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胆汁淤积症诊断及治疗
育儿知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治疗方法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治疗方法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与妊娠有关的疾病,多发生于妊娠中、晚期,当孕妇出现该种疾病的话,需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专业的治疗,以免带来严重的后果,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享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治疗方法,各位孕妈妈一起看看吧。
药物治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诊断主要依靠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可疑者应及时作肝功能和血清胆酸的测定。
本病孕妇的血清转氨酶可轻度或中度升高,上升的幅度约为正常值的2~3倍。
血清胆酸增高是诊断本病的敏感指标,其升高的幅度常可为正常孕妇的10~100倍,而且,血清胆酸的增高比瘙痒、黄疸的发生时间要早,所以,不少医院常在妊娠28~30周时,常规检测血清胆酸,作为对肝内胆汁淤积症的筛查,以便早期捡出本病,及时采取医治措施。
本病确诊后,可服用消胆胺、苯巴比妥或地塞米松等药物,中药茵陈汤加减也有较好治疗效果,可以降低血中胆酸水平及其对母儿的不良影响。
其他疗法除药物治疗外,还需注意休息,取左侧卧位以增加胎盘血流量,改善胎儿宫内缺氧的状况。
并且应认真进行胎动计数,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1小时。
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加强胎儿电子监护及腹部B超检查,以监测胎盘功能和胎儿情况。
妊娠35周后应住院监护胎儿安危,一旦发现胎儿存在宫内险情,及时处理,抢救胎儿。
妊娠达到37孕周后,应及时予以终止妊娠,以免在延长孕期过程中,发生胎儿宫内猝死的严重后果。
分娩过程中,应加强胎儿监护,预防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生,并作好新生儿抢救的准备。
对合并有胎儿宫内窘迫或其他高危因素者可酌情采取剖宫产术结束分娩,以确保新生儿的良好预后。
以上就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治疗方法个,各位孕妈妈在自己的产检中,医生都会给出专业的指导,孕妈妈要积极配合治疗。
妊娠期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综合症诊断治疗

妊娠期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综合症的诊断与治疗[摘要]icp(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综合症):主要发生在孕晚期(80%在孕30周后出现),少数发生在孕中期,以皮肤瘙痒和胆酸高值为特征。
对孕妇可引起维生素k吸收减少,使凝血功能异常,导致产后出血,发生糖脂代谢紊乱。
瘙痒程度不一,呈持续性,白轻夜重,痒从手掌和脚掌开始,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甚至可发展到面部,严重瘙痒时可引起失眠,疲劳,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脂肪痢。
四肢皮肤可见抓痕,皮肤在瘙痒发生数日至数周出现轻度黄疸伴尿色加深,肝大,质软,有轻压痛。
本文将从icp诊断与治疗着手。
[关键词]icp;诊断;治疗1、对icp的诊断,具体可按以下标准1.1、在妊娠期出现以皮肤瘙痒为主的主要症状。
1.2、肝功能异常,主要是血清sgpt或sgot的轻度升高,达60~100u,超过200u以上者较少。
大多数icp患者sgpt和sgot均有轻度升高,吴味辛的134例中测定sgpt者111例,异常值81例,均值为121u;戴钟英报告的250例中均作sgpt检查,升高者216例(86.4%),均值为101.6u,其中超过200u者较少;riszkowiski 报告的43例中单纯icp29例,其sgpt及sgot均值各为141u及69u。
根据多数学者意见,sgpt较sgot更为敏感。
1.3、可伴有轻度黄疸,血清胆红素在18.81~85.50/μmol/l(1.1~5mg/dl)。
1.4、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呕吐、食欲不振、虚弱及其他疾病症状。
1.5、一旦分娩,瘙痒迅速消退,肝功能亦迅速恢复正常,黄疸亦自行消退。
2、实验室检查2.1、胆红素在早期文献中,icp患者检测血清胆红素水平升高者较多。
如haemmerli(1966)报告29例icp其血清胆红素水平均有升高。
但在新近的研究中胆红素水平升高者并无如此之多,如吴味辛报告做总胆红素水平测定10l例,升高者66例,均值为37.45μmol/l(2.19mg/dl)[18.47~218.88μmol/l(1.08~12.8mg/dl)],1min胆红素测定89例,升高者59例,均值为16.93μmol/l(0.99mg/dl)。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治进展

