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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1.23•【字号】津人社规字〔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单位:现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为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评审职称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018年1月23日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经研究,对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专门机构随时受理,评审组织定期评审。

实施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评价方法1.初级职称。

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须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外,其他各系列由用人单位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

2.中级职称。

除会计、审计、统计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须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外,其他各系列均通过我市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资格。

3.高级职称。

各职称系列经我市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资格。

其中,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报评方式申报人既可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申报,也可向专门受理机构直接申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29•【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181号•【施行日期】2018.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视频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8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管理,提升培训和鉴定的质量,在继续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决定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过程实施视频监控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一)职业技能培训。

将申请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视频监控管理,理论培训过程全程视频录像。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在线实时监控。

(二)职业技能鉴定。

将申请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人力社保部门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纳入视频监控管理,理论考试过程全程视频录像。

待条件成熟后,实施在线实时监控。

二、视频内容(一)职业技能培训。

对实施性教学计划所列全部理论培训课程进行监控,包括课前点名、课堂讲授等内容。

(二)职业技能鉴定。

对职业技能鉴定全部理论考试过程进行监控,包括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及相关证件,监考人员在考生监督下启封、发放、收取试卷,考试过程以及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内与考试相关的事项,考务人员密封试卷等。

三、视频录制及报送要求(一)视频录制需教室(考场)全覆盖、无死角,每个教室(考场)应配备2个分辨率达到1920*1080(像素200万)的摄像头,并具有拾音和变焦功能,主机应具有光盘刻录功能,硬盘存储容量应达到2T以上。

(二)监控视频需刻录成光盘报送,刻录格式为SDV,画面流畅,音频、视频同步。

其中:培训监控文件(光盘)需注明光盘编号、班期备案号、上课时间、光盘录制时间。

鉴定监控文件(光盘)以单日单一考场为一个文件(光盘),文件命名应注明鉴定机构、时间、地点、考场编号、职业、等级、人数,并在光盘外作简要标示。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有关事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有关事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05.24
•【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142号
•【施行日期】2018.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
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有关事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14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防止对《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有关政策产生误读,现就重申在津无就业单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相关程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二、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

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三、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审批表》到原出具《审批表》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请各区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经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8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劳动关系双方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幅,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15号)要求,发布本市2018年建筑业等七个行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及本市企业工资分配和宏观调控政策,参考我市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就业状况,2018年本市部分行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分别为:建筑业7.1%,批发和零售业8.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住宿和餐饮业8.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3%。

上述七个行业,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分别为12%和3%。

二、本市辖区内上述七个行业的企业,应依照行业工资指导线,充分考虑本企业的行业定位、薪酬策略、经济效益水平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因素,做好增资决策,实现职工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协调同步增长。

其中:上年度平均工资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下的,可以在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平均工资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可以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平均工资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6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6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6号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专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8日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数字建设、库房建设,夯基础、抓重点、强弱项、重均衡、促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今年的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检查。

二、任务目标(一)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修订、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推动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各方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顺利完成全年档案管理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三)加强档案及档案室标准化建设。

整理、规范历史档案,形成完整齐备、统一规范、系统安全、便于查询的档案资料,为人力社保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参考和借鉴。

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安全。

(四)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4.29•【字号】津人社规字〔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9日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半年、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二)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三)其他需连续作业等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第五条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

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165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5号各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所属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纳入统筹时间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准确填报单位和人员信息,并将信息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

对于申报信息完整准确的,在申报审核后逐户纳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并由市社保中心支付养老金;对于申报人员范围、养老金项目等不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的,在规范后予以审核纳入。

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从参保当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已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办理参保手续次月起纳入统筹发放。

办理参保手续前的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的应缴费额以及单位垫付的养老金,由市社保中心在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后,按照明细算账、差额结算的方式,与其统一进行清算。

二、关于纳入统筹范围在我市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一)已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的函》(人社厅函〔2015〕373号,以下简称“人社厅函373号文”)的中央驻津机关事业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10.31•【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328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32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天津市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是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总体要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社保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各环节的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以及社保基金中长期的运行风险,充分认识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把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政策制定、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和管理监督各环节,保障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不断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意见》工作措施的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不断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制定部门要把好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关口,确保政策的严格贯彻执行,并及时进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纠偏工作。

