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章]局机关公务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精神,加强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支出改革,规范财政支出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公务用车经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经费包括车辆燃料、维修、保险、杂项费和车船税经费。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支付第四条车辆燃料、维修、保险、杂项费和车船税经费预算纳入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使用单位根据市政府规章确定的车船税标准编制车船税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制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其他车辆经费预算。
第五条车辆燃料、维修、保险、杂项费和车船税统一实行授权支付,具体办理按照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燃料费支出范围:公务用车燃料购置费用。
第七条维修费支出范围:除新购车辆保修期内的正常保养、维护和纳入车辆统一保险的故障维修范围以外的车辆保养、维修费用。
第八条统一保险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0万元)、全车盗抢险(免赔率按20%计算)、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赔偿限额2万元)、车身划痕损失险(保险金额5000元)、不计免赔率特约险(涵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保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第九条杂项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过桥过路费、行车安全奖励、行车公里补贴、年度检测费等。
第十条车辆燃料、维修、保险、杂项费和车船税纳入公用经费管理,可以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可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及时向加油卡主卡和维修卡中存入资金。
为保证车辆的正常加油和维修结算,使用单位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分别向供油单位充值网点和维修代理银行办理转账划款业务。
行政单位经费财务制度

行政单位经费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的经费财务管理,保障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现制定本经费财务制度。
二、经费编制1.行政单位的经费包括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日常经费用于行政单位的日常运转开支;专项经费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支出。
经费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行政单位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
2.经费编制应根据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支出的预算,确保对每一笔经费支出都有明确的预算依据。
3.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确定经费预算,并按照程序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经费使用1.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不得超支或挪用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当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确保各项支出的顺利进行。
3. 经费使用中需注意合理节约,避免浪费行为的发生,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有效。
4.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四、经费监督1.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经费使用情况合规。
2.应当建立经费使用台账,确保经费使用记录完整、真实。
3.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制,对经费使用进行自查自检,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五、经费结余处理1.行政单位在年度结束后,如有经费结余,应当将结余资金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经费结余资金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要求使用或退回。
3.不得私自占用或挪用经费结余资金,应当合法合规处理。
六、附则1. 行政单位经费财务制度需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行政单位经费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行政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制度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
[制度规章]公安局财务及装备管理办法
![[制度规章]公安局财务及装备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da95bf2a1c7aa00b42acb16.png)
[制度规章]公安局财务及装备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分局财务及装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全局的经费保障和装备财务管理,严格内部制约机制,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装备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全局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以及市财政局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局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分工负责制,将各单位的装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到分局警务保障室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分局内设机构(不含交警大队)、派出所为报账部门,直接向分局警务保障室申报经费装备,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各部门应设立兼职报账员,办理装备财务业务。
第二条各部门所(队)长负责本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的批准、收支凭证的审批等。
各部门报账员负责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原始凭证的审核、归类、整理、报账,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登记,收费、罚没款项的上缴等。
各所、队、室内勤为所队室装备资产管理员,负责装备资产的调拨、领用、保管、维修维护、保养、报废、申报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报账员须由分局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人选由其所、队、室自行确定,填写报账员审批表,经分局警务保障室审核并报分局领导批准后履行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不得坐支挪用,票据及时核销。
第五条财务支出管理办法。
(一)公安业务费,包括侦察破案费、办案鉴定费、遣送费、警犬驯养费、服装费、消耗费、警卫费、宣传资料费、教育培训费、治保费、人力资源情报奖励费、专业补助费、外事活动费、研制费、业务会议费、禁毒经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业务办公费。
根据各部门实际人数,按人均公用经费万元的标准直接预算到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掌握,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合规安排公务支出。
(三)招待费。
严格实行公函接待制度。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文件通知,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_办法_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是为了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使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而制定的。
下面是办公室经费管理规定范文,欢迎阅读!办公经费管理办法一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zd 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