鉴 于瘙痒 症状 、 胆 汁淤 积 及肝 功 能损 伤程 度 均 与 围 生 儿 预 后 有 一 定 的关 联 , 制定 I C P疾 病分 型 有 利 于 临 床 监 护 和 管 理 。 Gl a n t z等 [ 4 ] 在进 行 的一项 前
可能导 致死 胎 、 产 时胎 儿 窘 迫 , 甚至死产 , 以及 因担 心 死 胎 发 生 而 使 医 源 性 早 产 率 和 剖 宫 产 率 升 高 。 由
关键词 胆汁淤积症 肝内 妊娠并发症 综述
中 图分 类 号 : R7 1 4 . 2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O o 1 — 7 5 8 5 ( 2 0 1 3 ) 0 6 一 O 7 3 3 一 O 2 妊娠 期 肝 内胆 汁 淤积 症 ( i n t r a h e p a t i c c h o l e s t a —
中迫切 需要 解 决 的 问题 。 因此 , 根 据 对 胎 儿 影 响 程
度 , 可对 I C P进 行分 度研究 _ 5 ] 。
s t a s i s , O C ) , 是妊娠 中晚期特有 的肝脏疾病 , 临床上 以皮肤 瘙痒 和黄疸 为特 征 , 可引起早产 、 羊 水胎粪 污染 、 胎死 宫 内 等不 良围产儿结局 , 实验 室检查血 清胆 汁酸水平升高 , 其水 平与病情程度 密切相 关。 由于本病对 胎儿 的影 响较大 , 因 此临床上根据症状和实验室指标将 I C P分为轻度和重度进 行治疗 , 产科 临床 的工作重 点是 对 I C P要 争取早 期诊 断 、 加强 胎儿监护 , 合理 制定 临床治疗方案 , 运用药物治疗改善 病情 , 适 时终止妊娠 , 避免 处理上 的盲 目性 , 最大程度保 障 母 婴健康 。本文就 I C P的诊治进展 作一综述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临床诊治和管理指南(2024版)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临床诊治和管理指南(2024版)摘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的重要并发症,可导致死胎、早产等围产儿严重并发症。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和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组织国内专家,基于国内外指南、共识和新近发表的循证医学证据,围绕ICP的高危因素、临床表现、围产结局、诊断、严重程度分级、母胎监测、治疗方法、终止妊娠时机和方式、产后随访等10个关键的临床问题,组织会议反复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推荐意见,以指导ICP的临床诊治和管理。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一种发生于妊娠中晚期的重要产科并发症。
ICP的临床特征是皮肤瘙痒和血清总胆汁酸(total bile acid,TBA)水平升高,并多在分娩后迅速消退。
ICP对母体风险很小,但血清胆汁酸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在胎儿体内及羊水中聚积,可导致死胎、羊水胎粪污染和早产等严重并发症[1,2]。
中国已经在ICP的诊治中积累了一定的临床经验,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分别在2011年和2015年制订了第1、2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以下分别简称2011版中华医学会指南、2015版中华医学会指南)[3,4],对我国ICP诊治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在ICP诊治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和认识。
为降低围产期相关母儿并发症的发生,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ICP,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和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组织国内多位专家,基于国内外指南、共识和新近发表的循证医学证据,围绕ICP的高危因素、临床表现、围产结局、诊断、严重程度分度、母胎监测、治疗方法、终止妊娠时机和方式、产后随访等10个关键的临床问题,组织会议反复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推荐意见,以指导ICP的临床诊治和管理。
本指南由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和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发起,立足于解决ICP诊疗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为妊娠中晚期特发性疾病,病因不明。
