺季中召开的一类会议,住会代表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600元一天,不住会代表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100元一天,房租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每人每天350元、150元和100元。而在淡季中召开的一类会议,住会代表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480元一天,不住会代表综合定额标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机关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等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规范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按照预算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五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是指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公用支出,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休人员特需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六条省农委机关公用经费的使用分处(室、办、局)

记账、单独核算,所有经济业务经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审批后记账。 第七条各处(室、办、局)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使用公用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会同财务审计处做好机关公用经费的集中支付工作。 第八条公用经费的使用 一、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公用经费。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由经办单位提供资料依据、编制采购预算、办理采购手续,履行采购程序,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省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差旅费。委领导和各处(室、办、局)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差旅费定额指标,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安排年度支出。 1、工作人员出差,应由出差人用本人公务卡支付相关出差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费用需要预借现金的,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出差时间、路线、地点和事由,经所在处(室、办、局)领导签批后,交由财务审计处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批准后支款;参加国家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的,持会议通知经分管主任签批后借支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组件厂)(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定义 3.1 业务招待 业务招待是指公司为维护政府关系、公共关系、客户及供应商关系、投资者关系等,促进业务开展,顺畅内外部沟通,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力所开展的有利、有必要、有节制的招待活动。 3.2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开展业务招待活动,发生的有正规、有效发票可以证明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就餐费、住宿费、礼品娱乐费、差旅交通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 第四条:职责 4.1 经办人员 业务流程经办人员负责发起并跟踪业务招待流程,事前根据本制度5.2及5.3规定的业务招待标准和适用对象对应申请,并对费用发生金额及可能的重大差异负责。 4.2 审批人员 根据授权审核申请人员提起的业务招待流程,对其申请的费用总金额、接洽对象、事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合理控制预算,减少不必要的接待,避免铺张浪费,控制陪同人数,降低招待费用支出。 4.3 总经办 4.3.1 总经办为公司业务招待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4.3.2招待烟酒统一管控。用于招待的烟酒,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保存入库。 4.3.3 饭店、宾馆实行定点制度。总经办根据业务招待需要,遵循就近、节约原则,提起新增供应商维护流程,经总经办领导批准后,与饭店、宾馆签订合作协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4.3.4 根据申请人要求,及时预定,保持沟通。 4.4 财务部 根据本规定以及LGi·M-CW-12《财务管理制度》,对发起业务招待的人员提交的费用报销流程以及提交的相关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报销或无效、虚报、冒领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细则 5.1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5.1.1、严格执行分档次接待原则,各档次选定1-2家酒家、宾馆,对应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 5.1.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业务单位的领导因公来访,一律由总经办负责对口安排接待。 5.1. 3 、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事前审批,预算控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先行消费后补申请流程。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报备。 5.2 业务招待费的基本标准 5.2.1 招待费标准:就餐及住宿标准分为A、B、C、D、E五个档次。发生的其他类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制度范例】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公司“科技兴企”战略的实施,增强科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科技经费管理,促进集团公司科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单位科技经费的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科技经费管理细则。 第二章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及科技投入费用组成 第三条科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科技人员管理费。 2、科技项目研究费。包括项目调研费、考察费、新产品设计费、标准规范编制费、工艺规程制定费、研究试验费、软件购置费、技术评审费、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和奖励项目按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 3、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指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具、用具、设备的购置及使用所发生的费

用。 4、试验、检验、研制材料费。包括完成研究所必需的软件购置费,试验、检验、样品制作的材料费和技术图纸资料费,产品开发类项目的样机(品)的制造费等。 5、科技业务费。一是科技资料信息的收集、购买(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科技图书、期刊、资料等)、科技查新所发生的费用;二是集团公司的各类科技刊物、论文集、工法汇编、技术资料等的整理、编印、发行费用。 6、外单位协作费。指为完成项目需要与外单位(比如科研院校)进行技术合作或联合攻关而发生的费用。委外协议、合同应由课题主体单位科技部门组织办理,并向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备案。 7、技术交流和咨询费。 8、科技成果奖励费用。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成果的评审奖励,各级工程建设工法、优秀工程技术总结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和奖励,优秀论文的评选奖励,各类优秀科技专家、科技人才的奖励等。 9、学会会费及交流活动费。主要包括各专业协会、学会或其它学术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交流会、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外请专家咨询、讲学活动,集团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讲学活动等所发生的费用。 10、专利申请、管理和保护费用。

(完整版)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 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 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郑州市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公示)

附件 郑州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外宾接待工作,加强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4〕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机关)接待受邀来郑访问的国外、境外来宾以及承接中央和国家机关安排的外宾来郑访问任务。 第三条市直机关外宾接待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第四条市直机关邀请外宾来访应当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作出承诺。承接上级单位安排的外宾来郑访问任务,要 —1 —