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
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
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
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_1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单位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单位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经费的收支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经费收支管理的规范,在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三条单位经费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四条单位应当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合理测算经费需求,正确编制预算,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审核经费使用的机制,保证经费使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收支记录、核对、汇总和报告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收支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单位经费的安全。
第二章经费收入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收取经费,确保经费来源合法合规。
第九条单位的经费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入账,确保经费的及时到位。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收入登记、核对、汇总和报告制度,确保经费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审核经费收入的机制,保证收入的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使用计划,合理安排和分配经费收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收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单位的经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合规支出,保证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单位的经费支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提高经费支出的效益。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支出预算制度,编制详细的支出计划,确保支出合理、科学。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经费审核机制,加强对支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费支出登记、核对、汇总和报告制度,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经费支出的审计和监督,依法合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
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xx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
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
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外地出差:(1)伙食补助。
按出差天数报销,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实际出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
各项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各项经费管理制度范本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或机构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经费管理制度范本,包括一些常规条款和程序:1. 经费申请程序:- 提出经费申请前需要准备相关支出预算和理由。
- 经费申请需要经所属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并在申请表上签署确认。
- 经费申请应提前提交,以便进行审批和做出决策。
2. 经费使用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经费,其权限应明确规定。
- 经费使用权限可以根据职位、部门或项目进行分配。
- 需要记录和跟踪经费使用情况,并及时通知管理层或负责人。
3. 支出审批程序:- 所有支出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审批,并在支出申请表上签署确认。
- 对于大额支出或特殊支出,可能需要额外的审批程序。
- 支出审批过程中需要考虑预算限制和财务状况,并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经费记录和核算:- 经费使用需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账目,包括收入和支出的明细。
- 经费记录应遵循财务准则和会计原则。
- 定期进行经费核算和监管,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归集。
5. 经费监管和审计:- 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以确保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可能需要将经费管理制度提交给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 将审计结果和建议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经费管理制度范例:经费管理制度范例1. 目的该经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2. 适用范围该经费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部门和人员。
3. 经费申请程序- 所有经费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支出预算和理由。
- 经费申请需要经所属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署确认。
- 经费申请应提前提交至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审批和做出决策。
4. 经费使用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经费,其权限由所属部门或负责人分配。
- 经费使用权限应根据职位、部门或项目进行划分,并在相关权限清单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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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章]局机关公务经费管理办法
XX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的规定,根据(XX法201XX号)文件,切实加强公务经费和“三公”经费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务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稿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现将其开支范围、审批程序、报销等分别规定如下:
1、办公费: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办公纸张、书报杂志、图片和资料印制、小型标牌制作、办公设备耗材和零配件更换等。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后勤人员统一采购,实行登记领取。
2、印刷费:主要是书籍、画册、报刊、图表、证本等大宗印刷费用。
由支出单位凭发票据实报销。
3、邮电费:主要包括固定电话费、传真费、网络信息系统通讯费、印江报和物品(信函、包裹)邮寄费等。
由支出单位凭发票据实报销。
4、水费: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凭发票报销。
5、电费:单位的电费支出。
凭发票报销。
6、取暖费:主要包括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炉具购置费等。
由支出单位凭发票据实报销。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汽(柴)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临时租车费等。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
车辆一律实行派遣制,由办公室调度安排,填写一式二份,详细注明使用部门(人)、采访主要内容、派车任务、乘车人员、目的地、用车期限、行车里程(估算),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一份交办公室备案,一份附在油票后面作为油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派车范围。