●临床表现以皮肤瘙痒,血清总胆汁酸升高为特征。
●主要危及胎儿,增加早产、死胎及新生儿窒息风险。
'熊去氧胆酸为治疗的一线用药。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ntahepatic cholestasis of pregnaney,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发病有明显的地城和种族差异,智利、瑞典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地发病率较高。
临床表现主要为皮肤瘙痒,生化检测血清总胆汁酸升高。
ICP 对孕妇是一种良性疾病,但对围产儿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女性激素、遗传、免疫及环境等因素有关。
1.雌激素ICP多发生在妊娠晚期、多胎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病史及既往使用口服避孕药者,以上均为高雄激素水平状态。
高雌激素水平可能与雌激素代谢异常及肝脏对妊娠期生理性增加的雌激素高敏感性有关。
雌激素可使Na" -K*-ATP酶活性下降,导致胆汁酸代谢障碍;或使肝细胞膜中胆固醇与磷脂比例上升,胆汁流出受阻;或作用于肝细胞表面的雌激素受体,改变肝细胞蛋白质合成,导致胆汁回流增加。
2.遗传和环境因素流行病学研究发现,ICP 发病率与季节有关,冬季高于夏季。
此外,ICP 发病率也有显著的地域区别、家族聚集性和复发性,这些现象表明ICP可能与遗传和环境有一定关系。
[对母儿的影响]1.对孕妇的影响ICP患者伴发明显的脂肪痢时,脂溶性维生素K的吸收减少,可导致产后出血。
2.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由于胆汁酸毒性作用使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
可发生胎儿窘迫早产、羊水胎粪污染。
此外,尚有不能预测的突发的胎死宫内、新生儿颅内出血等。
[临床表现]1.瘙痒无皮肤损伤的瘙痒是ICP的首发症状,70%以上的患者在妊娠晚期出现,少数在妊娠中期出现。
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
瘙痒-般始于手掌和脚掌,后渐向肢体近端延伸甚至可发展到面部,瘙痒症状常出现在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之前,多于分娩后24~48小时缓解。
产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护理查房

产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护理查房产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妊娠期疾病,病因尚不完全清楚,但与激素、遗传以及胆固醇代谢异常有关。
本文将就该病病情查房过程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患者背景、主诉、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及进一步处理等内容。
1.患者背景:女性,23岁,40周孕,初产,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就诊时精神状况好,与陪护者沟通良好。
2.主诉:腹胀,胆痒。
3.病史:患者自觉腹胀、胆痒1周余,连续锁骨下受压,尤以夜间严重。
无乏力、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症状,无发热、尿色异常。
4.体征:查体时,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无发热、皮肤黄染、全血红细胞质量见或有臀围增大,余无异常。
5.实验室检查:血象,抽血24小时尿中无胆红素增高,见患者佛泊酸碱度增高、5’-脱脲胆汁酸显著,提示合并结石。
凝血功能试验无明显异常。
6.诊断:符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患者无瘙痒疗效。
7.进一步处理:住院治疗,给予支持性治疗,改善瘙痒症状,预防合并症。
7.1改善瘙痒症状:给予抗瘙痒药物,如乙胺碘酸盐。
7.2预防合并症:定期监测胎儿心率、胎动情况,胎儿监测符合预期。
8.教育及指导:告知患者及家属需要密切关注胎儿情况,注意胎胞动情况,遵守医嘱及注意卫生。
9.观察记录:出院后继续观察,如果出现高度黄疸、恶心呕吐、食欲缺乏或心动过缓等症状,立即就医。
随访需要进行定期胎动监测,若胎胞感减,需立即就医。
10.病情讨论: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疾病,可致胎儿发育不良、早产以及围产儿死亡等并发症。
因此,在患者产后出院后,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及胎儿情况。
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

ICP的诊断