有上级单位发出的接待公函。 第五条接待单位应制定接待计划。接待计划应当明确外宾团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数、天数,费用开支范围以及资金来源等。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在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不得突破。我方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掌握。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外宾接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直机关应当加强外宾接待费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年度外宾接待费预算内安排外宾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 第七条对应邀来郑的外宾,市直机关应当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地方政府友好交流协议等,区分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外宾自理。 无互惠对等原则及地方政府间友好交流协议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五天(含抵、离境当天),招待人数按审批规定执行,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由外宾自理。 第八条市直机关应当从严从紧控制外宾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和企业等摊派、转嫁接待费用。 第三章开支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在郑期间住宿—2 —

集团公司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部室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挖潜增效,稳健经营,现根据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恒源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持厉行节约、追求效率的原则 公司机关各部室一切费用开支应本着厉行节约,追求资金支出效率的原则,反对挥霍浪费。各部室举办的活动要厉行节约,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审批,从严控制外出会议、学习考察活动,严禁内部吃请。 二、实行经费预算管理的办法 1、预算的内容和原则。重点是部室四项费用和专项费用这两类可控费用项目,预算遵循权责对等、归口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部室一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各部室的积极性、主动性。 2、预算的编制。实行部室根据职能及管理事务申报计划、财务审查平衡、公司领导审批下达的程序制定预算。

3、预算的审批。年度经费预算由总经理批准。预算内的经费项目,由各部室自己行使职权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项目,一事一报批,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司总经理批准。 4、预算执行的分析。对执行结果与预算有偏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尤其是偏差较大的项目,经办部室要重点详细分析,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至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定期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5、预算的调整。公司的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公司总经理,经批准后予以调整。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6、预算的考核。考核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以财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为标准,定期考核,通报成绩,鞭策落后;结果考核以各部室年度预算为标准,对全年费用节超的单位部门,计划财务部分别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罚。 三、实行经费支出“两级一支笔” __度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6583401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中心各类业务招待行为,切实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加强公司费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第条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 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内容。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 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 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 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 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 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 划) 第2条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 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 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 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 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 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 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 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 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内容,并 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 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 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 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 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 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 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总4页)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总4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商务接待流程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接待工作和相关部门。 三、管理 综合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公司各部门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可报办公室,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需公司领导出面、办公室协调的重要接待,应提前2天告知办公室。 四、计划与准备 1、办公室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来访预约时,对来宾接待,应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2、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并通知全体员工统一着工作装。 3、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用餐标准;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等。 4、办公室根据情况计划安排来宾游览路线、购物商场、娱乐项目。 5、因特殊会议需要办公室须准备安排会场花卉、水果、茶叶、音响设备、投影设备、领导席签、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安排礼仪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安排摄影摄像等。 6、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司机车辆听从办公室主任和主接待人员协调安排,统一调度。 7、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前购买车票及机票。 五、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 中地调发〔2003〕1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的经费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经费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局机关经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努力节约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分别核算”的原则,强化经费预算管理,制订定额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机关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编制部门预算 第五条局机关经费预算包括地质事业费、住房改革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地质勘查经费、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 第六条坚持全面覆盖、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遵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编制局机关经费预算,按照不同的经费渠道分别上报。 第七条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有关部室协助编制局机关经费预算。 第八条各归口管理部室组织编制各自管理的经费预算,办公室汇总平衡后形成上报的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建议。 人教部组织工资及津贴(含其他工资性支出)、职工培训、安全工作、退休人员经费的预算编制。 科技外事部组织外事工作经费预算的编制。 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党团组织活动、文明单位建设、工会活动补助经费的预算编制。 监察审计室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内部审计经费的预算编制。 办公室组织其余日常经费预算的编制。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运输费、咨询费、劳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招待费、报刊杂志订阅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控制业务招待费超支,禁止铺张浪费,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和范围 1.业务招待费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 1.1要体现:该招待的要热情招待,充分表达对来宾的礼节。 1.2要做到:热情有礼貌,大方不俗套,体面不浪费。 1.3通过认真搞好业务招待,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理念。 2.业务招待范围包括: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银行、税务、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考察、调研等;公司上级领导以及其他所需招待的客人。业务招待费用具体包括就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和会务费、庆典费、馈赠礼品、办公接待等有关费用。 3.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用于业务招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就餐费使用规定和标准 1.内部食堂招待: 1.1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就餐,或安排客人免费就餐、吃工作餐,以及因突发事件员工加班误餐公司安排工作餐等,实行《公司内部招待就餐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履行报批程序,综合部办公室确定就餐标准,公司领导签批后安排。 1.2一般性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公司食堂(二楼)接待就餐,目前新办公楼未建好,可视情安排在一般排档就餐。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对口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综合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待标准。在公司食堂招待客人时原则上不允许上烟,招待用酒水价格要控制在40元/瓶以内,公司陪同人员不应超过2人。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 理若干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教办[2013]12号)精神,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支出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三公”经费是指学校各单位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需要而发生的接待费、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会议费是指学校各单位受上级主管单位委托承办或自行组织召开的各种工作研讨、学术交流等会议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学校公务活动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学校会议活动坚持精简办会、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额度和管理要求,实行预算单列项目管理,即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项目,严格按预算额度控制执行,在经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第五条学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报销,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审核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进行报销,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会议活动无关的费用。学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除按规定进行银行转账外,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章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第六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俭、有利公务、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所有接待应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高标准、高消费。 第七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预算归口申报。学校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负责党务类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申报,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行政类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申报。 第八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实行审批控制制度。学校各单位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接待审批单(详见附件1)(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由接待单位领导审签、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接待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各单位对无派出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九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原则,经费报销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销时需提供接待审批单、费用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凭据并接受审计。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差旅费、用车费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应按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第十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应在校内宾馆进行,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协助安排用餐的,在接待活动结束之后,协助单位应按标准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安排在校外的,负责接待的单位可以按规定标准安排一次工作餐。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按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具体规定如下: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二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均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学校负责接待的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及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对方单位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三章学校外宾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外宾接待工作应坚持服务学校、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安排接待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外宾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负责在教