XX
单位各类车辆的一般维修和保养,驾驶员必须提前申请车辆的维修部件和保养范围,经办公室同意,即可在本地选择一家综合维修能力强、服务效率高的定点修配厂进行;10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同意,1000元(含1000元)以上维修和保养,须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型维修和特别保养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通过后,可在县级以上的大型修配厂进行,废旧部件须送回办公室统一处理,凭修配厂的发票和材料清单,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现金支付,一律通过转
帐支付。
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可在项目配套经费中列支。
8、差旅费:主要包括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费用)、住宿费、途中(或住勤)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补助等费用。
在职人员县外出差。
有相关文件通知的,直接填写,报销差旅费;无文件通知、因工作需要受单位派遣的,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一式二份,注明人员名单、出差任务、期限,一份留着备查,一份附在后面,作为差旅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公务出差不得安排私车,更不得报销私车费。
在职人员县内采访或县外出差,已随派单位车辆的,不得在中填报交通费补助。
公务出差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程序, 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自行选择规定标准之内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住宿, 不得转嫁住宿费。
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问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不是当天往返,且无住宿发票的,不子报销出差费用,特珠情况须写出说明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 再报销出差费用。
差旅费报销标准遵照(X法201XXX号)执行,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总额控制。
9、因公出国(境)费用: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原则上严格控制出国(境)批次和人数,其发生费用严格按规定报销。
10、维(修)护费: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房屋、水电设施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设备维护由技术部定期开展维护,需要维修或更换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维护,因影响正常播出急需更换的紧急设备,可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先采购后完善相关程序。
其他维(修)先由办公室组织人员核准后进行维修,再凭发票据实报销。
1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室租金、生活费、住宿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含资料、图片)印制费、牌证(含标牌、奖牌、证书)制作费等。
按规定凭发票报销。
各单位除采用电视电话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培训(会议)中心等场所召开会议外, 必须在定点场所召开会议, 且严格执行会议中标价格。
会议会场一律不得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
市内所有会议一律严禁用酒,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和发放纪念品、饮水杯,严禁组织参会人员到景区景点开展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固定资产。
所有会议不得自行设立表彰奖励项日,必须表彰奖励的项日须按«贵州省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程序报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会议费报销标准遵照(铜党办法201XXX号)执行。
12、培训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生活费,培训聘请的教师授课费等。
按规定凭票据报销。
持有上级部门要求参加培训或学习的文件通知,且经单位批准的在职人员,可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学习、脱产进修等,其培训经费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凭票据核实报销;已交纳的培训费中包含了生活费、住宿费,不得另行报销。
举办单位不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参训期间伙食补助每人每天按50元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补助及就餐费用,往返培训地点之间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
市内举办的培训,培训单位严禁乱收费,不得虚报培训费用, 更不得转嫁、推派培训费用。
区县和市直部门异地学习培训考察,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精心制定考察方案, 严控考察规模和经费。
培训费报销标准遵照(铜党办法201XXXX号)执行。
单位选派外出业务学习培训人员按上规定报销经费。
13、公务接待费:主要包括接待过程中发生的生活费、车费等。
产生费用的报销除按规定凭发票以外,还必须具附“三单”,即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或公函、接待清单、财务票据,并于公务接待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不得赊欠。
一是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接待公函管理规定注明所有来宾的姓名、职务、日程安排等。
由承办处室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如实填写接待审批表,所有接待凭公函进行接待,所有公函接待报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办公室存档。
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和接待限额标准进行安排,未按要求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
二是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要认真填写接待清单,如实反应接待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陪同人员名单、费用及菜单等内容,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
接待对象在 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对同一批次公务接待,必须一次结算清单,不得出现同一公务接待或一张公函多次报账。
三是市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品、茶叶、香烟、礼品
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四是建立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
接待任务完成7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等凭证。
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销。
凡报销单据及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接待费支付原则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14、劳务费:主要包括打扫卫生劳务,维修、运输、装卸、搬运劳务,法律咨询、翻译劳务,文体活动教练费,按规定聘用的临时工工资补助等。
劳务费实行按次或按月结算,一律凭劳务发票报销、领取。
15、其他费用。
工作误餐用餐。
在工作时间之外、周末、节假日期间,因工作紧急、确需加班和重要采访活动、大型活动而误餐的工作用餐,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参与人员可按每人每餐30元的标准执行。
16、其他规定
(1)财务人员办理大额经济业务规定。
凡支付单笔或者累计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收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银行帐、卡号复印件和电话号码。
出纳员手中的零星支出现金余额在5000元(含5000元)内,不得超过5000元。
(2)购置办公用品。
购置办公用品单价在5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500元(含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经分管领导同意,1000元(含1000元)以上经主要领导同意,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通过后方可购买。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