经办部门要全面统筹业务、财务、信息、档案风险防控工作,业务上要注重严格执行规程和实施岗位间相互制约,财务上要切实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信息系统建设上要不断优化管理监控功能,档案管理要做到全面、准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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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津市滨海新区2018年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消防员
7
滨海新区人社局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社保局
10月
民航乘务员
11月
安检员
11月
移动机器人
10月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
10月
数控车工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
电子技术
12
第二届“宝坻工匠”培育选树职业技能竞赛
6
天津市2018年“轨道交通杯”职业技能竞赛
变电设备检修工
4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轨道交通集团培训中心
7月
轨道列车司机
电工
设备点检员
7
第六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3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
天津市印刷技术协会、天津市职业大学、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
6月
印刷操作员
印后制作员
8月
西式烹调师
19
天津市美容美发协会职业技能竞赛
美发师
2
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10月
美容师
小计:82个职业场次
总计:96个职业场次
说明: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竞赛4个推荐项目不予竞赛经费补贴。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8年7月2日印发
8
天津市和平区职业技能竞赛
美容师
2
和平区人力社保局
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9月
西式面点师
9
天津市河北区职业技能竞赛
车工
3
河北区人力社保局
新南方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格兰云天职业培训学校
9至11月
茶艺师
中式面点师
二类
竞赛
10
天津市南开区职业技能竞赛
西式面点师
2
南开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第二商业学校
10至设计技术
二类
竞赛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
电气装置
4
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4月
数控车
数控铣
塑料模具工程
制造团队挑战赛
3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4月
工业机械装调
综合机械与自动化
美发
2
天津市美容美发协会
美容
汽车技术
1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CAD机械设计
2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西青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10月
焊工
16
天津市津南区2018年度职业技能竞赛
车工
3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
津南区就业训练中心
9月
西式面点师
美容师
17
天津市北辰区第四届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电工
3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北辰区就业训练中心
11月
焊工
育婴师
18
天津市食品学会职业技能竞赛
西式面点师
2
天津市食品学会
新东方厨师培训学校、泛太平洋大酒店、天津环亚国际马球会大酒店
天津市职业大学
3
天津市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焊工(组合件焊接)
3
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8月
钳工(装配钳工)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汽车维修工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一类竞赛
4
天津市网络安全暨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技能大赛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1
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通信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天津分中心、市通信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保税区工会
2
2018年天津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
钳工(工具钳工)
5
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9月
焊工(电气焊氩弧焊综合应用技术)
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智能车削装调技术)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砌筑工
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联动加工技术)
钟表及计时仪器制造工
1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
9月
炼钢工
2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月
设备点检员
车工
3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月
设备点检员
金属热处理工
钳工
2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车工
3
宝坻区人力社保局
宝坻区就业训练中心
11月
汽车修理工
西式面点师
13
天津市蓟州区2018年度职业技能竞赛
汽车维修工
1
蓟州区人力社保局
蓟州区就业训练中心
9月
天津市东丽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
焊工
3
东丽区人力社保局
东丽区就业训练中心
8月
美容师
中式烹调师
二类
竞赛
15
天津市西青区2018年职业技能竞赛
电工
2
西青区人力社保局
8月
电工
3
天津市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机床装调维修工
1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9月
4
2018年天津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
砌筑工
2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0月
钢筋工
二类
竞赛
5
天津市“公用杯”职业技能竞赛
汽车维修工
3
天津公共交通集团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10月
钳工
焊工
附件
2018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安排表
竞赛等级
序号
竞赛名称
职业名称
职业数量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竞赛时间
一类竞赛
1
天津市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选拔赛
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
2
市人力社保局
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9月
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
工业控制
3D数字游戏艺术
1
天津市职业大学
汽车喷漆
2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推荐
车身修理
焊接
1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推荐
水处理技术
1
天津渤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二类
竞赛
2
天津市国资委系统2018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并条工
4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月
纺纱工
织布工
纺织纤维梳理工
9月
5
第六届天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中式面点师
3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残疾人教育培训中心
11月
茶艺师
西式面点师
小计:14个职业场次
二类
竞赛
1
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
机电一体化
2
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校
4月
移动机器人
信息网络布线
5
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4月
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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