3. ICP 严重程度的判断ICP 的分度有助于临床监护 和管理,常用的指标包括瘙痒程度和起病时间、 血清总胆汁酸、肝酶、胆红素水平,比较一致的 观点认为,总胆汁酸水平与围产结局密切相关。 (1)轻度A 血清总胆汁酸 ≥ 10~40 μmol/L;总 胆红素小于21umol/l,直接胆红素小于6umol/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小于200u/l,天冬氨酸氨基转移 酶小于200u/l。B 临床症状以皮肤瘙痒为主,无明 显其他症状。
ICP的诊断
(2)重度A 血清总胆汁酸 ≥ 40 μmol/L;B 临床症 状:瘙痒严重;C 伴有其他情况,如多胎妊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复发性 ICP、曾因 ICP 致围 产儿死亡者;D 早发型 ICP:国际上尚无基于发病 时间的 ICP 分度,但早期发病者其围产儿结局更 差,也应该归入重度 ICP 中。
ICP的高危因素
☛年龄:大于35岁; ☛有慢性肝胆疾病:如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肝硬化、 胆结石 、胆囊炎 、非酒精性胰腺炎; 家族中有ICP者; ☛前次妊娠为ICP者,再次妊娠ICP复发率大约为 40-70%; ☛双胎妊娠孕妇ICP的发病率较单胎妊娠显著升高; 人工授精妊娠的孕妇,ICP发病风险度相对增加。
ICP的辅助检查
3.胆红素系列,平均3040umol/l ☛最高不超过170umol/l ☛以直接胆红素为主
ICP的辅助检查
4.其他 ☛肝炎标志物:单纯ICP者,病毒学系列检查阴性 ☛肝脏B超:无意义,强调不建议常规检查 ☛肝脏活检:有创操作,且对ICP临床意义不大, 仅在诊断不明,病情严重时进行 ☛ICP胎盘光镜及电镜检查: ✓胎盘绒毛板及羊膜均有胆盐沉积
ICP的临床表现
1. :为主要首发症状; ☛初起为手掌和脚掌或脐周瘙痒,然后逐渐向肢体 近端延伸,甚至可发展到面部,但极少侵及黏膜。 ☛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 严重者引起失眠; ☛70%以上发生在妊娠晚期,平均发病孕30周,少 数在孕中期出现瘙痒; ☛瘙痒于分娩后24-48小时缓解,少数在1周或1周 以上缓解; ☛皮肤活检无异常表现。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 (完整版)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完整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 cholestasisofpregnancy,ICP)是一种重要的妊娠期并发症,主要导致围产儿死亡率增加。
其发病有明显的地域和种族差异,迄今国际上尚无有关ICP的统一诊治意见。
2011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制定了第1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该指南的发表对我国ICP诊治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在ICP诊治方面又有了新的认识,为此,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
ICP曾有过许多命名,也引起了诊断和治疗的混乱,自第1版ICP诊疗指南发表后,国内教科书和文献已基本一致采用了第1版ICP诊疗指南中的命名。
具有ICP高危因素的人群其发病率明显升高,加强识别ICP高危因素对提高该病的诊断具有临床价值,包括:(1)有慢性肝胆基础疾病,如丙型肝炎、非乙醇性肝硬变、胆结石或胆囊炎、非乙醇性胰腺炎,有口服避孕药诱导的肝内胆汁淤积症病史者;(2)有ICP家族史者;(3)前次妊娠有ICP病史,再次妊娠其ICP复发率在40%~70%。
(4)双胎妊娠孕妇ICP发病率较单胎妊娠显著升高,而ICP发病与多胎妊娠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研究并积累资料;(5)人工授精妊娠的孕妇,ICP发病危险度相对增加。
一、皮肤瘙痒为主要的首发症状,初起为手掌、脚掌或脐周瘙痒,可逐渐加剧而延及四肢、躯干、颜面部;瘙痒程度各有不同,夜间加重,严重者甚至引起失眠。
70%以上发生在妊娠晚期,平均发病孕周为30周,也有少数在孕中期出现瘙痒的病例。
瘙痒大多在分娩后24~48h缓解,少数在48h以上。
二、黄疸出现瘙痒后2~4周内部分患者可出现黄疸,黄疸发生率较低,多数仅出现轻度黄疸,于分娩后1~2周内消退。
三、皮肤抓痕ICP不存在原发皮损,但因瘙痒抓挠皮肤可出现条状抓痕,皮肤组织活检无异常发现。
尽管ICP不存在原发皮损,但由于该病的特殊性和对胎儿造成的风险,有学者提出将ICP的皮肤表现归属于妊娠期皮肤病的一种,但未得到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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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1)ICP孕妇可以顺产吗?
答:轻度ICP患者,无阴道分娩禁忌症,在妊娠足月后,可根据宫颈条件,积极引产,可以阴道试产。
如存在重症ICP治疗无效;既往死胎死产、新生儿窒息或死产史;胎盘功能严重下降或高度怀疑胎儿窘迫;合并双胎或多胎、重度子痫前期等;存在其他阴道分娩禁忌症者,应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
(2)哪些人容易患ICP?