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暂行条例

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收支监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提升,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 本办法所称银行存款,是指在银行帐户内的人民币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帐户,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和一般存款帐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所有二级以下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简称“结算中心”,下同),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结算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出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监控所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的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 四、检查、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五、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有序开展; 六、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预测集团公司总体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七、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秩序; 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集中管理资金收支和全面监控资金收支两个方面。 “资金集中管理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均通过集团结算中心统一归集和拨付。 “全面监控资金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暂不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办理的,结算中心要对其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字[2017]第012号 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礼品礼金及等经费支出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招待费用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业务招待费的适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公司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礼品、礼金仅用于级别重要或特别相关部门的馈赠支出。 二、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事前向上级领导逐级审批,并在财务部备案,严格控制招待规格、级别、费用,未经事前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赠送礼金礼物应由公司两人以上参加(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经手),报销时应由两名参与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

3、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主管领导确定陪餐人员,不得随意扩大人员范围。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 (一)招待一般经营往来来宾来客。根据不同人数确定不同招待标准。坚持节约、费用最低原则。 1、来宾来客人数在2—3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接待,招待费用在500元内(包含烟酒等)。 2、来宾来客人数在4—6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人员陪同,总陪同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招待费用在1000元内(包含烟酒等)。 3、来宾来客人数在7—10人,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带领部门人员陪同,总陪同人员不得超过五人,招待费用在1500元内(包含烟酒等)。 4、来宾来客人数在10人以上,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向上级领导请示,由上级领导做出招待标准。 (二)招待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主管,一把手。由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陪同,招待费用在1000元以内,特殊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三)招待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关键领导、集团副总以上领导,费用由董事长自行安排。 四、业务招待费的控制与监督

商务接待管理制度

商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 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 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重要客户接待工作。直接相关人员视接待重要程度(客户身份、业务重要性)走此流程。一般接待不走此流程,按通常商务礼仪接待。 第三条 管理 办公室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四条 计划和准备 、直接相关人员应提前 天填写《商务接待申请表》(见附表 )报办公室。 如有临时重要接待,可以不填写《商务接待申请表》,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接待。 办公室在接到《商务接待申请表》时,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办公室须准备安排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电脑、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烟茶。如有特殊需要,准备会场花卉、水果、领导席签、安排礼仪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安排摄影摄像等。 、如需宴请,办公室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烟、用餐标准。宴请推荐地点及标准见附表二(如需调整另行公告)。 、如需留宿,办公室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香烟等。住宿推荐地点及标准见附表二(如需调整另行公告) 。 、如需接送,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 、办公室制定完以上计划后,完善《商务接待申请表》,报总经理或相关接待负责人签字。将《商务接待申请表》发给每位相关人员(电子版、纸质版不限,以方便工作为目的。建议但不强制建立临时“ 接待微信群”,将总经理签字后的《商务接待表》发群里) 第五条 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等 、迎接: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等提前等候于迎接地点,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 、参观:总经理陪同,并沿途介绍展示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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