答:ICP的高危因素:
母亲因素:母亲年龄>35岁以上;具有慢性肝胆疾病;家族中有ICP者;前次妊娠为ICP史。
本次妊娠因素:双胎妊娠ICP患病率较单胎显著升高;人工受精后孕妇ICP发病相对危险度增加。
治疗后的注意事项
在宝宝出生后的6~12周,孕妇应该去检查一下肝功能,可以帮助孕妇确定怀孕时产科胆汁淤积症诊断的正确性。
如果化验结果仍然不正常,那孕妇应该看肝病专科,进行进一步治疗。
就医前的准备
当孕妇在孕期出现皮肤瘙痒时要特别引起重视,需要及时前往产科就诊,进行积极的化验检查,ICP需要与多种疾病相鉴别,这些需要求助于专科医生,但也不必过分担心,在了解疾病的危害的基础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听取医生的建议,尽可能将ICP对母儿的影响降到最低。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中、晚期特有的并发症,以皮肤瘙痒和黄疸为主要临床表现,血清胆汁酸升高为特征。
主要危害胎儿,使围产儿病死率增高。
该病对妊娠最大的危害是发生难以预测的胎儿突然死亡。
本病具有复发性,本次分娩后可迅速消失,ICP发病率0.1%~15.6%,有明显地域和种族差异,智力、瑞典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地发病率较高。
临床表现
典型症状:首发症状为孕晚期发生无皮肤损伤的瘙痒,约80%患者在30周后出现,有的甚至更早。
瘙痒程度不一,常呈持续性,白昼轻,夜间加剧。
瘙痒一般先从手掌和脚掌开始,然后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
甚至可发展到面部,但极少侵及黏膜。
这种瘙痒症状平均约3周,亦有达数月者,于分娩后24-48小时缓解,少数在1周或1周以上缓解。
临床表现
其他症状:10%-15%患者出现轻度黄疸,黄疸的出现与胎儿预后关系密切,有黄疸者羊水污染、新生儿窒息及围产儿死亡率均显著增加。
一般无明显消化道症状,少数孕妇出现上腹部不适,轻度脂肪痢。
体征:因瘙痒抓挠皮肤出现条状抓痕。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病因
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女性激素、遗传及环境等因素有关。
ICP对孕妇的影响:典型的ICP症状为瘙痒,可造成瘙痒难忍、失眠。
ICP患者的体内维生素K吸收减少,致使凝血功能异常,导致产后出血。
ICP对婴儿的影响:由于胆汁酸毒性作用使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升高。
可发生胎儿窘迫、早产、羊水胎盘胎粪污染。
此外,尚有不能预测的胎儿突然死亡、新生儿颅内出血等。
检查方法
(1)血清胆汁酸测定:血清总胆汁酸(total bile acid,TBA)测定是诊断ICP的最主要的实验室依据,也是监测病情及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是诊断ICP最有价值的方法,也是ICP最主要的特异性证据。
无诱因的皮肤瘙痒及血清TBA>10umol/L可作为ICP诊断,血清TBA≥40umol/L提示病情较重。
血清甘胆酸敏感性强,可作为筛查和随访ICP的指标。
(2)肝功能测定:大多数ICP患者的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轻至中度升高,为正常水平的2~10倍,一般不超过1000U/L,ALT较AST更敏感;部分患者血清胆红素轻—中度升高。
检查方法
(3)肝炎病毒检测:在单纯ICP患者中肝炎病毒检测为阴性。
(4)肝脏B超:ICP肝脏无特征性改变,因此肝脏B超对于ICP诊断意义不大,仅对排除孕妇有无肝胆系列基础疾病有一定意义。
(5)肝脏病理学检查仅在诊断不明确,而病情严重时进行
(6)胎盘病理学检查:ICP胎盘绒毛间腔狭窄,但胎盘重量、容积及厚度是否差异不明。
诊断
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ICP诊断并不困难。
但需要排除其他导致肝功能异常或瘙痒的疾病。
治疗
(4)产科处理:
•产前监护从孕34周开始每周行无刺激胎心监护(NST)试验,必要时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以便及早发现隐性胎儿缺氧。
病情严重者,提早入院待产。
每日数胎动,若12小时内胎动少于10次,应警惕胎儿宫内窘迫。
定期超声检查,注意有无羊水过少。
•适时终止妊娠:ICP不是剖宫产指征。
但因ICP容易发生胎儿急性缺氧及死胎,目前尚无有效的预测胎儿缺氧的监测手段,多数学者建议ICP患者妊娠37-38周引产,积极终止妊娠,产时加强胎儿监护。
对重度ICP治疗无效,合并多胎、重度子痫前期等,可行剖宫产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